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樂文明

中國古代的社會制度之一

禮樂文明是中國古代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早在夏商周時期,古代先賢就通過制禮作樂,形成了一套頗為完善的禮樂制度,並推廣為道德倫理上的禮樂教化,用以維護社會秩序上的人倫和諧。禮和樂相輔相成,構成了一個完整有序的社會政治文化制度。禮樂文明在數千年的中華文明發展史上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至今仍有其強大的生命力。

基本介紹


禮樂文明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文明特徵,通過制禮作樂,利用“禮”教與“樂”教,形成一套完善的禮樂制度,維護封建等級秩序。對後來歷代都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禮樂是指禮節和音樂。古代帝王常用興禮樂為手段以求達到尊卑有序遠近和合的統治目的。
原本是古人事神祈福的一種原始宗教儀式,在這種儀式上,獻祭、頌神、祈福的各項活動都按照一定的規程進行。西周初年,經過周公等人的改造,禮便從宗教的制度轉換成了基本的社會典章制度,規定著貴族社會生活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這便是歷史上著名的周公“制禮作樂”。據《儀禮》記載,周初的禮,內容有十七項,包括士冠禮、婚禮、相見禮、鄉飲酒禮鄉射禮、聘禮、朝覲禮、喪禮、祭禮、凶禮、軍禮(行軍,出征)、賓禮等。
原本是一種輔助性的原始宗教儀式,是古人將“頌神娛神”的願望以舞和樂的形式“送達天聽”的手段。周初,經過周公等人的改造,樂便成了人們在宗廟中,在族長鄉里之間,在父子長幼閨門之內等等社交場合溝通情感的基本方式,其目的,就在於通過喚起血緣親情,增進社會成員之間的親近感,從而化解因為禮的等級化、秩序化而引起的種種對立感和心理矛盾。荀子把樂的這種功能恰當地稱之為“和”。

釋義


禮樂文明是指“周公之典”。《尚書》曰:“周公攝政,一年救亂,二年克殷,三年踐奄,四年建候衛,五年營成周,六年制禮作樂,七年致政成王”。周公製作的禮樂是處理等級社會上下貴賤之間的人際關係的倫理規範。
2008名演員在北京奧運會開幕式上擊缶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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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的本質是差異,也就是說貴與賤,尊與卑,長與幼,親與疏的各種人之間,必須遵守各自的行為規範,絕對不可混餚。這種有差異的秩序叫“禮”,不可僭越。所以孔子曰:“非禮忽視,非禮忽聽,非禮忽言,非禮忽動”。但是社會只講差異,不講大同,社會就不會和諧。因而周公“制禮”的同時又“作樂".樂講和同,樂當然是指音樂,但已超越了音樂,以音樂激起人們相同的共鳴的喜怒哀樂的情緒。
禮和樂不可偏廢,“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禮樂文明是國家和諧的基礎。春秋魯人孔丘發揚了儒行。其所謂儒,其有不灰心喪志,不得意忘形,有上尊下慈的美德。無怪乎孔子對禮樂崩潰時,發出如此的感嘆:“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孔子一生所致力追求的理想就是恢復西周時期的禮樂制度。
孔子招受學生開經講學,整理《詩》·《書》·《易》·《禮》·《樂》·《春秋》。他死後,他的學生把的他言行整理成《論語》。上述著作構成儒家博大精深的政治倫理體系。孔子主張“仁愛”,“克己復禮為仁”是儒家的核心思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處理人際關係的最高準則;“節用愛人,伺使民於時",是對執政的要求。在孔子看來,仁是禮的基礎,禮是貴淺有序,樂是對禮的調度。禮樂不僭越,就會形成和諧社會。所以,一個有文化的人要以“格物·致遠·正心·誠意·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作為最高理想。

要義


中華禮樂文明
中華禮樂文明
禮之所以合理,正如孔子所說,“禮緣人情而作”,它是基於人情而制定的。儒家從人本主義出發,提出治理人民的前提是尊重人性。只有充分注意到人民的好惡之情,社會才能長治久安。但是,這並不等於說人性可以不受制約,可以縱情放任,那樣無異於將人類等同於動物。人的好惡之情的缺乏或者過度,同樣不利於社會的安定。只有健康的情感,是社會和諧、進步的保證。人的情感應該與天道(大自然)一樣,處在陰陽和諧的“至中”境界。但是人性不能自發企及於至中之地,因此需要禮(各種儀式節文)來引導人性,使之合於天道,這是儒家禮治主義的根本要旨之所在。
禮樂的表達需要有一定的形式,玉帛薦獻、進退揖讓;黃鐘大呂、干戚羽旄是禮樂之美,但是欣賞盛美的儀式並不只是為了滿足耳目之歡,更重要的是要體會禮樂文明引領人向善的本義。孔子說:“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樂雲樂雲,鐘鼓云乎哉?”(《論語・陽貨》)《禮記・樂記》說:“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這些論述旨在說明,禮樂文明美的形式是為了表達善的內容,而其中美是次要的,善才是主要的。孔子說過:“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在這裡,他就是把仁愛作為禮樂引領人向善的一個目標提出來的。因此,認識禮樂文明,重要的在於把握其中的要義。
禮樂文明中“禮”的要義有數端。其一,“禮”是人性的基礎。《禮記・曲禮》曰:“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是故聖人作,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於禽獸。”把“禮”作為區別人與動物、文明與野蠻的標準,所以“禮”是人類文明社會最主要的特徵之一。其二,“禮”的重要作用在於規範人在社會中的地位和關係。禮使人明確自己在社會中的位置,懂得尊敬和謙讓;使人區別事物或行為的是非,懂得什麼是該做和不該做的。“禮”作為一種行為規範,維護了社會的秩序和正義。其三,“禮”也是一種道德規範,引導人們向善和自律。孔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因此,禮樂文明更強調通過禮教,使社會規則內化為人的內心尺度。其四,通過知禮、守禮,達到社會和諧的境界。《論語・學而》:“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既強調了“和為貴”的願望,又指出“和”不能單純為和而和,不能是無原則的和,這個原則就是守禮。在彼此遵守社會秩序的情況下達到和諧,才是最美的境界。
禮樂文明中“樂”的要義也有數端。其一,“樂”的社會作用重在和諧精神。《禮記・樂記》曰:“故樂者,審一以定和,比物以飾節,節奏合以成文,所以和合父子君臣、附親萬民也。是先王立樂之方也。”“故樂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紀,人情所不能免也。”指出“樂”是協調世間萬物的綱紀,它的作用是使人們各安其位,和諧相處。其二,“樂”注重有秩序的協調。《樂記》說:“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五者不亂,則無怗懘(chì)之音矣。”其用五音比喻各種人物,說明要有序協調,才能奏出和諧之樂。其三,“樂”也有陶冶情操,移風易俗的功用。《樂記》曰:“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樂則安,安則久。”《孝經》也說:“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即樂教有陶冶心性,使人快樂安寧,生命長久之功。因此,孔子要求人們要聽雅樂,遠淫音。 “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秩序也。”(《禮記・樂記》)秩序與和諧是禮樂文明的主旨。《樂記》說:“樂者為同,禮者為異。”是說樂的作用在於協調上下,禮的作用在於區別次序。然而,禮和樂雖有形式、功用上的不同,但卻是相輔相成的。在遠古傳統中,“禮”即人文,是涵蓋一切,包括“樂”在內的。到了周代,禮、樂雖各有制度,但是“樂”畢竟仍是禮制的一個方面,“樂”的“和”也是為實現“禮”而輔助、服從於“禮”的。《樂記》說人受外物的引誘會喪失天性,產生貪婪、殘暴、欺詐等邪念,於是先王制禮樂,用以調節人心。“禮節民心,樂和民聲”,就是用“樂”之“和”,彌合“禮”之分所造成的心理差距。孔子等儒家常將“禮”、“樂”相提並論,就是因二者之結合,能起到平衡與調和的作用。
二者關係的認識。“樂者為同,禮者為異。”禮和樂雖有形式、功用上的不同,本質上是相通的。《樂記・樂論》中說:“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禮樂在儒家的體系中得到規範。禮”先“樂”后,禮是樂的基礎,樂為禮定,樂為禮用。不僅選用樂,要按禮的規定,評價樂,也要以禮為標準。禮和樂不可偏廢,禮樂不潛越,平衡與調和,就會形成和諧社會“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禮是貴賤有序,樂是對禮的調度。
禮樂思想的升華
“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孔子對周朝禮樂制度的欣賞與留戀溢於言表,但並不是袋周禮作為不可變化的教條來崇拜、遵守。當時孔子所面臨的客觀社會的形勢是:一方面作為國家典章、制度、儀式的禮樂遭到破壞;另一方面作為一個國家、社會又不能沒有一定的禮樂典章制度,否則人們就無所遵循。這就需要對舊的禮樂典章制度加以改造,尋求新的理論根據和心性道德的支撐,於是孔子擔負了這個時代的任務,對禮樂作出新的解釋和理解。“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在這裡,仁是統領禮樂的靈魂,他把仁愛作為禮樂引領人向善的一個目標提出來的,用“仁”的理念來調適自我與他人、社會的關係。孔子把禮樂制度這種外在的形式與主體人的內在道德修養和行為的仁、不仁直接聯繫起來,不仁的人是不能正確對待禮樂典章制度或遵守禮樂典章制度的,只有具有道德理性自覺的仁人,其行為才能自覺地遵守禮樂或合乎禮樂制度。個體應該注重約束自己,加強自我道德修養,成為具有道德理性的仁人。從這個意義上說,仁便成為禮樂制度的本質義蘊,這是孔子對於禮樂制度這種外在形式、儀式的後面所以然的追根究底,是對於禮樂典章制度理論基礎的尋求,亦是對傳統禮樂制度的新診釋

沿革


世界上其他地區的青銅文明主要是青銅兵器和工具,而中國古代的青銅器是以禮器和樂器為主。由此可見,禮樂文明是中國古代的重要特徵。中國古代的“禮”和“樂”起源於遠古的原始崇拜。“禮”這個字原來是表示祭祀神靈的一種儀式。“樂”象徵的是一種樂器。古代舉行祭祀神靈儀式的時候,一般要演奏樂器、表演舞蹈,並且伴有歌唱,是古人將“頌神娛神”的願望以舞和樂的形式“送達天聽”的手段。公元前11世紀,西周王朝的統治者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禮樂制度用於管理國家,使人們在一種禮儀規範中遵循社會道德和秩序,維護社會人倫和諧。周朝的禮樂制度,不僅維繫了周王朝長達八百多年,更為以後秦漢帝國建立的大一統華夏文明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基礎。兩千多年來禮樂成為儒家思想根本的支撐,禮樂教化在人們修身治國與構建融洽的社會關係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成為古代中國文化主要的理論基礎和價值標準,也成為中華文明區別於世界上其他古老文明的一個重要的標誌。

產生

中國古代的“禮”和“樂”起源於遠古的原始崇拜。《禮記・禮運》曰:“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尊而?飲,蕢桴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其貢獻的禮品、擊土鼓而作樂,便是最早的禮樂儀式。到了傳說中的五帝時期,雖然帝王的領袖地位和遞相禪讓產生了“禮”的意識,但是禮的制度還未產生。只有到了夏朝,由於“天下為家,各親其親”,於是“大人世及以為禮”,“禮義以為紀”,禮儀制度才逐漸建立起來。夏禮因文字記載和考古材料的缺乏,已難知其詳。商禮由於殷墟考古的大量發現,以及《史記・殷本紀》有較多的記載,則已彰彰可考。到了周代,禮制集前代之大成,逐漸完備和成熟起來。“樂”在周之前也已有不少歌舞產生,《莊子・天下》說:“黃帝有《咸池》,堯有《大章》,舜有《大韶》,禹有《大夏》,湯有《大?》。”到了周代,“樂”的內容不斷豐富,形成了相應的制度,當時除了代表性的《大武》之外,按《左傳》襄公二十九年的記載,周樂有數十種之多。周代還設有專門的機構“春官”規範和管理樂舞,並在春官下設大司樂授“樂”,教國子“樂德”、“樂語”和“樂舞”(《周禮・春官》)。中國古代的禮樂文明是在周代形成和完備起來的,因為這時不僅形成了系統的禮樂制度,而且賦予禮樂以豐富的人文內涵。周代形成的冠、婚、喪、祭、朝、聘、鄉、射以及職官制度等禮儀、禮制和禮義,主要保存於流傳至今的儒家經典《儀禮》、《周禮》、《禮記》等三禮之中。周代盛行的“六代之樂”及樂德、樂語、樂舞等內容本記於《樂經》,然《樂經》“失於秦火”;好在“禮樂相須以為用”,不少樂制的內容可以在“三禮”中的禮儀制度中看到,而專述樂義的《樂記》也保存在《禮記》之中。另外,古代的“樂”是歌樂舞三位一體的,按照楊向奎先生的考證,周樂的歌詞部分可以在《詩經》中找到,如《周頌》。 《尚書大傳》說“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左傳》文公十八年記:“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在禮樂文明形成的過程中,周公是一個重要的人物。他制禮作樂,不僅將遠古至殷商的禮樂加以改造和發展,形成系統化的典章制度和行為規範,而且注入“德”的因素,使其具有道德倫理的深刻內涵。孔子是發展中國古代禮樂文明的另一個重要人物。他的貢獻一是繼承、推廣和宣揚禮樂文明,整理、傳播了記載古代禮樂文明的儒家經典“六經”。二是他以禮樂為解說對象,著力彰顯禮樂文明的精義,強調禮樂文明的人倫教化和治世功能。

周代

公元前11世紀中期推翻殷商建立的周王朝,在總結殷商典章制度的基礎上,制定了等級嚴密的禮樂制度。“禮”是為了區分貴賤等級,“樂”可以使人互相和敬,兩者結合,為的是維護奴隸制貴族的等級秩序,鞏固統治階級內部團結而更有效地統治百姓。
周禮的種類繁多,主要有祭祀、喪葬、交際、征戰和吉慶五大類。涉及冠、婚、喪、祭、朝、聘、鄉、射及職官制度等諸多禮儀、禮制和禮義。由繁瑣的禮儀制定了與之配合的各種音樂使用標準,不同場合、不同身份的人,不僅禮儀有別,所用音樂也有嚴格規定。為了維護和推行禮樂制度,周王朝還設立了由“大司樂”總管的音樂機構,對十三歲到二十歲的貴族子弟進行系統的音樂教育。在周禮中,“禮”與“樂”是相互配合、相輔相成的,“禮”體現為等級制度的規定和要求,社會秩序中的君臣、父子、夫妻和高低、貴賤、尊卑都要由禮來加以區別和定位。但是僅僅有“禮”是不夠的,單純強調“禮”可能會造成等級間的距離和人際關係的冷漠,而“樂”的作用就是與“禮”相配合,起調和關係、融合感情的作用,消解由“禮”所帶來的等級差別感,以達致和諧的理想境界。二者雖然功能各不相同,但相輔相成,構成了一個完整有序的社會政治制度。西周王朝能夠延續275年,在一定意義上,依賴的就是這套禮樂制度。
東周時代(公元前}}o-一前256年)也即春秋戰國時代,總體上是諸侯爭霸、列國爭強,戰火頻仍、紛爭相繼的亂世,同時吃‘鄭衛之音”的傳人,在這樣的政治和社會環境下,禮樂制度逐步失去了生存的土壤,而被列國紛紛棄之如弊履,史稱“禮壞樂崩”。但正是在這一“禮壞樂崩”的時代,禮樂作為一項基本政治制度的價值得到了包括孔子在內的各類有識之士的思考和重新認識,基於此,禮樂制度才能在漢初重登政治舞台,並綿延兩千多年而不衰。

繼承和發展

自周朝以後,歷史上每個朝代興起后都要有一番“制禮作樂”的活動,或者把前代流傳下來的禮樂加以改造,或者根據當時的需要制定新的禮樂,歷代史書裡面都有一部K}L樂志》。那麼,在周代“制禮作樂”至春秋戰國“禮崩樂壞”,再到以後每朝每代的“制禮作樂”,這中間明顯存在著一個斷層。是誰將這個斷層連接起來的呢?儒家是主要的貢獻者,儒家創立者孔子則是發展中國古代禮樂文明的另一個重要人物。他以禮樂為解說對象,著力彰顯禮樂文明的精義,強調禮樂文明的人倫教化和治世功能。

現實意義


先秦禮樂文明經歷歷代沿革,具體內容有變而主旨不變。摒棄舊禮中的貴賤之分,汲取禮樂文明的秩序、和諧理念,對於中國,對於世界,都具有現實意義。
在建設和諧社會的當代中國,禮樂文明的主旨具有值得開掘吸取的價值。禮樂文明的秩序與和諧理念,既有內在的源於自覺意識的道德規範,又有外在的帶有約束性的行為規範。用一定的禮儀形式來調節人們的行為方式,可以加強社會的親和力,並對人的社會化施予積極影響。禮樂內在的道德修養,可以達到人性的平衡、升華,生髮“禮尚往來”、以“誠”相待、以“信”相許、以“義”相重的情操,從而實現主體與外界的和諧,群體的和諧,社會的和諧。改革開放的中國正敞開胸懷,面向世界,與各國人民一道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而努力。禮樂文明的秩序、和諧理念,無疑有利於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有利於實現各國人民建設和平、穩定、繁榮的新世界的追求
(一)以科學的態度對傳統禮樂文明進行批判地繼承
“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禮樂”在孔子心目中一直是君主權威的象徵,是統治工具的體現。被仁統領的禮,最大的特點當然還是秩序、等級與差別,這種“仁者愛人”之愛,也是以親親、尊尊為核心的有差等的愛。禮樂強調嚴密的等級也壓抑了人的個性和創造性。
(二)傳統禮樂文明有助於和諧社會建設
“禮樂無常制”,應該與時俱進。建設“和諧社會”,這個目標包含很多具體內容,如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一與自然和諧相處等。這些內容當然都帶有現代生活的特點,但是和傳統禮樂文化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在建設和諧社會的當代中國,禮樂文明具有值得開掘吸取的價值。比如其中對中和之美的愛好,對盡善盡美的追求,對道器合一的嚮往,對人格尊嚴的歌頌,對社會和諧的規劃,對藝術目的的設計,對教育功能的要求等等。今天許多有識之士為保護傳統文化多有舉措,主要集中在感官所及的範圍,如民間工藝、古建築、傳統節日、飲食文化、戲曲等等,僅僅這些,不足以有效地捍衛中華民族的固有文化。
(三)保護文化延展性是我們精神家園的需要
禮樂文明是中國自周代以來直至清代近三千年的傳統文化的基本特徵,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價值。從古代中國的家庭到家族、國家,都是按照“禮”的原則建立起來的。從國家典制到人們的服飾、建築、行為方式等等,無不貫穿著禮的精神。
禮樂文明的優良傳統也將通過2008年北京奧運會“人文奧運”的理念,與奧林匹克“使體育運動為人的和諧發展服務”的精神交相輝映。中國古代禮樂文明的儀式、樂舞其實是與古代希臘奧林匹克運動和儀式相彷彿的。“禮”中的“鄉射禮”和“大射儀”,分別是鄉村和諸侯舉辦的運動會。這些射箭比賽自然也有規則和競爭,不過,比賽前要相互行禮,比賽后一起喝酒,所以孔子說“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論語・八佾》)。這是友誼和諧的競爭。禮樂中的樂舞則類似於體操,人們在音樂中且歌且舞,行進跳躍,從而追求軀體與靈魂的和諧,人與人、人與自然的和諧。“人文奧運”是文化交流的奧運,2008年北京奧運會是歷史悠久的奧林匹克與源遠流長的中華文化的一次偉大的握手。中國禮樂文明的秩序與和諧理念,是通過人文奧運奉獻給世界的一份富有價值的思想,它將展示中華文化的東方神韻,並向世界傳遞中國人民維護和平,與各國人民共同發展的美好心愿。

現代用途


現代社會學的理論,通過對各民族社會的比較研究指出:禮儀、規範、風俗、倫理,並不是一些可有可無的表面文章,而是權威、價值觀念與社會制度的符號。正由於此,傳統的禮樂文明,有許多值得當代人反思和學習。孔子在對周朝禮樂制度有所損益的基礎上,對禮樂進一步發展和完善,形成儒家獨特的禮樂精神。在道德倫理、修身治國、構建融洽的社會關係方面都有生動的闡述,在解決人自身矛盾,解決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三大矛盾方面俱有值得今人繼承和借鑒的寶貴品質。我們要繼承和發展傳統禮樂文明的優秀成果,更好地建設和諧社會。
(一)“修己”、“安人”,有助於人與社會的和諧
禮樂文化的重要作用之一,正是調節人的心性,修身養性從而達到人自身的和諧。《大黔提出“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一個通過“修己”而獲仁的人,其行為一定惠及他人。因此,“修己”的結果必然是“安人”。“修己”的實質是求仁,“安人”的實質則是行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自己立身修德,也要讓別人立身修德。自己通達事理也要讓別人通達事理。因此,古代文人“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人自覺意識到人是有價值的,體認到人生之可貴,要使“人為貴”就要把個人價值與社會價值聯繫起來。發揮人的特殊性與能動性,不坐而論道,充分重視人類自身的生存與發展。
(二)以人為本和以德治國的思想
《L記・經解》說:“發號出令而民說,謂之和。”儒家學說把觀察問題、研究問題的核心和重點放在對人和人事的關心上,從而確定了儒家學說的最基本的、最核心的價值,即以人為本。從人本、民本這個核心價值出發,從而進一步建立了獨具儒家特色治理模式―德治的理論基礎。當然這裡的以人為本和所說的“以人為本”是有差別的。社會主義社會,文化大繁榮,人的主體地位無與倫比地被重視和尊重,這是以往任何社會都無法相比的。
(三)與人交以“禮”為重
“禮”首先是要區別和有秩序。“五倫”關係的和諧,需要“禮”作為潤滑劑,才能做到“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兄弟有序,朋友有信”。這在現代也是基本適用的。比如孝善、忠義、誠信。有了區別和秩序,人們就能各按其位、各司其職。如果每個人都能盡職盡責,不越禮,那麼社會必定就和諧了。
(四)和而不同的“和合”思想
“和合”思想是儒家獨特的核心價值追求。中華民族上下五千年,以“和為貴”為自己的價值目標和價值評價體系。以“和”作為道德觀的宗旨和價值目標。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以“協和萬邦”作為其處理國際關係的原則;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作為指導自身行為的原則和化解國與國、民族與民族、人與人之間衝突的原則;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的原則幫助不發達國家,以求共立共達;以“和而不同”的原則與世界各國、各民族、各地區、各聯盟和平共處;以和平、發展、合作的精神,建設和諧世界。建設和諧世界堅持“以鄰為伴”、“以鄰為善”原則。我們建設和諧文化,就是要弘揚社會公平、公正,化解人與自然、社會、人際、心靈、文明間的衝突,營造健康的文化環境,使人的心靈和諧,並有所歸屬和安頓。
(五)“孝”、“善”、美德
儒家對於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係以及應當遵循的行為規範作了這樣的界定:“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又說:“弟子人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孝”、“善”可以說是先秦儒家的精華之所在。通過凡俗的孝道,父慈子孝的生活修養、道德提升,努力達到“善”。孝善自古就是中華傳統美德,更是要大力提倡。
(六)獨特的尊卑觀念
禮的基本原則和根本精神就是尊重人,在一系列的禮儀禮典等規範中體現對人性與人格的充分尊重。尊重他人的意願,體諒別人的需要和禁忌,不能強人所難。不苛求別人做不能做的事,不強求別人接受不喜歡的東西。C(}L記・曲ply說:“夫禮者,自卑而尊人”,不僅自尊更要尊他,所以我們要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理念來調適自我與他人、社會的關係,調整和規範人們之間的矛盾分歧,平等待人,推己及人。“不責人所不及,不強人所不能,不苦人所不好”。禮是講自我謙卑的,“卑己尊人”,主張與人交往要低調、放下身段,而把對方放在尊敬的地位來對待,這是人際關係和諧的基本前提。
(七)文人的高貴氣節和問道傳道精神
“居廟堂之高,而不以為自大;居草茅之野,而不以為自輕。”舍小我而兼養天下。禮樂精神之下,古代文人顯示出一種從道不從君的高貴氣節和不假外求的獨立人格。這也對當前的知識分子有很好的教育意義。
(八)禮樂文明與人的社會化、藝術化生活
這裡需要提及的是樂教。儒家認為,音樂有優劣、高下之分,只有情感純正、節奏高雅、能夠體現道德教化的樂曲才能蕩滌邪穢,動蕩血脈,流通精神。因此,樹立健康人性的途徑之一就是聽雅樂。琴棋書畫不是用來尋歡作樂而是熏染自己的品行的。可以說禮樂藝術充滿節制和克己的、理性的精神,因而陶鑄中國傳統文人一種沉靜的激情,難有心靈的迷狂,卻有謹嚴的思想,虔誠的目的。
禮樂文明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價值,可以說是國家和民族保持永久魅力和活力,增強民族凝聚力的內在要求。用禮樂文明的秩序與和諧理念,用禮樂內在的道德修養,生髮“禮尚往來”、以“誠”相待、以“信”相許、以“義”相重的情操,造就孝親睦鄰、敬業樂群、尊師敬長、禮賢下士、溫良謙恭、平和中正的君子風範,也只有當禮樂精神成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組成部分,成為中國人的社會意識和文化精神,才能實現主體與外界的和諧,群體的和諧,社會的和諧。只有社會有禮,人心和樂,才能成就新時代的“禮儀之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