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精神障礙
兒童精神障礙
兒童精神障礙childhood,mental disorder in發生於兒童和少年期(18歲以前)的各種行為異常和精神疾病。
兒童精神障礙
Childhood, mental disorder in
發生於兒童和少年期(18歲以前)的各種行為異常和精神疾病。包括:①兒童行為障礙(見兒童行為和情緒障礙)。如遺尿、遺糞、口吃、偏食、厭食、貪食、異食、失眠、惡夢、夜驚、睡醒、吮手指、習慣性抽動等。②兒童品行障礙。③多動綜合征。④兒童情緒障礙。如過分害羞、恐懼、焦慮、暴怒發作等。⑤特殊功能發育障礙。如構音障礙、言語表達障礙、言語理解障礙、閱讀障礙、拼音障礙、算術能力障礙、運動技能障礙。⑥兒童神經症。如分離性焦慮、焦慮症、恐懼症、強迫症、癔病。⑦兒童精神病。如兒童孤獨症、軀體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症。⑧精神發育遲滯。兒童不是成人的簡單雛形。
一般來說,兒童行為障礙、情緒障礙、多動綜合征、特殊功能發育障礙和兒童神經症預后較好;品行障礙預后較差,其中有的到成人後容易成為反社會型人格,存在犯罪問題。大多數精神發育遲滯的兒童經過教育訓練以後,能力可有不同程度的增長。兒童精神病普遍預后不良。
兒童的言語表達能力較差,精神檢查主要是觀察兒童的行為,其次是通過交談。判斷兒童行為是否異常,要考慮年齡因素,如3 歲以內的兒童尿床是正常現象,7歲兒童還尿床就不正常了。
此類患者由於受精神癥狀或其他因素的影響,情緒不穩定,易出現興奮躁動現象等,故應將其安置於恬靜的環境之中,盡量避免外界不良刺激,室內保持安靜,空氣新鮮,衛生整潔。必要時設專人護理,以免發生意外。
認真執行醫囑,儘快控制相關感染,按要求服藥、注射、輸液、退熱、解驚等。密切觀察和記錄病情,注意神志、反應、體溫、脈搏、呼吸、血壓、出入量等變化。溫濕度適宜,體位適當,便於分泌物清除和排出。搶救治療設備和物品完好,必要時及時準確有效的應用。
工作態度要溫和、認真、嚴謹,一視同仁;儀錶形象要自然輕鬆,言語要親切、溫馨,動作舉止要輕柔大方;服務態度和藹、耐心、禮貌、熱情、周到、細緻、親切。避免恐嚇、訓斥,不用言語刺激,也不能與患兒爭執。多用正面教育和引導,不用批評和強制的方法。
對興奮躁動、精神癥狀明顯的患兒可給予小劑量的抗精神病藥物,積極控制興奮癥狀,加強保護措施,防止意外發生。對狂躁、譫妄患兒,注意避免自傷和損傷他人及物品。避免墜床或摔傷。處理好個人衛生,擦洗、翻身、大小便后清洗、消毒、必要時活動、按摩,保持清潔,防止濕疹和褥瘡。
兒童的心理活動特點是耐受力低,反應性強。有不適或疼痛時易急躁,哭鬧不安,煩悶或恐懼。要固定護士對患兒進行連續的全面護理,滿足患兒情感上的需要,使患兒熟悉和適應醫院病室的環境,接受治療和護理。護理人員要了解患兒的習慣、特點、喜好的玩具和飲食。適度的靠近和接觸患兒,一般不要在病重和狂躁時進行,應重點在恢復期,寂寞和不適應時進行。要保持與患兒父母的密切聯繫,做患兒親屬與患兒之間的橋樑,去除患兒的不安和恐懼心理。也可以應用玩具和視聽用具,使患兒視線轉移,解除精神障礙,促進飲食和疾病的康復
對於兒童焦慮症的誘因,主要與孩子的心理因素、自身性格、遺傳、環境因素和不恰當的教育方式有關
違背兒童心理的超前教育和過多的壓力刺激,是導致孩子焦慮症的主要因素。
有些父母固執地以為,別的孩子會的自己的孩子要會、別的孩子不會的自己的孩子也要會,且樣樣都得精通。由於有了這樣的“高起點”,父母總是對孩子的表現不滿意、不認可,一遍一遍地要求孩子做得更好,而這些高標準的要求常常超出孩子的實際能力。久而久之,孩子會因為自己不能實現預期的目標,自信心受損,內心焦躁不安。假如父母再輔以恐嚇或粗暴的懲罰手段,孩子在做某一件事情時就會顯得更加緊張。
對孩子的過度保護和溺愛也是造成孩子焦慮症的一個因素。
2-5歲是孩子心理上的第一反抗期,這時什麼事孩子都想自己做。但父母家人的包辦代替太多,孩子失去了鍛煉的機會,各種能力得不到培養併產生一種錯覺,即“我是最重要的”,從而不能正確地估計自己。當他們獨自置身於新環境、新情景中或與陌生人接觸,會產生不知如何應對的困惑,以致情緒波動情境度擔憂。
如果父母或家族成員中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或問題,孩子也屬於易感人群。
比如爸爸媽媽對某些危險估計過高,時時給子女一些多餘的勸告、威脅、禁令等,孩子就很容易被“傳染”。
這是一組起病於幼兒期,主要表現為人際交往和情感交流障礙的精神發育障礙,可伴有明顯智能減退。男孩多見。通常起病於3歲(36個月)以內。極度孤獨,明顯缺乏社會情緒 反應,不能與別人(包括父母親)產生正常的情感交流;言語發育有延遲或不發育,例如不會呀呀學語,可有以手勢或其它形式來代替言語交流的傾向;刻板重複一些詞語,而與環境或正在進行的活動無 明顯聯繫;言語的聲調、速度、節律、重音等方面異常;言語的理解能力明顯受損害;興趣和活動異 常。
本綜合征又稱嬰兒痴獃或衰變性精神病,是指在起病前已有肯定的言語及其他功能發育完全正常的階段,起病後使已獲得的功能逐漸減退以至喪失一大多起病於2~3歲。
本綜合征起病於3歲前,表現為嚴重的人際交往能力障礙,言語功能的遲滯或不發育,伴有刻板、重複而無現實意義的行為動作。女孩多見。
本症是指發生於兒童時期,表現為與同齡兒童相比,具有明顯的、持續的注意力不能集中,活動過度、任性、衝動和學習困難為主要特徵的一組綜合征。
是指年齡在5周歲以上或智齡在4歲以上,覺醒時或入睡后,仍不能控制排尿。5歲兒童每月至少有二次遺尿,6歲以上的兒童每月至少有一次遺尿。且不是由神經系統損害、癲癇、軀體 疾病或服用藥物(如精神藥物、催眠葯)所引起。
年齡在5周歲以上或智齡在4歲以上,仍反覆出現大便不能自控,不自主地排出正常糞便。每月至少有一次遺糞,病程至少持續六個月。且不是由於精神發育遲滯、脊髓神經病變、意識 障礙、腹瀉與肛門括約肌功能障礙所引起的大便失禁。
精神分裂症要在醫生的專業指導下治療,用藥也要根據病情酌情服用,患者的家屬切勿私自買葯給患者服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副作用,給患者帶來無可挽回的傷害。
1、明顯的幻覺妄想等陽性癥狀:病人能夠聽到有人命令他去自殺,或覺得周圍的人要陷害他而沒有出路,只能自殺等;
2、同時出現嚴重的抑鬱情緒;
3、沒有得到恰當的治療,精神癥狀得不到有效控制;
4、病人缺乏照護或照護不夠,容易出現自殺等意外;
5、伴有慢性軀體疾病,導致身心的疲憊;
6、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具有較高的職業期待者,能夠意識到自己精神病的問題和未來可能遭受的歧視與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