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新覺羅·弘晳

康熙聖祖愛新覺羅·玄燁的嫡孫

愛新覺羅·弘晳(1694—1742年),清康熙聖祖愛新覺羅·玄燁的嫡孫,理密親王愛新覺羅·胤礽的第二子。

康熙三十三年甲戌七月初五日辰時生,母為側福晉李佳氏,輕車都尉舒爾德庫之女。子憑父貴,弘晳自幼深受祖父喜愛,養育宮中。

乾隆七年(1742年)九月去世,終年49歲。

大事件

1694

出生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出生。

1730

承襲和碩理親王王爵

雍正八年(1730年)五月二十八日,理郡王弘晳承襲和碩理親王王爵,成為同輩中爵位最高等級者。

承襲和碩理親王王爵
1739

被革除王爵

乾隆四年(1739年),乾隆帝弘曆登基後,以“心懷異志”等罪名,革除弘晳親王爵,除籍,改名“四十六”,囚禁景山東果園。

1742

逝世

乾隆七年(1742年)壬戌九月二十八日卯時弘晳卒,年四十九,無謚。後由其第十弟弘㬙襲理郡王爵,謚恪。

個人經歷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康熙在暢春園駕崩前宣詔嗣位和遺命:『弘皙得康熙鍾愛封和碩親王爵』。二十日,雍親王胤禛登基,是為雍正皇帝。十二月十一日,雍正立廢太允礽二子弘皙為:多羅理郡王。
朝鮮使臣曾回國向朝鮮國王彙報:「弘皙頗賢,難於廢立允礽」。或「弘皙甚,故不忍立他子,而尚爾貶處允礽矣」。
雍正元年(1723年)二月,雍正以恭康熙聖祖尊謚,謚號:合天弘運文武睿哲恭寬裕孝敬誠信功德大成仁皇帝。
雍正元年九月二十日卯時,雍正以康熙遺命,分家弘晳於距京城二十里的鄭家莊王府,並以隆重禮數以禮相待理郡王弘晳,攜福晉及子弟一起遷移至京郊位於昌平鄭家莊府邸,並命人保護理郡王弘皙的鄭各家莊王府。而弘晳父允礽因有罪因此仍被禁錮於皇城內咸安宮。雍正帝十分關心弘晳,弘晳亦於奏摺中常稱呼本是叔父的雍正為“皇父”,與弘晳關係融洽。
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雍正於乾清宮召諸王滿漢大臣入見,命諸大臣皆退,仍留總理王大臣(允禩、允祥隆科多、馬齊),以康熙旨意將密封遺詔(不立皇太子),收藏於乾清宮正大光明匾額后。雍正當時親子女只追封皇二女爵位和碩懷恪公主(康熙與雍正的早殤或未成年一律不封爵)。
雍正帝繼位后在對其八弟允禩、隆科多等政治死敵進行毀滅性打擊的同時,卻對廢太子允礽的一家採取懷柔政策,如: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即康熙駕崩第二天,雍正就準備冊封侄兒弘晳為多羅郡王
雍正二年(1724年)十二月,允礽病死後,雍正追封允礽為和碩理親王,謚號曰密,以親王例下葬,令弘晳得盡子道。出殯時,每翼派領侍衛內大臣各一員、散秩大臣各二員、侍衛各五十員擇定出殯日期,送至鄭各家莊,設棚安厝;封弘晳之母李佳氏為允礽側福晉,由其子贍養。允礽其餘妾室隨個人意願擇定居所,“豐其衣食,以終余年”;后雍正親往五龍亭,哭奠理密親王允礽。
雍正八(1730年)年五月二十八日,理郡王弘晳承襲和碩理親王王爵,成為同輩中爵位最高等級者。(雍正的已成年皇子:弘曆、弘晝封爵)
雍正給鄂爾泰之硃批奏摺提起:「皇子皆中庸之資,弟侄輩亦乏卓越之才」。
《雍正朝漢文諭旨彙編》第五冊,108頁
《雍正朝漢文諭旨彙編》第五冊,108頁
雍正九年(1731年)九月,雍正的嫡妻孝敬憲皇后烏喇那拉氏病逝,弘晳出任使節贊冊寶。
雍正十一年(1733年)二月七日,雍正所有子女中,首封最後剩下的兩位皇子王爵(皆已年過20):熹妃子弘曆封寶親王、裕妃耿氏子弘晝封和親王(弘曆最受康熙鍾愛,連多羅郡王、貝勒爵位都封不到)。
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八月,雍正帝於圓明園病重,皇四子弘曆與皇五子弘晝朝夕侍側,雍正崩,弘曆登基。
乾隆四年(1739年),乾隆帝弘曆登基後,以“心懷異志”等罪名,革除弘晳親王爵,除籍,改名“四十六”,囚禁景山東果園。本年十二月,將本身黜去宗室,改名:四十六(當時46歲)。
乾隆七年(1742年)壬戌九月二十八日卯時弘晳卒,年四十九,無謚。後由其第十弟弘㬙襲理郡王爵,謚恪。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正月十三日,乾隆於同一日恢復曾經謀悖逆皇帝的3名皇室成員:允禩、允禟、弘晳,及伊子孫一併收入皇室玉牒,復其宗室原名,但三人原爵皆不復原。

家族成員


關係人物備註
父親理密親王愛新覺羅·胤礽
嫡母嫡福晉瓜爾佳氏都統、伯石文炳之女
生母側福晉李佳氏輕車都尉舒爾德庫之女
妻妾嫡妻喀爾沁烏郎罕濟爾默氏噶爾藏之女
妾兆氏兆慶之女
妾強氏強世卓之女
妾章氏道員章萬鍾之女
妾袁氏袁西保之女
妾張氏張洪之女
妾王氏王廷成之女
兒子長子二等侍衛永琛
次子永琳
三子永玫
四子三等侍衛永旬
五子永瑾
六子未有名
七子永廷
八子永召
九子永琚
十子永典
十一子未有名
十二子永灌
十三子永佩
十四子護軍參領永淮
十五子未有名
十六子未有名
十七子永簀
十八子未有名
女兒長女縣君母為妾強氏,強世卓之女。雍正6年12月嫁郭羅絡斯公策旺扎卜
次女母妾張氏道員張萬鍾之女。雍正10年12月奈曼台吉敦多布
三女母為妾張氏道員張萬鍾之女。乾隆2年12月嫁喀喇沁貝勒僧袞扎布
四女母為妾兆佳氏吉慶之女。乾隆2年10月嫁喀喇沁諾穆
十二女郡君母為妾強氏,強世卓之女。乾隆20年12月嫁額魯特綽羅斯親王道齊
十六女母為妾張氏道員張萬鍾之女。乾隆12年一月嫁敖漢固山額駙垂濟喀(扎)爾

史籍記載


《清世宗憲皇帝實錄》
《上諭內閣(四庫全書本)》
《欽定古今儲貳金鑒》(四庫全書本)

軼事典故


逆案始末

關於這件在清史中鮮有記載的、卻事關康熙晚期儲位爭奪餘波的皇室內部的鬥爭,清史專家楊珍在其專著《清朝皇位繼承製度》中有詳細敘述:
1616年(明萬曆四十四年)后金汗權建立后一個多世紀中,歷經天命、崇德、順治、康熙、雍正等各個時期,先後完成由后金汗權向清朝皇權、由地方性政權向全國性政權的重大轉變。在此期間,圍繞皇位繼承問題出現的權力鬥爭連綿不絕,而康熙朝後期儲位之爭,以及因此引發的雍正初期清除朋黨,期限規模和鬥爭的激烈程度,都已超過順治朝及清朝入關之前。發生在乾隆四年(1739年)的弘晳事件,則是高峰過後泛起的最後一道波瀾。
乾隆初年,正值秘密建儲制度確立前夕,由康雍二帝開啟的秘密建儲制度取代嫡長子皇位繼承製度的歷史進程,尚未終結,兩種皇位繼承製度所代表的不同思想觀念與價值取向,還在人們頭腦中交互影響與作用。另一方面,清朝皇權集中與強化的程度,較康雍時期進一步提高,即將達於極致。因此,弘晳案既帶有前朝儲位鬥爭的深刻印跡,也呈現出這一時代背景所賦予的特色。
弘晳祖父康熙皇帝
弘晳祖父康熙皇帝
現存史籍記載顯示,弘晳事件的經過並不複雜,從發現到審結,只有數月(乾隆四年九月至十二月)。不過,隨著案情逐步被揭露,乾隆帝對該案的認識,卻有一個由表及裡,不斷深化的過程。
四年(1739年)九月,乾隆帝以“諸處夤緣,肆行無恥”的含混罪名,將奉差在外的正黃旗滿洲都統弘升革職鎖拿,“押解來京,交宗人府”。乾隆帝指出,“伊所諂事之人,朕若宣示於眾,干連都多,而其人亦何以克當。故朕仍盡親親之道,不肯暴揚。”這是“福寧首告弘晳一案”事發之起,乾隆帝採取慎重的態度,對於被牽連者予以保護,並告誡說:“此後王公宗室等,當以弘升為戒,力除朋黨之弊,念切國家,保全宗室之顏面”。福寧的身份不詳,很可能也是宗室成員,或是其屬下。
十月初,宗人府議奏,康熙帝十六子庄親子允祿與其子輩弘晳、弘升、弘昌、弘晈等人“結黨營私,往來詭秘”,議請分別予以懲處。乾隆帝認為,允祿“惟務取悅於人,遇事模稜兩可”,至其與弘晳等人私相交結事,“朕上年即已聞知,冀其悔悟,漸次散解,不意至今仍然固結。”不過,“朕看王乃一庸碌之輩,若謂其胸有他念,此時尚無可料其必無。”乾隆帝還指出,弘晳等人“見朕於王加恩優渥,群相趨奉,恐將來日甚一日,漸有尾大不掉之勢,彼時則不得不大加懲創,在王固難保全,而在朕亦無以對皇祖在天之靈矣。”他首次披露,弘晳“自以為舊日東宮之嫡子,居心甚不可問。”本年遇朕誕辰,乃制鵝黃肩輿一乘以進,朕若不受,伊即將留以自用矣。"乾隆帝決定,允祿免革親王,但革去親王雙俸及議政大臣等職;弘晳革去親王,仍准於鄭家莊居住,不許出城;弘升“永遠圈禁”;貝勒弘昌、貝子弘普、公寧和革爵,寧郡王弘晈仍留王號,“永遠住俸”。其實,此時乾隆帝已發現弘晳“有不軌之心,因事未顯著,是以從輕歸結,以見小懲大戒之意”,也就是說,在他的眼中,“惟以諂媚庄親王為事”的弘晳,還夠不上該案的主犯。
不久,從事邪術活動的巫師安泰在受審中供出,弘晳曾向他問詢“準噶爾能否到京,天下太平與否,皇上壽算如何,將來我還升騰與否等語”,這使弘晳所犯事由的性質,有了改變。乾隆帝據此認為他“心懷異志”,“其所詢問妖人之語俱非臣下所宜出諸口,所忍萌諸心者,擬以大逆重典,以彰國法,洵屬允當。”同時,又發現弘晳曾“仿照國制”,在府中擅自設立內務府下屬機構會議、掌儀等司,這種做法儼然含有以己為聖尊,與朝廷相抗之意,以致乾隆帝認為“弘晳罪惡”,較允祀允禟等人“尤為重大”。至於允祿,除去發現他“將官物私自換與弘晳”外,並無新的罪證,仍維持原處罰;弘升等人亦同。對弘晳的處處於是進一步加重:圈禁地由原鄭家莊府邸,改於毗鄰皇宮的景山東果園內;除宗籍,改名為四十六。至此,該案以弘晳作為犯事主角,審理完結。
乾隆七年(1742年)九月,終年49歲。四十三年(1778年)正月,乾隆帝令將允祀允禟復其原名,本人及其子孫復入宗室的同時,已去世36年的弘晳也被恢復原名,收入宗籍。
弘晳案的出現,有深刻的政治背景。有必要對案中人的有關情況,做一概析。
以往對於康熙朝晚期儲位之爭及雍正繼位問題的考察中,弘晳是一位為人們所忽略的人物。
允礽之子弘晳生於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七月,生母是允礽的側福晉李佳氏。其嫡母瓜爾佳氏沒有生子,逝於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七月。雍正二年(1724年)十二月允礽病故后,被追封為理親王。雍正帝以弘晳生母“奉侍二阿哥有年,人甚淳謹,著封理親王側妃。乾隆帝稱弘晳為允礽嫡子或長子,其來有自。
弘晳向為皇祖所鍾愛。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十月第二次廢太子后,人們曾有因:“皇長孫頗賢”,允礽可能再次被複立的傳言。允礽第二次被廢黜不久,弘晳的嫡長子,康熙帝的嫡重孫永琛出生,這無疑又為人們將弘晳與康熙帝傳位問題相聯繫,增加了一條紐帶。
允礽共有12子,弘晳排行第二。長子與弘晳同母,長弘晳3歲,11歲殤。第三子弘晉逝於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年22歲;第四子、第五子皆幼殤,未命名。第六子弘曣與弘晳嫡長子永琛同年而生,比弘晳小18歲。所以,話語睚三年(1725年)六月,允礽去世半年後,雍正帝仍有“密親王(允礽死後封)子孫年幼,諸事未諳”之語,因當時除去年已32歲的弘晳外,余者皆未成年。這種狀況,使實際具有長子身份的弘晳在允礽諸子中鶴立雞群,格外突出,成為無可爭議的允礽的繼承人
如果允礽不被廢黜,弘晳則將承繼大統。即使是乾隆帝本人,在其晚年也仍然承認這一點,他說:“且理密親王(弘晳)幸而無過,竟承大統,亦不過享國二年,其長子弘晳,縱慾敗度,不克幹蠱,年亦不永,使相繼嗣立,不斷年間,連遭變故,豈我大清宗社臣民之福乎?”
據《李朝實錄》載,康熙帝死後,人們有如下傳聞:“康熙皇帝在暢春園病劇,知其不能起,召閣老馬齊言曰:‘第四子雍親王胤禛最賢,我死後立為嗣皇。胤禛第二子(或養子)有英雄氣象,必封為太子。’……又曰:‘廢太子皇長子性行不孝,依前拘囚,豐其衣食,以終其身。廢太子第二子朕所鍾愛,其特封為親王。’言訖而逝。透露出一個重要信息:
二廢太子后,因康熙帝喜愛弘晳,所以逐漸出現將立允礽次子弘皙之說,併流傳很廣,達到朝鮮。
在人們對胤禛繼位普遍表示懷疑的情況下,胤禛下屬人員以上述傳言為藍本,炮製出康熙帝喜愛弘曆,因而最終傳位胤禛之說,為後者並非名正言順的繼位作辯護、找根據。事實上,既然康熙帝並未因鍾愛弘晳而三立其父允礽為太子,他也不會因喜愛弘曆,而傳位於他並未予以特殊培養,而且年已45歲的胤禛。
雍正帝繼位后,為改變自己在朝中的孤立處境,並集中力量打擊允祀允禟集團,在對允礽父子予以防範的同時,還儘可能地加以安撫。他將弘晳封為郡王,讓其移住京城以北20餘里的鄭家莊。關於雍正帝著意籠絡弘晳的做法,《李朝實錄》中也有記載:“康熙皇帝即封廢太子之子為,新皇以在邸時宮室服御,金銀臧獲及王府官屬,一併移給。又放廢人(指允礽),使之詣哭殯次,旋即就錮。”廢太子允礽於雍正二年(1724年)十二月死於紫禁城內咸安宮禁所,終年51歲。雍正八年(1728年)弘晳晉為理親王
弘晳案發後,乾隆帝稱弘晳“亦不過昏庸無知之人耳”。這並非事實。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十一月,在宮中股役的正白旗工匠華色,因違反康熙帝有關規定,按照大內式樣,為弘晳偷制琺琅火鏈,故被帶枷杖笞后流放,負責宮中製作的養心殿監督王道化、趙昌等亦因失查而受懲罰。康熙帝對此案很重視,但處理此案時,並未觸動弘晳,對他採取了保護態度。華色原曾“在二阿哥處服役”,此次弘晳是通過一位太監,向他傳達製作之事。這表明弘晳的交結面很廣,雖然其父被廢而受拘禁,但他自恃受皇祖的寵愛,竟然置皇祖禁約於不顧。華色知法犯法,則從一個側面說明允礽父子仍頗有勢力,令有畏懼。
庄親王胤祿
庄親王胤祿
雍正帝在位期間,對宗室反對派成員無不予以嚴厲制裁,在這種政治氛圍下,為保全性命,弘晳不敢流露其不滿情緒,滿族高層統治成員即便對雍正帝有關舉措(如對允祀、允禟等大批宗室成員嚴厲鎮壓)有不同看法,也同樣不敢有所表示。乾隆帝繼位后,針對雍正帝施政中的失誤,採取了一系列糾偏措施,對受到懲處的宗室成員予以寬大處理,以期徹底扭轉雍正帝所造成的孤立被動局,重新獲得滿洲貴族上層的支持擁護。這是其糾偏舉措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乾隆帝一再標榜的所謂“盡親親之道”,“敦睦一本,加恩九族”的實質所以。於是允礻我與允禵從拘禁處獲釋,乾隆二年(1737年)又被分別封為輔國公;允祀、允禟、延信蘇努等人的子孫重被收入玉牒,賜與紅帶子;此外,乾隆帝還採取了其他相關措施。
帝於繼位初期寬大處理前朝遺案,大力改善與宗室成員關係的高速方針與舉措,這在客觀上為弘晳等人以隱晦或間接的方式,宣洩壓抑多年的不滿情緒,創造了有利氛圍。弘晳“仿照國制”,於府中私設內務府下屬司衙,製造臣工所禁用的鵝黃肩輿作為向乾隆帝生日進獻的禮物,他在乾隆帝面前“毫無敬謹之意”,被拘禁在宗人府聽審后,『仍不知畏懼,抗不實供』等等表現出弘晳骯心胸坦湯不懼權威威脅。
四年(1739年)十月,乾隆帝指出,允祿、弘晳等人“私相交結、往來詭秘”一事,“朕上年即已聞知”。時間到了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因永璉病故,乾隆帝令從正大光明匾額後撤出立其為皇儲的密旨,並將此事論題知允祿、弘晝及軍機大臣等。這等於宣告儲位已空。
總之,乾隆帝弘曆是雍正的庶子。而弘晳亦身為子,卻是康熙帝實施嫡子皇位繼承製過程中,康熙第一繼承順位的嫡長孫。乾隆帝對弘皙重獲皇位存有猜疑,乾隆刻意扭曲事實有意謾罵弘晳:"自以為舊日東宮嫡子,居心甚不可問"。(乾隆意思是:理郡王弘皙罪嚴重到羞於見人無法過問)
允祿是康熙帝第十六子,生於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生母為順懿密妃王氏,蘇州人。允祿“精數學,通樂事,承聖祖指授,與修《數理精蘊》”,並曾教侄兒弘曆使和火器。允祿在康熙帝諸子中年齡較小,沒有捲入康熙朝晚年諸皇子對儲位的角逐。與其眾多皇兄比,允祿生性較為安靜,熱衷於學業技藝,權力慾望相對小些。這也是康熙帝年幼諸子普遍具有的一個特點。雍正帝去世4天後(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清廷頒布的遺詔中說:“庄親王心地純良,和平謹慎,但遇事少有擔當,然必不至於錯誤。”反映了雍乾父子對於允祿的共同看法。
雍正帝繼位后,在清朝最高統治層中十分孤立,少數幾位於康熙朝晚期儲位之爭中保持中立,且在權勢上不曾對他構成威脅的皇弟,便成為他極力攏絡的對象,允祿即其中之一。元年(1723年)二月,雍正帝以允祿承繼皇太極之孫博果鐸為嗣,襲封庄親王,並針對王公大臣中有“謂朕鍾愛十六阿哥”的議論,予以駁斥。終雍正朝,允祿先後掌管內務府、宗人府事務,並擔任八旗都統等職,始終受到信任。乾隆初年,允祿與果親王允禮及鄂爾泰、張廷玉等人同為輔政,總理事務;其本人“食親王雙俸”;特別是當乾隆三年(1738年)二月允禮去世后,允祿在皇叔輩中的地位,已然首屈一指。允祿因弘晳案受到貶處后,又擔任過玉牒館總裁、掌理宗人府等職,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去世,終年73歲,賜謚恪。
弘晳案中弘升等四位同輩人的有關情況,根據《愛新覺羅宗譜》等史籍記載,簡述如下。
弘升是恆親王允祺第一子,生於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四月,生線為側福晉劉佳氏。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十二月封為世子,照貝子品級。雍正年間曾管理上駟院、鑲白旗事務,雍正四年(1726年)五月因辦理旗務時“並不實力效力”,被革去世子,交付其父允祺,“在家嚴加訓誨”。乾隆帝繼位后,重新啟用弘升,授予正黃旗滿洲都統,兼管火器營事務。乾隆四年(1739年)弘晳案發,弘升受到懲處,但在晚年重受信任,任頭等侍衛、領侍衛內大臣等職。乾隆十九年(1754年)去世,終年59歲,賜謚恭恪。
弘昌是怡親王允祥第一子,生於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十一月,生母為側福晉瓜爾佳氏。雍正元年(1723年)四月封為貝子。乾隆帝稱弘昌“秉性愚蠢,向來不知率教,伊父怡親王奏請圈禁在家”,允祥死後才被雍正帝釋放,乾隆帝繼位後晉封貝勒。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被革去貝勒,逝於三十六年(1771年),終年66歲。他是被捲入弘晳案件的4位同輩參與者中,惟一一位身後未得賜謚者。不過,從他的率直性格與作風看,或許當其父在世時,他已公開流露對雍正帝繼位的看法,允祥怕惹事端而將其拘禁在家。
允祿第二子弘普生於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六月,生母是側福晉李氏,因其長兄出生之日即夭折,弘普實際上是允祿的長子。乾隆帝繼位后,他被封為貝子、掌鑾儀衛事、管鑲藍旗滿洲都統事。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弘普雖因弘晳案牽連,革去貝子,解鑾儀衛任,但當月即封為奉恩鎮國公,翌年擔任宗人府右宗人。他逝於乾隆八年(1743年),終年31歲。去世當年被追封世子,賜謚恭勤。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允祿死後,弘普又被追封為和碩庄親王。
弘晈是怡親王允祥第四子,生母是嫡福晉兆佳氏,他與堂兄弘普同歲,生於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五月。雍正八年(1730年)八月,即其父去世3個月後,弘晈被封為寧郡王。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弘晳案發後,乾隆帝認為弘晈本應革退王爵,但“此王爵,系皇考特旨,令其永遠承襲才”,故從寬保留王號。弘晈死於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終年52歲,賜謚良。
綜上所述,捲入弘晳案的5個宗室成員之中,允祿深受雍正的倚信,弘普是允祿之子;弘昌、弘晈之父則是雍正帝最為信任,並予以特殊榮寵的怡親王允祥;弘升之父恆親王允祺雖是允禟的同母兄,但並未參與儲位之爭,因而當雍正帝繼位后,允祺基本上未受打擊。也就是說,在雍正帝清除允祀、允禟及其眾多追隨者的鬥爭中,上述宗室成員不僅未曾受到迫害,反而還是不同程度的獲利者(弘升的情況略有不同)。可是,他們卻對廢太子允礽的長子孫,本有希望繼承皇位的弘晳深懷同情,與之交往密切,這與雍正帝長子弘時竟站到皇父政敵允祀允禟集團一邊,何其相似!所不同的是,弘時的政治態度與他在皇位繼承中的失意,有因果關係,而允祿等人則是雍正帝繼位的受益者,居然也站到雍正父子的對立面。這就表明,雍正帝清除政敵的殘酷行徑十分不得人心,除去受打擊者的家屬及其眾多同情才外,甚至連雍正帝的親信允祿本人,以及允祿和雍正帝最倚重的心腹允祥兩人較年長的兒子們,也都對此不以為然。乾隆帝繼位后,表面上意圖表現出坦蕩蕩對大部分受到雍正帝迫害的宗室予以平反,政治氛圍一度相對寬鬆,其實為了爭位做出無所爭的表現。允祿等人長期被壓抑的不滿,以及對遭到迫害者懷有同情等複雜情緒,終於得以有所表露,並與弘晳的耿耿於懷與希冀之心,一拍即合,最終釀成弘晳事件。康雍時期儲位之爭的餘波在乾隆初年仍有顯現,足見這場因儲位而引發的政治鬥爭影響久遠。
在皇權的集中與強化即將達於極致的客觀形勢下,顯露不臣之心,無異於以卵擊石,自取敗亡。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乾隆初年仍然健在的中一位康熙朝儲位之爭的失敗者允礻題。他從拘禁地被釋放后,一改以往桀驁不馴之態,故被晉封為恂郡王,任正黃旗漢軍都統,總管該旗覺羅學,“甚屬恭恪,竭誠供職”。乾隆二十年(1755年)正月,允礻題以68歲高齡去世,賜謚勤。雍正十三年(1735年)五月,允礻題嫡子弘明生子,是為其嫡孫。弘明向為皇祖所喜愛,康熙五十八年(1719的)夏,康熙帝曾為之一手操辦婚事。弘明之子出生數月後,雍正帝去世,允礻題隨即獲釋。允礻題為嫡孫命名永忠,體現出他對皇考康熙帝的深深懷念與忠誠不貳之志,同時,也透露出他決意改弦更張,謹慎行事,以度餘生的想法。皇位繼承製度變革中的巨大波折,致使允礻題與皇位失之交臂,而皇權的強大威懾力與強制力,又迫使他不得不深藏心中積憤,貌似恭順,以苟全性命,求得善終。此中感受,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允礻題的政治態度,也深深地影響了他的子孫後代。其實,這種情況在遭受雍正帝打擊的宗室中,帶有一定普遍性。
弘晳案是乾隆帝弘曆儲位之爭的康熙期極度競爭對手,弘曆乾隆即位時,為皇帝之爭迅速了結康、雍、乾時期綿延數十年的太子之爭,永遠畫上句號。

弘晳王府

平西府
康熙五十七年十二月,康熙帝決定在順天府昌平州內,“距京城二十餘里”的鄭家莊建造行宮、王府、城、城樓及兵丁營房等設施,由上駟院郎中尚之順、營造司郎中五十一、都虞司員外郎偏圖、刑部郎中和順等主管監造。該項工程包括行宮大小房屋299間,游廊96間,王府大小房屋189間,南濟廟大小房屋30間,城樓十間,城門二座,城牆590丈9尺9寸,流水大溝4條,大小石橋l0座,滾水壩一個,井l5眼。補修土城524丈,環城挖河667丈6尺。飯房、茶房、兵丁住房、鋪房共1973間,夯築土牆5350丈7尺1寸。除取用部、司現有杉木、銅、錫、紙等項外,採買松木、柏木、椴木、樟木、榆木、青沙石、豆渣石……竹子、鰾膠等項,加之工匠銀兩,共計用銀268762兩5錢6分3厘。
在原府遺址上所修仿古飯店
在原府遺址上所修仿古飯店
在原府遺址上所修仿古飯店
據《清史稿》載:“雍正元年,詔於(山西)祁縣鄭家莊修蓋房屋,駐紮兵丁,將移胤礽(雍正並無下諭旨令)往居之。”《清史稿》所言,在時間(詔建於康熙五十七年而非雍正元年)、地點(此處所言鄭家莊在昌平而非山西祁縣)等方面,清史稿均與官方記載史實相左,因此清末民初後人以事後紀錄的誤點較多。
康熙六十年十月,鄭家莊工程竣工。翌年三月,康熙帝與大學士、都統談話中,首次提及此事:“前因兵丁蕃庶,住房不敷,朕特降諭旨,多發庫帑,於八旗教場蓋設房屋,令伊等居住。近看八旗兵丁愈多,住房更覺難容。朕思鄭家莊已蓋設王府及兵丁住房,欲令阿哥一人往住。今著八旗每佐領下,派出一人,令往駐防。此所派滿洲兵,編為八佐領,漢軍編為二佐領,朕往來此處,即著伊等看守當差。”康熙帝並未指明將讓哪位皇子移住彼處,而雍正帝繼位數月後透露:皇考已有讓二阿哥移住鄭家莊之意,“因無明旨,朕未敢擅自辦理”。可見,康熙帝擬將廢由於康熙帝不便直言建造擬行遷移廢太子之所,所以暫以王府稱之。依照常理,他不會讓尚未成年的小阿哥遠居郊外。成年皇子中,除去被軟禁家中的皇長子允禔,與咸安宮內的廢太子胤礽。其他皇子常被委派辦理政務,並於康熙帝離京期間,輪班值守紫禁城與暢春園。如果遷居鄭家莊,不僅上朝不便,承旨辦事也會大受限制。況康熙帝愛子如命,絕不忍心讓皇子受奔波之累。皇長子允提既已軟禁家中,並無遷移必要;唯有廢太子胤礽,於紫禁城內幽禁數載,既非長久之計,對再立儲君亦有所礙。因此,儘管正在進行西征之役,軍費浩繁,康熙帝仍毅然啟動鄭家莊工程,歷時三載竣工。
最終選定鄭家莊作為弘皙移住之地,康熙帝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這裡臨近湯泉,康熙帝晚年多病纏身,足疾甚重,需要經常去湯泉療養。該處離京師相對較遠,又有重兵駐守,弘皙移居於此,離於京師之外,這裡又是康熙帝出巡塞外,往返京師時頻經駐蹕之地,在此建造行宮,既便於休憩,也有利於他親自了解、掌握弘皙動向,及時採取對策。(依據康熙親口證實,康熙帝幼年還未當上皇帝時,曾出過,康熙亦曾住紫禁城外)
雍正帝此舉乃以稟遵皇考遺願為由,是否還有其他原因?
王府古井
鄭家莊“王府”早已完工,若以廢太子之子、封有王爵的弘皙遷往,名正言順,且無須為其在京城另建新府。康熙帝是將建造鄭家莊王府、行宮與彼處設立八旗駐防做為一體考慮,雍正帝循此思路為之,故弘皙的遷移與鄭家莊八旗駐防的設立是同時進行,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京城八旗兵丁愈多、住房難容等問題。與康熙朝後期所不同的是,雍正初年,廢太子胤礽父子對皇權並不構成直接威脅,可是,從長遠看,將廢太子一支遷出京城,使其永遠處於政治舞台邊緣位置,這對於加強、穩固皇權,特別是保證皇位傳承之際政局的穩定,確有裨益。所以,雍正帝命弘皙率領子弟移居鄭家莊,從本質上看,依然是一種防範措施,與康熙帝初建鄭家莊王府之本意,如出一轍。然而事實表明,康雍兩帝期望以此杜絕廢太子父子希圖皇位之念這一終極目的,並未達到,相反,由於鄭家莊遠隔郊外,王府自成一體,環境相對寬鬆,為弘皙在此逐步出現“逾制”行為(見下文),客觀上提供了難得條件。
雍正帝命令弘皙遷移鄭家莊的同時,命恆親王胤祺等會同內務府辦理弘皙“分家”事宜,俾其設立長久產業。旨稱:“(弘皙)一切供用,務令充裕,勿使艱難且累屬下之人。彼處距京城二十餘里,不便照在城居住諸王一體行走。除伊自行來京請安外,其如何上班及會射諸事,著一併議奏。”
王府古井
王府古井
不久,由胤祺等數次密奏,幾經硃批修改,大體確定有關弘皙遷移的一系列事項。如:俟鄭家莊房屋修繕完畢,交付欽天監擇定吉日,理(郡)王(弘皙)率領子弟13人(或稱11人,待考)遷移;屆時由兵部領取車輛,將需用物件載往。將誠王(允祉)之人185名、簡王(雅爾江阿)之人80名、(允禔第二子)弘昉之人80名撥給理王,共計345名;因系初次分家,理王現有護軍、領催、馬甲並親隨執事等,均勻發給錢糧,令當差行走;僅以理王之侍衛、官員守衛王府,人數不足,由鄭家莊駐防甲兵600名看守(南北)城門、(巡查)街道外,增設堆子4處,守護王府,每處堆子由章京或驍騎校各一員,分率甲兵10人值守;鄭家莊內有住房400餘間,允祺等擬親往查看,倘若足用,撥給居住,如尚不敷,再行添造。
鄭家莊距京城20餘里,理王除自行往來外,不便如在京諸王一體行走,皇上升殿之日,理王聽傳來京,每月朝會一次、射箭一次;凡朝會、射箭,惟率侍衛、官員、執事人等前來;主子若去,停止每日齊集,理王勿須來京;正月初一日祭堂子、給主子上奏表、所有祭祀壇廟諸事,理王前來。交付內務府總管,修葺房屋一處,做為理王來京下榻之所。理王所領俸祿,由所在旗照例行文發放外,領取俸米時,由王之侍衛及官員內派遣一人,偕同長史、城守尉等前往通州領取;因鄭家莊鄰近清河,故執事人等口糧,由該處行文到部,由清河倉發放。每年正月至十二月,理王幾次赴京向主子請安、朝會、射箭以及平日開啟城門、進出行走之事,均由城守尉明白記錄在檔,年終匯總開列,報宗人府記錄在案。經過充分準備,是年秋,弘皙率家人子弟和生母遷往鄭家莊。
弘皙一生共有妻妾7人(嫡福晉喀喇沁烏梁海濟爾默氏,康熙帝之三額駙噶爾臧之女;媵妾6人),共計生育18個兒子,17個女兒,子女共35人夠。弘皙居住鄭家莊的l7年(雍正元年至乾隆四年),即29歲至46歲期間,相繼生育11個子女(7子、4女),約佔其子女總數31%。與乃父胤礽相似,弘皙年過不惑,依然具有較強生育能力,身體、精力俱佳。
弘皙遠居鄭家莊王府,除去例行赴京參與朝會、射箭及少數祭祀活動外,始終未被交辦政務。不過,他的生活待遇相當優厚。即使是跟隨他的百餘名太監,從京城遷往鄭家莊時,由內務府破例支付每人1兩銀子,用以養瞻。
雍正十三年,雍正帝病逝。早在雍正元年八月即被秘密定立為儲君的皇四子弘曆繼位,是為乾隆帝。此時,弘皙42歲。對於這位比自己小17歲,且是庶妃(或漢人)所生之子存有疑慮。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乾隆帝秘密定立的儲君,年僅9歲的嫡長子永璉病故。乾隆帝告知庄親王允祿、和親王弘晝及軍機大臣:“永璉雖未行冊立之禮,朕已命為皇太子矣。”下令按照皇太子的規格為永璉辦理喪事,並取出藏於正大光明匾額后的立儲密旨,“曉諭天下臣民知之”。
弘皙在同輩宗室中居長,且是廢太子胤礽的次子,這些客觀情況,為他與宗室成員之間交往提供了便利。
他與小其兩歲的十六叔、議政大臣庄親王允祿以及侄輩弘異(恆親王胤祺長子)、弘昌(怡親王胤祥長子)、弘普(庄親王胤祿次子)、弘皎(怡親王胤祥嫡子)等交結密切,往來詭秘。允祿還利用管理內務府事務之便,私自將官物換與弘皙。弘皙則恃鄭家莊王府遠離京城,以為可以少受約束,競在府中仿照國制,設立內務府下屬機構會計司、掌儀司等。他向從邪術活動的巫師安泰秘密問詢:準噶爾能否到京?天下太平與否?皇上壽算如何?將來我還升騰與否?這些在時人眼中顯屬悖逆之語,後來均被安泰供出,成為弘皙的罪狀。
乾隆四年五月,弘皙的最後一個兒子(排行第十八子)出生。理王府弘皙側室又添麟兒一派喜慶氣象,但接踵而至的是王府主人的厄運。
是年八月,乾隆帝迎來29歲誕辰,弘皙特製鵝黃肩輿一乘奉上,做為生日賀禮。鵝黃色為皇帝所專用,弘皙此舉卻引起乾隆帝的警覺。弘皙獲罪后,乾隆帝方道明疑慮:“朕若不受,伊即將留以自用矣。”
十月初,弘皙被人首告與允祿、弘異等人結黨營私。在宗人府聽審時,他不減狂傲之氣,為己辨解,被乾隆帝斥為“以為舊日東宮之嫡子,居心甚不可問”。遂被革除親王,仍解回鄭家莊居住,不許出城。允祿、弘舁等人亦遭懲斥(按,這些宗室成員其後大都又受任用),弘皙十弟弘(日為)奉旨襲封理郡王,其府邸則在京城東直門內北新橋王大人衚衕。
兩個月後,由於巫師安泰的指供,乾隆帝認為弘皙“心懷異志”,其罪惡較胤禩胤禟等人尤為重大。於是,令將弘皙拿交內務府總管,在景山東果園永遠圈禁,本身除宗籍,改名為四十六(是年弘皙46歲);與弘皙同住鄭家莊之子(女)俱來京,交付理郡王弘日為管束。
乾隆七年九月,弘皙死於禁所,終年49歲。他被葬在鄭家莊西南黃土南店村。
乾隆二十八年,旨令裁撤鄭家莊駐防城守尉以下官兵,撥補福建水師營兵額。翌年三月,
據弘皙的堂弟、護軍統領宗室弘晌奏稱:鄭家莊官兵移駐福州,其空閑房屋,毀倉空地,請暫交昌平州文武地方官。俟兵全數起程,其屋交內務府,其地仍交昌平州。兵丁原領器械,城守尉、佐領關防圖記,事竣後分交戶、工二部查核。兵丁塋地。原系恩賞,無庸回交。所奏得到允准。時距弘皙之死,已有22年。乾隆四十三年正月,去世36年的弘皙被恢復原名,收入宗籍。
因胤礽次子弘皙封王后遷徙於此顯名於世,又因弘皙獲罪革爵、執返京城而消亡。繼之,鄭家莊駐防則因官兵移駐福州,補人福建水師營而不復存在。
鄭家莊從興至衰,歷時約半個世紀(康熙五十七年至乾隆二十九年)。
鄭家莊何以俗稱平西府?據北京大學韓光輝教授考證,昌平州南境,原有北鄭家莊(今鄭各庄)與南鄭家莊。“平西府,初名南鄭家莊。”平房(即今平坊)與在南鄭家莊修建的王府呈東西向對應關係,故在王府建成后,南鄭家莊地名被平西府取代。按照中國古代方位地名命名原則,平西府即平房西之王府,民間傳言平西府是清初三藩之一、平西王吳三桂府邸,實乃風馬牛不相及
胤礽、弘皙父子歷經康雍乾三朝,生活在康乾盛世的前期與中期。這是中國封建社會最後一個盛世,其突出特徵之一,是皇權的集中與強化達到中國皇權發展史上最高峰。胤礽、弘暫父子曾是清朝皇權的未來傳承者,如果胤礽繼位,弘皙則是無可爭議的下一代皇位繼承人。然而,從儲位到皇位的一步之差,使胤礽父子在獲取最高權力過程中始終處於被動地位,不僅不足以同皇權的擁有者相抗衡,其生死命運也在皇權的掌控之中。胤礽被廢黜后,他本人及兒子弘皙,仍對皇位暗懷希冀,並有所流露。這是為其無法抑制的權力慾望所驅使,是其本性使然,可是,在愈益強固的皇權統治下,必是授人以柄,加重罪愆,或自取敗亡。
清末為官的吳士鑒先生,寫有《秘密建儲》一詩:“思子無台異漢皇,皇孫終老鄭家莊。從今正大光明殿,御管親書禁匾藏。”“終老”之語或非屬實,但是,胤礽、弘皙父子從咸安宮到鄭家莊的曲折之路,行進了將近30年(康熙五十一年至乾隆四年)。這一路途沉浸著清初皇室成員在權力之爭中的隱忍、掙扎和無奈,彰顯了康乾皇權的高度集中與強化,也折射出清朝皇位繼承製度的變遷。

人物爭議


史實爭議

紅學索隱派持“康熙朝政治狀態說”的學者多會聯繫到弘晳及其父胤礽的史實。根據著名作家劉心武的考證,也有學者企圖論證其“原創作者”說。

藝術形象


影視形象

年代電視劇飾演者
2016年《乾隆秘史》李誠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