俚僚人
先秦時出現的民族
古代中原以南,東南地區的原住民民族稱百越,《通考輿地考》說:“自嶺而南,當唐虞三代之國,是百越之地。”因此,人們通常將古代中原以南民族稱為“百越”。“百越”既不是一個民族,也不是一個族群,而是多個部落的統稱。
在先秦古籍中,對於東南地區的原住民民族,常統稱之為“越”。如呂思勉先生所指出,“自江以南則曰越”。在此廣大區域內,實際上存在眾多的部、族,各有種姓,故不同地區的原住民又各有異名,或稱“吳越”(蘇南浙北一帶)、或稱“閩越”(福建一帶)、或稱“揚越”(江西湖南一帶)、或稱“南越”(廣東一帶)、或稱“西甌”(廣西一帶)、或稱“駱越”(越南北部和廣西南部一帶),等等。因此,“越”又稱被稱為“百越”。百者,泛言其多。
秦漢時期,“百越”歸屬中央王朝管治。至西晉永嘉年間,中原戰亂,引發持續三個多世紀的中原漢人移民潮。與此同時,東南地區的原住民民族的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原來的“百越”發展成為俚、僚、蠻等族系,漢后始稱俚僚。
見於史籍記載,《後漢書·南蠻傳》就有“建武十二年(公元36),九真徼外蠻里張游,率種人慕化內屬,封為歸漢里君”的記載。當時“里”與蠻是並稱的。
東漢以後,史籍中的“里”字多了人字旁,三國吳人萬震《南州異物志》載:“廣州南有賊曰俚,此賊在廣州之南,蒼梧、郁林、合浦、寧浦、高涼五郡中央,地方數千里。”這項記載表明“里”字已轉化為“俚”字,並對其分佈作了明確敘述。南朝時期,“俚”字作為族稱,出現更加頻繁,而且一直沿用到唐末宋初,唐後期“俚”續漸消失。而取而代之的是“獠”。史籍常將俚僚並稱,有學者據此認為俚僚本為一個族系,與漢族逐步融合者為俚,不融合者為獠。
所謂“獠”是古代封建皇朝對在東南地區的原住民民族的蔑視貶稱,僚常和俚並稱“俚獠”、“夷獠”等。為此在這裡我們把“獠”寫作僚。
永樂十四年(1416),“高要瑤目周四哥來朝,籍其戶八十有七,則十四年之前為瑤僚可知矣。到了元代,古籍中只有僚、或蠻僚、或瑤僚的族名,而俚則消失。
史籍中對俚僚人的記載又是鳳毛麟爪。
俚,音:lǐ ,《南州異物志》說:“廣州有賊日俚,此賊在廣州之南。蒼梧、郁林、合浦、高涼五郡中央地方數千里,往往別村,各有長師,無郡縣,依山險,不用城。中國古代少數民族之一。東漢至隋唐屢見於史籍,主要分佈在今廣東西南沿海及廣西東南等地。
獠,音:lǎo ,(佬)音。名:獠通 僚。中國古族名。分佈在今廣東、廣西、湖南、四川、雲南、貴州等地區。亦泛指南方各少數民族,獠既為放火燒山、打獵之聲。獠,獵也,從犬,尞聲。——《說文》。“僚”作為族稱為什麼不讀“遼”,而讀為“佬”,這主要是俚僚族群自稱有關,如“羅竇垌佬”“黃垌佬”古漢語翻譯音為“羅竇洞僚”“黃洞僚”
所謂“俚”與“獠”,應從族群居地生活、族群文化、族群走向劃分。
儘管都同出西甌駱越一烏滸、南越人,從現代文物出土情況來說“俚”先民遺址皆是以鑒江流域的河谷沖積平原地區為主。“獠”則依山而居,《隋書·地理志》說:“嶺南俚人,儘力農事。”在粵西、桂南、海南及越南北部的新石器時代遺址,發現有大批的石鏟、石鋤、有肩石斧和有段石錛等農業生產工具和石磨盤、石磨棒、石杵等穀物加工具,說明俚人的先民早在新石器時代就開始了以水稻種植為主的農耕生活,說明當時的農業和畜牧業生產已達到相當的規模。“俚”還有一個重要特徵,就是飯稻羹魚的稻作文化。在電白、高州等地都出土有獨木舟,所以可以猜測到俚人是一個逐水而居的民族,而且善於駕船。就連鑒江流域發源之端的信宜,據登高山及大坪出土的石網墜、石船形砸等,說明“俚”與水有著不可分割的情緣。
僚人,陸次雲《峒溪纖志》說:“獠人處於嶺表海外,射生為活,吞噬昆蟲”。則其人不但要刀耕火種,還要上山打獵,且要生吃蜈蚣一類的蟲子,相當有野性。而羅定背夫山出土的三葉矛、三棱鏃證明:“獠”更善於武器的使用,這與獠人居住雲開大山和雲霧大山的居地生活環境而語,獠人更偏催於耕獵文化的生活。
《後漢書·南蠻傳》說:南蠻人“言語侏離”。所謂:“侏”,音xu(噓)中原以南,東南地區的原住民民族一帶方言指什麼地方之意。“離”為方言語氣助詞“咧”。中原以南,東南地區的原住民民族的民族語(西甌語、烏滸蠻語、俚僚語)雖然與上古漢語有千絲萬縷的聯繫。
因而“蠻語”與“古漢語”走著各自不同的演變道路。一些“蠻語”與漢語差別巨大,“勞”與“六”是“山麓”的意思從語音還能猜測,“峒”為山間小平地也能意會。而“那”為田、“白”為河口則非一般人所解了。“俚”與“獠”源出一族,語言互通也不會相差太遠。
南宋周去非嶺外代答風土門075俗字說:“廣西俗字甚多。如,音矮,言矮則不長也;,音穩,言大坐則穩也;奀,音倦,言瘦弱也;,音終,言死也;,音臘,言不能舉足也;仦,音嫋,言小兒也;,徒架切,言姊也;閂,音,言門橫關也;,音磡,言岩崖也;氽,音泅,言人在水上也;音魅,言沒人在水下也;,音胡,言多髭;,東敢切,言以石擊水之聲也。大理國間有文書至南邊,猶用此“國”字。國,武后所作“國”字也。”可見近千年俚僚語音與中原以南,東南地區的原住民民族方言相去不遠。鑒於語言的族群依附性,中原以南,東南地區的原住民民族是古俚僚語言與古中原語言混合發展而成。
同以銅鼓為尊的“俚獠”,唐朝後去除了戰鼓的功能后,“俚鼓”被抬進大廟施行祈年禳災等宗教祭祀活動外,就是“鼓唯高大為貴,面闊丈余,初成,懸於庭,克晨置酒,招致同類,來者盈門”“相賀無煩銀釵叩”。“獠鼓”則據屈大均《廣東新語》記載說:“農者每春時,婦子以數十計,往田插秧,一寮國大鼓,鼓聲一通,群歌竟作,彌日不絕。”宋《寰宇記》說;“竇州”(廣東信宜)、“昭州”(廣西平樂)“谷熟時,里閈同取戌日為臘,男女盛服,推髻徒跣,聚會作歌”“獠人”則更善於歌舞。同以銅鼓為尊的“俚”與“獠”。祭祀、鎮邪也許相同,而文化娛樂則表現相左。俚僚銅鼓多以厚重高大的本土附近北流型為主(北流位於廣西東南部,南與廣東高州、化州、信宜接壤。)
俚僚人死後,第一次葬是將遺體安放在木製的棺材里,“躺”著埋在土裡,堆成長形墳,叫“長墓”,也叫“新墓”,表示人還“睡”著,並沒有“死”;也表示人的靈魂還沒有到“陰府”,還是“新鬼”,沒有投胎轉世,所以在家堂上另給他設靈位,祭祖時他是沒有份的,所以另在他的靈位設祭。第二次葬是第一次葬三至八年之後,也就是腐屍“化凈”之後,將“凈骨”撿出,安放在陶罐(叫做“金罌”,也叫“金鐘”)中,選取“墳山寶地”重葬,堆成圓形墳,叫“圓墓”,也叫“祖墓”。二次葬的墓地則很講究“風水”,墓地的“風水”通常由“地理師”來尋找,或自己尋得後由“地理師”來確認。人們普遍認為,墓地的“風水”會給子孫後代帶來好運,否則就要倒運。稍懂“地理”的人都知道,墓地應該靠山臨水或枕山面水或背靠山峰、面臨平原,就像活人所住的村莊一樣。二次葬后,一至三年之間,還要“探金”一至兩次。所謂“探金”,就是掘開墳土,打開石板,探看“金壇”里的遺骨好不好:乾爽的、金黃色的為好,泡水的、灰黑色的就不好。好的,就放心“定葬”了;不好的,要取出“金壇”寄葬,再找“風水地”重行二次葬;不好不壞的(遺骨雖不泡水但很潮濕、顏色灰白),可暫時復土留墳,第二年再“探金”一次,看看轉好或轉壞以決定該墓地的取捨。“探金”也由“地理師”定時辰和主持,前後均要祭拜,但儀式都較簡單。“定葬”后,此墓就是“祖墓”了,一般不再遷動了
《舊唐書》武德四年,置南扶州及五縣。以 獠反寄瀧州。貞觀元年廢,以所管縣並屬瀧州。二年,獠平, 復置南扶州,自瀧州還其故縣.《資治通鑒》貞觀五年(631年),馮盎身自入朝;未幾,敕盎帥部落二萬為諸軍前鋒討平羅竇諸洞僚。貞觀十四年三月,竇州道行軍總管黨仁弘擊羅竇反獠,破之,俘七千餘口。讀史方輿紀要/卷一百四《志》云:縣南一里有羅竇洞,唐以此名州。......又顯慶三年,播羅哀獠酋長多扶桑等率眾內附,即此地也。蓋生獠所居后,日就傾圮,無復故險。唐初的漢獠戰爭應說是俚獠民族分化的臨界點。以高州馮氏為代表的俚僚與瀧州陳氏為代表的俚僚在唐朝開始分化成黎僚和瑤僚。粵西部分俚僚跟隨高州馮氏的民族遷移,分化成黎僚,移居海南及雷州半島地區,成為黎人(黎族熟黎即是這部分組成) 信宜部分地區的僚人仍盤據在雲開山脈與瀧州僚呼應,這些僚人後來部分與湖南南遷僚人溶合,成了廣東廣西瑤山主人,史稱為瑤僚丶瑤僮,是廣東廣西壯族瑤族的先民,廣東連南瑤族也源於這時期僚人與湖南南遷瑤人的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