氐羌
古代少數民族氐族與羌族的並稱
氐羌亦連泛指古布今陝、甘肅、青、川族。
【】《詩·商頌·殷武》:“彼氐羌,莫敢享,莫敢王。”孔穎達疏:“氐羌,漢仍存,居秦隴。”《荀·略》:“氐羌虜,憂系壘,憂焚。”楊倞註:“壘讀纍。氐羌俗,則焚屍,今憂虜獲,憂焚,愚。”蜀劉禪《復諸葛亮丞相詔策》:“降集氐羌,興復二郡。威震凶暴,功勛顯然。”章炳麟《訄書·序種姓上》:“姜,姓也,逋子為氐羌。”
氐族繁殖培育羊古族。今河北北麓早布戎、北狄、東夷、東胡等族融合,形成了新的氐族族群,又向西南遷徙至甘南地區,與羌族雜居,互相融合,到漢魏時期形成了氐族。
由於氐族與漢族長期雜居,深受漢文化的影響,過著農耕定居的生活,經濟較為發達,文明程度也比其他少數民族要高。在西晉末年永嘉之亂時,氐族加入了“五胡亂華”的行列,先後建立了前秦、仇池、後涼等國。到唐代,氐族幾乎都融人漢族。屬於氐人系統的人、白人則向西南遷人川西、滇北、滇中。因此,氐羌族是一群人數眾多,遷徙分佈範圍廣,影響深遠的古老民族,是構成中華民族的重要骨幹。
公元前21世紀至前11世紀,即夏商時期,包括在氐羌範疇中的各部,大致可分為今陝西子午嶺以西和以東兩大部類。
其中尤其是隴山以西黃河及其支流湟水、大通河、洮河流域已進入青銅時代,但未出現較為統一的政權,歷史文獻對這些地區各部落的活動,缺乏明確的記載。考古文化則證明,在黃河上游及湟水、大通河流域,繼齊家文化發展的有卡約文化和唐汪文化,年代大致相當於夏商至西周,經濟由原始農耕向游牧轉讓。黃河中上游及洮河流域乃至岷山上游今川西北地區,繼齊家文化發展的有寺窪文化和安國文化。這兩種文化與卡約、唐汪文化年代相當,並與之有共同淵源和許多共同特點,今主要的不同是寺窪、安國兩種文化仍是以農耕為主要文化,畜牧業占明顯比重,對於上述黃河中上游及上游兩大類型的青銅文化,考古學界與民族史學界都判斷屬於氏羌族群的文化遺存。他們在政治上與夏、商王朝有何種聯繫無明確的記載,在經濟、文化方面與中原地區的相互影響,則已在考古文化中有所反映。
《詩·商頌·殷武》說:“昔有成湯,自彼氐羌,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曰商是常。”可能在商滅夏之後,西方與西北各部落方國隨之臣服,但商代中晚葉,武丁以來的甲骨卜辭卻反映出商代主要邊患與征伐方向都比較集中在西方和西北方,主要方國有土方、方、羌方、鬼方與周方等。
在這些方國中,土方與方為西方勁敵,卜辭記錄往往是商王親征,對土方,武丁婦好也曾統兵征伐。卜辭中“登人”是征伐徵集軍隊的意思,征土方、方一次徵集達3000人,甚至5000人,征伐和入侵的次數也非常頻繁。
早在1930年郭沫若先生已提出“所謂土方即是夏民族”,其分佈斷定在今山西北部至內蒙古一帶;1989年甲骨學家胡厚宣撰《甲骨文土方為夏民族考》,詳征甲骨卜辭與文獻記載,斷定土方在今山西南部,河南西部,即夏遺民之未服商朝的方國,武丁時屢次進行征伐,然後在山西南部河汾之間今山西省翼城縣一帶築大邑鎮撫,此即夏人中心區域,文獻稱之為大夏之地,“所以殷武丁以後土方反叛入侵及殷王征伐土方之卜辭大為減少了”。按卜辭記錄推斷,土方在商之西與西北,方更在土方之西,則方可能是分佈在今陝北與晉北一帶的游牧民族。
羌族在卜辭中,專稱指稱為羌的方國,泛稱則包括西方與西北各部落和方國。陳夢家先生《殷墟卜辭綜述·方國地理》所舉武丁時一次征伐方的卜辭,徵集歸好之族3000人,“旅萬人,共萬三千人”。此外,還有北羌、多馬羌等專稱。《綜述》共舉關於北羌、馬羌的卜辭五條,只有一條是記錄對北羌的征伐,其餘四條都記錄著北羌與馬羌對商朝的臣服。陳先生推斷,馬羌可能是馬方之羌,也可能是馬方與羌方。北羌與馬羌既是臣屬於商的羌人方國,總不出商的西邊和西北邊境的附近。
從事甲骨學研究的專家,曾對武丁以來的邊患與商朝的征伐作過統計性研究,不僅發現卜辭表明當時的主要威脅來自西起汧隴,從西方和北方環繞商朝的地帶,而且有時西方或西北各部落、方國“聯合行動或結成聯盟時,方常常居於主導地位。在有關戰爭的卜辭中,涉及方的不論數量還事類上看都居首位”。卜辭中對方戰爭的記錄達二三百條,土方也七八十條、對下危、巴方等戰爭內容也三五十條不等,“而對羌方、馬羌、羌龍戰爭卜辭的總合不超過三四十條”。但卜辭中商朝捕獲羌人,“只羌”或用羌人作人牲、做奴隸,都是統稱為“羌”,卻不具體記載是方人、土方人、下危人,還是巴人。“這就啟示我們,商代用人牲的羌的涵義並非僅限於羌方的臣民,而是對西北游牧民族的統稱;‘只羌’卜辭不是卜對羌方的戰爭,而反映了對西北各方國邊民有組織的劫掠運行”。
商朝不斷向被他視作羌人的各部落、方國進行征戰,有時並非因為被征伐的部落、方國有侵入與掠奪行為,而是專為捕掠人口,即“只羌”,除此以外,商朝還強迫已被征服的部落、方國進貢人、畜等,充分表現了奴隸佔有制的商王朝民族壓迫的特點。他們將這些主要是俘獲也有一定數量進貢的羌人,用於祭祀祖宗、上帝、河嶽或祈年、法災等重要祀典,從兩三人至上百人不等,其中武丁卜辭有“戊子卜,宕,貞畝今夕用三百羌於丁。用”契,“丁是武丁至祖庚、祖甲之世祭祀最隆重的祖先之一,多認為是指祖丁。辭末綴驗辭‘用’,表現占卜后三百羌人一次被殺祭了。這是甲骨文中能確知的一次實際殺機的最高數字”。
在用作人牲的羌人中,不僅有一般的羌人,還有用“二羌白[伯]”的記錄,而對夷人、奚人很少見用作人牲的記錄,“以國族名相稱的人牲除羌以外,出現在卜辭中次數一般較少,有的僅一二條”。除了作人牲,羌人奴隸多用於作畜牧生產,偶也有用於農耕生產,這些生產奴隸奚人及其他各族較多,而羌人則主要是用於作人牲。陳夢家認為這主要是因為“羌可能與夏后氏為同族之姜姓之族是有關係的”。其他如郭沫若、顧頡剛、董作賓、胡厚宣等老一輩甲骨學與古史專家及上引羅琨的論文,都有類似的看法。
在被商王朝當作羌人或氐羌的方國中,也有和商朝關係比較好、甚至在商朝做官,參與商王對羌人的征伐,或者先與商處於敵對關係,后又成為商朝諸侯的。前者如鬼方,卜辭記錄表明不僅罕見商王對鬼方的戰爭,而且“鬼族的代表人物良武丁時起就參與王朝的祭祀、征伐、掠奪羌人等活動,常與當時統治集團中的一些重要成員相提並論,連是否‘得疾’都受到商王的關心”。《史記·殷本紀》記述紂王曾“以西伯是、九侯、鄂侯為三公”。九侯即鬼侯。在卜辭中也有占卜是否讓鬼族人參加祭祀作殺牲者,“驗辭記占卜結果令鬼與周一同擔任這個職務”。紂時“三公”是何種性質的官,難斷,卜辭中有令鬼與周同參加商王祭祀活動作殺牲人的記載,證明商末鬼方與周的首領確曾在商王朝廷用事。
總括子午嶺以東被商王朝統稱為羌的部落與方國,大致有三種情形:一種是游牧的羌人部落,但受商的文化影響較多,在今山西北部、陝北至河套一帶發現商代這種游牧人的文化遺存頗豐富,方是這種人的代表。他們是商朝在西方的勁敵,是商朝主要的征伐對象。一種是夏遺民之未臣服於商朝者,如土方,經過征服,可能大多與商融合,也可能有一部分往北成為匈奴人的來源之一,對龍的崇拜等文化特徵在匈奴人中流傳,大概與夏人遺裔土方加入匈奴族體有關。第三種即如周人、鬼方等,與商王朝關係較好。周人是華夏三支主要來源之一,鬼方與楚人關係密切,也和春秋時赤狄等隗姓狄人有淵源關係。在古代民族史上,對鬼方的族屬爭議極多,他們如何被誤認為是商朝西北方勁敵,將在周代氏羌諸部中敘述,茲不贅。
秦國從襄公受周王之命從西戎手中收復歧周鎬京地區,到秦昭王滅義渠戎,在隴山地區及隴以西今甘肅省東部原為諸戎分佈之區均已設立郡縣,前後經歷了5個世紀。在這5個世紀中,秦族自身完成了由抵禦西戎而強大的過程,並奠定了統一諸夏的基業,秦國郡縣以內原有的諸戎也都華化,成為華夏民族的一部分來源。今甘青川西北的氐羌族群,同在戰國逐漸強大。
從秦襄公至秦武公將近百年,主要精力放在收復汧隴以東、華山以西的平原地區,也已開始了兼并隴山地區諸戎的嘗試。公元前688年,即秦武公十年,“伐邽、冀之戎,初縣之”。這是秦國設縣的最早記錄,也是春秋時期最早的設縣記錄之一。秦邽縣,西漢改為上邽縣,屬隴西郡,應劭說:“即邽戎邑也”,故址在今甘肅省天水市西南,冀縣在漢代屬天水郡,故地在今天水市西北甘谷縣。但從西河以西,包括今陝北及陝甘交壤地區,仍為諸戎比較集中分佈之區。秦自公元前627年,即穆公三十三年被晉國及姜戎大敗於崤山之後,即停止了向東方發展的進程,一直到戰國時期以前,秦國主要是向西兼并諸戎。秦穆公用由余,“西戎八國服於秦”。當時從遼西、燕山地區,到晉北、河套及隴山東西諸戎“各分散溪谷,自有君長,往往而聚者百有餘戎,然莫能相一”。
《史記》戎與狄不分,實際上遼西、燕山地區是山戎,與東胡族屬相近,河套一帶可能屬匈奴,在北狄一節敘述,隴山地區及隴以西則自夏商西周以來,都是羌戎分佈之區。由余的祖先是晉人,他本人也“能晉言”,在戎入部落中被稱為聖賢。當時諸戎中自有君長,但無宮室積聚,也還不知詩、書、禮、樂、法度之治,酋長與部落民之間,“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懷忠信以事其上,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還是比較簡樸的。其風俗大異於諸夏的是火葬,諸戎中最強大的義渠國,其親戚死,積柴焚屍,熏燒煙往上沖,認為死者隨煙升遐,生者盡了孝道。秦國為了離間戎王與由余,遂給戎王“女樂二八”,戎王十分著迷,長年樂此不疲,由余屢諫不聽,終於受到戎王的排斥而投奔秦穆公。
公元前623年,即秦穆公三十七年,“用由余謀伐戎王,益國十二,開地千里,遂霸西戎”,中原諸夏也不把秦當諸夏,春秋時期不與秦會盟。被秦穆公所吞併的八國或十二國,未詳其名稱,其未被吞併的,隴山以西有綿諸、翟、?等部,岐山以北有義渠、大荔、烏氏、朐衍等部。在秦穆公以後到春秋末的百餘年中,不見秦與諸戎戰爭的記載,可能有一段相安時期,此期間距秦較近的大荔戎、義渠戎社會發展很快,戰國初“義渠、大荔最強,築城數十,皆自稱王”,大概已經定居,由游牧轉向了農耕。
公元前470年,周元王六年,秦厲共公六年,義渠來賂,綿諸乞援。
公元前461年,周貞定王八年,秦厲共公十六年,秦滅大荔,有其地。
公元前457年,周貞定王十二年,秦厲共公二十年,公將師與綿諸戰。
公元前444年,周貞定王二十五年,秦厲共公三十三年,伐義渠,虜其王。
公元前331年,周顯王三十八年,秦惠文王七年,義渠內亂,庶長操將兵定之。
公元前327年,周顯王四十二年,秦惠文王十一年,秦取義渠地,置縣,義渠王臣於秦。
公元前320年,周靚王元年,秦惠文王更元五年,秦王北游戎地,至河上。
公元前317年,周靚王四年,秦惠文王更元八年,義渠敗秦於李伯。
公元前314年,周赦王元年,秦惠文王更元十一年,,侵義渠,取其二十五城。
公元前272年,周赦王四十三年,秦昭王三十五年,秦宣太后誘殺義渠於甘泉,因起兵滅義渠。
上述諸戎從黃河以西,涇、洛流域,到隴山東西,環秦分佈,與西周時諸戎環鎬京王畿分佈設有根本的改變。所不同者,西周時諸戎部落名稱記載不詳,只籠統稱為西戎、鬼戎、獫狁、薰育等諸戎部落群的總名;戰國時諸戎部落與國家名稱比較詳細,這是由於諸戎社會有了發展,各部或立國稱王,或自成部落,名顯當地,而秦與諸戎的關係也比西周時與諸戎關係更為密切,了解得更加詳細。
大荔在最東,處北洛水、渭水入黃河三大河相匯的地方,今陝西省有大荔縣,即古大荔戎的中心分佈之區。大荔稍東北有彭戲氏之戎,今陝西省白水縣東北彭衙村,早在春秋初葉已被秦武公吞併,而大荔處在晉、秦兩大國之間,無論晉秦是和是戰,都未危及大荔在整個春秋時期3個世紀的存在,而且發展為諸戎中最強大的國家之一,其中奧秘史載缺略,能在晉秦兩強之間頑強地存在3個多世紀也說明了大荔戎具有很強的生命力和應變能力。
諸戎最集中的地區,還是在秦的西方,以隴山山脈為中心。
綿諸,在今甘肅省天水市天水縣,是與秦早期立交的秦邑及犬丘距離最近的一部,西漢有綿諸道,屬天水郡。翟在今甘肅省臨洮縣,西漢有狄,翟,道,屬隴西郡。?在今甘肅省隴西縣北,漢有?道,屬天水郡。烏氏,在今甘肅省平涼縣西北,漢有烏氏縣,屬安定郡。朐衍在今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東南,漢有朐衍縣,屬北地郡。隴山地區諸戎以義渠為最強大,其都城在今甘肅省寧縣北,漢有義渠道,屬北地郡。秦滅義渠以後,設北地郡,包括今寧夏東南部,甘肅省慶陽地區及陝北部分地區。其間有烏氏、朐衍等部,不知是否對義渠有附屬關係,但從義渠有數十城,其中公元前314年秦一次攻取義渠25座城,義渠也曾有攻秦直到渭水北岸,大敗秦師於李伯等取勝於秦的戰役,足見義渠地區在秦以北包括比較廣大的地域。秦滅義渠的手段也很特殊,秦昭王的母親宣太后曾與義渠王相通很長時間,生有二子,當時義渠雖已朝秦,也還有相當大的力量。最後是宣太后誘殺義渠王於甘泉宮,才並滅義渠,設北地郡,並沿隴西、北地、上郡修長城,以與諸游牧部落相分隔。
秦漢制度,縣級“有蠻夷曰道”,原諸戎地區所設縣,多以原有部名稱“道”,可見這些地方是華戎共處,合而未化。
在黃河上游,今青海與甘青接壤地區,三代以來本有許多部落,秦厲共公時,即戰國初葉,有羌人叫爰劍的,不知出自哪個部落,被秦所俘,淪為奴隸。後來逃歸河湟賜支,各部落以為爰劍得到了天神的保佑,才大難不死,共推他為首領。當時河湟間“少五穀,多禽獸,以射獵為事。爰劍教之田畜,遂見敬信,落種人依之者日益眾。羌人謂奴為無弋,以愛劍賞為奴,故因名之。其後世世為豪”。兩漢時河湟賜支地區,有許多羌人部落,首領大多是無弋爰劍的子孫。
隴山以西,今甘肅省武都、略陽一帶的氏人,也出自先秦諸戎,其史績大顯於兩漢魏晉,其起源將在秦以後相關部分追敘,本節從略。
氐與羌,在秦漢以後已是兩個族稱,但在時代較早的文獻中,氐羌常被結合為一個族名,或至少顯示出二者存在某種特殊關係。例如:
● 《殷武》一詩所言“氐羌”,鄭箋云:“氐羌,夷狄國在西方者也。”只言方位,不說是一國還是二國。
● 《逸周書·王會》述宗周屬國所納貢品:“氐羌以鸞鳥。”孔晁注對“氐羌”作了這樣的解釋:“氐地之羌,不同,故謂之氐羌,今謂之氐矣。”“氐羌之種,漢世仍存,其居在秦隴之西。李巡說耆羌為西戎之一,耆羌即氐羌。”孔晁視氐羌為羌族的一種,以地名釋氐,並認為該族就是晉時的氐族。
氐羌在秦隴之西,《漢書·賈捐之傳》謂西周成王時的國域,“西不過氐羌”。《呂氏春秋·恃君》言上古各族及其居地:“氐羌、呼唐,離水之西。”《漢書·地理志》金城郡白石縣下云:“離水出西塞外,東至枹罕入河。”枹罕在今蘭州西南,屬臨夏縣境。據此可知氐羌所在的大致方位。《史記·五帝本紀》言禹“定九州,各以其職來貢”的功業時,概舉四方之族,西方有“戎、析枝、渠廋、氐羌”,《史記》中華書局標點將“氐羌”二字用頓號斷開,表示兩個族,亦屬或然,並無確據。當今學術界一般都認為氐羌為同源而異流,初始氐羌經常聯提,是指該族為羌之族系中的一支,漢以後方漸單獨稱之為“氐”。
對於氐族的族源問題(包括氐族與羌族的關係),史學界長期聚訟紛紜,主要有五種意見。
一、獨立種族說。陳寅恪認為:氐族自成為一個種族,既不與漢人同,亦不同羌人同,但深受羌人和是漢人的影響。從語言、生產、習俗來看,氐族與西南夷族南詔之先六詔,實同出一源。范文瀾也認為,氐人在魏晉時,加速了漢文化的吸收,漢言成了通用的語言。
二、夷、氐、羌各族混合說。韓國磐認為:西漢時,開冉駹夷,立汶山郡,其地有六夷、七羌、九氐,大概這裡的夷、氐、羌各族互相混合起來了。
三、諸戎說。黃烈認為:氐人先代是街、冀、䝠、道地區諸戎。李紹明、冉光榮也贊同此說法,並強調,街、冀、䝠式皆屬所謂西戎範疇,其地在西漢歸天水郡,魏晉以後分屬秦州之隴西、南安、天水諸郡,亦即漢天水郡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