3·21響水化工企業爆炸事故
響水化工企業化學儲罐發生爆炸事故
2019年3月21日14時48分許,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陳家港鎮化工園區內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學儲罐發生爆炸事故,並波及周邊16家企業。事故共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傷,640人住院治療,直接經濟損失19.86億元。
事故附近王商村
爆炸區域附近有多處住宅區和學校,其中一所幼兒園離事發現場直線距離僅1.1公里,爆炸已經導致部分孩子受傷,響水當地的醫療機構正在抓緊救治傷者。
航拍爆炸現場
江蘇鹽城化工廠爆炸
2019年3月21日15時50分許,從響水縣人民醫院了解到,已經有爆炸中的傷者陸續送醫,醫院領導也接到了相關指令,全力收治傷員。
2019年3月21日22時,江蘇省連雲港市消防救援支隊政委楊華林在現場介紹救援情況稱,接到指令后,消防救援人員火速趕往現場,營救被困人員、並對油罐進行冷卻滅火。但由於現場情況複雜,救援難度很大。21日救援人員佩戴防護裝置,保證自身安全。
2019年3月24日,鹽城市召開“3·21”江蘇鹽城響水縣陳家港鎮天嘉宜公司爆炸事故第三次新聞發布會。會上通報,搶抓72小時黃金救援時間,先後組織6輪搜救。搜救範圍從1.1平方公里擴大到近2平方公里,大部分企業已搜救完。
截至2019年3月25日零時,響水爆炸事故現場搜救工作正式結束。經過82小時的鏖戰,參戰指戰員成功搜救164人,其中倖存86人。
•領導指示
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正赴國外訪問途中的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蘇省和有關部門全力搶險救援,搜救被困人員,及時救治傷員,做好善後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要加強監測預警,防控發生環境污染,嚴防發生次生災害。要儘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加強輿情引導。習近平強調,近期一些地方接連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地和有關部門要深刻吸取教訓,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出批示,要科學有效做好搜救工作,全力以赴救治受傷人員,最大程度減少傷亡,採取有力措施控制危險源,注意防止發生次生事故。應急管理部督促各地進一步排查並消除危化品等重點行業安全生產隱患,夯實各環節責任。
根據習近平指示和李克強要求,應急管理部、生態環境部已分別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搶險救援和環境監測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抽調重症醫學、燒傷、創傷外科、神經外科和心理干預專家等組成國家級醫療專家組趕赴當地進行醫學救援。江蘇省委、省政府負責同志正在現場指揮處置。目前,現場救援、傷員救治等工作正在緊張有序進行中。
•應急管理部、生態環境部
2019年3月22日凌晨1時,應急管理部、生態環境部和江蘇省政府召開專題會議,聽取情況報告,研究部署救援處置工作。江蘇省生態環境廳認真落實應急管理部、生態環境部領導的現場指導意見和我省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力以赴做好現場環境處置工作。
2019年3月22日凌晨3時,廳主要負責同志陪同生態環境部翟青副部長,連夜視察事故周邊現場,實地詳細了解消防廢水去向及周邊水系情況,查看了消防廢水攔截施工現場,並要求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部門堅決貫徹翟青副部長指示,落實會議機制和信息發布機制。調整優化監測方案,加密監測頻次,要求鹽城市生態環境局指導地方加快對消防廢水的圍堵攔截。
2019年3月22日10時,翟青副部長和省生態環境廳主要負責同志帶隊來到築壩施工現場,針對發現的問題要求進一步強化攔截封堵措施,確保園區內受污染水體不入灌河,同時要求生態環境部門同志就地留守現場督辦。至發稿之時,翟青副部長再次帶隊趕赴現場檢查攔截封堵措施落實情況。
2019年3月22日上午,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緊急召開全省化工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部署會,迅速編製下發《關於開展全省化工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蘇環辦〔2019〕83號),要求各地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化工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
2019年3月25日,生態環境部最新發布消息,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發生后,由生態環境部派出的工作組繼續在當地指導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目前各項工作有序推進,污染水體應急處置方案初步確定。
截至2019年3月27日,江蘇省共出動28輛監測車,100餘台監測儀器,在爆炸現場周邊布設6個大氣監測點,對新民河、新農河、新豐河、灌河加密布設14個水質監測斷面,及時出具9000多個監測數據,並根據現場情況及時調整監測方案,適時開展爆炸現場的土壤、地下水環境監測。
•緊急通知
2019年3月22日,《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危化品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緊急通知》發布。
•成立調查組
調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
2019年3月23日,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消息,國務院江蘇響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調查組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應急管理部黨組書記、事故調查組組長黃明主持,會議要求要紮實細緻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儘快查明事故原因、嚴肅追究責任,只要與事故起因和責任有關就要一查到底。
•委派慰問
2019年3月22日,受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委派,國務委員王勇代表黨中央、國務院,率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赴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看望慰問受傷群眾。
2019年3月21日15時50分許,火勢已得到初步控制;17時,救援人員已從現場救出31人。
截至2019年3月21日19時,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已調派176輛消防車、928名消防員到場處置,後續仍將有增援力量趕赴現場。;到3月22日3時,88人已獲救。
2019年3月21日消息,國家衛生健康委第一批調派的專家分隊由國家衛生應急隊伍(江蘇)中的11名醫療專家趕到現場,抽調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重症醫學、燒傷、神經外科專家和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定醫院心理干預專家,於21日晚到達當地開展工作。
2019年3月22日凌晨,國家衛生健康委第二批國家醫療心理衛生應急專家組抽調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重症醫學、燒傷、神經外科專家和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定醫院心理干預專家5人到達當地開展工作。
2019年3月22日10時,國家衛健委已就江蘇鹽城市響水縣化工廠爆炸事故緊急調派三批醫療專家組,趕赴當地馳援醫療救治工作。第三批專家組由北京協和醫院重症醫學、急診科專家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公共衛生專家7人組成。
2019年3月22日,據江蘇省衛生健康委發布的信息,病員傷情以顱腦外傷、骨折、眼外傷、呼吸道吸入性損傷、多發性複合傷為主。截至3月22日20時,共有醫護人員3500名、醫院16家、救護車90輛參與救治,已為超過130名傷員實施手術。針對血液供應,江蘇衛生健康委還介紹,目前江蘇省及鹽城市血液庫存充足。截至22日上午7時,醫療救治已用血漿1.8萬毫升、紅細胞256單位。
2019年3月23日7時,鹽城全市16家醫院共收治傷員617人,其中523人輕傷,大部分為頭部、腹部、四肢等部位的擦划傷。另外已出院23人,143人留治觀察。通過治療,重症人員數量在下降。
2019年3月24日12時,鹽城市16家醫院共有住院治療傷員604人,危重症19人,重症98人。國家、省級專家會診1579人次,搶救危重症傷員103人次,開展手術219台。截至目前,已出院59人,留院觀察142人。針對危重症和重症傷員,實行“一人一小組”“一人一方案”,每日會診,盡最大努力提高救治質量,搶救傷員生命。
•空氣
2019年3月21日16時57分,響水縣環境監測站於現場採樣分析結果,在爆炸區域下風向200米採樣監測發現,甲苯和二甲苯檢出濃度為0.007mg/m和0.011mg/m,根據《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未超過企業周界外濃度最高限值2.40mg/m和1.20mg/m,苯乙烯、氯苯檢出濃度為0.013mg/m、0.001mg/m,低於江蘇省《化學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2/3151—2016)中廠界限值0.50mg/m3和0.20mg/m。
2019年3月21日18時,江蘇省鹽城環境監測中心於爆炸區域下風向1000米處採樣監測結果,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檢出濃度分別為0.012mg/m,0.006mg/m3和0.002mg/m,根據《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未超過企業周界外濃度最高限值0.4mg/m3、2.4mg/m和1.2mg/m,丙酮、氯仿檢出濃度分別為0.018mg/m和0.021mg/m,低於江蘇省《化學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2/3151—2016)中廠界限值0.80mg/m和0.40mg/m。
2019年3月21日18時40分,江蘇省鹽城環境監測中心於爆點下風向3500米(海安集敏感點)監測結果,二氧化硫濃度28.5mg/m3,氮氧化物濃度86.9mg/m,分別超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的57倍和348倍;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檢出濃度分別為0.014mg/m3,0.007mg/m和0.001mg/m,根據《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未超過企業周界外濃度最高限值0.4mg/m3、2.4mg/m3和1.2mg/m3;苯乙烯、丙酮和氯仿檢出濃度為0.003mg/m、0.029mg/m和0.003mg/m,低於江蘇省《化學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2/3151—2016)中廠界限值0.50mg/m、0.80mg/m和0.40mg/m。
截至2019年3月22日9時30分,根據鹽城現場快速監測結果,事故地下風向3500米處,二氧化硫監測濃度為0.23mg/m,氮氧化物監測濃度為0.48mg/m,參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表2,二氧化硫滿足小時均值二級質量濃度限值(0.5mg/m),氮氧化物超過小時均值二級質量濃度限值(0.25mg/m3)0.92倍。
2019年3月22日14時30分,根據事故地下風向3500米處現場快速監測結果,二氧化硫監測濃度為0.01mg/m,氮氧化物監測濃度為0.014mg/m,參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表2,均滿足二級質量濃度限值。各項揮發性有機物事故地下風向3500米均未檢出。
2019年3月23日21時,根據事故地下風向1000米、2000米、3500米處監測結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均低於《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限值,苯、甲苯、二甲苯參照《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評價,均低於標準限值。
2019年3月24日,在響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發生的第三天,環境監測持續進行。據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最新通報:事故地下風向3500米處二氧化硫與氮氧化物濃度顯著降低。
2019年3月26日,新豐河:閘內26日10:00氨氮濃度為256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標準127倍;二氯甲烷為0.85毫克/升,超標41.5倍;苯胺類為3.24毫克/升,超標31.4倍;化學需氧量為334毫克/升,超標7.4倍;二氯乙烷為0.074毫克/升,超標1.5倍;苯為0.024毫克/升,超標1.4倍;三氯甲烷為0.088毫克/升,超標0.5倍。閘外氨氮為2.97毫克/升,超標0.5倍;其餘各項監測指標均低於標準限值。從變化趨勢看,新豐河閘內氨氮仍嚴重超標,苯胺類超標倍數仍處於高位,化學需氧量、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苯也有不同程度的超標。新豐河水量較大,目前已築起多道土壩進行截流,數據雖有波動,但整體污染仍較為嚴重。
•水質
2019年3月21日14時48分,事故發生后,生態環境部門立即啟動突發性環境事故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迅速開展環境監測和應急處置工作。通過對事故現場上風向、下風向以及灌河下游、園區內河布點採樣,並對有機物進行監測,事故產生的濃煙對空氣質量產生較大影響,主要區域集中在園區及周邊500米左右的上空,現場風速較大,擴散條件較好,同時該區域為化工企業生產區,沒有居民居住,周邊群眾也已經基本疏散。事故地點下游沒有飲用水源,群眾飲水安全不受影響。相關監測工作仍在持續,將及時公布。
2019年3月22日8時40分,根據採集的水質樣品現場快速監測結果,新民河閘外、新豐河閘外和新農河閘外,以及閘外灌河排污口下游3公里處和灌河入海口未檢出揮發性有機物。
2019年3月22日10-12時,採集的水樣實驗室分析結果,其中新豐河閘內苯胺類濃度為4.01mg/L、閘外苯胺類濃度為0.08mg/L,閘內苯胺類濃度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3標準的39倍,閘外苯胺類濃度未超標。新民河閘內檢出苯胺類濃度為0.1mg/L,未超標;新豐河閘外未檢出苯胺類;新農河閘內、閘外因施工不具備採樣條件;其他斷面未檢出苯胺類。
2019年3月23日17時,新豐河閘內氨氮濃度為462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標準230倍;二氯甲烷為0.339毫克/升,超標16.0倍;化學需氧量為294毫克/升,超標6.4倍;二氯乙烷為0.0878毫克/升,超標1.9倍;三氯甲烷為0.141毫克/升,超標1.4倍。閘外各項監測指標均低於標準限值。
2019年3月22日,從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獲悉,針對江蘇鹽城市響水縣陳家港鎮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學儲罐發生爆炸事故,中國紅十字會已緊急調撥物資參與救援救助,並已組織志願者前往協助救援救助工作。
據介紹,事故發生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江蘇省紅十字會根據需求組織當地紅會開展救援救助工作。目前,響水縣紅十字會積極組織志願者前往醫院協助救助傷病人員,開展無償獻血,為受傷人員送飯、送水,在國道和主要幹道協助維持秩序,疏導交通。中國紅十字會緊急向災區調撥了40頂帳篷、1340床棉被、150張摺疊床和60個家庭包,並提供20萬元現金用於轉移安置群眾救助。同時,按照政府要求,組織紅十字志願者開展安置點服務,並做好心理救援隊支持準備。
中國紅十字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密切關注災害發展,根據需求做好救援救助各項準備。
•市民獻血
2019年3月21日17點左右,在響水濱江路步行街的采血車上,擠滿了前來獻血的居民。有不少居民都是聽到消息后,前來獻血;22時14分,大量當地和外地趕來的群眾,前往響水縣政府附近的采血車,參與志願獻血。
2019年3月22日晚,江蘇鹽城響水縣黃海路采血點,當地民眾為響水“3·21”爆炸事故傷者獻血,獻上他們的愛心。
2019年3月23日,“3·21”響水天嘉宜公司爆炸事故現場指揮部召開第二次新聞發布會介紹相關情況:鹽城市市長曹路寶介紹,死亡的64人中,26人已確認身份,38人身份待確認,各方報來的失聯人員有28人。由於化工企業生產過程中不能攜帶手機,確認失聯人員身份遇到困難。現在通過家屬等各方面報來的情況確認了28名失蹤人員。失聯人員數據與待確認身份人員數據可能會有重複,現正通過與各方溝通、走訪以及DNA比對等方式確認遇難者身份。
曹路寶介紹,此前,現場已劃分為13個區域、65個網格開展了四輪網格化地毯式搜救。現場指揮部本著“絕不放過任何一個角落,不惜一切代價尋找失聯人員”的要求,22日夜仍組織大量人員持續連夜搜救,23日晨救援人員在事故現場還發現並救出一名生還者。另外,失聯人員親友諮詢和聯繫渠道已建立。
2019年3月24日,從“3·21”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現場指揮部召開的第三次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響水縣成立“3·21”事故死者善後工作小組,對已確定身份的遇難者,上門與家屬見面開展安撫慰問。妥善安排來響遇難者家屬食宿,組織43名醫療人員照顧年紀較大的家屬。遺體處理尊重民族宗教風俗習慣,做好有關服務。
2019年3月30日,江蘇響水“3·21”特大爆炸事故核心區爆炸坑開始回填。爆炸事故核心區爆炸坑直徑約170米,深度約2米,武警某部將組織專業機械運載投放石料、渣土,沿爆炸核心區爆炸坑中線,開闢一條雙向施工通道,加快回填進度。
2019年4月4日上午,響水縣委書記崔愛國主持召開縣委常委(擴大)會議,迅速貫徹落實江蘇省委書記婁勤儉在響水專題調研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研究部署善後處置相關工作。在響水的縣四套班子領導,縣各相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出席會議。
2019年3月27日,鹽城市委、市政府在響水舉行“3⋅21”特別重大事故遇難者集中悼念活動,莊嚴集會、集體舉哀,悼念事故遇難者。
2019年3月25日,生態環境部調集環境監測及水、固廢、土壤處理等方面30名專家,全力支持當地科學妥善處置事故。23日,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3名專家及監測人員進入爆炸核心區,查看爆炸區地面坑塘廢水及固廢等相關情況,並採集水樣進行分析。
工作組協助地方進一步優化事故區域大氣和水體的環境監測方案,對河道內污染水體、核心區殘餘化學品、污水及固體廢物等情況進行摸排,提出了污染治理工作初步方案。工作組要求當地全面調度周邊區域應急池、儲罐、運輸罐車等資源,做好污水處置設施、園區污水廠技術對接工作,確保設施儘快投入運行。制定應對降雨預案,提前做好人員調配和物資準備工作。
陳家港化工園區內新民河、新豐河、新農河3條入灌河河渠已經全部通過築壩攔截的方式封堵完畢,同時組織人員對壩體進行加固、巡查和實時監控,確保污染水體不入灌河。同時,為確保三個入灌河封堵口的安全,按工作組的要求,地方將在所有堵口各安裝一個視頻監控系統,各建一個值守帳篷,每小時巡查一次,各安排一台挖掘機,4小時監測一次水質。
人保財險方面表示,為確保高效應對事故,人保財險積極開展業務排查和客戶聯繫工作,加強案件報告制度,並安排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
事故發生后,中國人壽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應急工作小組,全力做好救援及客戶排查理賠工作。其中,壽險公司通過走訪醫院排查,已確認有21位客戶在事故中受傷,財險公司接到21起車險報案,5起非車險報案,通過綠色理賠通道啟動快速理賠。
中國太平董事長羅熹則指示集團辦公廳啟動應急機制,組織旗下子公司開展客戶排查,緊急應對,查清損失、參與救援、做好補償。截至目前,太平財險共接到車險報案5件,估損金額17410元人民幣,已快速完成理賠2件,剩餘3件正在理賠支付中。非車險1件,估損金額3萬元人民幣。太平養老接到一起報案。被保險人被爆炸時震碎的玻璃碎片划傷,目前在當地醫院接受治療,公司正積極聯繫客戶家屬提供理賠服務。太平再保險(中國)估損金額較大,正在匯總中。
新華保險總分聯動啟動應急響應,目前江蘇分公司迅速組織事故應急理賠隊伍,並安排工作組緊急進行傷亡人員信息排查。截至3月22日,公司已緊急排查出1名受傷客戶,並前往醫院看望慰問。同時,新華保險緊急啟動了十大應急服務舉措,為現場保險理賠、緊急救援提供便利。
中國太保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南京、連雲港、鹽城等多地理賠調查人員已趕赴第一現場進行查勘,前往事故所在地附近醫院進行傷員慰問探視。在確保為客戶提供高效、便捷、有溫度的理賠服務的同時,中國太保將視需為客戶及家屬提供專業心理諮詢服務,密切關注災情發展變化,及時向客戶提供防災指導和次生災害預警提醒。
3月23日中午12時,中國太保已接到3.21江蘇鹽城化工廠爆炸事故車險報案70起,企財險報案37起、責任險報案6起、船舶險報案1起、家財險報案1起,已結案21起。此外,排查到高度疑似壽險客戶29位、產險個人客戶16位,現已確認18位客戶,已完成8位客戶的理賠,9位客戶及家屬的慰問工作。
3月22日下午2點左右,陽光人壽鹽城中支接到報案1起,被保險人在此次事故中頭部被玻璃碎片划傷,目前正在濱海縣人民醫院接受治療。兩個小時后,陽光人壽事故應急理賠小組到達醫院探望受傷客戶,並為客戶提供現場賠付服務。陽光產險也接到車險報案,但因客戶需參與救援工作,暫時無暇顧及車輛損失,陽光產險表示將與該客戶保持電話聯繫,跟進後續救援、理賠工作。
3月22日,華泰人壽江蘇分公司了解到客戶因爆炸事故受傷被送往頭罾鄉鎮衛生院住院,積極聯繫響水各大醫院,努力為客戶爭取更好的就醫條件,當日下午在響水東方康復醫院為客戶辦理住院手續。鹽城中支和連雲港中支工作人員在醫院為客戶現場辦理理賠申請手續,材料收集后第一時間迴響水機構進行系統操作,通過快速理賠通道,半小時內將理賠款打入客戶賬戶。
目前,君康人壽江蘇分公司已開始逐一排查客戶出險名單,同時鹽城中支總經理一行前往醫院、現場勘查,了解新情況,隨時配合政府做好善後工作。
應急處置
根據生態環境部現場工作組和省指揮部要求,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繼續開展事故環境應急處置工作。
一是持續開展應急監測。監測人員繼續對事故點下風向1000米、2000米、3500米處開展大氣監測,監測因子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對新民河、新豐河、新農河閘壩口,灌河入海口,廠區排污口下游開展水質監測,監測因子為化學需氧量、氨氮、苯胺、揮發性有機物。根據生態環境部工作組要求,增加對污水處理廠、新民河出水及事故核心區域土壤進行採樣監測。
二是切實推進受污染水體治理。生態環境部工作組組長召開會議,要求各方按照污水處理方案,加強合作,形成書面要求,明確責任和任務,確保污水得到妥善處置。26日上午,生態環境部負責人帶隊現場督查園區內污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目前,園區污水處理廠已修整投入運行,每小時處理廢水量約為120噸。現場連夜施工鋪設應急污水管道,對爆炸大坑廢水進行抽送轉移,已轉移廢水4000多噸至裕廊中轉池內。新民河活性炭壩已建成並投入使用,處理后水質經監測已達標,現正逐步外排。
三是嚴格做好壩體巡查。嚴格落實“五個一”工作機制要求,每個壩口均配有一台挖掘機,搭建看護房(棚),安裝了視頻監控,並準備了應急沙(土)袋。應急人員18人分3班,每班6人,每個閘壩實現2人3班工作制,每小時巡查一次,防止河水大潮等可能產生的影響。
四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積極配合“3·21”響水天嘉宜公司爆炸事故現場指揮部做好新聞發布工作,通過江蘇生態環境“兩微一端”及時發布生態環境應急響應進展情況。
質量達標
2019年4月29日,生態環境部通報了江蘇響水爆炸事故環境應急處理的最新進展。
截至26日8時,已處理污水約19.9萬立方米。事故現場仍有約9.9萬立方米污水需處理,不考慮降雨等情況可能造成的污水量增加,預計5月底前基本處理完畢。當地採取園區就地和外運處置的方式對危險廢物進行處理。
截至4月26日,現場處置431.13噸,轉運處置511.1噸。周邊環境質量持續穩定達標,環境風險總體可控,事故環境應急處置工作已轉入常態應急階段。
2019年3月21日17時,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發布消防救援通報,到場消防救援力量已救出12名受傷人員。
2019年3月21日19時,確認事故已造成死亡6人,重傷30人,另有部分群眾不同程度輕傷。
2019年3月22日3時,確認事故已造成死亡12人。
2019年3月22日7時,響水化工廠爆炸事故死亡人數已升至44人,危重32人,重傷58人,還有部分群眾不同程度受傷,當地共接收醫治傷員640名。
2019年3月22日上午,響水化工廠爆炸事故已造成47人遇難、90人重傷,另有部分群眾不同程度受傷。
2019年3月22日23時,江蘇響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已造成62人死亡,其中26人已確認身份,36人待確認身份。失蹤28人。已救治的病人中,危重34人,重傷60人,還有部分群眾不同程度受傷。
2019年3月23日7時,事故已造成64人死亡,救治的傷員中危重21人、重傷73人。鹽城市市長曹路寶介紹,死亡的64人中,26人已確認身份,38人身份待確認,各方報來的失聯人員有28人。
2019年3月25日,江蘇省鹽城市市長曹路寶通報:事故已造成78人死亡(其中56人已確認身份,22人待確認身份)。上次通報的28名失聯人員,根據DNA技術檢測,已確認死亡25人,另外3人平安並已取得聯繫。
截至2019年3月25日12時,事故已造成78人死亡。共有傷員566人,其中危重傷員13人,重症66人。
截至2019年3月26日中午12時,各收治醫院共有住院治療傷員520人,其中危重傷員8人、重症傷員46人,新增出院46人。
截至2019年3月30日16時,各收治醫院共有住院治療傷員276人,重症傷員9人,其中危重傷員3人。新增出院54人。
2019年3月21日14時48分,江蘇連雲港市灌南縣(疑爆)發生2.2級地震,震源深度0千米,震中位於北緯34.33度,東經119.73度。
2019年3月22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在通報中稱,環境應急人員到達現場后,協助現場指揮部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要求園區內所有企業陸續停產、疏散相關工作人員,關閉園區與外環境相連的全部閘壩,嚴防消防廢水進入外環境。同時,江蘇省生態環境廳表示,繼續在現場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事故環境應急處置工作,全力截控事故消防廢水,加強周邊環境應急監測,及時發布環境質量信息,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2019年3月22日,受到事故影響的學校、幼兒園起臨時停課。
距離涉事企業2公里左右的陳家港鎮六港小學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事發後學校已停課,根據上級指示要求,學校將在下周複課,最快下周一即可複課。
距離爆炸企業約2.7公裡外的陳家港口鎮王商小學值班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事發時200多名孩子“像小鳥出巢一樣”跑出教室,有學生被震碎的玻璃划傷,維修工作於22日開始,最遲下周五複課。
2019年3月24日受損學校校舍維修工作基本完成,老師正在布置教室,3月25日上午所有學校全部複課。
2019年3月21日,受爆炸衝擊波影響,距爆炸地點約1.1公里的110千伏金化變電站2台主變停運,距爆炸地點約550米的35千伏化工變電站停運。此外,事故還造成當地4條110千伏、2條35千伏線路停運,14條10千伏線路停運,161台配變、2300餘戶低壓電用戶及99戶高壓電用戶停電。
事故發生后,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成立了“3·21”響水爆炸事故救援電力保障應急小組,國網鹽城供電公司啟動了“設備設施損壞事件應急預案”Ⅳ級應急響應,成立處置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織開展了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截至2019年3月23日17時30分,2300餘戶低壓電力用戶已全部恢復供電,35戶高壓電力客戶恢復供電。
2019年3月22日,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發表聲明,對中國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一化工廠發生爆炸事故,導致大量人員傷亡深感悲傷。他向受害者家人表示慰問,向中國政府和人民致以衷心的同情,並祝願傷者早日康復。
2019年3月,天津一網友因對鹽城化工廠爆炸事件發不當言論被行拘。
2019年3月31日晚,江蘇鹽城官方通報響水“3·21”房屋修繕最新情況。截至3月31日中午12時,已修繕受損房屋17729戶。
響水“3·21”事故發生后,公安機關立即開展調查工作,並於3月23日立案偵查。已對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名負有重大責任的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下一步,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加大偵查工作力度,對涉嫌犯罪的一查到底,依法處理。
2019年4月13日,據新華網消息,經偵查,公安機關決定對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江蘇倪家巷集團有限公司另外6名負有重大責任的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強案件偵辦,對違法犯罪人員,堅決一查到底,依法處理。
根據國務院江蘇響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調查組調查工作進展和公安機關偵查,2019年4月15日,公安機關對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及為該公司相關項目作虛假評價的中介組織涉嫌犯罪的17名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截至目前,共有26名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9年4月4日,鹽城市決定徹底關閉響水化工園區。、
2019年11月1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調查情況彙報和責任追究審查調查工作情況通報,部署對安全生產尤其是危險化學品生產管理等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決定健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管理,促進有效投資加強風險防範。
會議指出,3月21日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特別重大爆炸事故,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搶險救援、傷員救治和事故調查處置等作出部署。調查組最終認定,這是一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暴露出有關地方和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職責不到位、對非法違法行為打擊不力和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違法違規、誠信缺失等突出問題。對負有直接責任、監管責任、領導責任等所有責任人都要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和懲處。事故調查報告和責任人處理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開。
2019年11月,國務院批複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調查報告。經國務院調查組認定,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長期違法貯存危險廢物導致自燃進而引發爆炸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19年3月21日14時48分許,位於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生態化工園區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特別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傷,640人住院治療,直接經濟損失19.86億元。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搶險救援,及時救治傷員,做好善後工作,儘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強調各地和有關部門要深刻汲取教訓,加強隱患排查,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習近平總書記特別指出安全生產工作在抓落實上仍有很大差距,一定要舉一反三,亡羊補牢。李克強總理等領導同志也作出批示,強調要採取有力措施,控制危險源,進一步排查並消除危化品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受黨中央、國務院委派,王勇國務委員帶領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立即趕赴現場,指導搶險救援等工作。
3月22日,國務院江蘇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調查組成立,由應急管理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全國總工會和江蘇省政府參加,聘請爆炸、刑偵、化工、環保等方面專家參與調查。通過反覆現場勘驗、檢測鑒定、調閱資料、人員問詢、模擬實驗、專家論證等,查明了事故直接原因和性質,查明了事故企業、中介機構違法違規問題,查明了有關地方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在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
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舊固廢庫內長期違法貯存的硝化廢料持續積熱升溫導致自燃,燃燒引發爆炸。事故調查組認定,天嘉宜公司無視國家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刻意瞞報、違法貯存、違法處置硝化廢料,安全環保管理混亂,日常檢查弄虛作假,固廢倉庫等工程未批先建。相關環評、安評等中介服務機構嚴重違法違規,出具虛假失實評價報告。
事故調查組同時認定,江蘇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不到位,生態環境部門未認真履行危險廢物監管職責,工信、市場監管、規劃、住建和消防等部門也不同程度存在違規行為。響水縣和生態化工園區招商引資安全環保把關不嚴,對天嘉宜公司長期存在的重大風險隱患視而不見,復產把關流於形式。江蘇省、鹽城市未認真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重大安全風險排查管控不全面、不深入、不紮實。
事故調查組在調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違規問題線索已移交有關方面查處,對發現的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已移交有關部門和地方處理。
事故調查組總結了8方面的事故教訓,提出了6方面的防範措施建議,指出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及相關部門特別是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把防範化解危險化學品系統性的重大安全風險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把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作為大事來抓,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推動化工行業轉型升級,加快制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能力,有效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019年11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江蘇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樊金龍和江蘇省副省長費高雲在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中的失職失責問題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樊金龍同志作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對全省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督促不力,對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費高雲同志作為先後分管、協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代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省長,對全省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領導督促不力,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樊金龍、費高雲同志在推進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工作中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給黨的事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產生惡劣影響,應予嚴肅問責。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樊金龍同志黨內警告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費高雲同志政務記過處分。
2019年11月15日,從江蘇省有關部門獲悉,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搶險救援、傷員救治和事故調查處置等作出部署。江蘇省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的61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問責。同時,江蘇省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問題的44名企業和中介機構人員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江蘇倪家巷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倪成良,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勤岳,江蘇天工大成安全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單國勛等44人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污染環境罪、提供虛假文件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響水生態化工園區黨工委書記朱從國、響水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孫鋒、響水縣時任環保局局長溫勁松等15名公職人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監察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同時,江蘇省對該事故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響水縣、鹽城市和省應急管理廳、生態環境廳等單位46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其中,擬給予鹽城市委書記戴源黨內警告處分,按規定上報審批;給予鹽城市委副書記、市長曹路寶政務記過處分,給予響水縣委書記崔愛國黨內嚴重警告、免職處理,給予響水縣委副書記、縣長單永紅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省應急管理廳黨組書記、廳長陳忠偉政務記過處分,給予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廳長王天琦政務記過處分。對其他相關責任人,也分別給予了黨紀政務處分。
事故發生后,江蘇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視,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李克強總理等領導同志批示要求,積極穩妥有序開展事故救援及善後處置,組織開展全省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出台《江蘇省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方案》《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等規定,推動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和“三管三必須”部門監管責任落地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事故作出處理決定后,江蘇迅速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貫徹落實,進一步深入檢查反思,深刻汲取教訓,嚴格依法依規依紀對所有責任人懲處和追責,並對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提升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作出部署安排。
一審開庭
2019年3月21日14時48分,位於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生態化工園區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嘉宜公司)發生特別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傷,640人住院治療,直接經濟損失198635.07萬元。事故涉及22件刑事案件,涉案7個被告單位和53名被告人。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單位江蘇倪家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倪家巷集團)與天嘉宜公司(事故發生后已被吊銷營業執照)非法儲存危險物質,危害公共安全,情節嚴重,對被告單位倪家巷集團及該集團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吳岳忠和倪成良等2名被告人、天嘉宜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張勤岳等7名被告人以及幫助天嘉宜公司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的被告人張惠德,均應以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單位倪家巷集團與天嘉宜公司、被告人張惠德系共同犯罪,其中倪家巷集團和張勤岳、吳岳忠、倪成良系主犯,其他7名被告人系從犯;天嘉宜公司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污染環境,後果特別嚴重,對該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張勤岳等5名被告人應以污染環境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張勤岳作為天嘉宜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謀取本單位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情節嚴重,還應以單位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對相關被告人應依法數罪併罰。公訴機關另指控6名被告人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6個被告單位和22名被告人分別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和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15名國家機關公職人員分別構成玩忽職守罪和受賄罪。
庭審中,公訴人當庭發表了公訴意見,針對各項犯罪事實出示了證據,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充分發表了辯護意見,大部分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機關單位代表、部分事故被害人及群眾代表旁聽了庭審。
據了解,鹽城市兩級法院於今年6月和8月初對系列案件組織召開了庭前會議。該系列案件將擇期宣判。
2020年11月30日,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所轄響水、射陽、濱海等7個基層人民法院,對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22起刑事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7個被告單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處刑罰。
2019年3月21日14時48分許,位於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生態化工園區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事故發生后已被吊銷營業執照,以下簡稱天嘉宜公司)長期違法貯存的硝化廢料因持續積熱升溫導致自燃,燃燒引發硝化廢料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傷,640人住院治療,直接經濟損失198635.07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天嘉宜公司無視國家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長期違法違規貯存、處置硝化廢料,企業管理混亂,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天嘉宜公司主要負責人由其控股公司江蘇倪家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倪家巷集團)委派,重大經營管理決策需倪家巷集團決定、批准。倪家巷集團與天嘉宜公司共同決策實施不法行為,為了集團自身利益,在天嘉宜公司技術、設備不過關的情況下仍同意上馬間苯二胺項目生產線和硝化工段,明知硝化廢料有毒、易燃易爆且儲存地點不符合安全條件,仍未加強安全管理,未對硝化廢料大量、違法貯存予以制止或提出合理處置方案,放任天嘉宜公司非法儲存危險物質,最終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倪家巷集團、該集團和天嘉宜公司相關責任人應依法對事故後果承擔刑事責任。天嘉宜公司還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焚燒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原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張勤岳為謀取本單位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賄送財物,亦應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另查明,鹽城市環境監測中心等6家中介機構弄虛作假,出具虛假失實文件,導致天嘉宜公司硝化廢料重大風險和事故隱患未能及時暴露,干擾誤導了有關部門的監管工作;鹽城市環保部門和響水縣應急管理、環保等部門相關工作人員,未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日常監管嚴重缺失,復產驗收審核把關不嚴,存在玩忽職守行為,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部分國家公職人員還存在受賄行為。相關中介機構、中介機構相關責任人和國家公職人員均應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法院根據各被告單位、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情節、危害後果、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自首、認罪認罰等,分別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原天嘉宜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張勤岳犯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污染環境罪和單位行賄罪,撤銷緩刑與原犯污染環境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155萬元(人民幣,下同)。以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判處倪家巷集團罰金2000萬元,對集團原任及現任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吳岳忠、倪成良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三年,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原天嘉宜公司副總經理楊鋼、安全總監兼總工程師耿宏等4人被以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污染環境罪並罰判處九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原公司副總經理、硝化車間主任、法定代表人陶在明等2人被以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分別判處八年和六年有期徒刑。幫助天嘉宜公司非法貯存硝化廢料的當地裝卸服務部經營人張惠德犯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撤銷緩刑與前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原天嘉宜公司安全科科長蔣立華和5名安全員被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分別判處五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鹽城市環境監測中心等6家中介機構犯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或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分別被判處100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金,鹽城市環境監測中心化驗室副主任楊浩傑等22名責任人被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或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判處四年至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原響水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孫鋒等15名國家公職人員分別被以玩忽職守罪、受賄罪判處七年六個月至三年三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部分人員被並處罰金,孫鋒等9人同時犯兩罪,依法予以並罰。
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對被告單位、被告人及其對辯護人提出的經查屬實、於法有據的辯解和辯護意見,依法予以採納。
宣判后,張勤岳等絕大部分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不上訴。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和各界群眾代表分別旁聽了各案的宣判。
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於2007年4月5日,主要負責生產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曾發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督促整改安全隱患問題的函》,其中在有關安全隱患問題清單中,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有13項問題。
2016年7月,據響環罰字[2016]036號文件,天嘉宜化工因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制度被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環保局罰款處罰;據響環罰字[2016]037號文件,天嘉宜化工因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制度;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被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環保局罰款處罰。
2017年6月,據鹽環罰字[2017]15號文件,天嘉宜化工被鹽城市環保局處以28萬元罰款;2017年9月,據響環罰字[2017]052號文件,天嘉宜化工因違反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制度;被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環保局罰款處罰。
2018年5月,據響環罰字〔2018)29號,對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違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和固體廢物管理制度、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處罰。響水縣環境保護局對其罰款48萬元。處罰事由為,違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和固體廢物;2018年5月,據響環罰字〔2018〕18號,對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採取逃避監管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和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制度的處罰,響水縣環境保護局對其罰款53萬元。處罰事由為,採取逃避監管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和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制。
2019年3月22日報道,該公司在響水負責的總經理張某在事故中受傷並接受救治,相關人員均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中央紀委點名
2020年2月27日,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工作報告中被點名。
水源污染
首先,爆炸引起的泄漏,會造成相關物料泄漏。苯、對苯二胺等物質在泄漏后,有可能會對當地的水源造成危害,這是目前最需要關注的問題。
有毒氣體
扎傷炸傷
有不少民宅的玻璃被炸碎,人很可能會被玻璃扎傷。
如果身在現場,最好身著防護服和防護手套,同時戴面罩。如果不幸吸入或接觸,需要儘快接觸新鮮空氣,脫掉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水沖洗皮膚或淋浴。比較合理的救助方式,是將當地人儘可能遷移到出事點10公里以外的地區,避免遭受有毒空氣的傷害。
與此同時,準備好潔凈的水,在當地污染物被清理之前,不要飲用地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