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章表
《文心雕龍》中的篇目
《章表》是《文心雕龍》的第二十二篇,論述章、表兩種相近的文體。本篇所論章、表,和以下兩篇所論奏、啟、議、對等,都是封建社會臣下向帝王呈辭的文體。這類文體,歷代名目繁多,且不斷有所變化。以上幾種,是先秦到魏、晉期間幾種常用的文體。
本篇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講章表的意義及其產生、形成過程。第二部分評論漢、晉期間一些主要章表的成就。第三部分論章表的寫作特點,提出“繁約得正,華實相勝”的基本要求。
章表這類向帝王的呈文,文學意義是不大的。篇中反覆提到“對揚王庭”、感恩戴德等,固然是這類文章中屢見不鮮的,也反映了劉勰較為濃厚的封建意識。但章表奏議既是直陳帝王之制,往往就是歷代文人的精心之作。從蕭統的《文選》開始,這類文章為歷代作者和選家所重視,是有一定原因的。即本篇所論及的孔融《薦禰衡表》、諸葛亮《出師表》等,也是古來傳頌不絕的名篇。所以,研究這類作品,不僅為研究古代文體論所必須,對探討古代陳情議事的散文,也是不可不注意的一個方面。劉勰論章表,對漢、晉作品大多做了過高評價,唯不滿於魏初的靡麗不足之作;雖主張“華實相勝”,卻明確提出“以文為本”,強調“君子秉文,辭令有斐”。對“詩賦欲麗”的作品,劉勰主張“述志為本”(《情采》);對須要“肅恭節文”的章表,卻主張“以文為本”:這種不同態度,是值得注意的。再就是他反對“情為文屈”而要求“辭為心使”,做到辭與意的統一,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意義。
(一)
夫設官分職,高卑聯事1。天子垂珠以聽2,諸侯鳴玉以朝3。敷奏以言4,明試以功5。故堯咨四岳6,舜命八元7;固辭再讓之請8,俞往欽哉之授9,並陳辭帝庭,匪假書翰10。然則敷奏以言,則章表之義也;明試以功,即授爵之典也11。至太甲既立12,伊尹書誡13;思庸歸毫14,又作書以贊15。文翰獻替16,事斯見矣。周監二代17,文理彌盛18。再拜稽首,對揚休命19,承文受冊20,敢當丕顯21;雖言筆未分22,而陳謝可見。降及七國23,未變古式,言事於主,皆稱上書。秦初定製,改書曰奏。漢定禮儀,則有四品24: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議。章以謝恩,奏以按劾25,表以陳請,議以執異。章者,明也。《詩》雲26:“為章於天。”27謂文明也。其在文物28,赤白曰章29。表者,標也。《禮》有《表記》30,謂德見於儀31。其在器式32,揆景曰表33。章表之目,蓋取諸此也。
〔譯文〕
朝廷設官各司其職,各級官吏共同治理國家大事。天子戴著皇冠受理政事,諸侯佩著玉器前來朝見。群臣上奏各種政見,帝王便據以查核其功績。相傳古代帝堯曾向諸侯之長提出詢問,帝舜曾任命八個賢人;於是臣下有再三辭讓的請求,帝王用信任和肯定的話授以重任:這些都是在朝廷上口頭的對答,並未通過紙筆寫成書面文件。可是,用言辭向帝王陳述,就具有進奏章表的意義了;帝王對臣下功績的查核,也就是一種授予爵位的儀式了。到商代的太甲立位,大臣伊摯曾寫《伊訓》來訓誡太甲;及至太甲改過而思念常道,從被流放的地方回到毫都,伊摯又作《太甲》三篇來讚美他。用書面文辭來揚善棄惡,就從此開始了。周王朝繼承借鑒夏、商兩代的制度,禮儀更為隆重。臣下對帝王常稱:再三叩頭、報答美命、敬受冊封、敢當重任等,這些雖是口講筆寫兼用,但陳辭謝恩之義是明顯的。到了戰國時期,仍用商周格式,對帝王呈文,都叫“上書”。秦初確定製度,才改“書”為“奏”。漢代規定禮節儀式,便把對帝王的上書分為四種:第一種叫“章”,第二種叫“奏”,第三種叫“表”,第四種叫“議”。“章”用於謝恩,“奏”用於揭發檢舉,“表”用於陳述請求,“議”用於提出不同的議論。所謂“章”,就是明。《詩經》中說,銀河“為章於天”,意為文采明顯。對於有文採的事物來說,紅白交錯就是“章”。所謂“表”,就是表明。《禮記》中的《表記》,就是君子的品德外現於儀錶的意思。對於用作標誌之物來說,測量日影的器具就叫“表”。“章”、“表”的名稱,就取之於這種意義。
〔註釋〕
1 聯事:聯合處理政事。
2垂珠:古代帝王的禮冠上有十二條絲繩,繩端系白玉珠。蔡邕《獨斷》稱,漢明帝“詔有司采《尚書·皋陶篇》及《周官》《禮記》定而制焉,皆廣七寸,長尺二寸,……系白玉珠於其端,是為十二旒(liú流)”。聽:指聽政,受理政事。
3 鳴玉:古代諸侯朝見天子時,身上佩玉,進退有聲。
4 敷:陳述。奏:進言。
5 試:檢驗。這兩句是借用《尚書·舜典》中的話:“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孔疏:“敷者,布散之言,與陳設義同,故為陳也。奏是進上之語,故為進也。諸侯四處來朝,每朝之處,舜各使陳進其治理之言,令自說己之治政。既得其言,乃依其言明試之,以要其功,以如其言。即功實成,則賜之車服,以表顯其人有才能可用也。”
7 八元:傳為高辛氏的八個好兒子。元:善。《左傳·文公十八年》:“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天下之民,謂之八元。”
8 固辭再讓:臣下對帝王的任命,再三表示推讓。《尚書·舜典》中說舜、禹、垂、益、伯等人受到任命時,都曾表示辭讓。
9 俞:表示同意、肯定的應答之詞。欽:敬佩。《堯典》、《舜典》中常用“欽哉”、“俞,往哉”等話。
10 匪:非。假:借用。
11 典:儀式。
12 太甲:商王,商湯王的孫子。
13 伊尹:商湯王的大臣,名摯。相傳湯死後,太甲昏庸,伊摯作《伊訓》以教導太甲。今存《尚書》中的《伊訓》是後人偽托的。
14 思庸歸毫(bó博):《尚書·太甲序》中說:“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三年,復歸於毫,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庸:常,這裡指常道。毫:商都,在今河南商邱。
15 作書以贊:《史記·殷本紀》詳載其事:“帝太甲居桐三年,悔過自責反善,於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諸侯咸歸殷,百姓以寧。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訓》三篇。”現存《尚書》中的三篇《太甲》,也是後人的偽托。
16 獻替:指勸善規過。獻:進。替:棄。
17 周監二代:這句是借用《論語·八佾(yì義)》中的:“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監(jiàn踐):借鑒。二代:指夏、商兩代。
18 文理:這裡指禮儀。《荀子·禮論》:“文理繁,情用省,是禮之隆也;文理省,情用繁,是禮之殺也。”彌:更加。
19 再拜稽首,對揚休命:《尚書·說命下》載商王任命傅說(yuè悅)為相,“說拜稽首曰:敢對揚天子之休命”。稽首:引首至地的跪拜禮。對:答。休:美好。
20 冊:冊命,帝王封爵的命令。
21 丕(pī批):大。
22 言筆:劉勰的解釋是“發口為言,屬翰曰筆”(《總術》)。即口頭上說出來的是“言”,用文字寫成的是“筆”。
23 七國:指戰國時期。
24 品:類。蔡邕《獨斷》:“凡群臣上書於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駁議。”
25 按、劾(hé河):都是檢舉揭發的意思。
26 《詩》:指《詩經·大雅·棫(yù遇)朴》。
27 為章於天:原詩是“倬(大)彼雲漢,為章於天。”指銀河成為天的文章。這裡的“章”有文而明之的意思。
28 文物:指有文採的事物。
29 章:《考工記·畫繢(huì匯)之事》:“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
30 《禮》:指《禮記》,《表記》是其中的一篇。
31 儀:儀錶。鄭玄《三禮目錄》:“名曰《表記》者,以其記君子之德見於儀錶”(《禮記正義》卷五十四引)
32 器式:指用作標誌的器具。式:法。
33 揆(kuí葵):察度。景:日光。表:古代用以測日影的計時器。《史記·司馬穰苴列傳》:“立表下漏。”索隱:“謂立木為表以視日景。”
(二)
按《七略》、《藝文》1,謠詠必錄;章、表、奏、議,經國之樞機2,然闕而不纂者3,乃各有故事而在職司也4。前漢表謝,遺篇寡存。及後漢察舉5,必試章奏。左雄奏議6,台閣為式7;胡廣章奏8,天下第一:併當時之傑筆也。觀伯始謁陵之章9,足見其典文之美焉10。昔晉文受冊11,三辭從命12,是以漢末讓表,以三為斷。曹公稱13:“為表不必三讓,又勿得浮華。”所以魏初表章,指事造實;求其靡麗14,則未足美矣。至於文舉之《薦禰衡》15,氣揚采飛;孔明之《辭後主》16,志盡文暢:雖華實異旨,並表之英也。琳、瑀章表17,有譽當時;孔璋稱健18,則其標也19。陳思之表20,獨冠群才。觀其體贍而律調21,辭清而志顯,應物掣巧22,隨變生趣;執轡有餘23,故能緩急應節矣24。逮晉初筆札25,則張華為俊26。其三讓公封27,理周辭要,引義比事28,必得其偶,世珍《鷦鷯》29,莫顧章表。及羊公之《辭開府》30,有譽於前談31;庾公之《讓中書》32,信美於往載33:序志顯類34,有文雅焉。劉琨《勸進》35,張駿自序36,文致耿介37,並陳事之美表也。
(譯文)
在劉歆的《七略》和班固的《漢書·藝文志》中,各地歌謠也有聞必錄;章、表、奏、議等治理國事的重要文件,其所以沒有編錄進去,是由於奏議的掌管各別而編纂者分工不同的原因。前漢時期的章表,留傳下來的很少。到後漢時期,選拔官吏必須考試章表。左雄的奏議,成了尚書台的典範;胡廣的章奏,被安帝稱為“天下第一”:這都是當時傑出的作品。讀胡廣“謁陵”的章奏,可見其典範之作確是寫得很美的。從前晉文公受周襄王冊封時,曾三次辭讓然後接受冊命,所以漢代末年的讓表,也以推讓三次為限。曹操曾說:“寫讓表不需要三次,又不應文辭浮華。”因此,魏初的章表,大都就事論事,按實而書;按照華麗的要求來看,這時的作品是不夠美的。至於孔融的《薦禰衡表》,寫得意氣高昂,文采飛揚;諸葛亮的《出師表》,情理透徹,文辭流暢:它們雖然在華麗與質樸上各不相同,但都是優秀的表文。此外,陳琳和阮瑀的章表,在當時很有名氣;陳琳之作,曹丕認為特別矯健,就是建安文人中較突出的了。曹植的表文,更是獨冠群雄。他的作品體制宏富而音律協調,文辭清明而情志顯著,隨物成巧,變化多趣;如駕千里之馬,輕重緩急掌握得恰到好處。到晉初作者的章表,就以張華較為優秀。他三度辭讓被封為壯武郡公的表文,道理周詳而文辭簡要,引申意義,排比事類,都用對偶;一般都珍視張華的《鷦鷯賦》,而沒有注意到他的章表。又如西晉羊祜的《讓開府表》,前代論述已有所稱譽;東晉庾亮的《讓中書監表》,確較已往章表寫得美好:他們表達情志,聯繫事理,都頗為文雅。此外,西晉末年劉琨的《勸進表》、張駿的《請討石虎李期表》,寫得光明正大,都是陳事美好的佳作。
〔註釋〕
1 《七略》:西漢劉歆(xīn欣)所編古書目錄,是我國第一部圖書分類目錄。今不傳。《藝文》:指《漢書·藝文志》,是班固在《七略》的基礎上編寫的。
2 樞機:指主要部分。
3 闕:同“缺”。纂:編輯。《漢書·藝文志·六藝略》中所錄《尚書》類有議奏四十二篇,《禮》類有議奏三十八篇,《春秋》類有議奏三十九篇,《論語》類有議奏十八篇等,這些“議奏”,均屬石渠論,不屬本篇所說的奏、議,故曰“闕而不纂”。
4 故事:舊事,典章制度,這裡略近於檔案的意思。而:《太平御覽》卷五九四作“布”。司:主管。范文瀾注此句:“謂如《漢志》《尚書》類、《禮》類、《春秋》類、《論語》類各有議奏若干篇。又法家有晁錯、儒家有賈山、賈誼等,諸人奏議皆在其中。”這與劉勰“闕而不纂”之說不符。楊明照《文心雕龍校注》認為:“蓋謂書奏送尚書者,則藏於尚書;送御史者,則藏於御史;送謁者者,則藏於謁者也。”此說近是。按《漢書·藝文志》有云:“至成帝時,以書頗散亡,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詔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咸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歆於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故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所謂“各有故事布在職司”,殆即指此而言。
5 察舉:選拔官吏。
6 左雄:字伯豪,東漢順帝時的尚書令。他的奏議今存《上疏陳事》等,見《全後漢文》卷五十九。
7 台閣:指尚書台,東漢掌管帝王章奏文書的官署。式:楷模。
9 謁(yè夜):進見。陵:陵墓。胡廣關於“謁陵”的奏章今不存。
10 典:典範。
11 晉文:指春秋時的晉文公重耳。冊:這裡指周襄王命晉文公為諸侯伯的冊命。
13 曹公:指曹操。這裡所引曹操的話,原文不傳。
14 靡:美。
15 文舉:孔融的字。他是“建安七子”之一。禰(mí迷)衡:字正平,漢末作家。孔融的《薦禰衡表》,見《後漢書·孔融傳》。
17 琳:陳琳,字孔璋。瑀(yǔ羽):阮瑀,字元瑜。都是“建安七子”之一。曹丕《典論·論文》:“琳、瑀之章表書記,今之雋也。”他們的章表,均已無存。
18 稱健:曹丕《與吳質書》曾說“孔璋章表殊健”(《三國志·魏書·玉粲傳》)。
19 標:顯著,突出。
21 贍(shàn善):富足。
22 掣:《太平御覽》卷五九四作“制”。“應物制巧”和“因地制宜”意近。
23 轡(pèi配):馬韁繩。有餘:多,這裡指長遠。
24 節:一定的度數。“執轡有餘,故能緩急應節”二句,和本書《通變》篇“長轡遠馭,從容按節”的用意略同。
25 逮(dài代):及,到。筆札:即紙筆,這裡指章表。札:古代書寫用的小木簡。
26 張華:字茂先,西晉作家。
27 公:公爵。張華曾封壯武郡公。他的《讓公表》今不存。
28 引:引申。比事:排比事類。《周易·繫辭上》:“引而申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29 《鷦鷯(jiāoliáo焦療)》:指張華的《鷦鷯賦》,載《文選》卷十三。鷦鷯:一種小鳥。
30 羊公:指羊祜(hù戶),字叔子,西晉武帝時的尚書右僕射。《辭開府》:指羊祜的《讓開府表》,見《文選》卷三十七。開府:開建府署,指開府儀同三司。漢代只有三公、大將軍可以開府,魏晉以後開府增多,非三公也可照三公成例開建官府。
31 有譽前談:李充《翰林論》曾說:“羊公之《讓開府》,可謂德音矣。”(見《太平御覽》卷五九四)
33 載:載籍,指章表。
34 顯類:《太平御覽》卷五百九十四作“聯類”,譯文據“聯類”。
35 劉琨:字越石,西晉末年作家。《勸進》:指劉琨的《勸進表》,載《文選》卷三十七。
36 張駿:字公庭,西晉末據隴西稱涼王。自序:可能指他的《請討石虎李期表》,見《晉書·張駿傳》。
37 耿:光明。介:大。
(三)
原夫章表之為用也,所以對揚王庭,昭明心曲1。既其身文2,且亦國華。章以造闕3,風矩應明4;表以致禁5,骨采宜耀。循名課實6,以章為本者也7。是以章式炳賁8,志在典謨9;使要而非略,明而不淺。表體多包,情偽屢遷10,必雅義以扇其風,清文以馳其麗。然懇惻者辭為心使11,浮侈者情為文使12。繁約得正13,華實相勝,唇吻不滯14,則中律矣15。子貢雲16:“心以制之,言以結之。”17蓋一辭意也18。荀卿以為19:“觀人美辭,麗於黼黻文章。”20亦可以喻於斯乎21!
〔譯文〕
章表的意義,本是用來報答皇恩,頌揚朝廷,表明臣下內心的;既對自身有光,也對國家有益。因此,把謝恩的“章”送到朝廷,感化意義應該明顯;把陳請的“表”呈上皇宮,骨力辭采應該顯耀。按照“章”、“表”的名稱來考察其實質,都是以文採為基礎。所以,“章”的體式明麗,而以《尚書》中的《堯典》、《皋陶謨》等為典範,做到精要但不粗略,明顯但不膚淺。“表”的內容豐富,複雜多變,應以雅正的意義增其風力,用清新的文辭顯其華麗。但真誠的作者文辭由情志驅遣,浮華的作者情志受文辭支配。必須做到繁簡得當,華實相稱,通暢流利,就合於寫章表的法則了。借子貢的話來說,應該用心意來控制言辭,用言辭來表達心意,做到辭意一致。荀況認為,表達善意的話,比辭采華麗的文章還美好。這話也可說明辭意一致的道理。
〔註釋〕
1 昭明:明辨清楚。心曲:內心深處。
2 “既其身文”二句:《程器》篇曾說:“豈無華身,亦有光國。”
3 造:達到。闕:宮門外兩旁的望樓,這裡泛指朝廷。
4 風:教化。矩:畫方形的器具,引申指法則。
5 禁:宮禁之中,和上句“闕”字義同。
6 循:依。課:查核。《韓非子·定法》:“循名而責實。”
7 章:《太平御覽》卷五百九十四作“文”。譯文據“文”字。文:指文翰,側重文采。
8 炳:明。賁(bēn奔陰):美。
9 典謨:指《尚書》中的《堯典》、《皋陶謨》之類作品。
1O 情偽:真偽。《周易·繫辭上》:“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
11 惻(cè測):誠懇。
12 文使:一作“文屈”。屈:服,指情受文的支配。
13 繁約得正:《太平御覽》卷五百九十四,這四字上有“必使”二字。
14 唇吻:口吻。滯:不通暢。
15 律:法則。
16 子貢:姓端木,名賜,孔子的弟子。
17 心以制之,言以結之:這是子貢論訂盟的話。原話是:“盟,所以周信也。故心以制之,玉帛以奉之,言以結之,明神以要之。”(《左傳·哀公十二年》)杜註:“周:固;制:制其義;奉:奉費明神;結:結其信;要:要以禍福。”劉勰是斷章取義,借指心以制言,言以結心。
18 一辭意:即《神思》篇要求言與意“密則無際”的意思。一:統一,一致。要使辭與意結合一致。這是劉勰的重要文學觀點之一。
19荀卿:名況,戰國時期傑出的思想家。
20黼黻(fǔfú府福):古代禮服上半白半黑的花紋。這話見《荀子·非相》,原文是:“觀人以言,美於黼黻文章。”楊倞註:“觀人以言,謂使人觀其言;黼黻文章,皆色之美者。”劉勰改“觀人以言”為“觀人美辭”,是據《非相》篇所說的“言”為“言其所善”而來。全句用意和《荀子》原意略異。
21 喻:說明。
(四)
贊曰:敷表絳闕1,獻替黼扆2。言必貞明3,義則弘偉。肅恭節文4,條理首尾。君子秉文5,辭令有斐6。
〔譯文〕
總之,陳述章表於宮闕,是為了向帝王勸善規過。因此,言辭必須正確明白,意義應該宏大深遠。要嚴肅恭敬地處理得體,使從頭到尾條理清晰。卓越的人物寫作章表,一定是文辭優美而富有文采。
〔註釋〕
1 絳闕:赤色的宮闕。
2 扆(yǐ椅):屏風,常置帝王座后。這裡指帝王,和上句“絳闕”意同。
3 貞:正。
4 肅:敬。節文:節制以禮儀。文:指禮制。
5 秉文:寫作。
6 斐(fěi匪):有文採的樣子。
劉勰《文心雕龍·章表》說:章以謝恩,奏以按劾,表以陳情,議以執異。
明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說.章》說:
漢定禮儀,乃有四品,其一曰章,用以謝恩。及考後漢,論諫慶賀,間以稱章,豈其流之寢廣歟?自唐以後,此制遂亡。
《文體明辨序說·奏疏》說:
奏御之文,其名不一,故以奏疏括之也。七國之前,皆稱上書。秦初,改書為奏。漢定禮儀,則有四品:一曰章,以謝恩;二曰奏,以按劾;三曰表,以陳情;四曰議,以執異。然則當時奏章,或上災異,則非專一謝恩。至於奏事亦稱上疏,則非專一按劾也。又按劾之奏,別稱彈事,尤可以征彈劾為奏之一端也。
根據上述文獻,不難推知:奏議、奏疏、上書其實是一類文體的總稱,有時也可指具體的奏議作品。章、表、疏、奏、封事等是漢代最常用的奏議文種,其具體程序、運行方式、功能雖不大一樣,但從文章作者(臣下)、受文對象(皇帝)、行文方向(上行)看,則是相同的,何況有不少奏議文種的功能是多方面的,不同奏議文種其功能有交叉、互滲象。漢代奏議文種除“章”等在唐以後被其它文種所代替,或逐漸消亡外,絕大多數持續到清初,有些持續到清末民初,與封建君主政體共存亡。而且,只要有國家形式、上下級關係存在,它們會適應其管理方式的需要,換一種形式或面貌繼續存在,顯示出應用文體強大的生命力。
以上分析的是漢代章、表、疏、奏、封事等奏議文種的共同點。其主要不同,即在於適應不同的禮儀方式,或適應保密等特殊要求,各文種的寫作方式、具體程序、運行(場合)方式和功能等不完全一樣。
先說章。許慎《說文》說:“章,樂竟為一章,從音,從十。十,數之終也。”章本義為一曲音樂的終結。音樂一曲為一章,後來有詩文的段落,花紋、文采,顯露、顯著,表彰,文體名等多種義項。劉勰《文心雕龍·章表》解釋說:
章者,明也。《詩》云:“為章於天”,謂文明也。其在文物,赤白曰章。
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君臣或諸侯之間往來的書信,還有稱作“章”的,如《管子·度地》有“……常令水官之吏,冬時行堤防,可治者,章而上之者。”在漢代,群臣上奏天子所使用的一種文體名稱叫章。章在書寫形式上,有自己獨特的要求:書寫時要留“需頭”,即第一頁只能寫“稽首上書”,或“稽首上以聞”,其餘為空白,留待天子批示用。正文開頭要寫“稽首上書,謝恩陳事”,結尾則須寫讚頌皇帝的話。章主要用於臣僚在拜官、升遷或受皇帝賞賜等情況下,用書信的形式進行謝恩。也用來通報災異、彈劾官員,其功能並不是單一的。徐師曾《文體明辨·章》說:
當時奏章,或上災異,則非專一謝恩……及考後漢,論諫慶賀,間以稱章。又可以上章告發。蔡邕《太尉喬公碑》說:
被詔書為將作大匠,為受罰者所章,拜議郎。
《後漢書·袁張韓周列傳》也有類似的記載,“興子嘗發教欲署吏,棱拒執不從,因令怨者章之”。至於章體的寫作要求,《文心雕龍·章表》說:
章式炳賁,志在典謨;使要而非略,明而不淺。
次說表。《說文·衣部》說:“表,上衣也。”段玉裁註:“上衣者,衣之在外者也。”表有多種引申義,其中有“奏章的一種”,該義是從。作標記的木柱、加以標記、顯揚、表彰、記載事物、分類排列、以便觀覽的材料等義項逐步引申出來的。《釋名·釋書契》說:
下言於上曰表。
南宋張表臣《珊瑚鉤詩話》說:
表者,布臣子之心,致君父之前也。
《廣雅·釋詁四》說:
表,書也。
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說》說:
按字書:“表者,標也,明也,標著事緒使之明白以告乎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