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刻勞
抗生素類藥物
希刻勞®(頭孢克洛緩釋片(Ⅱ))是抗生素類藥物。
本品禁用於已知對頭孢克洛和其他的頭孢菌素類抗生素過敏的病人
希刻勞
其結構式為:
分子式:CHCINOS·HO
分子量:385.82
本品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顯類白色至淡黃色。
頭孢克洛緩釋片適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咽炎、扁桃體炎;由化膿性鏈球菌(A組鏈球菌)所致。(青霉素一般為治療和預防鏈球菌感染的選擇藥物,包括風濕熱的預防。雖然頭孢克洛緩釋片通常能夠有效地清除口咽部的鏈球菌:但並無足夠的資料證實頭孢克洛緩釋片可預防風濕熱發作)。
肺炎:由肺炎鏈球菌、流感嗜血桿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卡它莫拉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所致。
鼻竇炎:由肺炎鏈球菌(僅為肯霉索敏感菌株),流感嗜血桿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及卡它莫拉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所致。
皮膚軟組織感染:由化膿性鏈球菌(A組鏈球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所致。
需進行細菌學研究明確病原學診斷,井測定病原菌對頭孢克洛的敏感性。留取相應標本后即開始治療。根據培養及葯敏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0.375g。
頭孢克洛緩釋片口服給葯時可以不考慮進餐。然而與食物同服可以增加希刻勞緩釋片的吸收量。片劑服用時不應掰開、壓碎或咀嚼。
咽炎、扁桃體炎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的推薦劑量為:375mg(一片),每日二次。下尿路感染的推薦劑量為375mg(一片),每日二次。支氣管炎的推薦劑量為375mg(一片),每日二次。肺炎和鼻竇炎的推薦劑量為750mg(二片),每日二次。
治療化膿性鏈球菌(A組鏈球菌)所致的感染.頭孢克洛緩釋片的療程需至少10天。
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頭孢克洛緩釋片不良反應大多數為輕度、呈一過性。因藥物相關的不良反應中止治療者佔1.7%。下列不良反應在口服希刻勞緩釋片的臨床試驗中均有報道。除特別提及者外,發生率均小於1%。
胃腸道反應:腹瀉(3.4%)、噁心(2.5%)、嘔吐及消化不良。
過敏反應:約1.7%的患者發生皮疹、蕁麻疹、或皮膚瘙癢。在應用頭孢克洛緩釋片的對照臨床試驗中,3272例患者中有1例發生血清病樣反應(O.03%)。
應用頭孢克洛忠者有發生血清病樣反應的報道。這類反應的特徵性表現為多形性紅斑、皮疹及其他伴有關節炎/關節痛的皮膚表現,發熱或無發熱,與典型的血清病不同之處在於淋巴結病及蛋白尿少見,沒有進入循環的免疫複合物,並且無反應后遺瘂發生。偶可發生單一癥狀,但不代表血清病樣反應。進一步的深入研究顯示血清病樣反應似與變態反應有關,常常發生於頭孢克洛第二療程期間或其後。據報道兒童較成人更常發生此類反應。發生率自一項試驗的0.5%(1/200)至所有臨床試驗的0.024%(2/8346)(臨床試驗中兒童發生率為O.055%)至自發事件報告的0.003%(1一/38000)不等。癥狀和體征通常發生於開始治療后數日,並於中止治療后數日內緩解:偶爾需因這類反應短期住院(根據上市后監測資料,平均住院時間為2—3天)。那些需住院的患者,入院時癥狀從輕度至重度不等,兒童較多發生重度反應。抗組織胺藥物及糖皮質激素可加速癥狀和體征的消失。未見有嚴重後遺症的報道。
血液及淋巴系統:紅細胞增多症。
泌尿生殖系統:陰道念珠菌病(2.5%)及陰道炎(1.7%)
中樞神經系統:頭痛、頭昏及嗜睡
肝臟:一過性血清谷內轉氨酶(ALT)、血清穀草轉氨酶(AST)及鹼性磷酸酶(ALP)升高。
腎臟:一過性血清尿素氮(BUN)或肌酐升高。
服用頭孢克洛緩釋片患者除上述觀察到的不良反應外,下列不良反應及實驗室異常見於應用頭孢克洛治療的患者:
多形性紅斑、發熱、過敏反應(有青霉素過敏史的患者日可能更常發生)、Stevens—Johnson綜合征、庫姆斯(coomb’s)試驗直接陽性及生殖器瘙癢。偽膜性腸炎可發生於抗生素治療期問或停葯之後。有報道.在使用大量廣譜抗生素后.會引起偽膜性腸炎。過敏反應可以表現為孤立癥狀.包括血管神經性水腫、虛弱、水腫(包括面部及四肢),呼吸困難、感覺異常、暈厥及血管擴張。
過敏癥狀持續數月者罕見。
應用頭孢克洛治療的患者下列不良反應罕見:
除上述不良反應外,下列不良反應在應用一β內醯胺類治療的患者中已有報道:腸炎、腎功能異常、中毒性腎病、膽汁鬱積性黃疸、嗜酸粒細胞增多、異常的肝功能試驗、異常的腎功能試驗、:念珠菌病。
某些一β內醯胺類抗生素可以引起癲癇發作,特別是腎功能不全患者未減少給藥劑量時。如發生與藥物治療有關的癲癇.應中止治療,並根據臨床情況決定是否給予抗驚厥藥物。
頭孢克洛禁用於已知對頭孢克洛和其他的頭孢菌素類抗生索過敏的病人。
警告
應用頭孢克洛緩釋片之前,應仔細詢問病史,以確定患者是否對頭孢菌素、青霉素類或其他藥物過敏。青霉素過敏患者慎用本品。任何形式過敏的患者,尤其是對藥物過敏者,應慎用抗菌藥物。如患者對希刻勞緩釋片過敏,中止治療。對嚴重急性過敏反應者需給予腎上腺素及其他緊急處理措施
任何形式的變態反應者,尤其是對藥物過敏者,應慎用抗菌藥物,包括希刻勞緩釋片
事實上,所有的廣譜抗菌藥物(包括大環內酯類,半合成青霉素類及頭孢菌素類)均有引起偽膜性腸炎的報道:因此凡應用廣譜抗菌藥物的患者,如發生腹瀉考慮到本病的可能。偽膜性腸炎的嚴重程度可自輕度至威脅生命不等。輕度腸炎患者僅停用抗菌藥物即可奏效,中重度患者需採取適當處理措施。
在孕婦的應用:生殖研究在大鼠、小鼠和白鼬進行,給藥劑量前者達最大人體劑量的12倍,後者達最大人體劑量的3倍。這些研究顯示頭孢克洛不損害生育能力,沒有危害胎兒的任何證據。然而,以孕婦未進行充分的、有良好對照的研究。由於動物生殖研究並不總能預測人類的反應,所以頭孢克洛緩釋片僅於確實需要時方可用於孕婦。
分娩期:頭孢克洛緩釋片對分娩的影響尚無研究資料,僅於確實需要時給予治療。
哺乳期:沒有進行頭孢克洛緩釋片的研究.哺乳期服用頭孢克洛500mg后,在母乳中可檢出少量的頭孢克洛。服藥后2、3、4、5小時的平均濃度分別為0.18、0.20、0.21和0.16ug/ml。服藥后1小時僅檢出微量。對乳兒的影響尚不清楚。哺乳婦女應用頭孢克洛緩釋片要謹慎。
對兒童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確立。
無此項。參照[用法用量]。
藥物相互作用:頭孢克洛緩釋片服用1小時內,應用含鎂劑及氫氧化鋁的抗酸劑使其總吸收量減少:H2受體阻滯劑不影響頭孢克洛緩釋片的吸收速度和總吸收量。與其他B-內醯胺類相同,丙磺舒抑制頭孢克洛經腎小管分泌排泄,並推測頭孢克洛緩釋片亦為如此。臨床試驗過程中未觀察到其他藥物相互作用。
實驗室檢驗相互作用:應用頭孢克洛緩釋片可致尿糖測試假陽性。患者服用頭孢菌素類抗生素時,應用Benedict’s和Fehling’s試劑及Clinitest試紙檢測尿糖可呈假陽性,但應用Tes-Tape(尿葡萄糖檢驗試紙,禮來公司,美國藥典)測試則否。
癥狀和體征:頭孢克洛緩釋片過量后的毒性癥狀包括噁心、嘔吐、上腹部不適、及腹瀉。上腹部不適與腹瀉的嚴重程度與給藥劑量有關。如果存在其他癥狀,可能是繼發於基礎疾患、過敏反應或其他中毒作用。
治療:處理用藥過量時,需考慮多種藥物過量的可能性。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及患者的異常藥物動力學。保持患者呼吸道通暢並維持通氣和血液灌注。在可能的前提下,仔細監測和維持患者的生命體征、血氣和血清電解質等。給予活性炭可以減少胃腸道藥物的吸收,在許多病例應用活性炭比洗胃和灌腸更為有效:故可以考慮應用活性炭替代洗胃或兩者合用。重複給予活性炭可以加速已吸收藥物的排泄。進行洗胃或給予活性炭時,需保護患者呼吸道通暢。
強制性利尿、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或活性炭血液灌注對頭孢克洛用藥過量的益處尚未確立。
藥理作用
頭孢克洛為第二代頭孢菌素,屬口服半合成抗菌素,具有廣譜抗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的作用,其作用機理與其它頭孢菌素相同,主要通過抑制細胞壁的合成達到殺菌作用。頭孢克洛對某些細菌的β-內醯胺酶穩定,所以,某些產β-內醯胺酶的微生物可能對頭孢克洛敏感。
體外和臨床研究已證實頭孢克洛對以下多數微生物有抗菌活性:
革蘭氏陽性苗: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表皮葡萄球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腐生葡萄球菌、化膿鏈球菌(A組鏈球菌)、肺炎鏈球菌:頭孢克洛對抗甲氧西林鈉的葡萄球菌無效。
革蘭氏陰性菌:副流感嗜血桿菌、流感嗜血桿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大腸埃希桿菌、肺炎克雷伯菌、奇異變形桿菌。
毒理研究
尚無頭孢克洛的遺傳毒性、致癌性和對生育力影響的研究資料。小鼠,大鼠和白鼬生殖毒性試驗結果表明,在給藥劑量達推薦人用最高劑量的3-5倍(按體表面積計算)時,未出現明顯毒性反應。由於上述資料來源於動物試驗,因此並不能完全對臨床用藥的結果進行預測。
頭孢克洛緩釋片口服給葯后吸收良好。雖然頭孢克洛緩釋片可空腹或餐后服用,但食物可以增加其總吸收量。以頭孢克洛作參照,當餐后1小時給葯時,頭孢克洛緩釋片的生物利用度大於90%。當空腹給葯時,頭孢克洛緩釋片的生物利用度為頭孢克洛的77%。與頭孢克洛相比(空腹狀態),頭孢克洛緩釋片的平均血葯峰濃度(餐后及空腹)滯后40-90分鐘,且峰值較低.同時合用H2受體阻滯劑不影響其吸收速率及總吸收量。頭孢克洛緩釋片服用1小時內,應用含鎂劑及氫氧化鋁的抗酸劑不影響其吸收速率,但其總吸收量減少17%。
受試者服用頭孢克洛緩釋片375mg、500mg、及750mg后2.5-3小時,平均血葯峰濃度分別為4、8、和11ug/ml。
當每日給葯兩次時,未發現藥物蓄積現象。
健康受試者血漿半衰期與劑量無關,平均約為1小時(0.6-0.9小時)。血清肌酐值正常的老年受試者(年齡大於65歲),血漿峰濃度較高及葯時曲線下面積較大系輕度腎功能減退的結果,但無顯著臨床意義。因此,腎功能正常的老年人不需要調整給藥劑量。頭孢克洛在人體內不被代謝。
遮光。密封,在涼暗(避光並不超過20℃)乾燥處保存。
鋁塑包裝,4片/盒,6片/盒,8片/盒,12片/盒。
24個月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標準WS1-(X-087)-2006Z
國葯准字1120020571
禮來蘇州製藥有限公司
2007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