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仙鹼片
處方葯
秋水仙鹼片,適應症為治療痛風性關節炎的急性發作,預防複發性痛風性關節炎的急性發作。
本品是細胞有絲分裂毒素,毒性大,一旦過量缺乏解救措施,須避免藥物過量。
本品主要成份為秋水仙鹼,為一種生物鹼。
化學名稱:N-(5,6,7,9-四氫-1,2,3,10-四甲氧基-9-氧-苯並[α]庚間三烯並庚間三烯-7-基)乙醯胺。
治療痛風性關節炎的急性發作,預防複發性痛風性關節炎的急性發作。
口服。急性期:成人常用量為每1~2小時服0.5~1mg(1~2片),直至關節癥狀緩解,或出現腹瀉或嘔吐,達到治療量一般為3~5mg(6~10片),24小時內不宜超過6mg(12片),停服72小時后一日量為0.5-1.5mg(1~3片),分次服用,共7天。預防:一日0.5~1mg(1~2片),分次服用,但療程酌定,如出現不良反應應隨時停葯。
與劑量大小有明顯相關性,口服較靜脈注射安全性高。
(2)肌肉、周圍神經病變:有近端肌無力和(或)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高。在肌細胞受損同時可出現周圍神經軸突性多神經病變,表現為麻木、刺痛和無力。肌神經病變並不多見,往往在預防痛風而長期服用者和有輕度腎功能不全者出現。
(4)休克:表現為少尿、血尿、抽搐及意識障礙。死亡率高,多見於老年人。
(5)致畸:文獻報道2例Down綜合征嬰兒的父親均為因家族性地中海熱而有長期服用秋水仙鹼史者。
(6)其他:脫髮、皮疹、發熱及肝損害等。
對骨髓增生低下,及腎和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1)如發生嘔吐、腹瀉等反應,應減小用量,嚴重者應立即停葯。
(2)骨髓造血功能不全,嚴重心臟病、腎功能不全及胃腸道疾患者慎用。
(3)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血象及肝、腎功能。
(4)另女性患者在服藥期間及停葯以後數周內不得妊娠。
修訂
1、本品應從小劑量開始使用,如發生嘔吐、腹瀉等不良反應,應立即停葯並就診。有研究表明低劑量秋水仙鹼(1.5-1.8mg/d)與高劑量秋水仙鹼(4.8-6.0mg/d)相比,有效性差異無統計學意義且不良反應發生率更低。
2、本品存在肝腸循環,肝功能損害時解毒能力下降,易促使毒性加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3、秋水仙鹼可抑制細胞正常的有絲分裂,對胎兒有致畸作用。育齡期婦女或其配偶在開始治療前3個月、治療期間及停葯后3個月內應採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4、老年患者用藥應酌情減量。
5、大量使用或誤用本品后可能出現以下急性中毒癥狀:噁心、嘔吐、腹痛、腹瀉、胃灼熱、血尿、少尿、肌無力、譫妄、痙攣、休克、呼吸抑制、心功能衰竭等。有文獻報道,秋水仙鹼引起毒性反應的劑量存在個體差異性。秋水仙鹼中毒尚無特效解毒劑,不能通過血液透析有效清除。秋水仙鹼中毒的治療應從洗胃和預防休克的措施開始,並採取對症治療和支持性治療。
本品可致畸胎,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對老年人應減少劑量。因為本品的中毒量常與其體內蓄積劑量有關,當腎排泄功能下降時容易造成積蓄中毒。本品又需經腸肝循環解毒,肝功能不良時解毒能力下降,亦易促使毒性加重。
1、秋水仙鹼是CYP3A4代謝酶和P-糖蛋白(P-gp)的底物,與CYP3A4抑製劑或P-gp抑製劑(詳見下表)合併使用會增加秋水仙鹼的血葯濃度。
CYP3A4強抑製劑 | 阿扎那韋,利托那韋,茚地那韋,洛匹那韋,沙奎那韋,奈非那韋,伊曲康唑,酮康唑,泊沙康唑,伏立康唑,克拉黴素,地爾硫卓,葡萄柚汁*等 |
CYP3A4中等抑製劑 | 阿瑞匹坦,西咪替丁,環丙沙星,克霉唑,環孢素,決奈達隆,紅黴素,氟康唑,氟伏沙明,伊馬替尼,維拉帕米等 |
P-gp抑製劑 | 維拉帕米,紅黴素,克拉黴素,利托那韋,環孢素,奎尼丁,普羅帕酮等 |
*葡萄柚汁因為品牌、濃度、飲用量等不同,對CYP3A4的影響差異較大。
2、秋水仙鹼與HMG-CoA還原酶抑製劑(如阿托伐他汀、氟伐他汀、洛伐他汀、普伐他汀、辛伐他汀等)、貝特類藥物(如非諾貝特、苯扎貝特等)合併使用時可能會增加肌無力、肌痛、橫紋肌溶解等肌肉損害不良反應發生風險,對秋水仙鹼與上述藥物進行聯合處方時應謹慎。
本品是細胞有絲分裂毒素,毒性大,一旦過量缺乏解救措施,須格外注意藥物過量。
秋水仙鹼通過:①和中性粒細胞微管蛋白的亞單位結合而改變細胞膜功能,包括抑制中性白細胞的趨化、粘附和吞噬作用;②抑制磷脂酶A,減少單核細胞和中性白細胞釋放前列腺素和白三烯;③抑制局部細胞產生白介素等,從而達到控制關節局部的疼痛、腫脹及炎症反應。秋水仙鹼不影響尿酸鹽的生成、溶解及排泄,因而無降血尿酸作用。急性痛風性關節炎於口服后12-24小時起效,90%的患者在服藥24小時至48小時疼痛消失。
急性毒性試驗結果:大鼠靜脈注射半數致死量(LD50)為1.6mg/kg;小鼠靜脈注射LD50為4.13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