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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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吉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單位地址:吉安市吉州區吉州大道54號
綜合協調中心日常工作,協助中心領導組織、管理、處理中心日常事務;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工作;負責中心年度計劃、總結、有關會議記錄及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審核、辦理髮文、收文、傳文;管理印鑒、介紹信;落實行政辦公會決議並組織檢查,督導;組織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檢查、落實;組織目標管理考核;貫徹防病工作相關政策、法規;信訪工作;綜合檔案管理;接待及對外宣傳工作;受捐贈物資的登記、分配管理;承擔領導辦公室、中心綜合材料、發文的打字、複印任務;車輛管理;負責人員編製;負責職稱評聘、勞動工資、保險福利等管理工作;負責職工人事檔案的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年度考核、獎懲、計劃生育考勤等日常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對中心辦公區及各住宅區的保衛、門衛工作;負責除藥品以外的所有物資的採購工作;負責救災用品、捐贈物資、勞保用品、使用登記、倉庫管理;對中心的辦公樓及宿舍和辦公院的環境進行管理;房屋維修、綠化;保潔工作;水、電費用核收; 負責中心宣傳教育和圖書資料、檔案的管理;負責編製財務預決算方案並對實施情況進行分析和調整;對中心各部門的財務運作進行審核及成本核算;負責中心內部財務二級核算的管理和協調,參與績效考核;負責固定資產的計劃、登記和清產核資;負責日常經費的收支、房改、公積金的繳納及公費醫療的審核、報銷等事宜;參與中心有關經濟計劃、指標、分配等方案的制訂和執行;承擔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審計及其他工作;
負責擬定相關傳染病預防控制計劃、方案,並參與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做好疫情報告工作,收集整理和編髮疫情資料,定期向有關部門報告;為下級提供技術指導和專業培訓;指導和參與疫區的現場調查,疫源檢索、病原檢驗,疫源地消毒等,採取綜合性防治措施,及時撲滅疫情;負責醫療機構內部感染控制業務指導;承擔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重大公共衛生問題調查處理,提出、採取控制措施;負責應急時期的業務協調工作,指導醫院傳染病防治工作,訂購、保管、分配和管理有關的生物製品、預防接種器材和疫苗應用效果的監測與評價。
重點防治鼠疫、霍亂、傷寒、副傷寒、病毒性肝炎(除乙肝)、痢疾、狂犬、流行性出血熱、流腦、鉤端螺旋體病、炭疽、登革熱、流感、流行性結膜炎、O157、感染性腹瀉等疾病和其它自然疫源性疾病;應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SRAS等其它新發疾病、不明原因疾病。
負責性病、艾滋病報告、監測、收集、整理和編製疫情資料;制定防治策略,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負責指導、實施艾滋病防治項目工作及專業培訓;組織專項健康教育工作;開展行為干預;病人追蹤、隨訪、諮詢;開展各項專題調查;承擔市性病艾滋病協調會議辦公室交辦的各項任務。
負責全市預防接種工作的管理,兒童計劃免疫疫苗訂購計劃、分發計劃的制訂;接種實施的管理及免疫預防服務的指導;疫苗應用效果的監測與評價;冷鏈系統運行管理;免疫預防工作的考核;安全接種的監測、評價;預防接種副反應的調查與處理;免疫針對疾病(脊灰、麻疹、新生兒破傷風、白喉、百日咳、乙腦、乙肝、風疹、腮腺炎)的流行病學調查及疫情控制;對下級免疫預防人員進行技術培訓。
負責絲蟲病、瘧疾、肝吸蟲、鉤蟲病、薑片蟲病、地甲病、地氟病等的防治工作。經常地系統地收集、整理分析主要寄生蟲病地方病的發病情況,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分析流行規律,制定控制和消滅各種主要地方病防治工作計劃、方案和措施;對下級疾控部門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督促、指導並參加碘缺乏病病情動態監測,逐步建立和完善碘鹽監測網路,開展對碘鹽生產、加工、銷售和居民等環節的日常監測、督導、抽查工作;不斷掌握本市的寄生蟲病、地方病的流行動態,掌握寄生蟲病的動物宿主和媒介昆蟲動態的規律和地區分佈,提出防制對策和措施;組織指導基層單位開展寄生蟲病地方病防治工作,並經常深入流行區,開展寄生蟲病、地方病查治;了解病區地理、地質情況,致病元素在水中、食物中、空中含量及危害程度,提出控制指標;鞏固消除絲蟲病的成果,開展消除后監測;初步開展重點慢性病(高血壓、糖尿病、肥胖、惡性腫瘤)的防治工作,制定重點慢性病的防治策略和措施,開展慢性病的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做好門診生物製品的預防接種工作。
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全市結核病控制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對全市結核病防治工作進行技術指導,組織考核與考評;負責全市結核病人的登記報告和監測工作;檢查、指導和評價病人發現和治療管理,落實短程督導化療加強痰菌檢查的質量控制;負責全市抗結核病藥品的計劃與供應;做好結核門診診療工作。
開展食源性疾病及食品污染物監測及預警,負責食物中毒、環境源性疾病及其它有關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開展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等工作,制定相關防制策略和控制措施;負責評價相關衛生檢驗檢測報告,對各種健康影響因素進行綜合分析,提出評估意見;開展相關監測及控制工作;衛生從業人員體檢和面向社會開展健康檢查和諮詢。承擔對全市改水工作的技術指導工作。
承擔中心學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業務培訓與繼續教育工作;進行科研項目管理;負責制定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等制度並負責貫徹、檢查;組織計量認證和實驗室資質認可工作;管理全中心的質量控制工作;收集和整理與中心工作有關的各種國家(地方)行業標準;組織購置儀器設備的論證和驗收及儀器檢定;對檢驗人員進行技術考核;負責檢測樣品的收、登記、預處理、送檢、留樣保管;原始記錄審核、檢驗報告列印、發放及歸檔管理;承擔疫情報告管理工作,協助各防病科開展疾病發病情況的預測分析;參與制定疾病預防控制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規劃指導中心及全市疾控系統計算機與網路等硬體設備及計算機操作系統、資料庫系統等軟體平台的選型,承擔網路系統建設技術方案的論證和審核工作;負責建設和管理中心區域網和中心網站,指導全市疾病預防控制系統區域網建設;承擔信息資源開發、資料庫建設和信息服務,承擔全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衛生信息網路直報的技術諮詢;負責中心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管理中心圖書、資料,收集中心相關業務工作信息資料,負責對外提供疾病控制的有關信息。
對放射衛生場所進行監測,對各种放射設施進行技術指導並對防護效果進行衛生學鑒定;組織指導和參與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的劑量檢查、健康管理和組織放射病的診斷,建立單位檔案,健康檔案和劑量檔案;預防和控制放射病的發生,對放射性污染和放射性事故進行監測和調查處理;對伴有電離輻射的材料、裝置和生活用品進行監測和管理;做好空氣、水、土壤、生物樣品、建築材料、礦品等放射性物質的監測和評價;定期進行勞動環境監測,採用規範化測試方法,掌握中毒物理因素的危害情況,為企業的技術改造提供科學依據;做好職工健康監護,定期對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進行健康檢查。及時發現禁忌症和職業病患者,以便及時預防和治療。使患者早日康復。並對作業工人發放健康證;做好農村農藥中毒的防治工作,指導縣鄉醫院做好農藥中毒的急救處理,並做好農藥中毒的報告工作;做好職業病管理和職業病報告工作,積極做好職業病患者的治療、療養。建議有關部門對職業病患者調換工種,享受職業病勞保待遇,並做好職業病的年報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塵肺病防治條例》,做好一年二次塵肺診斷工作;做好轄區內工業衛生建檔工作,包括組鄉鎮企業的工業衛生建檔2~3年進行一次複核;做好職工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按國家頒布的《職業病診斷標準處理原則》中有關勞動能力鑒定條款執行;負責對縣市中心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對基層工業衛生進行指導,對實習學生的帶教。
開展各類微生物學及免疫學檢驗,完成有關專業科室提出的檢驗任務;加強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建設,進行實驗室內的質量控制,保證檢驗質量;研究、引進、驗證、開發新 檢驗技術,制訂本中心微生物檢驗實施細則;對菌種、毒種進行管理;協助有關科室開展專題監測和科研調查的微生物檢驗工作,為傳染病防治提供實驗室依據;對下級業務部門的微生物檢驗工作進行技術指導,組織開展質量控制;接受外單位送檢樣品的微生物檢驗;
做好儀器設備的維修和保養工作,發揮儀器設備效能;做好進修人員培訓和大中專醫學院校學生教學實習工作。
負責食品等健康相關產品的有關理化檢驗工作,完成有關專業科室提出的檢驗任務;加強理化檢驗工作的管理,進行理化檢驗質量控制,保證檢驗質量;研究、引進、驗證、開發新技術、新方法、制訂本中心理化檢驗實施細則;對計量儀器設備進行管理,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定和定期校驗;對下級業務部門理化檢驗工作進行技術指導,組織開展質量控制;協助有關科室開展專題調查,為科學研究提供科學依據;做好進修人員和大中專醫學院校學生在教學實習工作。
吉安市吉州區吉州大道5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