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政

賑濟災民以維持政權統治的政策

荒政是賑濟災民以維持政權統治的政策。《周禮·地官山》提出“十二荒政”說:“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緩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幾 (譏察),七曰眚 (省) 禮,八曰殺哀,九曰蕃樂,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盜賊。”因災荒將加劇社會動蕩,激化階級矛盾,對封建政權的維持構成嚴重威脅,故自先秦以來歷朝均較重視荒政,採取諸如平糴、常平倉、移民、減稅、發放錢糧等賑救措施。

政策介紹


荒政是中國古代政府因應災荒而採取的救災政策。
中國很早就有所謂的災難,例如地震、旱災、水災、蝗災、瘟疫等,在荒年容易造成社會動蕩。因此執政者很早就發展出荒政,《禮記·月令》載:“季春之月,天子布德行惠,命有司發倉廩,賜貧窮,賑乏絕。”。西周時期荒政已初具雛形。《周禮·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荒政十二”包括“散利”、“薄征”、“緩刑”、“馳力”、“舍禁”(取消山澤禁令,准許百姓狩獵)、“去幾”(免除關市徵稅)、“眚禮”、“殺哀”、“蕃樂”(不準歌舞作樂)、“多昏”、“索鬼神”(祈禱降福)、“除盜賊”。
先秦時代已出現“勸分”,屬於一種社會救助現象,所謂“救荒之政,莫急於勸分。”。黃震說“勸分者,勸富室以惠小民也。損有餘而補不足,天道也,國法也。富者種徳,貧者感恩,鄉井盛事也。”為了激勵地主賑災,北宋天禧元年二十五日,“詔諸州官吏,如能勸誘蓄積之民,以廩粟賑恤飢乏,許書歷為課。”
南宋董煟編著《救荒活民書》是第一本救荒專書。俞森編纂《荒政叢書》,“輯古人救荒之法,於宋取董煟,於明以來取林希元屠隆周孔教鍾化民劉世教魏禧,凡七家之言”,總結清朝以前的救災措施。《古今圖書集成》收集有大量災荒資料,見諸於食貨典、乾象典、職方典。乾隆十年(1745年)共免“額徵正賦二千八百萬兩有奇”。

發展


荒政問題自古一直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這也是古代史學中經世致用傳統的具體表現。自二十世紀以來,荒政史的研究經歷了幾個明顯的發展階段。
上世紀20-40年代,為其起步階段。當時伴隨著帝國主義侵略的不斷加深和各種自然災害的肆虐橫行,社會矛盾日益尖銳並激化。自然矛盾與社會矛盾相互交織,天災人禍相互影響,成為伴隨舊中國社會發展的基本現象。在此大背景下,許多學者從不同視角對災害問題發表過各種見解和看法,荒政史的研究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展開的。隨著更多的有識之士涉足於這方面的研究,相關論文和專著的不斷湧現,荒政史的研究在三十年代達到了一個高潮。鄧拓的《中國救荒史》可稱得上是對此階段荒政史研究最具代表性的總結成果。1937年“七七事變”和抗日戰爭的開始,使得這種研究被迫中斷。此間至1949年新中國成立,相關研究成果寥寥無幾。
二十世紀50-70年代,是荒政問題研究的停滯階段。在1949年後的學術研究中,因為史學研究的側重點問題和政治環境的影響,荒政問題一直沒有受到重視,荒政史的研究陷入了停滯,僅在六十年代飢荒時期有極少的幾位學者對其進行了關注。“文化大革命”爆發到1979年,荒政史研究成果上一片空白。
二十世紀80年代至今,荒政研究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80年代以後,隨著政治環境的日漸好轉,人類對自身生存狀況的更多關注,對減災抗災問題的日趨重視,尤其是1991和1998年兩次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的發生,學界對荒政史又重新給予了關注,並使其邁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荒政史研究的範圍日漸擴大、視角逐步拓寬、方法更加多樣化、成果也層出不窮,荒政史的研究又出現了一個新高潮。

主要成就


縱觀上世紀來荒政史的研究成果,主要在以下方面取得了較為矚目的成就:

總體特徵

對荒政問題進行總體把握即對荒政問題宏觀概括,總結其總體特徵,並從歷史角度審視其發展演變的軌跡。徐鍾渭《中國歷代之荒政制度》(《經理月刊》第2 卷1期,1936年1月)對中國古代荒政進行了總體論述,認為荒政乃“一國興亡之所系”,至周代時已大備,後世荒政原則上都不超出此時,僅略有變通。並從賑貸、平、蠲減、鬻爵、移民等方面分析了歷代的荒政制度。鄧拓的《中國救荒史》可謂第一部運用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系統總結和論述我國歷史上救荒經驗和措施的學術專著,該書在分析中國歷代災荒史實之後,又從“天命主義的禳弭論”、“消極救濟論”和“積極預防論”三個層面分析了歷代救荒思想的發展,並考察了歷代救荒政策的實施。李文海、夏明方《鄧拓與<中國救荒史>》(《中國社會工作》1998年第4 期)認為該書“以其翔實的史料、縝密的分析、科學的歷史觀和現實主義的批判精神,成為其中的扛鼎之作,並將中國救荒史的研究推進到一個全新的階段。”此外,馮柳堂《中國歷代民食政策史》(商務印書館1993年9月影印第1版)孟昭華《中國災荒史記》(中國社會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等災荒史著述對歷代荒政措施也有粗線條的勾勒。李向軍《試論中國古代荒政的產生與發展歷程》(《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4年第2 期)認為中國古代荒政至遲在春秋戰國時期,可以肯定已出現了雛形;秦漢魏晉南北朝,逐步形成並得到初步發展;隋唐兩宋,日臻成熟;從元代起,在繼承前代成果的基礎上繼續發展,漸至鼎盛,清代是古代荒政發展的鼎盛階段。

時代特徵

總結荒政的時代特徵荒政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每個時代的荒政活動在荒政史上都有其特殊而重要的地位,這也是學界關注和重點論述的問題。就目,前來說,學者們關注的是那些統治時間較長、政治上確曾出現過安定局面、荒政執行得比較好的朝代,如漢、唐、宋、明、清,而漢、宋、清又是關注重點。
學界一致認為漢代荒政措施和制度已經較完備,對於抵禦自然災害、安定人民生活、恢復社會生產、穩定統治秩序都有積極意義。並對其特徵、弊端、文化效應、建設原因等有所探討。陳業新《兩漢荒政特點探析》(《史學月刊》2002年第8期)認為兩漢荒政具有制度化和法律化、實施的程序化、經學印跡突出、措施掣肘於財政經濟狀況、效果受吏治狀況制約等特點。在其《地震與漢代荒政》(《中南民族學院學報》1997年第3期)一文中認為漢代政府救災中的勘查災情、監督救災落實等舉措都值得肯定。但存在賑濟標準較低、救災措施施行受政府財政狀況制約、偏重統治階級利益及救荒多為被動之舉等弊端。張濤《經學與漢代的救災活動》(《東嶽論叢》1993年第1期)認為經學對漢代救災政策的制定、勸勉官吏進諫帝王重視救災活動都有較大影響,但東漢末年影響日漸減小。晉文《以經治國與漢代荒政》(《中國史研究》1994年第2期)認為經學促使漢代統治者對荒政問題給予高度重視,並對其荒政措施也產生了較深影響,但最終決定成效高低的,還是當時的經濟水平,統治者的腐敗與否也是不容忽視的因素。劉少虎《兩漢荒政建設原因析》(《湖南教育學院學報》2000年第6期)認為以經治國的統治思想、以孝治天下的倫理原則及環保意識和生命意識的崛起,是漢統治者重視荒政建設的主要原因。他在《論兩漢荒政的文化效應》(《益陽師專學報》2001 年第1期)中認為兩漢荒政對整個漢代乃至中國古代文化產生了深刻影響:豐富和完備了漢代的禮樂文化,有利於封建統治秩序的道德化、規範化;促進了漢代思想文化的發達,使天人感應和陰陽災異說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實用性;既有利於漢代科學技術的進步,又影響了中國古代科技發展的思維模式和行為方式。由此,對漢代荒政的評價,不能簡單地視為迷信、欺騙。張文華、胡謙《漢代救荒對策論略》(《延安大學學報》2002年第3期)漢代荒政也有論述。
宋代荒政是中國古代荒政的轉型階段,學界有如下認識:華文煜《宋代之荒政》(《經濟統計季刊》1932年第1卷第4期)從增加食糧生產、調節食糧供求、減輕災民負擔等方面分析了宋代荒政,認為宋代對增加食糧生產之政相當注意,同時倉制在宋代荒政中佔有重要地位。張文《兩宋賑災救荒措施的市場化與社會化進程》(《西南師範大學學報》2003年第1期)將兩宋賑災救荒措施分為純行政性措施、市場性措施與社會性措施,並考察了各自的發展演變過程,認為這一過程,反映出宋朝賑災救荒措施的市場化與社會化趨勢,即國家職能從獨攬社會事務向調動市場、組織社會、參與經營的方向轉變,也意味古代傳統荒政的一次重要轉型。康弘《宋代災害與荒政述論》(《中州學刊》1994年第5期)對宋代防災及救濟措施也有闡述。
學者們大都認為清代集我國古代荒政之大成,並將其發展到較高的水準上。李向軍《清代荒政研究》是論述清代荒政的專著,他從救荒的基本程序、救荒備荒措施、荒政與財政、荒政與吏治等方面對清前期的荒政進行了總體論述。認為“清代是中國古代荒政發展的鼎盛階段”,但道光后收效甚微。李文海、周源《災荒與饑饉 1840——1919》一書對清代荒政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條件下救荒之弊也有論述。楊明《清朝救荒政策述評》(《四川師範大學學報》1988年第3期) 從救災、發賑、減等十個方面分析了清代救荒的措施,並認為已往對勸輸的評價有失偏頗,勸輸確於賑務有濟,起了一定的救急作用,並對世風民心的改善大有補益。對清政府確於災荒實力救濟。葉依能《清代荒政述論》(《中國農史》1998年第4期)認為統治階級高度重視、救災措施制度化、救災支出浩繁、辦理賑務組織周密、立法嚴格、陟黜分明是清代荒政的特點。倪玉平《試論清代的荒政》(《東方論壇》2002年第4期)從救災與重建角度論述了清代荒政,認為其是歷代封建王朝的集大成者,發揮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受國力強弱和吏治好壞影響。其《水旱災害與清代政府行為》(《南京社會科學》2002年第6期)一文與此結論相似。
以上文章也分析了清代荒政存在的弊端,如賑濟有階級、種族、地區差別,各項荒政受益對象不同,國力強弱和吏治腐敗影響了荒政作用的發揮,並指出,清王朝的覆滅與其後期自然災害頻發和駕馭自然災害能力失控不無關係。此外,還有學者專門對清代荒政的弊端進行了研究,谷文峰、郭文佳指出清代荒政中的弊端一是社會政治因素導致的荒政弊端,二是救荒政策本身的漏洞。並認為,從總體上看,前清執行的比較認真,道光以後,荒政弊端叢生,有名無實。(《清代荒政弊端初探》《黃准學刊》(社會科學版)1992年第4期)呂美頤列舉了清代災賑中存在的弊端,又審視了清廷自上而下所採取的防弊措施,認為清代雖實現了賑災的制度化、程序化、法規化,但因治標不治本,始終無法避免賑災中弊病的滋生與蔓延。(《略論清代賑災制度中的弊端與防弊措施》《鄭州大學學報》 1995年第4期)余新忠、杭黎方《道光前期江蘇的荒政積弊及其整治》(《中國農史》1999年第4期)對道光前期江蘇的荒政積弊和政府的整治措施進行了分析,認為問題的關鍵是社會尚沒有找到一個合適的機制可以有效地貪圖私利的本性,不能簡單地歸結為封建制度了事,應該從管理和技術上作理為具體深入的分析。
此外,對其它朝代進行關注的還有:潘孝偉唐代荒政的總體特徵(《唐代救荒措施總體特徵》《安慶師範學院學報》1993年第3期)、減災思想和對策(《唐代減災思想和對策》《中國農史》1995年第1期)、減災與當時社會經濟、政治之關係都有論述(《唐代減災與當時經濟政治之關係》《安慶師院社會科學學報》1995年第4期)。王先進《唐代太宗朝荒政述論》(《安徽教育學院學報》2001年第2期)則從荒政角度論述了“貞觀盛世”出現的原因。陳關龍《明代荒政簡論》(《中州學刊》1990年第6期)論述了明代荒政的特徵和弊端,認為明末大災難的來臨是由生態危機觸發經濟危機所會崩潰的相互激蕩,最終導致明王朝滅亡。李鳴《明朝救荒立法述略》(《現代法學》2000年第4期)則對明朝立法保障救荒的特色進行了分析。

社會階層作用

關注不同社會階層在荒政中的作用救荒並非完全政府行為,它有賴全社會各階層的共同努力,因此,不同階層的人物都在救荒活動中都做出過貢獻,這也引起了學者們的關注。
歷代帝王、封建士大夫是古代社會荒政活動的主持者和倡行人,這自然是關注的重點。張天周《乾隆防災救荒論》(《中州學刊》1993年第6期)對乾隆防治思想和實際實行進行了考察,認為強調超前做好賑災準備是乾隆抓荒政建設的突出表現。楊天保《朱元璋廉政救荒述評》(《玉林師範學院學報》2002年第2期) 論述了朱元璋以廉政治理荒政、荒政廉政建設雙管齊下的舉措。白艷艷《從免租和賑災看朱元璋的民本思想》(《徐州師範大學學報》2002年第2期)則從免租和賑災角度分析了朱元璋民本思想的表現和成因。對各社會政治精英的荒政活動則側重於各案研究,黃源澄《朱子在籍在官之救荒概略及其評議》 (《國專月刊》1935年第1卷第1期)對朱熹的救荒活動並進行了評價,認為朱子已自覺運用了今人的調查、統計和預算方法。賈玉英、趙文東(《略論朱熹的荒政思想與實踐》《河南大學學報》2001年第5期)及鄒枋(《朱熹的救荒論與經界論》《建國月刊》第10卷第1期1934年1月)對此也有論述。另外,對劉宰(劉子健《劉宰和賑饑—申論南宋儒家的階級性限制社團發展》,《北京大學學報》1979年第3、4期)、張之洞(盧世菊《張之洞賑荒述評》《武漢交通大學學報》1999年第2期)、林則徐(王衛平、顧國梅《林則徐的荒政思想與實踐——以汪蘇省為中心的考察》《中國農史》 2002年第1期)等人的荒政活動都有學者論評。
對各社會階層荒政活動的研究,則集中在商人、洋務派和外國傳教士等幾個典型代表上:商人在救荒活動中扮演著複雜而重要的角色,既有積極作用,也有消極影響。趙全鵬、袁德《宋代的商人救荒思想》(《河南師範大學學報》1996年第3期)認為商人在救荒活動中有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的一面,但在災荒發生后把其它地區的糧食販運到災區,客觀上起了救荒作用。因此宋代一些封建士人主張利用商人救荒,並為其創造條件。作者指出這種思想在宋代的湧現是區域性社會分工、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商人力量狀大的結果。卞利《明清時期徽商對災荒的捐助與賑濟》(《光明日報》1998年10月23日)分析了徽商在明清時期捐助與賑災的活動與作用,認為徽商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義舉,為其商業的進一步拓展和豐厚商業利潤的獲得,打下了堅實基礎。
洋務派在中國走向近代化的進程中無疑發揮了重要作用,其對傳統荒政的近代化也有其特殊影響,對這一點,學者們給以了較高評價。謝高潮《晚清洋務派恢復社會經濟的荒政主張與活動》(《社會科學》1997年第4期)認為其主張的農工商各部門相彌相補,發展大農業的認識有現代眼光。夏明方《洋務思潮中的荒政近代化構想及其歷史地位——災荒與洋務運動研究之三》(《北京檔案史料》2002年第2期)指出洋務思潮中出現了發展近代工商業和近代農業減災備荒的趨向,試圖建立一種官、商、民多種力量相結合的多元化、社會化的救災備荒體系,使得中國救荒理論發生了革命性轉變,但其實施還存有問題。王金香《洋務派與“丁戍奇荒”》(《黃河科技大學學報》1999年第2期)也對洋務派在“丁戊奇荒”中的賑濟活動和有益經驗進行了關注。
顧長聲《傳教士與近代中國》(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12月版)對傳教士的救荒活動曾有論及,但過分強調其利用賑濟贏取人心的一面,評論也有失公允。夏明方《論1876至1879年西方新傳教士的對華賑濟事業》(《清史研究》1997年第2 期)認為西方新傳教士1876至1879年間對華的賑濟事業,第一次將西方國家的救濟事業引入中國,推動了中國獨立自主的新型賑災機制的誕生,也使得西方的傳教事業獲得了突破性的進展。此外,陳彩琴、朱曉虹《論先秦諸子的抗災賑濟措施》(《史學月刊》2000年第3期)對先秦諸子的救荒策略也有討論。

具體措施

對具體荒政措施在其它荒政論著中有簡單論及外,對賑濟、蠲免、倉儲備荒等措施還有專文進行深層論述,這也表明荒政研究走向了微觀細化。
賑濟具有時代性,同時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施與者也呈現多元化傾向,學界對這兩方面都進行了考察。楊為星、郭政凱《春秋時代的賑濟》(《雲南教育學院學報》1990年第1期)從國與國之間的賑濟和國內賑濟考察了春秋時代的賑濟行為,指出當時的賑濟是以血統關係、政治關係和地域關係選擇對象並確定賑濟方式,后兩者在中後期佔上風。施賑者目的是為換取受賑者的擁護和服從。賑濟和當時的社會制度一樣,都有明顯的過度性,顯現出複雜的面貌。李文海《晚清義賑的興起與發展》(《清史研究》1993年第3期)考察了晚清有別於“官賑”、由民間籌集資金、民間組織散放的“義賑”的興起和發展狀況,認為這是隨著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經濟成分的出現而興起的,是歷史的進步。從事義賑的人,在當時也無法完全割斷同封建官僚政治的聯繫,官賑中的弊端也浸淫到義賑活中去,但其歷史作用不能因此抹煞。吳滔《清代江南地區社區賑濟發展簡況》(《中國農史》2001年第1期)對清代江南地區賑濟行為的社區化傾向作了簡要梳理:在清前期 (順治至乾隆中期),以社區為單位的賑濟已廣泛存在,但官方介入較多;乾隆晚期至嘉道時期,社區賑濟民間化的傾向漸趨明顯,由地方力量倡率的“小社區”賑濟不斷興起,並擔負起重要責任;咸豐后,社區賑濟向鄉元化發展,但仍以民間力量為主導,由鄉鎮組織的賑濟活動替代了以都圖裡甲庄圩為單位的小型社區賑濟。在《清代江南社區賑濟與地方社會》(《中國社會科學》2001年第4期)中,他通過考察社區賑濟與地方倉儲、交通水平、宗族、基層社會構成等之間的諸多聯繫,勾畫了清代江南地方社會職能的多元化傾向以及基層社會組織重新整合的大致輪廓。指出,社區賑濟在江南地區長期存在,一個極重要的原因即在於它能夠與地方社會各種資源相互融合。對於粥賑制度,高邁《煮賑考》(《文化建設》1937年3卷7期)在三十年代就考證了其起源發展、煮賑處所、時期和經費、制度及原則,認為煮賑具有能救急、活人多和法至簡等優勢,並指出只要能革除積弊,運用處置行當,仍有其作用。段自成、張運來《明後期煮賑淺探》(《殷都學刊》 1997年第3期)對明代後期賑粥方式的變化,政府對煮賑的管理和監督,以及煮賑對穩定當時社會等重要作用進行了論述。
蠲免也是學者討論的一個重要問題,張兆裕《明代萬曆時期災荒中的蠲免》(《中國經濟史研究》1999年第3期)認為萬曆時期的蠲免政策承襲明初成例並有所補充和發展,特別是無田之民也可享有蠲免待遇的規定,是明代其他各時期都未曾明確過的,當時的蠲免以田賦為主,其中存留部分的蠲免形式主要是改折,這是它的一個特點。萬曆二十七年後蠲免日漸減少,萬曆後期國家財政狀況惡化,也限制了蠲免的進行。周致元《明代對鳳陽府的災蠲和災折》(《中國農史》 2002年第2期)認為明代災蠲的頻率隨制度的完善而提高,弘治時定下根據受災程度確定蠲免份額的原則,是荒政史上的大事。對災區實行的稅糧改折主要在嘉靖和萬曆兩朝發揮作用,份額依據受災的程度決定。因貪官橫行,最大受益者是地主。
有關備荒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倉儲問題上。應說明的是,倉儲問題不僅是荒政史的相關內容,也是經濟史研究的重要領域,許多經濟史的研究中都涉及到了這個問題,這裡僅將論述倉儲與荒政關係的成果簡要總結。早在1921年,於樹德《我國古代之農荒予防策——常平倉、義倉和社倉》(《東方雜誌》第18卷 14、15期1921年7、8月)就探討了倉儲對於備荒的作用,並論述了三倉的性質、區別以及各自的沿革與運行制度。對倉儲與救荒的關係, 鄧拓也認為倉儲為一種積極救荒的政策,並對其利弊都有分析。其他較有代表性的還有:林化《清代倉儲制度概述》(《清史研究通迅》1987年第3期)指出倉儲制度隨清政府的衰敗而逐漸廢弛,康沛竹《清代倉儲制度的衰敗與飢荒》(《社會科學戰線》1996年第3期)認為晚清倉儲制度的衰敗是當時飢荒極其嚴重的一個重要原因。
此外,陳守實、段自成、趙新安、吳定安、牛敬忠、張岩等人也都分別對唐到清代的社倉、義倉和常平倉作過專門研究,內容涉及其產生髮展、運行機制及弊端等方面。
地方倉儲也引起了學界的關注,而對廣東倉儲的研究又較受矚目。高惠冰《清代前期的佛山義倉》(《華南師範大學學報》1985年第3期)指出清前期佛山義倉的性質是民捐民辦的救災設施,具有以租賃方式積穀、無償賑濟、民倉民管和僱工碾米散賑等不同於歷代義倉的特點,原因是它建於商品經濟不斷發展和資本主義萌芽的時期,受到商品貨幣關係的影響。冼劍民《清代佛山義倉》(《中國農史》1992年第2期)則認為佛山義倉是典型的城市義倉,濃厚的商業色彩是區別於珠江三角洲其他義倉的顯著標志。陳春聲指出倉儲在更大程度上是一個社會問題,實質是一種社會控制形式,其演變也反映了基層社會控制權的轉移過程。 (《論清代廣東的常平倉》《中國史研究》1989年第3期;《清代廣東社倉的組織與功能》《學術研究》1990年第1期;《論清末廣東義倉的興起———清代廣東糧食倉儲研究之三》《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4年第1期)倪根金對明朝廣東的社倉、義倉也有研究。(《明代廣東社倉、義倉考》《廣東史志》 2002年第2期)其它研究成果還有對清前期蘇松地區、湖南和對清代雲南、陝西等地倉儲制度的研究,恕不贅舉。

考察區域

災荒的發生往往有地域界限,與之相應,荒政也具有地域特徵,通過對地方荒政問題的研究,可從微觀了解荒政細節和措施的針對性。
尹均科、於德源、吳文濤的《北京歷史自然災害研究》(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對各歷史時期北京的救災措施都有初步論及。謝永剛、薄明霞《古代北京作為首都時期的水旱災害賑濟措施探討》(《農業考古》2001年第1期)則專門探討了北京作為首都的元明清時期的賑災措施,認為京都地區的賑災比其它地方更受重視,措施也較之嚴密和多樣化,且根據不同時期、不同災情及輕重緩急,所採取的救災措施也有不同的變化。池子華、李紅英《晚清直隸災荒及減災措施的探討》(《清史研究》2001年第2期)則對晚清直隸減災的措施進行了探討,認為儘管其在傳統備荒救災基礎上又有新發展,也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但總體上效果不佳。王涯軍、楊偉兵《宋代川峽四路荒政特點淺析》(《貴州社會科學》1998年第6期)認為宋代荒政已十分完備和健全,其思想理念已深入邊遠省份地區。川峽四路不僅具有其它地區荒政的特點,也具有自己的特徵:⑴有自己專門的地區性荒政法令《皇祐甲令》;⑵中央政府對該地荒政高度重視,並給予一定的特殊政策;⑶地方官吏對荒政建設表現出了極大熱情;⑷因軍事活動而實行的荒政次數遠多於其它地區。張穎華《清朝前期湖南賑災初探》(《船山學刊》2001 年第3期)、楊鵬程《古代湖南荒政之賑源研究》(《湖南城市學院學報》2003年第1期)對湖南的賑災、魏章柱《清代台灣自然災害對農業的影響和救災措施》(《中國農史》2002年第3期)對台灣的救災、卞利《論清初淮河流域的自然災害及其治理對策》(《安徽史學》2001年第1期)對清初淮河流域自然災害的治理對策進行了分析和評價。袁林的《西北災荒史》(甘肅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對歷史上西北地區的救災措施也有論述。

挖掘思想

荒政思想是古人救荒活動中的理論結晶,同時又是救荒活動的理論武器,對救荒活動具有特定的指導意義。在荒政史的研究中,學界對荒政思想也進行了一定程度的總結,除了從災前備荒、臨災救災和災后重建方面論述外,學界關注的重點問題主要有如下方面:
做好災前備荒是救荒的上上之策,有關這方面的論述有:在鄧拓的救荒思想中,積極預防論則屬於這個範疇,他認為改良社會條件(包括重農和倉儲)和改良自然條件(水利和林墾)是預防災荒的兩個重要方面。鄭昌淦、李華《我國古代備荒的理論和措施》(《人民日報》1965年12月7日第5版)也認為我國古代的備荒理論包括興修水利、發展生產、儲糧備荒幾方面。其他的論著中談到備荒問題基本上也不出這幾方面,不再贅舉。值得注意的是,陸曉東《先秦時期的救荒防災思想及其現實意義》(《浙江經濟高等專科學校學校校報》2000年第4期)認為先秦時期荒政思想還包括災荒預測思想。
救荒活動中的天命觀也是學界重要論述的方面,鄧拓認為傳統救荒思想中天命主義的禳弭論是一種重要表現,並認為由於社會條件的限制,天命主義禳弭觀的殘餘還一直存在。劉仰東《近代中國社會災荒中的神崇拜現象》(《世界宗教文化》1997年第4期)認為傳統的祭神禳災,到了近代社會,反而是香火越燒越旺,廟台越建越多,祈神的方式也越來越繁瑣和程式化,這種社會心態在民眾中也越來越根深蒂固。其原因是社會的衰敗和科學的荏弱無力,導致了民眾的逃避心理,這種逃避心理又導致了民眾缺乏直接向災荒挑戰的勇氣,這是近代中國社會災荒心態的一種典型表現。最終只能造成災荒的加重和頻發。謝高潮《晚清荒政思想簡議》 (《晉陽學刊》1997年第1期)認為19世紀中後期的荒政思想瀰漫著神秘的天命觀,導致在救荒工作中出現滯后的禳災治標觀。吳十洲《先秦荒政思想研究》 (《中華文化論壇》1999年第1期)認為先秦時期“天人合一”的觀念直接導致了荒政中順乎天命的主導思想。周致元《朱元璋的救荒思想和荒政措施》 (《安徽史學》2000年第2期)也認為朱元璋的荒政思想中包含順天應人的彌災思想。
關注民生和生態問題的荒政思想是學界最近討論的熱點。張建民《中國傳統社會後期的減災救荒思想述論》(《江漢論壇》1994年第8期)他提出宋元明清時期人們對森林、植被破壞與水土流失、圍湖造田、生態環境變遷影響氣候及環境污染的認識是有一定眼光的。謝高潮《晚清荒政思想簡議》(《晉陽學刊》 1997年第1期)認為洋務時期,在荒政上出現了一種注重水利與民生的防災救荒新思想,即重民災害觀,這是近代以來經世致用思潮在荒政方面的反應,並與神秘的巫術禳災和消極治標論進行了鬥爭。馬玉臣《論王安石的救荒思想》(《撫州師專學報》1999年第4期)分析了王安石天變不足畏”和“資之天地”的唯物主義災害觀和其治標為主、兼之治本的荒政思想,同時也指出王安石的救荒思想缺乏辯證性,只重視向大自然索取,忽視了大自然對人類的報復;只重視經濟效益,忽視了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李嵐《孫中山的救荒思想》(《安徽史學》2000年第2期)認為孫中山標本兼治的救荒思想包括建立賢良政府、預防災荒要反對帝國主義的經濟侵略, 政治制度的解決是根本出路,而植樹造林,改善生態環境,發展新式近代農業則是救治災荒的具體措施。重農思想、發展交通運輸業爭取國際援助以救災荒等思想在當時的中國是十分先進的。鍾霞《論鄭觀應的荒政思想》(《廣西教育學院學報》2002年第6期)指出鄭觀應已經超越了“天象示警”的傳統災荒觀,認為災荒的形成與苛政、戰爭、種植罌粟、生態惡化有關,同時他主張重農、修鐵路、興修水利等措施都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人才問題是救荒能否取得實效的重要的因素,學界對此也有總結,主要成果有:鄒枋《朱熹的救荒論與經界論》(《建國月刊》第10卷第1期1934 年1月)認為朱熹對荒政中人才的重要性非常關注,是朱子荒政思想的一個重要表現。吳十洲《先秦荒政思想研究》(《中華文化論壇》1999年第1期) “聖王”標準導致了救荒中的“仁政”與“廉政”思想。周致元《朱元璋的救荒思想和荒政措施》(《安徽史學》2000年第2期) 認為朱元璋很注意整飭荒政中的吏治。周藝,高中華《沈葆楨荒政思想述評》(《柳州師專學報》2001年第1期)認為沈葆楨的荒政思想中,非常強調通過人的主觀努力來達到防災減災的目的,強調對救荒者的監督,是沈葆楨荒政思想的一大特色。此外,還有王文濤《周禮中的救荒思想》(《北京大學研究生學刊》 1992年第4期)、路兆豐《中國古代的工賑思想》(《社會科學》1988年第6期)等關注荒政思想的論文。

荒政史籍

荒政史籍作為記錄中國古代荒政的文獻資料,對於荒政史的研究有著重要的意義。學界對其關注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對荒政史籍的介紹和整理,王世穎《中國荒政要籍題解》(《社會建設》(復刊)1948年第1卷第4期)對《救荒活民書》、《荒政叢書》、《康濟錄》、《籌濟編》等十部比較重要的荒政典籍進行了解題,利於世人研究和利用。近來,人民大學著名清史和災荒史專家李文海與夏明方等人收集古代的荒政史籍,組織人員點校出版,名之為《中國荒政全書》,現已出版第一輯,其它將在2005年前出齊,這無疑會方便對世人對荒政史籍的研究和利用。
對荒政史籍的有關問題進行考證,李潤蒼《<備荒通論>的作者是章謙還是章謙存》(《學術月刊》1980年第7期)通過查閱《皇朝經世文編》的最早刊本和兩個光緒年間刊本,認為《備荒通論》的作者是章謙存而非章謙,並在刊於光緒壬午(1882)年的《寶山縣誌》內找到了有力的旁證,澄清了人們對《備荒通論》作者問題的錯誤認識。
對荒政史籍的專書研究,李向軍《宋代荒政與<救荒活民書> 》(《瀋陽師範學院學報》1993年第4期)認為宋代救荒措施基本齊備,倉儲制度日臻完善,救荒措施漸成定製,救災舉措收效顯著和救荒之議層出不窮等,是《救荒活民書》產生的重要原因。並分析了其進步的荒政思想,認為該書開創了荒政專書的編纂體例,既為後世荒政的發展提供了理論借鑒,又有一定的荒政史料價值。李文海《<康濟錄>的思想價值與社會作用》(《清史研究》2003年第1期)論述和總結了《康濟錄》的思想價值與社會作用,認為《康濟錄》的作者在對民本思想的發展、重視檢討現實政治、強調“防”災重於“救”災等方面具有積極意義。並認為《康濟錄》在總結和推廣迅速、及時的救荒要義、組織一隻得力的骨幹隊伍、大力提倡以工代賑及破除封建迷信的救荒實務方面都有可稱道之處。

研究方向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大批學者的不懈努力下,經過一個世紀的發展,荒政史的研究取得了較為矚目的成就,一些研究也已經相當深入,湧現了許多頗具眼光和特色的研究成果。但也應看到,雖然目前的研究已步入新的發展階段,但其成果還不能令人滿意。概而言之,還存在著以下方面的缺憾:

不平衡性

以往學界對荒政史的研究,就其關注的對象來說,確實是抓住了研究的重點。但是,也存在研究面過於狹窄的問題,如從時代來講,學者們關注的往往是漢代、清代、宋代等幾個典型的時代,對於其它時代則明顯重視不夠。對荒政群體的研究也是偏重於封建帝王和士大夫,對於其它群體和普通民眾的關注也不多。對救荒活動的成效往往褒揚和肯定過多,對救荒不當的教訓注意不夠。類似的諸多問題都需要在實際的研究中做綜合的全面考察。

需深化

與歷史學科的其它領域相比較,可以發現,荒政史的研究還很不成熟,僅僅處於起步階段。現有成果的質量上還不是令人滿意,一些成果並沒有突破鄧拓《中國救荒史》中所確立的研究框架,其成就至多是對鄧書中提出的局部或個別問題的細化而已。即使就鄧書本身而言,隨著荒政史研究的深入開展,其書中的內容也有細化和提高的必要,其框架也有突破的應該。深化荒政問題的研究,研究手段的不斷更新是一條重要途徑。目前荒政史研究所取得的絕大多數研究成果還都比較零碎、片面和分散,缺乏內在的有機聯繫,縱向與橫向的比較研究更是少之又少。荒政史這一學科與社會史、災害史、自然學科都存在著內在的聯繫,因此更有必要從與社會學、人類學災害學環境科學氣候學等學科結合的高起點上推進荒政史的研究。從多學科角度進行研究,顯然是今後荒政史研究中所需要努力的方向。

史籍關注發掘

與以上缺憾密切相關的問題是,以往的荒政研究,缺乏對荒政史籍進行系統考察和深入分析。荒政史籍作為記錄荒政史的寶貴材料,是開展荒政史研究的源頭活水。研究荒政史的學者,大多從正史、地方志、野史、筆記,以及詩文詞賦等層面著手。因此,無論是從文獻學史還是從荒政史的角度來說,系統全面地開展對中國古代荒政史籍的專門研究都是一個迫切而重要的課題。
以上僅是對荒政史研究成果的粗略總結,其中的提法也難免失於偏頗,在相關成果的收集關註上也恐怕有掛一漏萬之嫌,還懇請諸位博雅君子不吝指正。
自《中國史研究動態》2004年3期
太史政按:作為史學工作者,也許對古代的荒政研究能為當今政府提供一點借鑒!謹此向遇難者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