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
中國歷史上的第二個朝代
商朝(約公元前1600年—約公元前1046年),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二個朝代,是中國第一個有直接的同時期的文字記載的王朝。商朝經歷了三個大的階段。第一階段是“先商”;第二階段是“早商”;第三階段是“晚商”,前後相傳17世31王,延續500餘年。
商的先世商族是興起於黃河中下游的一個部落,傳說它的始祖契與禹同時。夏朝方國商國君主商湯率方國於鳴條之戰滅夏朝後,以“商”為國號,在亳建立商朝。之後,商朝國都頻繁遷移,至其後裔盤庚遷殷后,國都才穩定下來,在殷建都達273年,因此商朝又被後世稱為“殷”或“殷商”。盤庚死後,王位由其弟小辛即立。小辛死後,傳帝小乙。小乙死後,即立的是自己的兒子武丁。在武丁統治的五十幾年間,是商王朝最為強盛的時期。商朝的末代君主帝辛於牧野之戰被周武王擊敗后自焚而亡。
朝的王位繼承製度,前期為兄終弟及,後期為典型的父死子繼。商朝處於奴隸制鼎盛時期,成湯時期的國家權力已經初步確立,奴隸制的社會秩序亦已穩固。奴隸主貴族是統治階級,形成了龐大的官僚統治機構和軍隊。甲骨文和金文的記載是目前已經發現的中國最早的成系統的文字元號。
商朝勢力範圍以內和以外分散有許多遠較商族落後的方國。其中最為強大的是西北和北方的舌方、鬼方、土方和羌方。在商朝時期,長江流域也平行存在發達的非中原文明。
五帝帝舜時期,商人的始祖契幫助禹治水有功而受封於商邑(今河南商丘),就以“商”來稱其部落(或部族)。《詩經·商頌·玄鳥》曰:“天命玄鳥,降而生商“”。
第十任君主仲丁時,商朝的國都開始了頻繁的遷移。至盤庚時,又將國都遷至北蒙,改名為“殷“”,國都才穩定下來,在此建都長達273年,因此,商朝又被後世稱為殷或殷商。
甲骨卜辭、古本《竹書紀年》等早期文獻均稱這個朝代為“商”,《尚書》《史記》等文獻稱呼商朝為“殷”,這兩種稱呼並見於先秦的文獻中。元明時代的今本《竹書紀年》等文獻稱它為“殷商”。在先秦文獻中,《尚書·召誥》用“大邦殷”稱呼商國,《大誥》中的“周邦”、“我小邦周”等均指周國。然而,在目前出土的卜辭資料中,尚未發現可解讀作“殷”的甲骨文字。
“大邑商”或“天邑商”是商人對商先王宗廟所在的商國舊都商邑(今商丘)的尊稱,在戰爭中稱呼己方軍隊為“商方”。尚不明晰商人是否擁有對整體國家或族群的泛稱。
商代早期文化二里崗遺址分佈在商丘、盤龍城、鄭州一帶
商湯像
夏朝中期,契的五世孫冥因治水而死於水中,商人“郊”祀之。契的六世孫王亥馴服了牛,除了用牛耕地,還發明了牛車,用牛拉貨物,開始發展以物換物的商業貿易,使商國逐步強盛起來。
夏朝末年,契第十四代孫湯時,商已成為東方一個比較強大的方國,“雲王勤商,十有四世而興”。
夏桀
與此同時,興起於東方的商族則有較大發展,並逐漸強盛起來。夏朝中期,契的六世孫王亥通過進行商業貿易,使商的勢力逐步強盛起來。夏朝末年,商的勢力由黃河下游發展到中游,滲透到夏的統治地區,契的第十四代孫商湯滅夏朝後,返回亳都,以“商”作為國號,建立商朝。在商湯的領導下已積蓄了滅夏的實力。湯即天乙,姓“子”,甲骨文稱大乙,後世習慣上稱之為成湯,是一位很有修養的商族首領,他在成商部族首領后,看到夏朝日益腐朽,夏的暴政已引起眾叛親離,便著手建立新的王朝。商湯為了準備滅夏,在夏桀十五年,將商國的國都由商丘(今河南商丘商丘古城附近)遷至亳《漢書·卷二八·地理志上》:偃師,屍鄉,殷湯所都孔安國曰:“契父帝嚳都亳,湯自商丘遷焉,故曰‘從先王居’。”史記正義按:亳,偃師城也。商丘,宋州也。湯即位,都南亳,后徙西亳也。《尚書·書序》中注曰:“亳,今河南偃師縣有湯亭。”
湯在亳這裡營建新國都、積蓄糧草、招集人馬、訓練軍隊,為滅夏之戰創造有利條件。
商朝都城
湯在興兵伐桀的誓師大會上,曆數夏桀的罪惡及人民對桀的痛恨,假借上天的旨意指出滅夏戰爭的正義性和必要性,指出滅夏是上天的命令而不可違背,有功者將受到獎賞,不從者要受到嚴厲懲罰。這就是保存至今的《尚書·湯誓篇》。商湯從亳起兵,矛鋒直指夏都。
夏軍逃至鳴條(山西夏縣之西),一戰被商軍擊潰,夏桀逃奔南巢而死。滅夏后,湯回師亳邑,大會諸侯,正式建立了商王朝,定都於亳。“湯乃踐大子位,代夏朝天下”。至此,商湯完成滅夏重任,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二個奴隸制王朝——商。
商朝的建立,大大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使古代文明的進步獲得轉機。商朝建立以後,為了抵禦自然災害,屢次遷都,經濟水平十分低下。但商湯吸取夏朝滅亡的教訓,廣施仁政,深得民心,商朝政權得到了初步鞏固。商朝的農業、手工業迅速發展起來。出現了黍、稷、稻、麥等糧食作物和桑、麻、瓜果等經濟作物,經濟發展加快,私有制度進一步完成,商朝走向了奴隸制度佔主要地位的時代。歷史上把這一段時期稱作“商湯革命”時期。商朝確立統治,就在亳建都。
統治階級貪婪本性,決定了王室內部為權力和利益鬥爭的局面不可避免。《史記·殷本紀》中記載;“自中丁以來,廢適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比九世亂,於是諸侯莫朝”。從仲丁算起,經九世正好到盤庚時期,說明這一期間商王室內部為爭奪王位,內亂不止,致使外患不斷。
這期間,商王朝曾多次遷都。《竹書紀年》記載,商王仲丁自亳(河南商丘)遷於囂、河亶甲自囂遷於相、。《史記》記載祖乙遷邢(河北邢台),遷庇、南庚“自庇遷於奄”、盤庚“自奄遷於北蒙,曰殷”。
安陽殷墟
洛陽偃師商城遺址
武丁是盤庚之弟小乙之子,即盤庚之侄,死後謚為高宗,所以他又被稱為殷高宗。他年幼時,小乙曾讓他到民間生活了一段時間,深知民眾生活的艱難困苦。他即位以後,兢兢業業、不敢荒寧,勵精圖治,決意振興大業。他四齣征伐,對鬼方、土方、羌方、人方、虎方等方國進行征討,戰爭的規模不小,往往動用數千兵力,最大的一次發兵一萬三千人。在這些征戰中,商王征服了許多小國,擴大了領土,也捉獲了大量俘虜。
武丁時期的文化遺存相當豐富,宮殿、墓葬、作坊等遺存都有發現。代表當時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青銅業,有了突破性進展,如銅、鉛、錫三元合金出現了;分鑄技術已被廣泛運用;青銅器生產數量大增,還出現了司母戊大方鼎、偶方彝、三聯甗這樣的重器。
商朝
武丁之世在青銅業方面取得的成就,表明中國青銅時代進入繁榮時期。此外,在紡織、醫學、交通、天文等方面,也都取得不小成就。武丁開創的盛世局面,為商代晚期社會生產的發展乃至西周文明的繁盛,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面對這種情況,商王帝辛(紂)少年英勇,派部下向東征討萊夷,自己攻打南方九苗,將商的勢力延伸到了東海和長江流域,但是其連年的征戰,極大消耗了國力,進一步激化了國內矛盾,國內兵力空虛,使其對西北的控制下降,給了周以可趁之機。
商朝
在周武王時,周起兵攻商,商王帝辛(紂)倉促間只能以奴隸為軍抵禦周人,結果,商王的軍隊毫無鬥志,“前徒倒戈”,牧野一戰,“血流浮杵”,國內商軍盡墨,帝辛逃到鹿台自焚而死。商王朝就此滅亡,周王朝建立。
周武王分封諸侯時,仍然封紂王的兒子武庚於殷,以奉其宗祀。武庚是紂王之子,幼時聰明好學。約公元前1046年2月底,商亡周立。武庚管理殷余民,殷民大悅。周武王為防武庚叛亂,又在朝歌周圍設邶、鄘、蔡等三國。朝歌以東設衛國,使管叔由管徙封衛,朝歌西與南為,使蔡叔由蔡徙封;朝歌以北為邶,使霍叔自霍徙封邶。共同監視武庚。此時,武庚留居在紂宮(今淇縣城內的西壇、三海一帶)續殷祀。
殷亡第四年(公元前1043年)武王駕崩,子成王年幼,武王之弟周公旦代成王掌管國事。對此,管叔、蔡叔皆不滿,散布周公想篡位之謠言,並串聯武庚起兵反叛。周公和召公為保周江山,“內弭父兄,外撫諸侯”,周公以成王命率軍東征,伐朝歌叛軍,武庚兵敗被誅。周公又殺管叔、放蔡叔、貶霍叔,將朝歌“殷頑”遷於洛陽管教之。
武庚之亂后,使周初統治都更深刻地認識到封建親戚、蕃屏周室的重要性。在武王分封的基礎上,周公、成王再次大規模分封諸侯。相傳周公分封71國,其中有53人是姬姓子弟,他們都是文王、武王和周公的後人,如文王之弟封於東虢、西虢,文王之子封於邗、晉、應、韓;周公之子封於凡、蔣、邢、茅、砟、祭。另封未捲入叛亂的、曾降周的紂王的庶兄微子啟於商朝舊都商丘,建國號宋,以奉商朝的宗祀。在周朝,宋國也常常自稱“商”。戰國時(公元前286年),宋亡於齊。
商朝
平三監之亂后,周公旦封同母弟康叔封於商朝殷墟之地沫邑,建立衛國,管理部分商朝遺民。在秦二世時被秦朝吞併。
商時期中心區域圖
據《尚書商書》記載,“自契至成湯,八遷,湯始居亳。”八遷的地點,歷來說法不一。大體在黃河中下游地區,不出河南省北、中部和河北省西南部範圍。有人認為鄭州商城、偃師商城都可能是湯都西亳。成湯滅夏至盤庚五遷,始居於殷。“
商朝開國元勛三朝元老——伊尹
商王朝的職官有中朝任職的內服官和被封於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別。內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務官和內廷事務官。最高的政務官,是協助商王決策的“相”,又稱“阿”、“保”、“尹”。
王朝高級官吏統稱卿士。三公,則是因人而設的一種尊貴職稱、並不常設。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記載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禱鬼神的祝,掌記載和保管典籍的作冊(又稱守藏史、內史),武官之長的師長,樂工之長的太師、少師。
內廷事務官是專為王室服務的官員,主要是總管的宰和親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項具體事務,有百工之長的司工,掌糧食收藏的嗇,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獵的獸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車的車正,為商王御車的服(又稱仆、御),侍衛武官亞,衛士亞旅,掌教育貴族子弟的國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國首領的侯、伯,有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衛邊境的衛。
商代在實行貢納制度的同時,還有勞役租“助”,就是要求農人助耕公田(籍田),收穫皆為統治者所得,其比例約佔農人收穫的十分之一。殷紂王加征賦稅,用以充實鹿台和巨橋。商朝的政治理念是神權觀念籠罩下的政治思想,商代統治者“尚鬼”、“尊神”。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則,就是依據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國家。
食器劉鼎
在王權神授觀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天”與“神”的名義制定的。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賚汝!爾無不信,朕不食語。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義對夏進行討伐。
《荀子·正名》中有“刑名從商”,這一論斷從一側面反映出商朝法制應該比較成熟了。《左傳·昭公六年》載“商有亂政,而作湯刑”與夏朝一樣,它也是後繼者為了紀念湯,而以湯來命名他們的法典。
除了《湯刑》外,還有《甘誓》《盤庚》《伊訓》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商殷時期的每一個別的公社農民只有通過其所屬的公社才能領得自己的份地。正因為份地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國王,所以每一個公社農民的剩餘勞動也就屬於這個最高統一體。
由於公社所有制一般分為“公田”和“私田”,所以在這種公社中,公社農民的剩餘勞動是以耕種“公田”的形式而出現的。《孟子·滕文公上》所說的“惟助為有公田”、“同養公田”的“公田”,是由原始公社中的“共有地”演變而來,“同養公田”就是說公社的“公田”由公社農民來集體耕種。
龍紋觥
所以,孟子說:“助者,藉也”。中國古代文獻中的“藉”字應作“耤”,後來誤作“籍”。“耤”即“借”字,“耤”(強迫)公社農民的力量來為自己耕種叫做“耤”,字從“耒”即表示其與農事有關。所以趙岐《孟子注》云:“藉,借也,借民力而耕公田之謂也。”鄭玄注《禮記·王制》中的“公田藉而不稅”時也說:“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惡取於此,不稅民之所自治也。”
安陽殷墟博物苑
關於商朝的信息多來自於其後面的周朝,漢朝司馬遷的《史記》,以及商朝金文和安陽甲骨文的記載。其中,甲骨文和金文的記載是已經發現的中國最早的成系統的文字元號。
安陽的殷墟遺址於20世紀上半葉被發現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幾乎完全印證了司馬遷《史記》中所記載的商王世系,殷墟發掘,確證了中國商王朝的存在。
殷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文獻可考、並為考古學和甲骨文所證實的都城遺址。在以前被普遍看作蠻夷之地的非中原地區,如成都、廣漢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湖南寧鄉的炭河裡遺址等出土的文物也證明,在商時期的長江流域也存在發達的文明。
商朝人口約500-700萬,士兵約12至15萬。
商朝的軍事制度在甲骨卜辭中有較多的記載。如“□方出,王自征”(《柏根氏舊藏甲骨卜辭》.25)、“□王自徵人方”(《殷契粹編》.1185)等卜辭表明,商王是最高軍事統帥,有時親自出征。王室婦女,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婦好,也曾率軍出征。高級軍事領導職務由貴族大臣和方國首領擔任,他們平時治民,戰時領兵。甲骨文中常有“□”、“□”、“射”、“戍”等名號出現,可能表明當時軍隊成員已有不同的職守。士卒由貴族和平民充當,平時要練習射、御;並以田獵的形式進行演習。
“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墟書契后編》上.31.5)等卜辭說明,戰時常根據需要進行“登人”(徵兵),一次徵發1000、3000或5000人,也有超過1萬人的。兵以庶民為主,奴隸多擔任雜役。
商朝除王室擁有強大的軍隊外,各宗族或各方國也都掌握相當數量的軍隊。“王其令五族戍□”(《殷契粹編》.1149)、“令多子族從犬侯寇周,葉王事”(《殷墟書契續編》.5.2.2)等卜辭表明,這些宗族或方國的軍隊須聽從商王的調遣。商朝軍隊有步卒和車兵,作戰方式以車戰為主。戰車一般由兩匹馬駕挽,車上有甲士3人,居中者駕車,居左者持弓,居右者執戈。車下隨行徒若干人。甲骨文中也曾出現過“步伐”的記載,可能表明當時有獨立的步兵隊伍。
“王作三師右中左”(《殷契粹編》.597)等卜辭說明,當時軍隊的最大編製單位可能是師。“登百射”(《甲骨文合集》.5760)、“左右中人三百”(《殷墟書契前編》.3.31.2)、“王令三百射”(《殷墟文字乙編》.4615)等卜辭說明,當時軍隊的組織可能以100人為基層單位,300人為中級單位,並有右、中、左的區分。
商朝軍隊的武器裝具,據考古發掘和甲骨文記載,主要有戰車、弓、箭、戈、矛、刀、斧、鉞、干盾、矢鏃、頭盔、甲胄等,其中戈、矛、刀、斧、矢鏃、頭盔等是用青銅鑄造的。河南安陽侯家莊1004號商王陵墓內有大量武器出土,其中有70捆矛,每捆10個,說明商朝對於武器的存放可能有一定的制度。
世系 | 時間 | 1 | 2 | |
中丁 | 約前16世紀 | 商中丁攻藍夷之戰 | ||
河亶甲 | 約前14世紀 | 商河亶甲攻藍夷班方之戰 | ||
陽甲 | 約前14世紀末 | 商陽甲西征之戰 | ||
武丁 | 約前13世紀 | 武丁攻周邊各國的戰爭 | 武丁對西北游牧民族的戰爭 | |
廩辛康丁 | 約前12世紀 | 廩辛、康丁攻危方之戰 | 廩辛、康丁抗擊羌方之戰 | |
武乙 | 約前12世紀 | 武乙攻召方之戰 | 武乙攻人方之戰 | 周季歷攻西落鬼戎之戰 |
武乙二十四年 約前12世紀 | 周季歷滅程之戰 | |||
文丁 | 約前12世紀 | 周季歷攻燕京戎之戰 | 周季歷攻余無戎之戰 | 周季歷攻始呼戎之戰 |
周季歷攻翳徒戎之戰 | ||||
帝乙 | 約前12世紀末 至11世紀初 | 周文王攻商之戰 | 帝乙攻人方之戰 | 帝乙帝辛攻盂方之戰 |
帝辛 | 帝辛九年至十年 | 帝辛十祀征夷方 | ||
帝辛十四年至十五年 | 帝辛十五祀征夷方 | |||
約前11世紀 | 周文王攻犬戎之戰 | 周滅崇之戰 | 商王周文王滅密須之戰 | |
商王周文王攻耆之戰 | 周文王滅邗之戰 | 周滅商之戰 |
商朝的農業和畜牧、養殖業發展都比較快。商人從一開始就是一農業為主的部落,商湯曾派亳人幫助葛人種地。甲骨卜辭中多次見到“其受年”(能獲得豐收嗎)的問語,反映商朝統治者對農業的重視。在畜牧業在商代出土的除了有六畜的遺骸外,還有象骨,說明當時北方還有訓象。並且掌握了豬的閹割技術,開始了人工養淡水魚。
大禾人面方鼎,湖南省博物館藏品
手工業全部由官府管理,分工細,規模巨,產量大,種類多,工藝水平高,尤以青銅器的鑄造技術發展到高峰。成為商代文明的象徵。而且商朝人已經發明了原始的瓷器,潔白細膩的白陶頗具水平,造型逼真,刻工精細的玉石器表現了商代玉工的高超技藝。絲織物有平紋的紈,絞紗組織的紗羅,千紋縐紗的縠,已經掌握了提花技術。
商代農業和手工業的進步促進了商品交換的發展,出現了許多牽著牛車和乘船從事長途販運的商賈。到商代後期,都邑里出現了專門從事各種交易的商販,呂尚就曾在朝歌以宰牛為業,又曾在孟津賣飯。
雖然商代沒有人口調查制度的具體記載,但從甲骨文的祭祀卜辭用牲資料中可以間接算出晚商人口。
商周貴族服飾
雖然商代服飾的基本形制趨同,但實際上商朝的服飾還是具有相當嚴格的等級制度的,比較高級的染織品、刺繡品及裝飾品都由奴隸主階級享用,而底層的民眾只能穿麻布以及與麻布同類的葛布製成的編織物。
除形制以外,商朝服飾嚴格的等級制度還體現在顏色的使用上。貴族的禮服,上衣多採用青、赤、黃等純正之色,下裳多用間色,如緇、赭、綠等經過數次浸染的顏色,並且衣領,衣袖處還有鑲邊,日常家居則常穿縞衣,綠衣和緇衣。平民百姓的衣服就沒有這麼豐富多彩了。
殷商時期的裝飾紋樣造型,強調誇張和變形,結構以幾何框架為依據作中軸對稱,將圖案嚴緊地適合在幾何框架之內,特別誇張動物的頭、角、眼、鼻、口、爪等部位,以直線為主,弧線為輔的輪廓線表現出一種整體劃一,嚴峻獰厲的美學風貌,象徵著奴隸主階級政權的威嚴和神秘,這是奴隸社會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時代風格。
玉人
殷商時期,服飾能夠出現這樣的等級差別,與當時相對於原始經濟而言的繁榮和技術進步密切相連。正是由於當時的經濟有了一定的發展,才有可能為社會提供眾多的服飾資料,統治階級才能擇其優者自用,而棄其劣者予貧民;才能夠在服飾材料的質地、顏色、圖案上分等論級,這就給後代的等級制度奠定了一定的基礎,並在後世正式確立了章服制度。
商朝服飾至少有十二種形態:
(一)交領右衽短衣,有華飾,衣長及臀,袖長及腕,窄袖口,配以帶褶短裙,寬腰帶,裹腿,翹尖鞋。是為高級權貴衣著。人像“身著大領衣,衣長蓋臀,右衽,腰束寬頻,下身外著裙,長似過膝。脛紮裹腿,足穿翹尖之鞋。衣之領口、襟緣、下緣、袖口緣有似刺繡之花邊,腰帶上亦有刺繡之緣。裙似百褶,亦有綉紋。衣飾回紋、方勝紋等。
(二)交領右衽素長衣,長袖,窄袖口,前襟過膝,后裾齊足。配以寬褲,寬腰帶,鞋履,腹懸一斧式蔽膝,頭戴高巾帽。是為中小貴族或親信近侍所服。此類帶后裾的交領長衣,即“深衣”的先例。短髮后梳至頸部往內卷,頭頂中央至背脊臀部一線有扉棱飾品。穿緊身長袖花衣,衣長及足。著革制低幫平底翹頭履。
(三)交領長袖有華飾大衣,衣長及足踝。配以寬腰帶,上窄下寬形蔽膝,鞋履,頭戴頍形冠卷。是為高級貴婦之服。頭編一長辮,辮根在右耳後側,上盤頭頂,下繞經左耳後,辮稍回接辮根。戴一“頍”形冠,冠前有橫式筒狀卷飾,冠頂露發,冠之左右有對穿小孔,靠前也有一小孔,為插笄固冠之用。《禮記·玉藻》云:“縞冠玄武,子姓之冠也。”鄭註:“武,冠卷也。”這裡說的子姓殷人之冠,指此類帶有橫筒狀卷飾之冠。穿交領窄長袖衣,衣長及足踝,束寬腰帶,左腰插一捲雲形寬柄器,腹前懸一過膝長的條形“蔽膝”,著鞋。
(四)肩背部披格子長條巾,交迭胸前作右衽裝束,下穿格子條紋長裙,腹下懸一斧式“蔽膝”。頭戴格子條紋布帽冠蒙覆其發。為貴族服飾。雙手拱置細腰前,雙肩披格子長條巾,交迭胸前作右衽裝束,下穿格子條紋長裙,腹下懸一斧式“蔽膝”。頭戴布質格子條紋帽冠,齊齊罩覆額頭髮際及後腦,冠頂四周有綴物固冠。這類帽冠可能類於禮書中說的“緇布冠”。
(五)直領對襟有華飾短衣,長袖,衣長及臀。配花長褲,鞋履,頭帶頍形冠。是為貴族衣裝。雙手后支地,頭上仰。戴圓箍形“頍”,直領對襟衣,衣飾雲紋和目雷紋。下著分襠褲,腹胯間有一大牛面紋。足穿高幫鞋。
(六)對襟長袍,寬長袖,衣長及足。為貴族衣裝。頭頂左右雙髻,雙手拱抱腰前,作鞠躬狀,穿對襟長袍,寬長袖,衣長及足,足似穿高幫鞋。
(七)對襟華飾長袖短衣,束腰,花長褲,配花鞋。頭髮用某種膠類固定成高高聳起型,發梢外勾。為中下層貴族或近臣親信形象。髮式高高聳起,發梢外勾,可能是用某種膠類固定成型。穿對襟華飾長袖短衣,束腰,花長褲,著花鞋,為布帛製品。
(八)高后領敞襟長袖花短衣。是為親信貴族之衣。頭上截留短髮一周,著衣,長袖窄口,敞襟,后領較高,衣下緣垂及臀部,背部衣飾雲紋。著鞋。
(九)圓領長袖花短衣。配緊身花褲,帽冠。是為中上層貴族衣裝。髮式高聳呈尖狀,十分奇特,沈從文認為其發可能用某種膠類膠固成型。頭上戴有高冠,冠向後背,且向下卷,周邊有扉棱突出。頭之後腦部有向上彎曲之突出如蠆尾的髮髻。長袖窄袖口衣,下著緊身褲,遍飾雲紋,臀部有一⊕紋。曲臂,手置胸前,跣足。頭髮上束成前後雙髻,前髻高而向後下卷,后髻略小而突起。冠型高聳,周邊有突棱,冠向後卷,身著長袖窄袖口衣,緊身褲,遍飾雲紋,臀部也有一⊕紋,又戴一臂環。華冠周邊有突棱,冠前後作直角式,與上例異,緊身衣褲飾雲紋,臀部也有一⊕紋服飾與上例同,而其華冠比上例高出一倍左右。頭戴冠,冠型前高后卑,前面和上側有扉棱,后側平滑,冠身不透空。衣飾雲紋。
(十)圓領窄長袖花大衣,衣長及小腿。是為中下層貴族衣裝。頭頂心梳編一短辮,垂及腦後。穿窄長袖衣,圓領稍高,衣長及小腿。衣飾蛇紋和雲紋。跣足。
(十一)圓領細長袖連袴衣,下擺垂地,束腰索,衣式簡而無華。是為罪隸服。可分兩類:一類頭頂禿光,臂被縛於背後,為男性罪隸;另一類頭上盤發或束單髻,有的戴額帶,臂被縛於前,雙手均桎梏於拲中,是為女性罪隸。身著圓領窄長袖連袴衣,下擺垂地,腰束索,臂被縛於背後。(男)頭頂收發束單髻,渾身一絲不掛,跣足,雙手被枷於腹前(女)。
(十二)赤身露體或僅於腹前束一窄蔽膝,以及頭部戴圓箍形“頍”,或戴一扁平圓冠。乃卑民家奴形象。頭戴一圓箍形“頍”。僅腹前懸一“蔽膝”。
自商代起,中國音樂進入了信史時代。民間的音樂和宮廷的音樂,都有長足的進步。由於農、牧、手工業的發展,青銅冶鑄達到了很高的水平,從而使樂器的製作水平飛躍,大量精美豪華的樂器出現了。樂舞是宮廷音樂的主要形式。可考證的有《桑林》、《大護》,相傳為商湯的樂舞,為大臣伊尹所作。從事音樂專業工作的,主要有“巫”、音樂奴隸和“瞽”三種人。有關商朝的民間音樂的材料很少,《周易·歸妹上六》和《易·屯六二》就是商代的民歌。
據商代的甲骨資料來看,殷商時代的萬物崇拜依舊盛行,信仰對象包含大自然的各方面,例如:河神、山神、日月星辰、地神等對象。但這些自然神祇仍屬於萬物崇拜,變化有限,比較特殊的,是商人心中的“帝”信仰。
“帝”是商人心中的最大神,地位最高、權力最大,也是社會秩序的主宰。這種“一元”(帝)“多神”(自然神祇)的信仰模式,與現實世界的“王權政治”相仿。簡單來說,人世有君王統治百姓,在自然界有“帝”統治自然神祇,但“帝”的能力和權威更凌駕世間君王之上,他是一切萬物的主宰。
商人問卜的對象有三大類,即天神、地祇、人鬼。在這三類之中,權威最大的即是“帝”,“帝”所具有的能力主要有三種,第一是對自然氣候的控制,這些問卜主要是關係到農業生產的豐欠。第二是主宰人世間的禍福獎懲。第三是決定戰爭的勝負和政權的興衰,由於商代仍屬部族式的社會形態,仍需以戰爭手段征服諸邊各部落,商王往往向“帝”問卜戰爭的勝敗,看看“帝若”,還是“帝不若”。由此來看,商人日常生活中,幾乎莫不禱於“帝”,在如此的宗教心理之下,也就不難理解,商人何以會有“好祀”、“重祀”之風了。
商代青銅器四羊方尊
商朝數字,看出中文百與千字的演化源頭
商朝文字-甲骨文(安陽殷墟)
商代甲骨文兼有象形、會意、形聲、假借、指事等多種造字方法,已經是成熟的文字。在出土的甲骨卜辭中,總共發現有4672字,學者認識的已有1072字。甲骨文因刻寫材料堅硬,故字體為方形。而同時的金文,因系鑄造,故字體為圓形。
商朝的世系年代無定說,前後相傳17世31王,延續600年左右。
•契(約前2096年-前?年:虞舜三十三年-?
•昭明(前?年-前?年)
•相土(前?年-前?年)
•昌若(前?年-前?年)
•曹圉(前?年-前?年)
•冥(前?年-約前1875年)
•王亥(約前1874年-約前1775年):夏杼十四年-夏泄十二年
•王恆(約前1774年-約前1771年):夏泄十三年-夏泄十六年
•上甲微(約前1770年-前?年):夏泄十六年-?
•報丁(前?年-前?年)
•報乙(前?年-前?年)
•報丙(前?年-前?年)
•主壬(示壬)(前?年-前?年)
•主癸(示癸)(前?年-前?年)
註釋:1.括弧內的時間均為在位時間,也就是某年至某年為商部族首領,但是這些時間都是後人的推測,不一定正確,並且存有較大的爭議,僅供參考。
註釋:2.據考證,司馬遷《史記》所載“報丁、報乙、報丙”的順序有誤,應為“報乙、報丙、報丁”。
次序 | 日名1(祭名) | 日名2(祭名) | 廟號 | 名 | 備註 |
1 | 大乙 | 天乙 | 高祖 | 履 | 商王,子姓 |
大丁 | 太丁 | (無) | 托 | 未即位,追尊為王 | |
2 | 卜丙 | 外丙 | 勝 | ||
3 | — | 仲壬 | 庸 | ||
4 | 大甲 | 太甲 | 太宗 | 至 | |
5 | — | 沃丁 | 絢 | ||
6 | 大庚 | 太庚 | 辯 | ||
7 | 小甲 | 小甲 | 高 | ||
8 | 雍己 | 雍己 | 密 | ||
9 | 大戊 | 太戊 | 中宗 | 伷 | |
10 | 中丁 | 仲丁 | 庄 | ||
11 | 卜壬 | 外壬 | 發 | ||
12 | 戔甲 | 河亶甲 | 整 | ||
13 | 且乙 | 祖乙 | 滕 | ||
14 | 且辛 | 祖辛 | 旦 | ||
15 | 羌甲 | 沃甲 | 逾 | ||
16 | 且丁 | 祖丁 | 新 | ||
17 | 南庚 | 南庚 | 更 | ||
18 | 象甲 | 陽甲 | 和 | ||
19 | 般庚 | 盤庚 | 世祖 | 旬 | |
20 | 小辛 | 小辛 | 頌 | ||
21 | 小乙 | 小乙 | 斂 | ||
22 | 武丁 | 武丁 | 高宗 | 昭 | |
且己(孝已) | 祖己(孝已) | (無) | 未即位,追尊為王 | ||
祖戊 | 祖戊 | (無) | 未即位,追尊為王 | ||
23 | (未聞其祭名也) | (無) | 篡位,甲骨文中有記載 | ||
24 | 且庚 | 祖庚 | 躍 | ||
25 | 且甲 | 祖甲 | 世宗 | 載 | |
26 | 廩辛 | 廩辛 | 先 | ||
27 | 康丁 | 庚丁 | 囂 | ||
28 | 武乙 | 武乙 | 瞿 | ||
29 | 文丁 | 太丁 | 托 | 甲骨文中亦作“文武丁” | |
30 | 帝乙 | 帝乙 | 羨 | ||
31 | 帝辛 | 帝辛 | 受(受德) |
注1:《史記·殷本紀》記載商湯之子太丁在父親去世前即已去世,故未能繼位,當代亦有人據此開列商王表。與此不同,《夏商周斷代工程1996-2000年階段成果報告簡本》則將太丁列入年表,此後為《現代漢語詞典》等採納。此外,《史記》及前述各表均未開列武丁之後的所謂“篡位”王(本表序號23),俟考。
注2:日名1為甲骨文中的日名,日名2為《史記》中記載的日名。一般認為,商代無謚號,“紂”亦非謚號,但也有學者討論日名等商王稱號與謚號之間的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