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禮儀

婚俗禮儀

婚俗禮儀講述的是不同民族的結婚禮俗。根據民族習俗不同,婚俗禮儀也千差萬別。

禮儀常識


送禮:按一般習俗,參加婚宴都要準備一份小小的賀禮,用紅紙或專門印製的雙喜字封包,裡面放進適當的賀禮金,禮金數目根據客人的經濟情況和與新郎、新娘關係的遠近親疏而定,但最好要取雙數,含六為“祿”,八為“發”,百為“白頭偕老”的意思。
入席:參加婚禮要按照主人或主持人的引導就座,如果沒有人引導,可以和熟悉的親友坐在一起,但應注意不要主動坐到“新人桌”或“父母桌”。席間取菜、吃食要講究禮貌
敬酒:新郎、新娘到各席敬酒致謝時,大家起立舉杯,和新人先輕輕碰杯,再道“恭喜”。不要把新郎、新娘灌醉,不要東拉西扯,要把新人在每桌敬酒的時間控制在3分鐘內,以讓他們圓滿結束宴會,早入洞房。同時,自己在酒席中,也不要大喊大叫,要節制飲酒,以免醉后狂言失禮。
撒紙屑:結婚典禮上,人們歡笑著把五彩的紙屑撒向天空,撒向新郎、新娘,也撒向前來道賀的客人們。這種風俗起源於義大利。中古時代,義大利凡參加婚禮的人,要向新人撒一把五彩繽紛而細小的糖果,祝福新人過著甜蜜的生活。到了19世紀,人們把撒糖果改為撒彩色紙屑。

水族婚俗


保留較濃的傳統色彩,講究明媒正娶。婚 前,男女青年可以利用節日及趕集時的對歌活動交遊相 戀。即使自由戀愛定的情,也得明媒正娶,否則不合禮 俗,要受歧視。青年男女相愛之後,先託人告訴雙方家 長。若家長表示願意,男方才請媒人去女家送禮定親,並擇定吉日,派人抬著豬仔去女家“吃小酒”。正式迎 親時,再抬大豬到女家“吃大酒”。酒宴上要唱敬酒歌,女主人每唱一首歌,客人就得干一杯酒,以喝醉來表 現主人的盛情。接親送親男女雙方的家人不參加,除 少數地方由新娘的兄弟背新娘送至夫家外,多數是盛裝 的新娘打一把故意撕開一條縫的紅紙傘步行在前,接送 的伴郎、伴娘及抬著嫁妝的長隊緊隨其後。一般是新娘 於中午出娘家門,傍晚六七點鐘進夫家門,吉時不到,不得進門。新郎家的親人在新娘進門要外出迴避,新娘 進屋后才能回家。新婚之夜,伴娘與新娘同宿,第二天 新娘即回門去娘家住。婚期之後,新郎再去請新娘回來,開始夫妻生活。有些新娘第一次回門就長達一兩個月 時間,謂之“坐家”,實際上是“不落夫家”婚俗的殘 存餘音。新娘出嫁的路上,最忌諱打雷變天,因此婚期 多在秋冬舉行。

福建婚俗


提親
男方家托媒向女方家提親,如果女方家父母同意,便取得姑娘的生辰八字,俗稱起帖。請星相或算命的合婚,如果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合符結親緣分,則男女兩家通過媒人來議親。
由媒人傳遞信息,雙方議定聘禮,擇日定聘,俗稱“下大帖”。女方要求男方重聘厚禮,以示女方門戶高貴,淑女美麗端莊。議定的聘金尾數必以“三”字。福州方言“三”與“生”諧音,象徵婚後多生兒女。女方嫁妝,通常是日常用品、傢具、服飾、鞋帽等。豪富女家還以田地、果園、樹木、房屋、金銀珠寶等作為嫁妝。妝奩厚薄多寡視女家貧富而定,男家不得索取或挑剔。但馬桶、梳妝箱和大腳盆則為必備妝奩。
送定
俗稱定親、訂婚。男方擇定吉日,將聘金財物的一半(俗稱上半禮)送往女家,並給女方長輩送見面禮,給祖母的謂“媽杠”,給母親的謂“奶杠”,給舅父的謂“舅杠”。女方則回送粿,並將男方送來的禮餅、雞、肉等分送親戚長輩。受禮者要於姑娘出嫁前用衣料等送賀,俗稱“添箱”。內外要宴請姑娘一次,俗稱“起轎膠”。
男家擇定迎娶日期,寫好紅帖,由媒人送往女家以確定婚期,並送下半禮。如有一方籌備不及可延期;有的因父母之喪,則提前在百日內完娶。
迎娶
結婚前一日,男方發花轎金鼓班、禮書帖、“過門擔”、禮雞等到女家。女家回送禮雞一合,雞用紅繩紮腳,俗稱“紅線羈膠”。金鼓班留女家吹奏。翌晨,新娘開容,又稱“開顏”,用線將臉上汗毛捻乾淨。新娘臨嫁跪拜(后改為鞠躬)父母及至親長輩,受拜者給磕頭禮,多少不拘。上轎前新娘哭泣,賴在床上不起,俗稱“賴床”,以示難捨之意。吉時將至,由喜娘催促梳妝上轎,頭蓋紅巾,胸掛銅鏡,由其父母或長兄背入花轎。有的農村還有哭唱嫁歌的習俗,其意大多是規勸、教導新娘孝敬公婆、和睦伯叔(新郎兄弟)、友待姑嫂、鄉鄰及勤儉持家等內容。路上如有轎相遇,要互換禮物、放鞭炮,以取雙方吉利。
婚禮
婚期前夕,男女兩家均張燈結綵,張貼吉慶對聯。迎娶之日新娘身著蟒袍,腰圍玉帶,鳳冠霞披,屬於明朝裝束。新郎則紅頂小帽,長衫馬褂,儼若清朝命官。傳說,當時吳三桂降清,與順治皇帝有所謂“降男不降女”的約定,故而從清代至民初,婚嫁時男穿清裝、女著明服。正日,男方親族持高照、火把、金鼓班往女家接花轎。轎接來,停廳堂,一對男孩提燈籠分立轎的左右,喜娘挽新娘下轎。隨後拜堂,先拜天地祖先,再拜公婆,後夫妻交拜。拜畢,由“福壽雙全”的一對夫婦持鳳燭引新郎新娘進入洞房。入洞房后,新郎新娘並坐床沿,名為“坐床”;飲“合歡酒”,名為“合巹”;由一父母雙全、兄弟眾多的男孩在馬桶小便稱“開桶”,取早生男孩之意。午後,親族賓客畢至,喜娘扶新郎新娘出廳,先跪拜公婆,由公婆授簪;再叩拜親人長輩。按先直系后旁系,先父系後母系的程序一一叩拜。受拜者要給新娘“見面禮”。至親長輩多贈以戒指、項鏈、手鐲等貴重禮物,此謂“見廳”。拜見畢,由喜娘扶新娘到廚房走一趟,稱為“拜灶神”;動一動廚具,名為“出灶”(農村第二日先出灶后出廳);禮畢開宴。當晚擺宴席,席間上“太平燕”(稱為“大菜”)時,由新郎父母率新婚夫婦至各酒桌向親友致謝並敬酒,對未曾叩拜的親族要補行拜禮。舊時女子出嫁,家長要找個陪伴新娘的人,叫伴房媽,俗稱“伴娘”。因為新娘初進夫家,人地生疏,多不方便,所以女家要請人隨伴。伴房媽多選婦女,以容貌端正,口齡伶俐,熟悉禮規,和氣風趣為佳。舊時,伴房媽有單伴和雙伴兩種,時間上有長伴和短伴區別。短伴幾天,長伴逾月。
伴房媽,也是一種社會職業,福州原多由水上人家的婦女承辦。從女子婚期前天請來相伴,準備“出門”,教以禮規,到娶親禮成,陪伴拜見公婆及親戚人等,常代新娘尊稱或致意,言行乾淨利落,大大方方。尤其鬧房時,伴房媽要起臨事應變和巧言解圍的作用,多方力保新娘不受奚落或嘲弄。每當鬧房的親友戲弄起鬨,或發生個別親友無所不為時,伴房媽就要善於從中排解,好言相勸,儘力維護,既要鼓勵新娘隨和一些,答應若干文娛性的動作表演;又要排解個別親友發怒於人,避免“惡作劇”,也不使其“掏礱臂”(指賀新婚鬧房而笑謔不遂)。伴娘充當這一特殊環境的協調角色,定要擅長隨機答對,別出心裁。因為伴娘年歲稍大,而鬧房親友多是後生的,便呼之為“伴房媽”。
伴房媽還負有照顧新娘熟悉環境和人事的使命,同時也要照顧新娘的生活。洞房之夜還要指點新娘和新郎喝合歡酒,指導有關新婚的起居飲食的規俗禮例。往往合歡酒後,伴房媽要向新郎要紅包。新郎付給一份之後,還要求添包,“添”含添丁發甲的意思,新郎要滿足這一“添”的要求。至此,伴房媽工作結束,當夜或翌晨便可離開。
如果女家有請“回門”,即新娘新郎一齊到女家,就要伴房媽陪同走去。待到禮成,伴房媽的差事已畢,也就離去了。這時間就稍多一些,富豪人家可聘逾月。
伴房媽往往有代代相承的“出口成章”,隨著新娘進入男家之後,每個場合都有唱誦傳統的歌謠。如《新娘入門歌》:新娘進門,福壽雙全,花開四季,孩兒坐盆。《新郎揭蓋歌》:揭蓋揭得起,傢伙(家財)烘烘起;揭蓋揭得高,起厝買田抱細哥;揭蓋揭正中,四代兩公孫……《拍房門歌》:一拍房門一聲清,檐前喜鵲報佳音,鴻雁雙飛長恩愛,鴛鴦成對永相親……《合歡酒歌》:新娘食雞頭,家產做上樓;新娘食雞骹,越做越起家;新娘食雞翼,做事有意值(好兆);新娘食雞底,明年做娘奶……每當伴房媽唱歌時,唱了一句,眾人要喝彩應和:“好呀!”“是啊!”這樣互相唱和,氣氛熱烈,儀式隆重,顯示喜慶的祥瑞和歡樂。
鬧房
在婚前一夜,擇定吉時請有“福壽”的人“安床”。結婚當晚,親友不論老幼都可鬧房。鬧房前,新房門緊閉,鬧房者要在外高唱鬧房詩,直到守門人感到滿意才開。入房后,還要取預先擺在床上的物件,由鬧者結合物品內容唱贊詩,逐件取完后才能看新人,要求新郎新娘表演戲謔性節目,取得皆大歡笑。鬧房可以增加新婚的歡樂、熱鬧的氣氛,是婚禮的最高潮。鬧房節目,又叫“戲出”,內容有文明與粗俗的,有高雅含蓄與情趣低俗的。常見的有“穿草心”、“姜太公釣魚”、“雙龍搶珠”、“挾泥鰍”、“水底撈月”等。“穿草心”是用兩支大小不同的空心稻草,新郎新娘嘴上各銜一支,新娘坐著,新郎站著,將嘴上的稻草穿進新娘嘴中的稻草。鬧房者在周圍起鬨。新娘口銜的稻草不停地抖動,新郎的稻草要穿進,確是頗費功夫的。“姜太公釣魚”是用一個面盆,盛半盆水,水面浮動一塊小木板,板上放塊蛋糕,上面插幾個小炮仗,新娘站在高高的椅子上,手提一根釣竿,下垂一支點燃的香,用這香去點燃下面的小炮仗。“水底撈月”是用面盆盛些淺水,盆底放一枚硬幣,令新娘用力吹氣,把水吹向兩邊,迅速地將硬幣銜上來。雖然新娘用盡氣力,還未來得及銜硬幣,水又復原了,常常弄得滿臉水漬,猶如梨花帶雨,煞是好看。鬧到更深夜靜,“戲出”做完,賓客散去。喜娘領了“花彩”(即紅包)退出新房,新婚夫婦始上床安寢。翌日清晨,夫婦須早起向父母拜見請安。

傳統婚俗


1.三書:按照中國傳統的禮法,指的是禮聘過程中來往的文書,分別是“聘書”——訂親之書,在訂婚時交換;“禮書”——禮物清單,當中詳列禮物種類及數量,
在
過大禮時交換;“迎書”——迎娶新娘之書,結婚當日接新娘過門時用。
2.六禮:是指由求親、說媒到迎娶、完婚的手續。分別為“納采”——俗稱說媒,即男方家請媒人去女方家提親,女方家答應議婚後,男方家備禮前去求婚;“問名”——俗稱合八字,托媒人請問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準備合婚的儀式;“納吉”——即男方家卜得吉兆后,備禮通知女方家,婚事初步議定;“納徵”——又稱過大禮,男方選定吉日到女方家舉行訂婚大禮;“請期”——擇吉日完婚,舊時選擇吉日一般多為雙月雙日,不喜選三、六、十一月,三有散音;不選六是因為不想新人只有半世姻緣;十一月則隱含不盡之意。“親迎”——婚禮當天,男方帶迎書親自到女方家迎娶新娘。
3.安床:在婚禮前數天,選一良辰吉日,在新床上將被褥,床單鋪好,再鋪上龍鳳被,被上撒各式喜果,如花生紅棗桂圓蓮子等,意喻新人早生貴子。抬床的人、鋪床的人以及撒喜果的人都是精挑細選出來的“好命人”——父母健在、兄弟姐妹齊全、婚姻和睦、兒女成雙,自然是希望這樣的人能給新人帶來好運。
4.鬧洞房:舊時規定,新郎的同輩兄弟可以鬧新房,老人們認為“新人不鬧不發,越鬧越發”,並能為新人驅邪避凶,婚後如意吉祥。
5.嫁妝:女方家裡的陪送,是女方家庭地位和財富的象徵。嫁妝最遲在婚禮前一天送至夫家。嫁妝除了衣服飾品之外,主要是一些象徵好兆頭的東西,如:剪刀,寓意胡蝶雙飛;痰盂,又稱子孫桶花瓶,寓意花開富貴;鞋,寓意白頭偕老;尺,寓意良田萬頃等等。當然各地的風俗和講究都不一樣。
6.上頭:男女雙方都要進行的婚前儀式。也是擇定良辰吉日,男女在各自的家中由梳頭婆梳頭,一面梳,一面要大聲說: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髮齊眉,三梳梳到兒孫滿地,四梳梳到四條銀筍盡標齊。
7.撐紅傘:迎親的當天,由新娘的姊妹或伴娘攙扶中娘家門,站在露天的地方,姊妹或伴娘在新娘頭頂撐開一把紅傘,意為“開枝散葉”,並向天空及傘頂撒米。

台灣阿美族


婚前實習:中國台灣省的阿美人把婚姻看得特別著重,他們在女子出嫁之前必須先到男方家實習,男方家認為滿意后,才能結婚。阿美人認為,女子持家能力的強弱直接關係到家庭的興敗。因此,阿美人的家庭事務多由女方負責。女子在婚前到男方家實習,是為了鍛煉和檢驗女子的持家能力。阿美人把這段時間稱為婚前難關。男女青年戀愛后,女方要主動去男方家實習。接受男方家的考驗。在實習期間,女子除住宿在自己家外,吃飯、幹活都在男方家。在男方家實習過程中,要把她當成一家人來看待。男方家對女子的實習感到滿意后,就通知女方實習結束,這時男女雙方就可喜結良緣了。

白族


“轉山嶺”找情人:白族是個古老的民族,有著自己燦爛的文化,在戀愛、結婚、家庭問題上也是高度的文明和開化。雖然有婚外情的人會受到投江溺死的嚴厲懲罰,但是如果婚姻存在問題,每年都會有機會“轉山嶺”去尋找真愛。白族規定,每年在某個時段要給每個家庭成員三天時間,凡是婚姻存在些問題的家庭成員,在這三天中可以找往日的情人去到周圍山中某個安靜的地方互訴衷腸,可以卿卿我我甚至可以同居,以宣洩這一年的思念之情,別人無權干涉。三天過後則必須回歸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