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商

潞商

潞商是指古代潞州(即今山西長治市)借經營鹽鐵、絲綢等物資起家的商人。作為晉商的先驅,實際上,明清潞州商人以經營鹽鐵、絲綢等聞名天下,同時在地區性貿易活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概述


潞商
潞商
對於潞州商人記述,以明代沈思孝在《晉錄》里的描述最為出名,廣為研究者所徵引:“平陽、澤、潞,豪商大賈甲天下,非數十萬不稱富。”明代人謝肇淛也在《五雜俎》卷四)中對早期晉商這樣描述:“富室之稱雄者,江南則推新安江北則推山右。新安大賈,魚鹽為業,藏錢有至百萬者,其他二三十萬則中賈耳。山右或鹽或絲,或轉販,或窖栗,其富甚於新安”。
山西東南部地區屬山地丘陵地帶,境內有漳水沁水丹水等在山谷間流過,但長年乾旱少雨,雖然古代的農業發源於這個地區,但由於地理條件的限制,仍非宜農地區。明清時期的地方文獻記載,這裡有大量的人以工商為業。順治《潞安府志》記載:潞安府“古號上黨,以俗勤儉,人多逐末。”雍正澤州府志》記述:澤州府“第其土不甚沃,高崗多而原隰少,人□廢居逐末作,而荒於耒耜。”這些都說明農業在山西東南部並不是致富的條件,商業活動在地方經濟和民生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山西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同時某些重要的物資,特別是生活消費資料嚴重短缺,需要與東西南北各省互通有無,進行物質交流,以滿足各自的需求。清代著名學者顧炎武在考察山西的各種物產後曾寫道:“綾,太原、平陽、潞安三府及汾州府、澤州府俱出。綢,出潞安府,澤州府間有之。帕,出平陽府,潞安府、澤州府,俱有惟蒲州府及高平米山出者尤佳。鐵,各處多有,冶惟陽城尤廣。青鐵,交城縣有冶。黃鐵,交城靜樂縣有冶。青鑌鐵,大同府境舊雲內州出。銅,代州鳳游谷及垣曲縣北山俱出。又潞城臨興二縣有爐。錫,交城、平陸陽城俱出”。明代潞安府西山“有苗氏者富於冶鐵,業之數世矣,多致四方之賈,椎鑿、鼓瀉推挽,所借而食者常數百人”。很顯然,山西的豐富的物產可成為鄰省的需要。同樣,山西缺乏的物資,需要鄰省供給。“山西平(陽)、汾(州)、蒲(州)等處,人稠地狹,本處所出粟,不足供居民之用,必仰於河南、陝西二省”。就連潞綢的原料也大多取於外省,“山邑不出桑繭,絲線取給於山東、河南、北直等外(省)。”
豐富的物產是潞州商人崛起的主要條件之一,但重要的還是商品生產相對發達。潞、澤的煤鐵和絲綢不但擁有資源的優勢,而且生產歷史悠久,技術成熟,產銷量都很大。有學者考證,明代時山西全省鐵產量不僅超過本省歷史上的任何時期的水平,而且其產量名列世界之首。明代時山西鐵的主產區就是潞、澤。明代天順年間,陽城“每年課鐵不下五六十萬斤(《明英宗實錄》卷329)”按明代課鐵“每三十分取其二(《明太祖實錄》卷176)”的稅率計算,當時僅陽城一地的年產量即達到750~900萬斤,這個數字相當於明初山西全省鐵產量的七、八倍,如果加上其它民營鐵冶的產量,一定大大超過此數。在明清時山西潞安府、澤州府兩地創造了一種稱為“地下土圓爐煉鐵法”,即在乾燥的平地下挖六尺深的土坑,不使用坩鍋冶鍊,設備和方法都很簡單。用這種方法煉的熟鐵,富有伸展性,可拔鐵絲制釘,光緒山西通志》卷100載:“潞鐵作釘,為南省造船所必需,取其易銹也”。在冶鐵基礎上形成了大規模的農具、潞鍋等各種商品和供國家所用的兵器等生產作坊。潞州在明代是北方絲綢業的中心,潞綢機戶分佈在長治。產量估計在10萬匹以上。質地精美“潞城機杼鬥巧,織作純麗,衣被天下(《郭青螺先生遺書》卷16)。豐富的資源和發達的手工業,潞州的鐵製品、絲織品在邊貿和國內市場有了廣闊的銷路,進一步推動了潞州地區商業的發展,形在地方性商業的傳統優勢。
一般認為,晉商的形成與明代實行的開中法有密切的關係,山西商人利用地理上接近北邊軍事重鎮的優勢,開展糧食和食鹽的貿易,積累大量資金,在明清兩代全國的商業市場尤其是食鹽貿易中,與新安商人一爭高下。潞澤商人的興起應該也與明代以來的食鹽貿易有關,但這裡商人的發展還有著自身的特點。
山西東南部自古以來就有經商的傳統。清《山西通志》記載“上黨山高地狹,自昔宜於畜牧,相傳猗頓得五牸之說,就牧於此起家,與陶朱齊名……元李植,尚書惟馨之族也,亦以谷糧牛馬富甲諸州。”
其次,潞州商人經營河東鹽贏利也由來已久。鹽作食用歷史悠久,在夏朝已有關於鹽的生產和貿易的記載。商代的《尚書》中有“若作和羹,爾惟鹽梅”的記載。山西東南部鄰近河東,自古就食用河東鹽:“后孫陽上太行,見驥服鹽車於羊腸之坂,則從古以來,上黨食河東之鹽矣。”
其三,潞安府、澤州府地區處於河東鹽池與中州河南之間。據河東鹽池碑等史料記載,在宋代時就有將河東鹽向宋都開封轉運的記載,潞澤商人很可能從宋代開始從事鹽業的轉運。由於長期轉運鹽的經驗,明代時潞澤商人已能在長蘆和兩淮鹽的生意中佔有一席之地。

潞商商幫的形成


鹽業是當時國內最重要的商業,長蘆鹽是重要的鹽區。據《長蘆鹽法志》卷二《沿革》記載:“明初,分商之綱領者五:曰浙直之綱,曰宣大之綱,曰潞州之綱,曰平陽之綱,曰蒲州之綱。”這裡所說“綱”,就是長蘆鹽商中以籍貫區分形成的一種早期行幫形式。長蘆鹽商五綱中,包括宣(宣化)大(大同)在內,山西獨佔了4綱,可見晉商在全國的地位,也說明潞州商人在當時已初步形成一個地方性商幫。
明代潞州商人是一個獨特的商人群體,潞州商人在北方各市鎮的商業活動中,建立了專屬的地方性會館,明代京師建立會館始於嘉靖隆慶年間,萬曆年間增多。有資料傳世的明代在京師所設的地方商人會館,共有9所,其中山西商人創建的有5所,佔到55.56%,其餘為浙江商人2所,陝西、徽州商人各1所。在山西商人創建的5所會館中,平陽府(臨汾襄陵)3所;潞安府1所;澤州府1所。
晉商研究專家黃鑒暉在《明清山西商人研究》一書中,從各種歷史資料中收集到的明代到全國各地經商的山西商人姓名、籍貫以及活動範圍,共計30人。按籍貫劃分,屬平陽府(蒲州、絳州解州永樂、太平、臨汾、襄陵)的17人,佔56.67%;屬潞安府的4人,佔23.33%;其餘屬於大同府(雲中右玉)的2人,寧武府(五寨)1人,太原府(清源、盂縣)2人,汾州府1人、澤州府(鳳台、陽城、高平陵川、沁水)3人。
明代時山西多次發生災荒,富家捐賑在1000石以上者,雍正《山西通志》中共記載了24人。這24人中,有12人是平陽府蒲州、絳州、猗氏河津夏縣、襄陵籍的,佔到一半;其餘12人中,岢嵐1人,屬於潞州府的共3人,屬於汾州和太原兩府的交城、太谷、樂平共5人,澤州府的3人。
以上情況說明,在明代,平陽、潞、澤商人外出經商人數多,富戶多,勢力大,在明代中葉已成為國內舉足輕重的商幫,這也同平陽、潞、澤“富商大賈甲天下”的記述是相符的,而當時山西晉中商人則稍遜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