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社會概略

唐代社會概略

《唐代社會概略》是1936年出版的一本書籍,作者是黃現璠

內容簡介


《唐代社會概略》由上海商務印書館於1936年3月發行初版,1937年2月再版,2009年11月吉林出版公司重印。全書分四章二十節,主要論述了唐代社會的階級、風俗、借貸和交通等幾個方面的概貌,其中“階級”一章介紹了賤民、娼妓、勞動者、貴族、坐食者等不同階層。“風俗”一章介紹了跳舞、化妝、戲劇、體育、婚姻等風俗習慣。這些內容歷史文獻雖有記載,而長期無人加以研究。黃現璠開拓以研究下層勞動階級為主要內容之一的社會生活史來與傳統史家習慣記述帝王將相政治史的“史眼向上”舊史學徹底告別,這是他撰寫此書的初衷。由於該書有關唐代社會的歷史資料非常豐富和黃現璠“史眼向下”的新史觀與眾不同,因而受到史學界的首肯,被譽為20世紀中國學術界問世的第一部關於唐代社會史研究的專著,成為當時“新史學”於社會生活和社會構造研究實踐課題的先聲之作,至今仍然受到唐史研究學者的重視。

作者簡介


黃現璠(1899.11.13~1982.1.18),中國現代著名歷史學家,教育家,民族學家,壯學之父。原名甘錦英,壯族,廣西扶綏縣人。早年在北京師範大學學習史學九年,后留學於日本東京帝國大學(現東京大學)研究院。歸國后歷任廣西大學中山大學、國立桂林師範學院、廣西師範學院(現廣西師範大學)等校史學教授,為我國壯族第一位大學教授。曾先後兼任廣西教育研究所研究員、廣西大學訓導長、中文系主任、圖書館館長、廣西師範學院圖書館館長等職,相繼當選為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委員、第一屆中國人民對外文化協會理事、第一屆中國民族學學會顧問、第一、二屆中國百越民族史研究會副會長、第五屆全國政協委員,先後被中央人民政府政務 院任命為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委員、廣西省人民委員會委員,一生著述豐碩。

創作背景


20世紀30年代,國內政治局勢雖處於一個內憂外患時期,但在學術上,則是各種學術新思潮紛呈,中國“社會史大論戰”正處於熱鬧非凡之時。當時的社會史論戰主要集中在30年代前半期,最初以1931年4月創刊於上海的《讀書雜誌》(王禮錫任主編)為中心陣地,論戰的主題“不出乎三點:(一)亞細亞生產方式是什麼?中國曾否出現過這樣的時代?(二)中國有沒有奴隸社會,中國奴隸社會與希臘羅馬社會是否完全相同?(三)中國封建社會有什麼特性,封建社會的發生髮展及其沒落是怎樣?”而中心論題“主要是圍繞著中國歷史上存在不存在一個奴隸社會發展階段進行”。
1933年9月,《讀書雜誌》出了四輯中國社會史問題論戰專號后停刊。1934年12月1日,“陶希聖先生創辦中國社會史專刊《食貨》半月刊,可以看作是中國社會史論戰的餘緒。”這時的陶希聖先生已經明確主張“秦漢奴隸制”,他認為中國“氏族社會分解而轉變為奴隸社會,中古社會分解而轉變為資本主義社會。”受到陶希聖的影響,戴振輝、曾謇、傅安華、丁道謙等人在《食貨》半月刊上先後發表文章,站在“有奴論”的立場上,相繼論證了“西周兩漢奴隸制”、“西周奴隸制”、“東漢是由奴隸社會過渡到封建社會的一個轉型期”、“奴隸社會是人類社會發展必由之路”等問題。持續期的社會史論戰主要以《食貨》、《中國經濟》和《文化批判》等雜誌為中心陣地展開。馬列主義史學者呂振羽翦伯贊、鄧拓、何干之相繼參與論戰,支持郭沫若的觀點,共同主張中國存在奴隸社會說(即有奴論)。而民生派幹將劉興唐、李立中以及無派學者王瑛、王斐蓀等人相繼撰文,反駁“有奴論”。在“奴隸社會”有無的問題上,學術界過去多將食貨派領袖陶希聖視為“有奴論”領袖郭沫若的對立面,事實上,陶希聖先生早年雖然認為中國沒有奴隸社會,但在30年代的中國“社會史大論戰”中,他一改過去之見,認同中國歷史存在“奴隸社會發展階段說”。所以在當時的社會史論戰中,陶希聖是被當作肯定奴隸社會存在論的學者來對待的。食貨派成員傅安華曾說過:“主張秦漢是奴隸社會的最早一人,是陶希聖先生。”當然,不可否認的是在當時的社會史論戰中有關中國封建社會性質、封建社會的發生髮展及其沒落以及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普遍通用性等問題上,陶希聖的社會史觀與郭沫若的唯物史觀為對立面,兩者爭論不休。
當時作為“食貨派”成員之一的黃現璠的社會史觀,可說大多與師友陶希聖同符合契。他之所以沒有加入“社會史大論戰”,主要原因還是何干之所總結的“中國社會史的論爭,遠在一九三二、三三年那兩年之中,爭論的範圍很大,上下古今,什麼都談,參加的人也很多,各種人等都有。可惜各位參戰的朋友,對於歷史方法論的了解,大多數在水平線之下。結果,問題往往不能好好的提出來,問題提了出來,又不能好好的討論下去,常常陷於混亂的狀態中。更可惜的是論爭的態度不好,有些參戰的人,不一定很熱心的去探求真理,往往只鬧意氣,爭高下,彼此有錯,都不肯承認,人家有錯,就大張其詞,大加抨擊。”張廣志教授同樣認為“這一階段論戰的突出特點是:政治色彩濃烈,個別論著外,不少論戰作品學術含量不是很高,表明論戰的參加者們大都是在理論和材料準備不足的情況下倉促上陣的。不久,煞是熱鬧的論戰之漸趨沉寂、收場,也並不是學理上的是非已被明辨的結果,而是在作為論戰發源地的前蘇聯那裡,斯大林托洛茨基的那場政治鬥爭已以斯大林的最終勝出而見分曉之使然。”
加上當時論戰雙方,無論奴隸社會肯定論還是否定論的幹將,幾乎沒有一位受過專業史學教育,即非歷史學畢業的專業史學者(包括陶希聖和郭沫若)。他們論述中國古史分期問題時,顯然缺乏科學嚴謹的史學理論和方法,難免以論代史和論述前後自相矛盾之弊。這從王宜昌對陶希聖“不承認歷史科學的世界性,甚至不承認歷史有科學,而只能有玄學的各種史學”的觀點展開批判的主張中可見一斑。而論戰處於高潮時期,黃現璠正在北師大研究院師從陳垣錢玄同深造考據學和音韻學,加之他撰著的《中國通史綱要》三冊陸續出版,又另有編著的《高中外國史》兩冊(北平立達書局,1933年8月)和日文譯著《元代農民之生活——附奴隸考》(北平蓓蕾學社,1934年1月)一冊已經出版。作為專業史學者,黃現璠自然不屑加入這種論戰。儘管如此,從黃現璠於1934年8月發表的長篇論文《唐代之賤民階級》(《師大月刊》第13期)中,仍然可見他與師友陶希聖的封建社會史觀大同小異。陶希聖於《唐代社會概略》“序”中所言:“民國二十年,我在師範大學史學系講中國社會史,這時,常和我討論的一人就是本書編者黃現璠先生。”表明黃現璠撰著此書實與食貨派領袖陶希聖時常討論社會史關係密切,黃先生與陶先生雖是同年出身。因黃先生家貧,讀書較晚。陶先生也許同黃先生有緣分,成了黃現璠先生在北京師範大學的老師。另外,黃現璠、陶希聖合撰過一篇論文,名為《北宋亡后北方的義軍》,發表於《食貨半月刊》第3卷第5期,1936年2月。在此食貨半月刊中,主編陶希聖先生寫有一小段編者的話,說:“黃現璠先生是在師大研究院受陳援庵(陳垣)先生指導的苦讀苦作的研究生……”。這些說明陶希聖與黃現璠既是師生,又是學友,屬師友關係。陶希聖被譽為“新生命派”(又稱“食貨派”)領袖,中國社會史研究的大師之一。黃現璠常與之切磋學問,自然深受其益,在民國二十年,他便開始了著手“社會史”研究新課題的開掘,嘗試突破以往王朝興替政治史的話語體系。他首先將當時仍“無人問律”的下層勞動階級作為了開風氣之先的研究新課題,相繼發表了《元代之農民生活》、《元代之奴隸生活》(兩文分別刊於1932年4、5月《社會雜誌》第一、二期)、《唐代之賤民階級》(《師大月刊》第十三期,1934年8月)、《元代被壓迫階級之漢南人》等文;同時譯有《元代農民之生活》(日文版,北平蓓蕾學社,1934年1月初版)一冊。黃現璠所著《唐代社會概略》,正是誕生在這種學術背景之下。同時,它還是“新史學”於社會生活和社會構造研究實踐課題的先聲之作。 《唐代社會概略》於在1936年3月由商務印書館出版。因出版后發響良好,很快脫銷,翌年2月上海商務印書館又予以了再版。

社會影響


開拓性

《唐代社會概略》重印版封面
《唐代社會概略》重印版封面
《唐代社會概略》共分四章十二節,幾乎書中每一章內容皆屬領風氣之先的成果。第一章“階級”,分“賤民階級”、“娼妓階級”、“勞動階級”、“貴族階級”、“坐食階級”五節。第一節“賤民階級”所述內容,可說是對前言長篇論文《唐代之賤民階級》的內容補充。中國唐史學會會長、清華大學張國剛教授指出:“在社會史研究方面,30年代廣義上的社會史內容很豐富,除了社會生活、還包括婦女、婚姻、家庭、宗族和社會制度等方面。董家遵《唐代婚姻制度》(《現代史學》1/1-2,1933年)、黃現璠《唐代之賤民階級》(《師大月刊》13,1934年)等等是其時的代表作。”中國台灣原佛光大學校長龔鵬程教授(兼北京大學北師大客座教授)又指出:“三十年代黃現璠《唐代社會概略》首例〈階級〉一章,論賤民、娼妓、勞動、貴族、坐食(指僧侶)等階級。其後如此討論中國社會中之身分等級者極多……。”中國唐史學會副會長胡戟等教授同樣指出:“如果以20世紀50年代和80年代為界,回顧人們對唐代社會生活的研究,大致可以發現有許多含糊混淆的問題,例如二三十年代進行的‘中國社會史大論戰’,實際上是把社會史等同於社會發展史、社會形態史。其後,一些學者則把‘社會史’研究理解為民間風俗史、民族生活史,還有學者將政治、經濟等制度統統納入社會史的範圍,內容非常廣泛。例如1936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黃現璠《唐代社會概略》,第一章為階級,第二章為風俗,第三章為借貸,第四章為交通。其中‘階級’介紹了賤民、娼妓、勞動者、貴族、坐食者等不同階層。‘風俗’介紹了跳舞、化妝、戲劇、體育、婚姻等風俗習慣,這些內容顯然是社會史的範圍。”

啟示作用

《唐代社會概略》對唐代社會制度的局部性新探索,曾給予了海內外治史者不同程度的啟發。中國藝術研究院項陽研究員明確指出:“如前所述,制度對音樂文化的生成與發展確實有著相當重要的影響,如果大家能夠認同這一點,就給我們的研究提供了一種新的視角、新的思路。回顧中國音樂史的研究,這種方法為許多學者局部運用,日本學者岸邊成雄對唐代音樂史的研究是從制度進行考量的一個範例。從他的引文與參考書目中可以看出,黃現璠先生的《唐代社會概略》對社會制度的探討是其探究唐代音樂史的基礎,其研究方法,論點、論據給後學以相當的啟示。”

學人評價

黃現璠“史眼向下”,以研究下層勞動階級為主要內容之一的社會生活史來與記述傳統帝王將相政治史的“史眼向上”舊史學徹底告別,因而受到史學界的首肯:《唐代社會概略》被公認為20世紀中國學術界問世的第一部關於唐代社會史研究的專著,成為當時“新史學”於社會生活和社會構造研究實踐課題的先聲之作,與陳寅恪稍後所著的《唐代政治史述論稿》同稱為唐史研究雙璧,充分體現出黃現璠為20世紀中國“新史學”實踐與建設所作出的卓越貢獻。他所開拓的“史眼向下”的中國下層勞動階級新課題研究,不僅走在了20世紀初中國社會史研究的最前列,而且參照法國“年鑒學派”第一代領袖呂西安·費弗爾(1878~1956)和馬克·布洛克(1886~1944)等人開創的“自下而上史學”(又稱“年鑒新史學”或“社會整體史”)研究的真正實踐成果而言,便可一目了然:黃現璠“史眼向下新史學”的研究實踐成果,同樣走在了20世紀世界社會史研究領域的前列。
不僅如此,回顧始於20世紀20年代末的“社會史”研究以及“社會史大論戰”在建設和實踐“新史學”方面的成果脈絡,可以清楚地看到兩條主線,一為突破舊史學一貫“史眼向上”的舊傳統,二為“社會變遷”。當時部分史學家們雖然開始逐步轉向以民眾生活為主要內容之一的“社會史”研究,但“史眼向下”轉向“下層勞動階級”的“新史學”建設的“社會史”研究成果,始於黃現璠之論文著作,這從史料上斑斑可考。當時問世的一些講民族,談民史,話婚姻,言社會變動和制度的“社會史”研究論著,雖然大多可視為被社會史改造了的政治史、制度史、文化史、民俗史,然而歸根究底,還不能算是名符其實“史眼向下”的“狹義社會史”。一些史學家的觀念認識和實踐似乎“史眼向下”,而筆調依然不自覺地帶著一定程度“高高在上”的優越感。何以黃現璠能做到新史學“史眼向下”的真正實踐與建設?關鍵是他來自下層勞動階級,原為地地道道一貧如洗的農民的後代,以致在認識嬗變和觀念轉化的實踐過程中沒有多大阻力。當然,黃現璠於唐、元兩代取得的“社會史”開拓創新研究成果,無疑又與他從學時代時常和師友陶希聖教授相互討論切磋學問關係密切,由陶希聖“序”中所言可以再次看見。
黃現璠深為唐代賤民和元代農民慘遭壓迫的處境深感同情而予以記述的契機,同樣非“主題先行”或“先入為主”的動機,而是他熟讀史籍后共感共鳴產生的深研動力使然。既便他出生貧農,感情上趨向於深受壓迫的下層勞動階級,但11年的史學專業訓練,使得他在敘述考證中依然能保持立場中立,嚴格遵守著“求實求真”原則,從而使得《唐代社會概略》一書具有了極高的學術價值——共感共相的歷史理解和意義以及主客兩元對立統一辯證關係的科學處理等等。至於黃現璠“史眼向下新史學”的一系列研究成果中所表現出來的研究者主體對研究對象客體的“了解之同情”、主客兩體融通合二為一所達到的至高歷史哲理以及他對歷史哲學和歷史科學辯證統一的深刻內在理解。正因它具有的影響和學術價值,以致《唐代社會概略》初版問世后已過70餘年,吉林出版集團於2009年11月又予以了重印,可見其經典屬性。

內容摘要


“民國二十年,我在師範大學史學系講中國社會史,這時,常和我討論的一人就是本書編者黃現璠先生。從那年起,黃先生於讀書時,把唐代社會史輯錄下來。他從史學系畢業后,繼續在師大研究院用功,這種工作仍然不斷。最近,他要到日本去留學去了,把材料編為本書。今年上半年,我既與鞠清遠先生編成《唐代經濟史》,下半年又有這《唐代社會概略》寫成,在我是很喜歡的。略記經過如此。"
——陶希聖,二十四九月十六日,北平

第一章 階級

第一節 賤民階級
“吾人之鄙視奴隸,稱為賤民,由來已遠;且幾無代無之,不獨唐代為然。荀子王霸篇:"雖臧獲不肯輿天子執業。楊注臧獲,奴隸賤稱也。唐代賤民,不限於官私奴隸,即商人,亦包括在內。通鑒卷二0七云:‘則天武后久視元年十月,張易之侍宴禁中,招蜀商人宋霸子算數人同博,韋安石跪奏曰:商賈賤類,不應得預此會。’”
“唐代賤民階級,大體上,可分為官賤民與私賤民二種:官賤民又分為官奴婢、官戶、雜戶。工樂及太常音聲人等;私賤民又分為私奴婢、部曲、客女、隨身等。此兩種賤民,因隸屬不同,所受待遇,自不一致。即在同一階級中,官奴與官戶,私奴與部曲,身份地位,亦不相同,階級之中有階級,卑賤之下有卑賤,內容複雜,區別為難……。”
第二節 娼妓階級
“我國娼妓之起源,大概胚胎於周襄王時代,齊國管仲之設女閭,即始作俑者。《戰國策》二卷‘東周’引周文君云:‘齊桓公宮中女市女閭七百。按周禮——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則一閭為二十五家。管仲設女閭七百,為一萬七千五百家。管仲設女閭,等於後世之有花捐也’……我國娼妓制度,既自‘女閭’開其端,自此以後,無代無之。唐承六朝金粉之後,娼妓之多,空前未有。約分家妓公妓兩種。長安都城中有所謂‘北里’、‘平康里’輿‘教坊’者,即為當日風流淵蔽……。”

第二章 風俗

第一節 跳舞
“我國之跳舞發生頗早,雲門、大武等舞,舞法如何,無從考證,惟古籍所載,關於跳舞者頗多。堯舜時代,經巳有舞,至商極盛。商人“恆舞於宮,酣歌於室”,以致有萬舞者。周朝跳舞,尤為時尚,武王伐紂,師旅在途,前歌後舞。詩經陳風宛丘章亦云:‘坎其擊鼓,宛丘之下,無冬無夏,值其鷺羽。’無冬無夏,持鷺羽以舞,則人民對此之興趣,可想而知。當時學校,定跳舞為一種課程。自天子至於庶人,皆須學習,禮記內則篇云:‘十三學舞勺成童舞象。’春秋時代晏子且借舞以諷諫。秦始皇雖改‘大武’為‘五行之舞’然舞之門類,未詳。隋初,統一天下,尚用周樂,牛弘、辛秀之、何妥等議樂譜,時經一年,毫無成就;樂既無成,舞亦不振。降及唐代,舞自比前代流行……。”
第五節 拔河
“拔河遊戲,來源甚古。相傳春秋戰國,楚將伐吳,既以是為教戰。封演封氏聞見記云:‘拔河,古為之牽鉤’。襄漢風俗,常以正月望日為之。拔河,古用篾纜,唐民則以木麻,長四五十丈,兩頭分系小索數百條,掛於前,分二朋,両勾齊挽,立大旗為界,震鼓叫噪,使相牽引,以卻者為輸,名曰‘拔河’。拔河之起源,本由於教戰,故至唐代,兵士亦多以此為戲。不獨兵士為然,既宮女亦多戲此。又不獨宮女為然,宰相將軍等又多戲此。似此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則唐代社會,拔河遊戲之盛,一般可鑒……。”

第三章 借貸

一 資本家之興盛
“我國資產階級,形成於春秋戰國,發達於秦漢,此稍涉史跡者,皆知之。此時資產階級,只有鹽商、鐵商,以及各種貨商,尚未有所謂高利貸之商人。有之,自秦漢始。所以近世史家,稱春秋戰國為封建制度末期,秦漢時代,為商業資本時代,深知歷史演進之跡矣……。”

圖書目錄


序......陶希聖
第一章 階級
第一節 賤民階級
第二節 娼妓階級
第三節 勞動階級
第四節 貴族階級
第五節 坐食階級
第二章 風俗
第一節 跳舞
第二節 女子化妝
第三節 戲劇
第四節 打毬
第五節 拔河
第六節 酺
第七節 婚姻
第三章 借貸
一 資本家之興盛
二 借貸之質物
三 借貸之利息
四 公廨本錢
第四章 交通
一 行政機關之系統
二 遞傳之利器
三 驛舍之設備
四 驛使之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