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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是音樂的再創作活動。通過樂器的演奏,人聲的歌唱,以及包括指揮在內的多種藝術手段,將樂曲用具體可感的音響表現出來,傳達給聽眾,以發揮其社會功能。它是音樂創作與音樂欣賞的中介,是音樂活動中不可缺少的環節。指揮家、演奏家、歌唱家等通過自己的藝術實踐,對樂曲做出不同的解釋和表現,從而給聽眾以不同的影響和感受。

音樂表演


音樂的再創作活動。通過樂器的演奏,人聲的歌唱,以及包括指揮在內的多種藝術手段,將樂曲用具體可感的音響表現出來,傳達給聽眾,以發揮其社會功能。它是音樂創作與音樂欣賞的中介,是音樂活動中不可缺少的環節。指揮家、演奏家、歌唱家等通過自己的藝術實踐,對樂曲做出不同的解釋和表現,從而給聽眾以不同的影響和感受。因此音樂表演也是音樂的一種再創作活動。
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

概述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音樂表演與音樂藝術的發展關係密切。各種體裁樣式的出現與逐步多樣化,雖有其複雜的社會原因,但與音樂表演手段以及所採用的表演方式具有緊密聯繫。今日常見的,對音樂體裁的基本分類法,如聲樂、器樂、戲劇音樂等就是以表演手段的不同為其依據的。某些體裁的命名也與表演形式有關,如室內樂、大合唱、曲藝音樂音樂劇等等。
音樂表演與創作的關係更為密切。最早,表演與作曲是合而為一的。即興創作與即興表演就是民間音樂的特點,也是專業音樂家的創作手段。這些傳統,在東方某些民族中仍然保持下來。在西方,記譜法出現以後,很長一段時期也仍保持這種狀態。文藝復興以後,專業作曲家與專業表演家才逐步出現分工。到19世紀為止,許多作曲家仍是優秀的表演家(包括獨奏家及指揮家)。20世紀以來,這種情況雖已減少,但在創作及表演兩個領域都有顯著成績的音樂家們仍不鮮見。音樂表演與創作是相互促進的。在創作過程中,作曲家通過演奏來調整、肯定自己的樂思。作曲家對音樂表現能力的追求推動了表演藝術的進步;演奏技巧的發展也豐富了創作的表現手段。通過表演,從聽眾的反應中更可以檢驗作品的社會效果。
對於聽眾來說,音樂表演不但是欣賞、理解音樂內容與形式的必要手段,也可以從不同音樂表演的比較中欣賞、鑒別、認識由於表演者對樂曲的不同解釋而被強調的音樂的某些側面;同時不同的演奏風格、表演流派,表現技巧,將促進了聽眾對音樂的欣賞和理解。

流派


對表演藝術家的要求,因使用的表演手段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對指揮家的要求應包括能組織並激發樂隊隊員的情緒的能力,而鋼琴伴奏家則要善於烘托獨唱或發揮獨奏家的特點等等。但從大的角度來看,不外乎兩個方面:一是具有豐富的藝術修養,能掌握各個歷史時期音樂的不同特徵及特定的表現手法;二是掌握較高的演奏技巧,可以做到技隨心出,揮灑自如。對具體作品則應做到不是機械地再現樂譜上的音符,而要能體現樂曲的豐富內涵,既有時代風格,又有個人的特點。
如果一群表演藝術家對音樂作品的理解相近,表現手法及表演風格比較相通,由於歷史或社會的原因,形成了較穩定的表演傳統,具備了自己的特色,就可以說是形成了某種表演流派。各民族在各個時期都先後形成了諸多的音樂表演流派,各種流派的特點往往經過音樂教育流傳到後世,使音樂文化呈現出絢麗多姿的風貌。在西方,器樂中的鋼琴、小提琴及聲樂的演唱流派比較突出。在中國,民族器樂中的古琴、琵琶以及有關戲曲演唱的流派,都具有特色。聲樂的演唱流派也在逐步形成。

表演理論


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
對於音樂表演的理論古今中外都曾進行過多方面的探索,包括對每個時期的表演風格、具體樂器及聲樂技術的專題研究,散見於眾多的文獻中。在中國,論述表演 的古老記載不少。尤可注意的是元朝以後對戲曲以及古琴表演的論著,如元朝芝庵所著的《唱論》、明朝徐上瀛所著的《□山琴況》、清朝徐大椿的《樂府傳聲》與蔣文勛的《琴學粹言》等。20世紀以來西方較值得注意的表演藝術通論及音樂演奏通史方面的理論書籍有:哈斯的《音樂表演史》、多里安的《音樂表演的歷史》、達特的《音樂的解釋》、韋斯特拉普的《音樂解釋》等。
某些側面;同時不同的演奏風格、表演流派,以及表現技巧的提高,促進了聽眾對音樂的欣賞和理解。

發展簡史


古代音樂

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
黃帝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君王,他在五千年前就創造了曆法和文字。當時,除了前述的伶倫之外,還有一位名叫“伏羲”的音樂家。傳說伏羲是人首蛇身,曾在母胎中孕育了十二年。他彈奏的琴本來有五十根弦,但由於音調過於悲傷,黃帝把他的琴斷去 一半,改為二十五弦。在黃帝時代的傳說中,還有一位名叫神農的音樂家,據說他是牛首蛇身。神農曾教人耕作五穀,曾遍嘗百草而發現醫藥,還曾經創造了五弦琴。因此可以理所當然地設想,當時的音樂用的是五聲音階。

音樂表演

現代考古發現已把中國音樂表演的歷史,從黃帝時代大大向前推進棗其歷史遠比黃帝時代古老!1986年~1987年,在河南省舞陽縣賈湖村新石器遺址發掘出了隨葬的至少16支骨笛,據碳14測定,這些骨笛距今已有8000?9000年之久!這些骨笛用鶴類尺骨製成,大多鑽有7孔,在有的音孔旁還遺留著鑽孔前刻劃的等分標記,個別音孔旁邊另鑽一小孔,應是調整音高用的。這些情況起碼說明,那時人們已對音高的準確有一定要求,對音高與管長的關係也已具備初步認識。經音樂工作者對其中最完整的一支所作測音可知,號稱以五聲音階為主的中國,其實早在七、八千年之前,就已具備了有著穩定結構,超出五聲的音階形態了。(這一歷史事實說明,中國音樂後來以五聲為主,並不象有人臆想的,是所謂“音階發育不完善”,而是一種歷史的、審美的選擇結果。)這也證明當時的音樂已發展到了相當高的程度,遠遠超出人們的想象。在這之前,中國音樂一定還存在一個漫長的歷史時期,這段時間以千年還是以萬年計,難以猜測。
除骨笛外,新石器時期的樂器,還發現有骨哨、塤、陶鍾、磬、鼓等。這些樂器分佈於中國廣袤的土地上,時間跨度也很大,說明它們是中國原始時期的主要樂器。其中鍾、磬、鼓在後世得到了極大的發展,至於塤和哨,還有與骨笛形制、原理相同(今天稱為“籌”)的樂器,甚至直到今天仍存活於民間。
在中國古代,有關音樂方面的書籍不下三百種。孔子是春秋時期著名的教育家,同時又是一位音樂家,他曾寫過許多論述音樂的隨筆,可以在論語中看到他對音樂的一些評論。孔子在古琴方面的造詣很高,他能自己作曲,並把悲哀與歡樂付諸琴韻之中。孔子把琴藝親自傳授給弟子,在他的三千弟子中,通六藝者就達七十二人。他的教學內容,可稱為“詩、書、禮、樂”。“禮”是謂理天地陰陽之秩序,“樂”即取得和諧。在孔子的哲學中,道德與音樂居於同等地位,他提倡的是以音樂來提高品德。
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
原始時期的音樂表演和舞蹈密不可分,中國最遲在公元前11世紀,中國已稱這種音樂舞蹈結合的藝術形式為“樂”,甚至在音樂舞蹈各自成為獨立的藝術形式之後,“樂”仍既可以指舞蹈,也可以指音樂,一直保存著它的模糊詞義。今天“樂”已專指音樂,所以學者通稱原始時期的“樂”為“樂舞”。現存的有些原始岩畫非常生動地描繪了原始樂舞的場面,那是一種群體的歌舞活動。據後來文獻保留下的片斷“記憶”可知,原始樂舞的舉行跟祈求豐年等祭祀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因此其中必然包含有生產活動的再現成份。
原始時期,樂舞並不成其為社會分工對象,原始社會不存在專職的樂工,樂舞一般是部落社會的全社會活動。因此,原始時期的樂舞,並沒有以專門的藝術形式的面貌和身份,從社會上獨立出來。嚴格地說,到大約公元前21世紀夏代建立以後,樂舞才真正作為一種社會分工,從社會中取得獨立。傳說夏代初期的國君啟和最後的國君桀,都曾用大規模樂舞供自己享樂,說明終夏一代,社會已造就出一大批專職的樂舞人員,這正是樂舞作為藝術而獨立於社會的標誌。

浪漫主義


形成

初期的浪漫主義音樂與其它姊妹藝術一樣,也是發自歐洲“啟蒙時代”的思想和法國大革命的自由民主思想,它比文學中的浪漫主義要晚數十年。貝多芬的晚期作品已成為初期的浪漫主義的先驅,其後的作曲家們皆可歸為浪漫派。從時代上講,十九世紀中葉是浪漫主義音樂的全盛時期。

代表人物

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
在古典派作曲家貝多芬、羅西尼和韋伯的晚期作品中,已經 明顯流露出浪漫主義音樂的風格,正是他們開創了浪漫派的先河。1800年前後出生的作曲家們,形成了初期浪漫主義的中心。舒伯特和柏遼茲可謂初期浪漫派音樂的代表人物,他們從格魯克、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的傳統出發,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流派。後來,浪漫主義音樂經過門德爾松舒曼肖邦威爾第等人的進一步完善,在柴科夫斯基、李斯特和瓦格納的時代達到了巔峰,這些作曲家、鋼琴家構成了中期浪漫主義的中心。至於馬勒、理查德·施特勞斯和拉赫瑪尼諾夫等近代名家的作品,則歸於晚期浪漫主義音樂。

歷史地位

浪漫樂派在音樂史上的地位不言而喻,這一時期不但盛產偉大的音樂家,而且音樂體裁空前廣泛,出現了諸如無詞歌、夜曲、藝術歌曲、敘事曲、交響詩等新穎、別緻的形式,是人類藝術史上的一大“寶庫”。浪漫主義音樂也是一座橋樑:韋伯接受了格魯克和莫扎特的傳統,傳至近代的瓦格納;舒伯特在器樂方面是貝多芬的繼承人,他的浪漫主義藝術歌曲,則是經由舒曼和奧爾夫流傳至今;柏遼茲的標題音樂源於貝多芬的《田園》交響曲,其後又與近代法國的印象主義相關聯。

專業內容


業務培養目標:
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
培養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素養,並具備音樂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專業文藝團體、藝術院校等相關部門、機構從 事表演、教學及研究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學生主要學習音樂表演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本專業嚴格的技能訓練,具有較高的指揮或演唱(奏)的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音樂作品的分析方法;
3.具有演繹不同風格及體裁的音樂作品的能力;
音樂表演
4.了解黨和國家的文藝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本專業及相關學科的發展動態;
6.掌握文獻、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學研究能力。
主幹學科:藝術學
主要課程:表演、音樂技術理論、音樂史、民族民間音樂、重奏(唱)合奏(唱)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社會實踐和藝術實踐等,一般每學期安排1--2周。
修業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學位:文學學士
相近專業: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繪畫、雕塑、美術學、藝術設計學、藝術設計、舞蹈學、舞蹈編導、戲劇學表演、導演戲劇、影視文學、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攝影、錄音、藝術動畫、播音與主持藝術、藝術學、影視學、會展藝術與技術、景觀建築設計、數字媒體藝術。

主要分類


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按照風格、曲目、格式等標準的不同,大致可 以分類為:
電子后搖
拉丁音樂【Latin】
流行音樂【POP】
MV和卡拉ok
影視音樂【Soundtrack】電視原聲、電影原聲(Movie Soundtrack)
兒歌、胎教【Children's】胎教音樂、兒童歌曲
動漫音樂【comic】
民族音樂【Traditional Music】中國民族樂曲、中國民族歌曲、電子樂(Electronic)、歐美民間音樂
音樂教育【Educational】
舞曲【Dance】
節慶音樂【Holiday】
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
搖滾樂【Rock】英式搖滾(BRITROCK) 、朋克/新浪潮(PUNK & NEW WAVE)、先鋒/實驗器樂、視覺搖滾、另類搖滾(Alternative)、金屬樂(METAL)、先鋒/民族民謠、Indie
鄉村音樂【Country】
古典音樂【Classical】:器樂演奏(Instrument)、成人聲樂(Mature Vocals)、童生聲樂(CHILDREN VOCALS)、歌劇(OPERA)。
民謠【Folk】
輕音樂【Easy Listening】世界音樂(World)、新世紀音樂(New Age)、自然音樂(Nature Music)
嘻哈/說唱音樂【Hip-Hop&RAP】
宗教音樂【Religious 】
其他類別【other】

基本要素


音樂表演的基本要素是指構成音樂的各種元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長短,音的強弱和音色。由這些基本要素相互結合,形成音樂的常用的“形式要素”,例如:節奏,曲調,和聲,以及力度,速度,調式,曲式,織體等。構成音樂家的形式要素,就是音樂的表現手段。最基本要素是節奏和旋律。

節奏

音樂的節奏是指音樂運動中音的長短和強弱。音樂的節奏常被比喻為音樂的骨架。節拍是音樂中的重拍和弱拍周期性地、有規律地重複進行。中國傳統音樂稱節拍為“板眼”,“板”相當於強拍;“眼”相當於次強拍(中眼)或弱拍。

力度

音樂中音的強弱程度。

速度

音樂進行的快慢。

曲調

曲調也稱旋律。高低起伏的樂音按一定的節奏有秩序地橫向組織起來,就形成曲調。曲調是完整的音樂形式中最重要的表現手段之一。曲調的進行方向是變幻無窮的,基本的進行方向有三種:“水平進行”、“上行”和“下行”。相同音的進行方向稱水平進行;由低音向高音方向進行稱上行;由高音向低音方向進行稱下行。曲調的常見進行方式有:“同音反覆”、“級進”和“跳進”。依音階的相鄰音進行稱
為級進,三度的跳進稱小跳,四度和四度以上的跳進稱大跳。

和聲

和聲包括“和弦”及“和聲進行”。和弦通常是由三個或三個以上的樂音按一定的法則縱向(同時)重疊而形成的音響組合。和弦的橫向組織就是和聲進行。和聲有明顯的濃、淡、厚、薄的色彩作用;還有構成分句、分樂段和終止樂曲的作用。

調式

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
音樂中使用的音按一定的關係連接起來,這些音以一個音為中心(主音)構成一個體系,就叫調式。如大調式、小調式、中國的五聲調式等。調式中的各音,從主音開始自低到高排列起來即構成音階。

曲式

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
音樂的橫向組織結 構。

織體

多聲音樂作品中各聲部的組合形態(包括縱向結合和橫向結合關係)。

旋律

聲音經過藝術構思而形成的有組織、有節奏的和諧運動。旋律是樂曲的基礎,樂曲的思想感情都是通過它表現出來的。

四要素


音強、音高、音色和波形包絡。含義如下:

音強

音強就是人們在聽聞時感到的響度,也就是通常說的聲音的強弱或大、小,重,輕。它是人耳對聲音穩弱的主觀評價尺度之一。其客觀評價尺度也即物理量的測量,是聲波的振幅。音強與振幅並不完全一致或成正比,在聲頻範圍的低頻段相差很大,高頻段也有相當的差別。
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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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頻範圍也就是人們可以聽到的聲振動頻率範圍,為20赫到20千赫。20赫以下稱為次聲,20千赫以上稱為超聲。在聲頻頻率範圍內,人耳對中頻段1~3千赫的聲音最為靈敏,對高、低頻段的聲音,特別是低頻段的聲音則比較遲鈍。人耳還有一種特徵,對很強的聲音,感覺其響度與頻率的關係不大,或者說同振幅的各頻率的聲音,聽起來響度差不多.但對低聲級信號(即很輕的聲音),感覺到它的響度與頻率關係甚大:對於同樣振幅的聲音,低、高頻段的聲音聽起來響度比中頻段的輕。聲音振幅愈小,這種現象就愈嚴重。對1千赫的聲音信號,人耳所能感覺到的最低 聲壓為2X10(負4次方)微巴。微巴是聲壓的單位,,它相當於在1平方厘米面積上具有1達因壓力。電聲工作者把這一聲壓稱為聲壓級的0分貝,通常寫為O分貝SPL(SPL是聲壓級的縮寫),正如把0。775伏定為在600歐電路中的0分貝一樣。不用聲壓而用以對數表示的“聲壓級”來表示聲音振幅的大小,有明顯的好處。這是因為人耳能聽聞的聲壓範圍很大,可由2X10(負4次方)微巴到2XlO(負四次方)微巴,相差一千萬(1C)倍。對如此大範圍的變化,計算很不方便,用聲壓級表達就比用聲壓方便多了。另外由於人耳對響度的感覺是非線性的,用對數來計量更接近於人耳的主觀特性。當聲壓級達120分貝SPL時,人耳將感到痛楚,無法忍受,因此,人聽聞的動態範圍由0~120分貝SPL,在音樂廳中聽樂隊演奏,音樂的自然動態範圍,對大型交響音樂,最響的音樂片段可達115分貝SPL,最弱的音樂片段約為25分貝SPL,因而動態範圍可達90分貝。但這是很少有的情況。通常交響音樂的動態範圍約為50~80分貝,中、小型音樂的動態範圍約在40分貝左右,語言的動態範圍約在30分貝左右。因此,要求家用放音設備能夠儘可能地再現:
1〕上述音樂或語言的自然聲級動態範圍。
2〕音樂或語言的自然聲壓級。對於家庭內常用的放音音量,平均聲壓級對音樂來說約為86分貝SPL,對語言則約為70分貝SPL左右。
音高

音高

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
音高或稱音調,是人耳對聲音調子高低的主觀評價尺度。它的客觀評價尺度是聲波的頻率。和音強與振幅的關係不一樣,音高與頻率基本上是一致的。當兩個聲音信號的頻率相差一倍時,也即f2=2f1時,則稱f2比f1高一個倍頻程。音樂中的1(do)與i,正好相差一個倍頻程,在音樂學中也稱相差一個八度音。各種不同的樂器,當演奏同樣的頻率的音符時,人們感覺它們的音高相同,這裡指的演奏的聲音具有同樣的基頻。但樂器每發一個音,這個音除了具有基頻fo,以外,還有與fo成正整數倍關係的諧波。前面說過,每個音的音高感覺由fo決定,而每種樂器的不同各次 諧波成分,則決定樂器特有的音色。樂器中,基音頻串範圍最寬的是鋼琴,由27.5~4136赫。管弦樂、交響樂的基音範圍是30~60OO赫。中國民族樂器的基音範圍則為50~4500赫。現代電聲學研究說明,樂音的自然頻率範圍已經超出20~20000赫可聞聲頻串範圍之外,例如某些非洲鼓的基音在次聲頻頻段,而某些中國木管的諧波(泛音)可達25千赫之高。次聲信號雖不能為人耳所感聞,但可為人的皮膚所感知。語言畫基頻在150~3500赫範圍內。
音色

音色

人們除對響度、音高有明顯的都別力外,還能準確地判斷聲音的“色調”。單簧管圓號雖然演奏同一音高(基頻)的音符,但人們能夠明確分辨出哪個是單管管,哪個是圓號,而不會混淆。這是由於它們的音色、波形包絡不同。音色決定於樂音的泛音(諧波)頻譜,也可以說是樂音的波形所確定的。因為樂音的波形(可由電子示波器上看到〉絕大多數都不是簡單的正弦波,而是一種複雜的波。分析表明這種複雜的波形,可以分解為一系列的正弦波,這些正弦波中有基頻f0,還有與f0成整數倍關係的諧波:f1、f2、f3、f4,它們的振幅有特定的比例。這種比例,賦予每種樂器以特有的“色彩”一?音色。如果沒有諧波成分,單純的基音正弦信號是毫無音樂感的。因此,樂器樂音的頻率範圍,決非只是基頻的頻率範圍,應把樂器樂音的各次諧波都包括在內,甚至很高次數的泛音,對樂器音色影響仍很大。高保真放聲系統要十分注意讓各次泛音都能重放出來,這就使重放頻串範圍至少達15000赫,要求潮的應達20千赫或更高。另外,語言的泛音可達7~8千赫。
波形包絡

波形包絡

樂音的波形包絡指樂音演奏(彈、吹、拉,撥)每一音符時,單個樂音振幅起始和結束的瞬態,也就是波形的包絡。有些樂器,在彈、吹、拉、撥的開始一瞬間,振幅馬上達到最大值,然後振幅逐步衰減,有的樂器則相反,在開始的瞬間振奮較小,然後逐漸加大,再逐漸衰減。這些波形包絡變化也影響樂器的音色。顯然重放設備也要求有較好的瞬態跟隨能力,不然就會引起樂音自然包絡的畸變。

再創作


音樂表演是一種具有創造性質的藝術活動。這是由音樂藝術本身特點所決定的。為了保留作為音響的音樂,在以往無非採用兩種方法:一種是通過表演家的口傳身授將音樂流傳下去;一種是通過記譜將音樂變為某種樂譜保存下來,供後人演奏。然而,記憶是不可能始終不變的。
表演藝術家與流派對表演藝術家的要求,因使用的表演手段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對指揮家的要求應包括能組織並激發樂隊隊員的情緒的能力,而鋼琴伴奏家則要善於烘托獨唱或發揮獨奏家的特點等等。但從大的角度來看,不外乎兩個方面:一是具有豐富的藝術修養,能掌握各個歷史時期音樂的不同特徵及特定的表現手法;二是掌握較高的演奏技巧,可以做到技隨心出,揮灑自如。對具體作品則應做到不是機械地再現樂譜上的音符,而要能體現樂曲的豐富內涵,既有時代風格,又有個人的特點。
如果一群表演藝術家對音樂作品的理解相近,表現手法及表演風格比較相通,由於歷史或社會的原因,形成了較穩定的表演傳統,具備了自己的特色,就可以說是形成了某種表演流派。各民族在各個時期都先後形成了諸多的音樂表演流派,各種流派的特點往往經過音樂教育流傳到後世,使音樂文化呈現出絢麗多姿的風貌。在西方,器樂中的鋼琴、小提琴及聲樂的演唱流派比較突出。在中國,民族器樂中的琴、琵琶以及有關戲曲演唱的流派,都具有特色。聲樂的演唱流派也在逐步形成。
音樂表演是一種具有創造性質的藝術活動。這是由音樂藝術本身特點所決定的。為了保留作為音響的音樂,在以往無非採用兩種方法:一種是通過表演家的口傳身授將音樂流傳下去;一種是通過記譜將音樂變為某種樂譜保存下來,供後人演奏。然而,記憶是不可能始終不變的。迄今為止的任何記譜法也不可能將音樂的各種複雜要素都毫無遺漏地全部記錄下來。這就使得樂曲的每一次演奏都會帶有某種變異。因此,表演藝術家對樂曲的解釋就成為關鍵性的一環。演奏家的這種帶有主觀能動性的解釋,就是一種再創作活動。在以,再創作活動是通過多次反覆演奏而逐步深化的(也有演奏家因多次同樣演出而陷入僵化的情況)。20世紀以來,隨著錄音、廣播、電影、電視等公共宣傳手段的發展,在錄音錄像演奏中,只需要一次表演就可滿足大量聽眾的要求。因此,對表演要求盡善盡美,儘可能的完整。在另一方面,卻又減少了反覆演奏帶來的優點,即演奏家現場隨機即興再創作的特色。
對於樂曲的解釋及再創作,根據時代、民族的不同,大致有自由與嚴格兩種情況。一般來說,西方巴羅克時代以前的音樂以及許多非西方的音樂、允許再創作(或即興創作)的尺度較寬,其原因或是由於傳統的習慣,或是由於記譜法的不夠周密。這樣,在表演時往往根據記憶或樂譜所提供的音樂基本骨架,進行某種自由而即興性的補充和發揮。古典時期以後的樂曲,則嚴格地照譜演奏,即興創作只限於作曲家所指定的部分,如協奏曲的華彩樂段等。表演的再創作主要體現在對樂曲的處理方式上,如速度(包括自由速度)與緩急法、分句、強弱對比、發聲,以及對音樂某些要素(如和聲、音色、織體等)的強調或削弱。如果演奏家熟悉某個歷史時期音樂的特點,例如對速度術語強弱標記的習慣含義,慣用的裝飾音奏法等等,並較忠實地再現樂譜所規定的內容,往往就能體現當時的時代風格,這被稱為較嚴謹的演奏。相反,若做較自由的處理,則會帶上本人的習慣及趣味,體現出個人的特點。一般來說,時代風格與個人風格兩者的關係如何,因表演藝術家的音樂修養、表現技巧以及個性的不同而有不同層次的差異。

主要樂器


中國樂器

(1)吹奏樂器:笙、蘆笙、排笙、葫蘆絲、笛、管子、巴烏、塤、嗩吶、簫,等。
(2)彈撥樂器:琵琶、箏、揚琴七弦琴(古琴)、熱瓦普、冬不拉、阮、柳琴、三弦、月琴彈布爾,等。
(3)打擊樂器:堂鼓(大鼓)、碰鈴、缸鼓、定音缸鼓、銅鼓、大鑼小鑼、小鼓排鼓、達卜(手鼓)、大鈸,等。
(4)拉弦樂器:二胡、板胡、革胡、馬頭琴、艾捷克、京胡中胡高胡,等。
貝多芬最後使用的鋼琴
鋼琴
鋼琴是所有樂器中的國王鋼琴的琴鍵所帶出的感受有流利暢快之感,力道強。著名的曲子有《致愛麗絲》,《月光曲》等。

西洋樂器

有調打擊樂器:定音鼓(Timpani)、木琴(Xylophone);
無調打擊樂器:小鼓(Snare Drum)、大鼓(Bass Drum)、三角鐵(Triangle)、鈴鼓(Tambourine)、響板(Castanets)、砂槌(Maracas)、鈸(Cymbals)、鑼(Gong)。
鍵盤樂器:鋼琴(Piano)、管風琴(Organ)、手風琴(Piano Accordion)、電子琴(Electronic Keyboard)。
銅管樂器:小號(Trumpet)、短號(Cornet)、長號(Trombone)、圓號(French Horn)、大號(Tuba)。
唇鳴類:長笛(Flute)、短笛(Piccolo);
簧鳴類:單簧管(Clarinet)、雙簧管(Oboe)、英國管(EnglishHorn)、大管(Bassoon)、薩克斯管(Saxophone)。
弓拉弦鳴樂器:小提琴(Violin)、中提琴(Viola)、大提(Cello)、倍低音提琴(Double Bass)、電貝司(Electric Bass);
彈撥弦鳴樂器:豎琴(Harp)、吉它(Guitar)、電吉它(Electric Guitar)。

笛子

別稱雅號:竹笛橫笛;“橫吹”
應用譜號:低音譜號,不移調記譜。
結構組成:是一根比手指略粗的長管,上面開有若干小孔。常見的六孔竹制膜笛 由笛頭、吹孔(1個)、膜孔,(1個)、音孔(6個)、后出音孔(1個)、前出音孔(2個,又名筒音)和笛尾組成。

小提琴

小提琴是所有樂器中的王后。小提琴的音域廣,聲音細膩,行雲流水,富有感染力。著名的曲子有《梁祝》、《流浪者之歌》等。鋼琴和小提琴都適合合奏及協奏曲。
傳統樂器
中國少數民族以能歌善舞稱著於世,創造了各具特色的傳統音樂文化。民族樂器,作為音樂文化的載體,造型獨特,做工精細,風格古樸,不僅能奏出美妙動人的音樂,而且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同時還是令人賞心悅目的民族工藝品。
蘆笙木製嗩吶葫蘆簫八郎孜闊木象腳鼓琴
民族樂器大多來自民間,包括吹奏樂器、打擊樂器及弦樂器等,多用於少數民族自娛及舞蹈伴奏。有些仍保持其古老風貌,如:回族的塤、黎族的“打叮咚”、鄂溫克族的鹿哨、羌族羌笛、朝鮮族的奚琴等,堪稱音樂文化的活化石,是研究古代音樂文化的重要資料。而蒙古族的馬頭琴,維吾爾族的木嗩吶,苗、侗、瑤、彝等民族的蘆笙、葫蘆笙傣族的巴烏等樂器特色鮮明,為各少數民族所獨有。

名家大師


世界著名音樂表演家有:貝多芬、巴赫、莫扎特、舒伯特、薩拉薩特、李斯特、柴可夫斯基、維俄當和布魯特
貝多芬——憑記憶作曲
貝多芬(1770──1827)是史上最著名的音樂家之一,他有著坎坷的人生,因此創作的曲子多是與命運抗爭的主題,帶著強烈的悲壯色彩。他一生作的交響曲並不多,只有九部,但影響深遠。
貝多芬出生在波恩,自幼跟父親學音樂,他的作品有交響曲、鋼琴奏鳴曲、小提琴協奏曲、歌劇等,他的交響曲達到了古典主義的最高峰,又開創了浪漫主義之先河。他的九部交響曲中,以第三《英雄》、第五《命運》、第六《田園》、第九《合唱》最為著名。
貝多芬全憑記憶指揮演出
在1818-1820年間,貝多芬完全失去聽覺,但他仍頑強地從事創作,用他的心靈創作,在1824年那次著名的演奏會中,他站在樂隊前面,既不看面前的樂譜,也聽不見琴聲,全憑自己豐富的音樂記憶指揮演出。那是他的《第九交響曲》的第一次演奏。這幅畫反映的正是貝多芬全憑記憶指揮演出的情景。
巴赫是著名的奏鳴曲作家,他的第一首曲子是在月光下的屋頂上誕生的。曲調歡暢流利,輕盈非凡。
薩拉薩特是浪漫派作家。他的曲子都積極向上,奔放豪邁。
莫扎特,奧地利被譽為“神童”的天才音樂家。他的作品屬於古典主義。
舒伯特,奧地利浪漫主義音樂家“歌曲之王”。
李斯特,匈牙利浪漫主義音樂家。
柴可夫斯基,俄國民族樂派音樂家,他給俄國音樂帶來了世界聲譽。
維俄當和 布魯特追求的是技術技巧,因此他們的曲子一般缺少柔美與情感,但難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