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南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圖書

《湖北湖南》由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於2004年8月出版的書籍,作者是程遠東。

湖南與湖北一衣帶水,一江之隔,“惟楚有材”的讚譽均為受之無愧。特別是近百年來,兩地英雄豪傑競相崛起,演繹了一場場風起雲湧的感人故事。在湖南升起一個個革命領袖、戰爭統帥的同時,湖北則相繼鑄就一批將軍之鄉、名人故里。在多年的鬥爭歲月里,湖南、湖北一直是並駕齊驅著。

內容簡介


湖南省現行行政區域在周朝荊州南境,春秋戰國時期納入楚國版圖。秦統一中國后,實行郡縣制,湖南地區設置有黔中郡長沙郡
西漢實行州、郡、縣三級制,與封國并行。湖南境內設有武陵郡桂陽郡零陵郡長沙國。王莽新朝曾廢長沙國改立長沙郡,桂陽郡改南平郡,武陵郡改建平郡,零陵郡改 九嶷郡東漢時恢復原郡名,但長沙不再立國而保留長沙郡。
三國時期,湖南地區為蜀漢和東吳角逐之所,零陵、武陵郡屬蜀,長沙、桂陽郡屬吳。后零陵、武陵郡歸入東吳版圖,並增置南郡臨賀郡衡陽郡湘東郡天門郡昭陵郡 6郡。
西晉時,湖南分屬荊州、廣州東晉偏安江左,湖南分屬荊州、湘州江州南朝宋、齊和梁前期,湖南分屬湘州、郢州和荊州。陳朝時湖南分屬荊州、沅州湘 州
隋朝并州、縣,改州、郡、縣三級製為郡縣二級制。湖南省境設8郡:長沙郡、武 陵郡沅陵郡澧陽郡巴陵郡衡山郡、桂陽郡、零陵郡。
唐初改郡為州,武德四年置潭州總管府,管轄潭州衡州永州郴州連州南梁 州南雲州南營州8州。武德七年改總管府都督府,統轄潭州、衡州、永州、郴州、連州、邵州和道州。太宗朝始設道,道下設州(或郡),州下為縣。湖南分屬山東南道、江 南西道黔中道、黔中道黔州都督府。廣德二年又置湖南觀察使,湖南之名自此始。
五代十國時期,馬殷據有湖南,立楚國,國都為長沙府。楚分其所轄地為28州1監,在湖南境有13州1監:潭州、岳州、郴州、朗州、辰州溪州、邵州、錦州、澧州、敘 州、衡州、永州、道州和桂陽監
宋朝分全國為路,路下設州、府、軍、監,各轄若干縣。湖南分屬荊湖南路荊湖北 路
元代實行行省制度。湖南屬湖廣行省,分14路3州:岳州路、常德路澧州路辰 州路、沅州路、靖州路天臨路衡州路道州路永州路、郴州路、寶慶路、武岡路、桂陽路、茶陵州、耒陽州、常寧州。元朝政府還在今湘西少數民族聚居地實行土司制度,置有10多個長官司或蠻夷長官司,分別隸屬思州軍民安撫司、新添葛蠻安撫司和四川行 省永順等處軍民安撫司管轄。
明朝行省設布政使司,后改為承宣布政使司。省下為府(州),府下設縣,實行省、府 (州)、縣三級制。湖南屬湖廣布政使司,轄地在今湖南境的有7府、2州、2司:岳州府、長沙府、常德府衡州府永州府寶慶府辰州府、郴州、靖州、永順軍民宣慰使司、保靖州軍民宣慰使司。
清朝地方政權實行省、道、府(直隸廳、直隸州)、縣(散廳、散州)四級制。康熙三年 置湖廣按察使司,湖廣右布政使、偏沅巡撫均移駐長沙。湖廣行省南北分治,湖南獨立建 省。長沙、衡州、永州、寶慶、辰州、常德、岳州7府,郴、靖2州由偏沅巡撫直接管轄。雍正二年,偏沅巡撫易名湖南巡撫。至此,現行的湖南省行政區域作為獨立的地方一級政 權組織才基本確立下來。
清代湖南總計分4道、9府、4直隸州、5直隸廳(不轄縣)。直隸州、直隸廳直接隸 屬道與省,而不由府管轄。縣以外設有散廳、散州,受府節制,相當縣一級。湖南有散州 3個,散廳1個。作為基本行政單位的縣和散州、散廳,包括不轄縣的直隸廳和直隸州在 內,共有77個單位。
中華民國成立后,湖南的行政設置幾經變化。民國3年(1914),分全省為湘江衡陽、辰沅、武陵4道,其轄區與清代長寶道、衡永郴桂道辰沅永靖道岳常澧道基本 相同,共75縣。
民國5年(1916),裁常德道,所轄縣常德、岳陽平江臨湘華容漢壽沅 江澧縣安鄉臨澧南縣劃歸湘江道,桃源、石門慈利、大庸劃歸辰沅道。全省存 3道,仍有75縣。
民國11年(1922),撤銷道制,僅存省、縣二級。
民國24年(1935),在沅陵設立湘西綏靖區,將指定綏靖範圍的19縣劃為慈石 庸、沅瀘辰漵、永保龍桑、芷黔麻晃、乾鳳古綏5個行政督察區。民國25年(1936),正式設立專員公署。將澧縣、臨澧、靖縣、會同、綏寧通道6縣划入,與原19縣組成 4個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專員公署分別設在沅陵、慈利、乾城和黔陽。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是由省政府派出機構,代行省政府職權。
民國26年(1937)12月,全省普遍設立行政督察專員公署,以專員兼任駐在地 縣長。全省劃為9區:第一區轄瀏陽、平江、臨湘、岳陽、醴陵湘陰、長沙、湘潭寧 鄉益陽等10縣,專員駐瀏陽;第二區轄常德、華容、南縣、安鄉、沅江、漢壽、澧縣、臨澧、石門、慈利、桃源等11縣,專員駐常德;第三區轄沅陵、大庸、桑植漵浦永 順瀘溪辰溪等7縣,專員駐沅陵;第四區轄乾城、龍山保靖古丈、永綏、鳳凰麻陽等7縣,專員駐乾城;第五區轄衡陽、常寧衡山耒陽攸縣茶陵安仁酃縣 等8縣,專員駐衡陽;第六區轄邵陽湘鄉安化新化武岡新寧城步等7縣,專 員駐邵陽;第七區轄黔陽、綏寧、會同、芷江、靖縣、通道、晃縣等7縣,專員駐黔陽;第八區轄郴縣桂東汝城永興資興宜章桂陽嘉禾臨武藍山等10縣,專 員駐郴縣;第九區轄零陵、祁陽新田、寧遠、江華道縣、東安、永明等8縣,專員駐 零陵。民國29年(1940)4月,又將全省劃為十個行政督察區。曾一度增置陽明縣(后改為陽明特別區),但不久即撤銷。先後還增設2省轄市(長沙、衡陽)、2縣(懷化隆回)。至1949年8月5日湖南和平解放前,全省共有2個直轄市、10個行政督察 區,77個縣。具體情況如下:
省轄市:長沙市(民國22年設,省會),衡陽市(民國32年設)。第一行政督察區,治岳陽,轄8縣:岳陽縣長沙縣湘陰縣臨湘縣、瀏陽縣、平 江縣湘潭縣、醴陵縣;第二行政督察區,治耒陽,轄8縣:耒陽縣、衡陽縣衡山縣、攸縣、茶陵縣、常寧縣、安仁縣、酃縣;第三行政督察區,治郴縣,轄10縣:郴縣、桂 陽縣永興縣宜章縣資興縣臨武縣汝城縣桂東縣藍山縣嘉禾縣;第四行政 督察區,治常德,轄9縣:常德縣、澧縣、桃源縣石門縣華容縣、南縣、慈利縣安 鄉縣臨澧縣;第五行政督察區,治益陽,轄6縣:益陽縣、湘鄉縣、安化縣漢壽縣、寧鄉縣、沅江縣;第六行政督察區,治邵陽,轄6縣:邵陽縣新化縣武岡縣新寧縣城步縣隆回縣;第七行政督察區,治零陵,轄8縣:零陵縣祁陽縣、寧遠縣、道縣、東安縣永明縣江華縣新田縣;第八行政督察區,治永順,轄6縣:永順縣龍山縣大庸縣保靖縣桑植縣古丈縣;第九行政督察區,治沅陵,轄8縣:沅陵縣漵浦縣辰溪縣鳳凰縣乾城縣、永綏縣、瀘溪縣麻陽縣;第十行政督察區,治洪江,轄8縣:會同縣芷江縣綏寧縣、黔陽縣、晃縣、靖縣、通道縣、懷化縣。
此外,國內革命戰爭時期,1927年8月~1937年7月間,在中國共產黨領導 下,湖南省境的平江、瀏陽、醴陵、岳陽、臨湘、湘陰、長沙、酃縣、茶陵、攸縣、郴縣、宜章、永興、耒陽、資興、桂東、汝城、安仁、桑植、永順、龍山、大庸、石門、慈利、華容等25縣建立了革命根據地,或者成為游擊區,並成立縣蘇維埃政府,建立區蘇維埃 政府170多個,鄉蘇維埃政府或革命委員會910多個,成為湖南最早的基層工農政權。省一級蘇區政府,有1930年7月30日成立湖南省蘇維埃政府;1930年10月成 立湘鄂西省蘇維埃政府;1931年7月,成立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后改為湘鄂贛省工 農兵蘇維埃政府);1931年10月成立湘贛省蘇維埃政府;1934年11月成立湘 鄂川黔省革命委員會,以上均行使省級革命政權的職能,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人民 政權的先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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