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陳杞世家
出自《史記》中的文言文
胡公
荒淫無道,是中國古代專制社會君主極權政治的必然現象,也是導致統治階級內訌、國家喪亂的主要原因之一。司馬遷在本篇著重寫了陳厲公好淫而喪生,陳靈公荒淫而失國,孔寧、儀行父因淫亂而逃亡他國,通過這些事例,太史公對統治階級的腐朽墮落進行了深刻的揭露和無情的鞭撻。
在本篇中,還體現了太史公善於剪裁、重點突出的史家手法。例如“杞小微,其事不足稱述”;“滕、薛、騶,夏商周之間封也,小,不足齒列,弗論也”;“江、黃、胡、沈之屬,不可勝數,故弗采於傳雲”。太史公大膽刪削了與歷史發展關係不大的小國事迹,避免了蓁蕪不棄的缺點,從而使文章的主旨更加鮮明。
值得指出的是,由於時代發展的局限,司馬遷於強調人事之際,還不能完全拋棄某種程度的天命迷信思想,所以在引用古代文獻如《左傳》時,對其中的一些占卜預言未加批判地移錄進來,帶有一定的神秘主義色彩,降低了作品的思想性,需要我們批判地去對待。
陳國
胡公死,其子申公犀侯繼位。申公死,其弟相公皋羊繼位。相公死,又立起申公之子突為君,就是孝公。孝公死,其子慎公圉戎繼位。慎公時正當周厲王之朝。慎公死,其子幽公寧繼位。
幽公二十年(前841),周厲王逃到彘地。
二十三年(前832),幽公死,其子釐公孝繼位。釐公六年(前828),周宣王即位。三十六年(前796),釐公死,其子武公靈繼位。武公十五年(前781)死,其子夷公說繼位。這年,周幽王即位。夷公三年(前778)死,其弟平公燮繼位。平公七年(前771),周幽王被犬戎殺死,周王朝首都東遷洛邑。秦國開始成為諸侯。
二十三年(前755),平公死,其子文公圉繼位。
桓公二十三年(前722),魯隱公即位。二十六年(前719),衛人殺死衛君州吁。三十三年(前712),魯人殺死魯隱公。
厲公二年(前705),生下兒子敬仲完。正值周太史經過陳國,陳厲公讓他用《周易》為兒子算卦,得到的卦象是《觀卦》變《否(pǐ,痞)卦》,周太史說:“這叫做能看到國家的榮光,利於做天子之賓。他大概會取代陳國而自己據有國家吧?不是在陳國,大概是在別的國家吧?這事不會發生在他本人之世,大概是發生在他子孫之時吧?如發生在別國,一定是在姜姓國家。因為姜姓是太岳的後代。事物不能在兩個方面都充分發展,大概要等到陳國衰亡,他的後代就要昌盛了吧?”
陳厲公娶蔡國之女為妻,蔡女與蔡國一個人通姦,陳厲公也屢次去蔡國亂搞女人。七年(前200),被厲公所殺的桓公太子免的三個弟弟,大的叫躍,二的叫林,小的叫杵臼,一同讓蔡人用美女引誘厲公,然後三人與蔡人一起殺掉厲公,而立躍為國君,就是利公。利公是桓公的兒子。利公即位后五個月就死了,二弟林繼位,就是庄公。庄公七年(前693)死,小弟弟杵臼繼位,就是宣公。
二十一年(前672),宣公後來有寵愛之姬生一子名款,宣公想立他為太子,就殺掉了原來的太子禦寇。禦寇一直喜歡厲公之子完,完害怕禍連自己,就逃到齊國。齊桓公想讓陳完做卿,陳完說:“我作為寄居在外之臣,有幸能不做勞苦之役,就是您給我的恩惠了,我不敢擔任高官。”桓公就讓他做工正之官。齊懿仲想把自己的女兒嫁給陳完,先算一卦,卦辭說:“夫妻好比雄雌鳳凰雙雙飛翔,鳴叫應和響亮清脆。媯姓的後人,將在姜姓之國蕃育昌盛。五代以後就將發達,地位與正卿並駕齊驅。八代以後,無人能與之相比。”
三十七年(前656),齊桓公討伐蔡國,蔡國戰敗;齊兵趁勢侵入楚國境內,向南直至召(shào,邵)陵,軍隊返齊時經過陳國。陳國大夫轅濤塗嫌齊軍過境騷擾,就騙齊桓公說由東路沿海返齊更好。齊桓公明白真相后大怒,把轅濤塗抓了起來。此年,晉獻公逼死自己的太子申生。
四十五年(前648),宣公死,其子款繼位,就是穆公。穆公五年(前643),齊桓公死。十六年(前632),晉文公在城濮大敗楚軍。此年,陳穆公死,其子共公朔繼位。陳共公六年(前626),楚國太子商臣殺死父親楚成王,自立為君,就是楚穆王。十一年(前621),秦穆公死。十八年(前614),陳共公死,其子靈公平國繼位。
陳靈公
十四年(前600),陳靈公和陳國大夫孔寧、儀行父都與夏姬通姦,而且貼身穿著夏姬的衣服在朝中嬉笑。大夫泄冶勸諫說:“國君和大臣如此淫亂,讓人民如何效法?”陳靈公把此話告訴孔寧、儀行父二人,二人要求殺死泄冶,陳靈公也不禁止他們,於是二人果然殺死了泄治。十五年(前599),陳靈公和孔寧、儀行父在夏姬家飲酒取樂。陳靈公對二人開玩笑說:“夏徵舒長得像你們。”二人反唇相譏說:“他長得也像您。”夏徵舒聽了十分生氣。靈公喝完酒出來,夏徵舒藏在馬棚門口用箭射殺靈公。孔寧、儀行父嚇得逃到楚國,靈公太子午也逃往晉國。夏徵舒自立為陳侯。夏徵舒過去是陳國大夫。夏姬是御叔之妻、夏徵舒之母。
陳成公元年(前598)冬天,楚莊王以夏徵舒殺死陳靈公為由,帶諸侯之兵討伐陳國。並且對陳國人說:“別害怕,我只是誅殺夏徵舒而已。”可是殺了夏徵舒之後,借勢就把陳國吞併,作為楚國的一個縣而佔有了,楚國群臣都為此向楚莊王祝賀。這時申叔時從齊國出使回來,獨獨不表示祝賀。楚莊王問他為什麼這樣,申叔時回答說:“俗語說得好,有人牽牛抄近路,踩壞別人莊稼地,田地主人追過來,把牛搶來歸自己。抄近路踩人田確實有罪,可是因此就把他的牛奪來,不也太過分了嗎?現在大王以夏徵舒殺君為不義,因此徵集諸侯軍隊,討伐夏徵舒以申張正義,可是事畢之後卻佔有陳國,貪圖人家土地,那麼今後還怎麼號令天下!所以我不祝賀。”楚莊王聽后說:“講得好!”於是從晉國接回陳靈公的太子媯午,立為陳君,象過去一樣治理陳國,就是陳成公。孔子在讀歷史時看到楚國恢復陳國主權一段,說:“楚莊王真可謂賢德。輕視千乘之國而看重一句有益之言。”
哀公三年(前566),楚兵包圍陳國,後來又饒了陳國。二十八年(前541),楚國公子圍殺死楚王郟(jiá,陽平“家”)敖自立為楚王,就是楚靈王。
三十四年(前535),原先時,陳哀公從鄭國娶妻,長姬生下悼太子師,少姬生下兒子偃。哀公又有兩名寵幸的妾,長妾生子名叫留,少妾生子名叫勝。哀公最寵愛留,把他託付給自己的弟弟司徒招來照顧。哀公病了以後,三月,招殺死了悼太子,把留立為太子。哀公很生氣,想殺掉招,招發兵包圍哀公,哀公自縊而死。最後招還是把留立為國君。四月,陳國派使節去楚國報告喪信。楚靈王聞說陳國內亂,就殺掉陳國使者,派公子棄疾舉兵征伐陳國,陳君留逃往鄭國。九月,楚兵圍陳。十一月,滅掉陳國。命楚公子棄疾做陳公。
夏姬
楚靈王滅陳后第五年,楚國公子棄疾殺死靈王自立為楚王,就是平王。平王剛剛即位,想友睦以得諸侯之心,就找到過去陳國悼太子師的兒子吳,立他為陳侯,就是陳惠公。惠公即位后,上溯到哀公死的那年來接續陳國紀年作為元年,空空借了五年。
懷公元年(前505),吳王攻破楚國后,駐紮郢都,召見陳懷公。懷公想要前去,陳國大夫說:“吳王最近志得意滿,可是楚王雖然逃走,但與陳國是舊交,不能背叛陳、楚之交。”懷公就以身體有病為借口推辭了會見。四年(前502),吳王又召見懷公,懷公害怕,只得前往吳國。吳王生氣上次陳懷公不來,扣留了他,終於死在吳國。陳國於是立懷公之子越為君,就是湣(mǐn,敏)公。
湣公六年(前496),孔子至陳國。吳王夫差征伐陳國,攻取三城而歸。十三年(前489),吳國又來征伐陳國,陳國向楚國告急求救,楚昭王帶兵來援救,駐軍城父,吳軍撤兵。此年,楚昭王死在城父。當時孔子仍在陳國。十五年(前487),宋國滅掉曹國。十六年(前486),吳王夫差北伐齊國,在艾陵大敗齊兵,又派人召見陳侯。陳湣公害怕,前往吳國。楚國因此征伐陳國。二十一年(前481),齊國大夫田常殺死齊簡公。二十三年(前479),楚國的白公勝殺死令尹子西、子綦,襲擊楚惠王。楚國葉公擊敗白公,白公自殺。
二十四年(前478),楚惠王復國,舉兵北伐,殺死陳湣公,於是滅掉陳國佔為楚有。此年,孔子去世。
東樓公生子西樓公,西樓公生子題公,題公生子謀娶公。謀娶公正值周厲王時代。謀娶公生子武公。武公即位后四十七年死,其子靖公二十三年死,其子共公繼位。共公八年死,其子德公繼位。德公十八年死,其弟桓公姑容繼位。桓公十七年(前567)死,其子孝公丐繼位。孝公十七年(前550)死,其子文公益姑繼位。文公十四年(前536)死,其弟平公郁繼位。平公十八年(前518)死,其子悼公成繼位。悼公十二年(前506)死,其子隱公乞繼位。七月,隱公之弟遂殺隱公自立為君,就是釐(xī,西)公。釐公十九年(前487)死,其子釐公維繼位。湣公十五年,楚惠王滅掉陳國。十六年,湣公之弟閼(è,厄)路殺湣公自立為君,就是哀公。哀公即位十年死,湣公之子敕(chì,赤)繼位,就是出公。出公十二年死,其子簡公春繼位。即位一年,即楚惠王之四十四年(前454),楚滅掉杞國。比陳國晚滅亡三十四年。
舜的後代,周武王封於陳,到楚惠王時被滅掉,有《世家》記載。禹的後代,周武王封於杞,楚惠王滅掉它,有《世家》記載。契(xiè,謝)的後代是殷商王族,有《本紀》記載。殷朝滅亡后,周朝封其後代於宋,齊湣王滅掉宋,有《世家》記載。后稷的後代是周朝王族,秦昭王滅掉周,有《本紀》記載。皋陶(yáo,姚)的後代,有的被封在英、六之地,楚穆王滅掉它們,沒有譜牒記載。伯夷的後代,在周武王時又被封於齊,叫做太公望,陳氏滅了它,有《世家》記載。垂、益、夔(kuí,奎)、龍,他們的後代不知封於何地,沒有聽說過他們。以上十一個人,都是堯、舜時著名的功德之臣;其中五人的後代都當過帝王,其餘的則是著名諸侯。滕、薛、騶,是夏、商、周三代時所封之國,很小,不足掛齒,就不論列了。
周武王時,封侯封伯的還有一千多人。等到周幽王周厲王以後,諸侯以力相攻互相吞併。江、黃、胡、沈之類的小國,數不勝數,因此就不採錄於史傳之中。
太史公曰:舜的道德可謂達到極點了!讓位給夏,而以後經歷夏商周三代仍享受祭祀。楚國滅掉陳國之後,田常又取得了齊國政權,終於還是一個封國,百代不絕,後代子孫著盛,被封賜土地的人很多。至於禹,在周時其後代就是杞國之君,很弱小,不值得一說。楚惠王滅掉杞以後,禹的後代越王勾踐就振興起來。
陳完
①庶人:指不做官的平民。②崩:古代天子之死稱“崩”。③封國:天子所裂土頒封的諸侯國。
胡公卒,子申公犀侯立。申公卒,弟相公皋羊立。相公卒,立申公子突,是為孝公。孝公卒,子慎公圉戎立。慎公當周厲王時。慎公卒,子幽公寧立。
幽公十二年①,周厲王奔於彘②。
①十二年:應為“十四年”。參見《十二諸侯年表》。②奔:逃亡。
二十三年,幽公卒,子釐公孝立。釐公六年①,周宣王即位。三十六年,釐公卒,子武公靈立。武公十五年卒,子夷公說立。是歲,周幽王即位。夷公三年卒,弟平公燮立。平公七年,周幽王為犬戎所殺②,周東徙③。秦始列為諸侯。
①釐公六年:應為“釐公四年”。可參見《十二諸侯年表》。②周幽王寵褒姒(sì,似)而廢申后及太子宜臼,申后之父申侯聯合繒(zēng,增)國,犬戎攻幽王,殺於驪山下。③周東徙:周平王時,將周朝首都由陝西鎬(hào,浩)京遷往河南洛邑。
二十三年,平公卒,子文公圉立。
文公元年,娶蔡女①,生子佗。十年,文公卒,長子桓公鮑立。
①文公未娶蔡女,佗亦非蔡女所生,司馬遷誤,說詳后。
桓公二十三年,魯隱公初立。二十六年,衛殺其君州吁①。三十三年,魯弒其君隱公。
三十八年正月甲戍己丑,桓公鮑卒。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為佗殺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是為厲公②。桓公病而亂作,國人分散,故再赴③。
①實際上是衛國大夫石碏(cuò,錯)與陳侯合作,派人在陳國境內殺死州吁,詳情參見《衛康叔世家》。②據《左傳•桓公五年》:“陳亂,文公子佗殺太子免而代之。”並非蔡人殺免。又《春秋•桓公六年》:“蔡人殺陳佗。”實際上,桓公先生太子免,又娶蔡女生子名躍。陳佗先殺太子免而自立,蔡人又為躍殺佗,立躍,是為厲公。《左傳•庄公二十二年》:“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五父即陳佗,顯非陳厲公。司馬遷誤記。③赴:同“訃”,報喪。此段文引自《庄傳•桓公五年》,因為陳人兩次向魯國通報陳桓公之死,所以造成其死日記為二天(甲戍、己丑)。
陳
①《周易》:西周時的一部占筮算卦之書,其中也反映了時人的思想及部分史實。全書分為六十四卦,每卦八爻,共計有卦辭六十四條,爻辭三百八十四條。占卜時,根據所得的卦、爻辭來預言吉凶。筮:用一種特殊的草棍來當占卜的工具。筮法是:取筮草五十根,先取出一根為太極。然後將四十九根分為左右兩份以象兩儀,然後再將右邊一份中取出一根棍置於左手,然後以四為組分數左、右兩份,將其餘數記下刨出;以餘下筮草再按上法分左右以四來數,將餘數再刨出;剩餘筮草再按上方數一遍,將餘數刨出。最後剩餘筮草數目必為四的六、七、八、九倍。六為老陰、七為少陽、八為少陰、九為老陽。此為六爻之第一爻。如此法行六遍,即得出六爻,卦象確定,是為“本卦”。六爻中有老陽則須變為陰,有老陰則須變為陽,又得一卦,是為“之卦”。②《觀》之《否pǐ,痞)》:即筮得之本卦為《觀》(),之卦為《否》(),因為本卦的第四爻(由下向上分別為初爻、二爻、三爻、四爻、五爻、上爻)是老陰,故要變為陽。按照筮法規定,一爻變,以本卦的變爻的爻辭預言事物。陰爻又稱為“六”,陽爻又稱為“九”。故此卦要用《觀》卦的“六四”爻辭來預言。③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是《觀》卦六四的爻辭。意思是:能看到國家的強盛,利於成為君主的上賓。④本句意為:他可能要代替陳國而做諸侯吧。因為《觀》卦是巽(風)上坤(土)下,《否》卦是乾(天)上坤下,據《左傳•桓公五年》說:風為天於土上代表山,佔有山裡出產的各種寶物,上面照耀著天光,下面佔據著土地,是當國君的象徵。⑤風在上土在下,則表示要順風遠行,所以說要在異國為君。⑥此其身:這個人之身。指敬仲完本人。⑦二句說敬仲完本人並不能成為國君,而是他的後代。因此《否》卦乾(君)上坤(臣)下,所以敬仲完還只能是以臣朝君,做君主之賓,而《觀》卦則說明從遠處見到國之強盛,故說其子孫能成君主。⑧姜姓:此處指姜姓國。⑨因為只有山嶽才能配天,所以說敬仲完的子孫將在姜姓國成為國君。⑩本句意思是:陳國衰亡后,敬仲完的子孫才會在異國昌盛起來。
陳國
①亂:不正當的男女關係。②數:屢次。③與蔡人共殺厲公:誤。應是蔡人殺佗,而且是七年以前的事。《穀梁傳•桓公六年》:“陳侯(佗)喜獵,淫獵於蔡,與蔡人爭禽,蔡人不知其是陳君也而殺之。”又《公羊傳•桓公六年》:“(陳佗)淫於蔡,蔡人殺之。”被殺原因有歧說,但陳佗死於魯桓公六年(即陳厲公躍元年,前706)則《左》、《公》、《谷》均同,《史記》顯誤。④是為利公:據考,史無利公,參見梁玉繩《史記志疑》。按厲公名躍,於前706年立,七年而死。
宣公三年,楚武王卒,楚始強。十七年,周惠王娶陳女為後①。
二十一年,宣公後有嬖姬生子款②,欲立之,乃殺其太子禦寇。禦寇素愛厲公子完,完懼禍及己,乃奔齊。齊桓公欲使陳完為卿,完曰:“羈旅之臣③,幸得免負檐④,君之惠也,不敢當高位。”桓公使為工正。齊懿仲欲妻陳敬仲,卜之,占曰⑤:“是謂鳳皇於飛⑥,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於姜⑦。五世其昌,並於正卿⑧。八世之後,莫之與京⑨。”
①《左傳•庄公十八年》:“虢公、晉侯、鄭伯使原庄公逆王後於陳。陳媯歸於京師,實惠后。”②嬖:寵愛。③羈旅:寄居作客。④負檐:勞苦。背東西為負,扛東西為擔。檐,通“擔(擔)”。⑤占:指占卜之辭。⑥鳳皇:同“鳳凰”,傳說為百鳥之王,雄之鳳,雌為凰。鳳皇於飛,是《詩經•大雅•卷阿》里的一句。意為鳳凰在飛舞,於字無義。⑦育:子孫蕃育。姜:指齊國,為姜姓國。⑧並:並列。⑨京:大。
陳國
①《左傳•僖公四年》詳載此事:“陳轅濤塗謂鄭申侯曰:`師出於陳、鄭之間,國必甚病。若出於東方,觀兵於東夷,循海而歸,其可也。'申侯曰:`善。'濤塗以告齊侯,許之。申侯見曰:`師老矣(軍隊作戰太久了),若出於東方而遇敵,懼不可用也。若出於陳、鄭之間,共其資糧扉屨,其可也。'齊侯說(悅),與之虎牢。執轅濤塗。”轅濤塗本為了陳、鄭二國利益,反被鄭申侯出賣,所以明年他報復鄭申侯,以至於鄭申侯被殺。詳見《左傳•僖公五年、七年》。
四十五年,宣公卒,子款立,是為穆公。穆公五年,齊桓公卒。十六年,晉文公敗楚師於城濮。是歲,穆公卒,子共公朔立。共公六年,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是為穆王。十一年,秦穆公卒。十八年,共公卒,子靈公平國立。
靈公元年,楚莊王即位。六年,楚伐陳①。十年,陳及楚平②。
陳國
①通:通姦。衷:貼身穿。③效:仿效。④二子:指孔寧、儀行父。⑤廄:馬棚。
成公元年冬,楚莊王為夏徵舒殺靈公,率諸侯伐陳。謂陳曰:“無驚,吾誅徵舒而已。”已誅徵舒,因縣陳而有之①,群臣畢賀。申叔時使於齊來還,獨不賀。庄王問其故②,對曰:“鄙語有之③,牽牛徑人田④,田主奪之牛。徑則有罪矣,奪之牛,不亦甚乎?今王以徵舒為賊弒君⑤,故徵兵諸侯,以義伐之,已而取之,以利其地⑥,則后何以令於天下!是以不賀。”庄王曰:“善。”乃迎陳靈公太子午於晉而立之,復君陳如故⑦,是為成公。孔子讀史記至楚復陳⑧,曰:“賢哉楚莊王!輕千乘之國而重一言⑨。”
①縣陳:把陳作為(楚國的)一個縣。有:佔有。②《左傳•宣公十一年》載楚莊王之問:“夏徵舒為不道,弒其君,寡人以諸侯討而戮之,諸侯、獻公皆慶寡人,女獨不慶寡人,何故?”③鄙語:俗語。④徑人田:從人田中走過以抄近路。⑤賊:殺害。⑥利:貪。⑦君陳:為陳國之君。⑧史記:古代把歷史文獻統稱“史記”。⑨乘:四匹馬駕一輛車為一乘。千乘之國:有一千乘車的國家,指國家不小。
(二十)八年,楚莊王卒。二十九年,陳倍楚盟①。三十年,楚共王伐陳②。是歲,成公卒,子哀公弱立。楚以陳喪,罷兵去。
①倍:同“背”,背叛。陳倍楚盟,指陳國參加雞澤之盟事。《左傳•襄公三年》:“楚子辛為令尹,侵欲於小國,陳成公使袁僑如會(以晉侯為盟主的雞澤之會)求成。晉侯使和組父告於諸侯。秋,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陳請服也。”②此前后楚數次伐陳,皆因陳叛楚之故。陳成公二十九年,“楚司馬公子何忌侵陳。”三十年“三月,陳成公卒。楚人將伐陳,聞喪乃止。陳人不聽命。臧武仲聞之,曰:`陳不服於楚,必亡。大國行禮焉(指聞喪罷兵),而不服;在大猶有咎,而況小乎?'夏,楚彭名侵陳,陳無禮故也。”“冬,楚人使頓(陳附近的小國)間陳而伐之,故陳人圍頓。”見《左傳•襄公三年、四年》。
哀公三年,楚圍陳,復釋之①。二十八年,楚公子圍弒其君郟敖自立,為靈王。
①《春秋•襄公七年》:“楚公子貞帥師圍陳。十有二月,(魯襄)公會晉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於。”“陳侯逃歸。”《左傳•襄公七年》:“楚子襄圍陳,(諸侯)會於以救之。”“陳人患楚。慶虎慶寅(陳大夫)謂楚人曰:`吾使公子黃(陳哀公弟)往而執之。'楚人從之。二慶使告陳侯於會,曰:`楚人執公子黃矣。君若不來,群臣不忍社稷宗廟,懼有二圖。'陳侯逃歸。”
陳
①三十四年:應為“三十五年”。據《十二諸侯年表》及《左傳•昭公八年》。②娶鄭:娶鄭侯女為妻。③屬:同“囑”,託付。④自經:自縊。⑤《左傳•昭公八年》詳載此年陳事:“陳哀公元妃鄭姬生悼太子偃師,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勝。二妃嬖,留有寵,屬諸司徒招與公子過(二人均為哀公之弟)。哀公有廢疾(重病),三月甲申,公子招、公子過殺悼太子偃師而立公子留。夏四月辛亥,哀公縊。干徵師赴於楚,且告有立君。公子勝愬(sù,訴,告訴)之於楚。楚人執而殺之。”“陳公子招歸罪於公子過而殺之。九月,楚公子棄疾帥師奉孫吳(吳為偃師之子)圍陳,宋戴惡會之。冬十一月壬午,滅陳。輿嬖袁克殺馬毀玉以葬。楚人將殺之,請置之,既又請私(解小便)。私於幄,加絰(dié,迭,喪帶)於顙(sǎng,嗓,額頭)而逃。使穿封戍為陳公。”
招之殺悼太子也,太子之子名吳,出奔晉。晉平公問太史趙曰:“陳遂亡乎①?”對曰:“陳,顓頊之族。陳氏得政於齊,乃卒亡。自幕至於瞽叟,無違命②。舜重之以明德③。至於遂,世世守之。及胡公,周賜之姓,使祀虞帝。且盛德之後,必百世祀。虞之世未也④,其在齊乎?”
①遂:終,竟。②違命:違天命。違天命則會被廢絕。③重之以明德:加之以完美的德性。④本句意為:虞舜應享的百代之祭祀還未數滿,因此陳不會亡。
楚靈王滅陳五歲,楚公子棄疾弒靈王代立,是為平王。平王初立,欲得和諸侯,乃求故陳悼太子師之子吳,立為陳侯,是為惠公。惠公立,探續哀公卒時年而為元①,空籍五歲矣②。
①本句意為:陳國五年無君,現惠公立,其紀年要上溯到哀公死之年,而以次年為惠公元年。②籍:通“借(藉)”。
懷公元年,吳破楚,在郢,召陳侯。陳侯欲往,大夫曰:“吳新得意;楚王雖亡,與陳有故①,不可倍。”懷公乃以疾謝吳②。四年,吳復招懷公。懷公恐,如吳。吳怒其前不往,留之,因卒吳。陳乃立懷公之子越,是為湣公。
①故:舊交。②謝:推辭。《左傳•哀公元年》追記此事甚詳:“吳之入楚也,使召陳懷公。陳懷公朝國人而問焉,曰:`欲與楚者右,欲與吳者左。陳人從田,無田從黨。'逢滑當公而進,曰:`臣聞,國之興也以福,其亡也以禍。今吳未有福,楚未有禍,楚未可棄,吳未可從。而晉,盟主也;若以晉辭吳,若何?'公曰:`國勝君亡,非禍而何?'對曰:`國之有是多矣,何必不復?小國猶復,況大國乎?臣聞,國之興也,視民如傷,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為土芥,是其禍也。楚雖無德,亦不艾殺其民。吳日敝於兵,暴骨如莽,而未見德焉。天其或者正訓楚也,禍之適吳,其何日之有?'陳侯從之。”
湣公六年,孔子適陳。吳王夫差伐陳①,取三邑而去。十三年,吳復來伐陳②,陳告急楚,楚昭王來救,軍於城父,吳師去。是年,楚昭王卒於城父。時孔子在陳。十五年,宋滅曹。十六年,吳王夫差伐齊,敗之艾陵,使人召陳侯。陳侯恐,如吳。楚伐陳。二十一年,齊田常弒其君簡公。二十三年,楚之白公勝殺令尹子西、子綦,襲惠王。葉公攻敗白公,白公自殺。
①事在陳湣公八年。據《左傳•哀公元年》:“及夫差克越,乃修先君之怨(指闔廬入郢召陳侯,陳侯謝之不去一事)。秋八月,吳侵陳,修舊怨也。”②《左傳•哀公六年》載:“吳伐陳,復修舊怨也。楚子曰:`吾先君與陳有盟,不可以不救。'乃救陳,師於城父。”
二十四年,楚惠王復國,以兵北伐,殺陳湣公,遂滅陳而有之①。是歲,孔子卒。
①《左傳•哀公十七年》載其事:“楚白公之亂,陳人恃其聚而攻楚。楚既寧,將取陳麥。……王卜之,武城尹吉。使卒師取陳麥。陳人御之,敗,遂圍陳。秋七月己卯,楚公孫朝率師滅陳。”
形勢
①苗裔:子孫後代。②或封或絕:有時受封,有時絕祀。
東樓公生西樓公,西樓公生題公,題公生謀娶公。謀娶公當周厲王時①。謀娶公生武公。武公立四十七年卒,子靖公立。靖公二十三年卒,子共公立。共公八年卒,子德公立。德公十八年卒,弟桓公姑容立。桓公十七年卒②,子孝公丐立。孝公十七年卒,弟文公益姑立。文公十四年卒,弟平公郁立。平公十八年卒,子悼公成立。悼公十二年卒,子隱公乞立。七月,隱公弟遂弒隱公自立,是為釐公。釐公十九年卒,子湣公維立。湣公十五年③,楚惠王滅陳。十六年,湣公弟閼路弒湣公代立,是為哀公。哀公立十年卒,湣公子敕立,是為出公。出公十二年卒,子簡公春立。立一年,楚惠王之四十四年,滅杞。杞后陳亡三十四年④。
杞小微,其事不足稱述。
①本段杞國紀年,多有訛誤,或為司馬遷之誤記,或為《史記》流傳抄寫中之脫訛。今據《左傳》及(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將其可考者簡注於下。周武王克殷至周厲王逃彘,計二百餘年,而杞東樓會至謀娶公僅傳四代,顯然有誤。②桓公十七年:即魯襄公六年。《春秋•襄公六年》:“六年春王三月,杞伯姑容卒。”是年為公元前567年。有此可推出以下幾點:一、桓公在位七十年,而非十七年。據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引《世本》,桓公姑容是杞成公之弟,而非杞德公之弟。又據《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杞成公卒”,即公元前637年。桓公以弟繼成公立,至公元前567年死去,在位七十年。二、本篇紀年漏脫杞成公一代,據《左傳》杞成公曾取魯女。確有其人。三、德公應為惠公。據《世本》惠公在位十八年,生成公及桓公。與《左傳》合。四、即使如此,紀年仍有脫漏。由襄公六年(前前567)向上推:桓公七十年、成公十八年、惠公十八年、共公八年、靖公二十三年、武公四十七年:合計184年。即武公立於公元前751年。其父謀娶公當周厲王時,即以厲王末年(前841)算,謀娶公在位九十年,顯然誤。③十五年:應為“九年”。據《春秋》哀公八年(前487)杞釐公死,湣公立。哀公十七年楚滅陳,正當湣公九年。④自“楚惠王滅陳”至杞國滅王之紀年有誤。按本篇計陳滅后湣公在位七年(湣公九年陳滅、湣公十六年被殺)、哀公十年、出公十二年、簡公一年:合計三十年。與“后陳滅三十四年”不合。
杞人憂天
①世家:即本篇《陳杞世家》。②世家:即本篇《陳杞世家》。③本紀:即《殷本紀》。④世家:即《宋微子世家》。⑤本紀:即《周本紀》。⑥譜:中國古代記載一姓一族氏族來源、世代系統及謚法名號的史書。⑦伯夷:此為堯舜時之伯夷,非商周時之伯夷。⑧世家:即《齊太公世家》。⑨本紀:即《秦本紀》及《秦始皇本紀》。⑩五人:指舜、禹、契、后稷、伯翳。
周武王時,侯伯尚千餘人及幽、厲之後,諸侯力攻相併①。江、黃、胡、沈之屬,不可勝數,故弗采著於傳(上)〔雲〕。
①並:吞併。
杞人
①血食:享受後代子孫的祭祀。因古代祭祀要殺牲取血,故名血食。三代:指夏、商、周三朝。②建國:天子所封之國。③茲茲:茲,本意為草多貌,引申為蕃盛的意思。④有土者:得到封地的人。⑤因為越王句踐是禹的旁系後代,故與杞聯繫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