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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
法則
曆法,是根據天象變化的自然規律,計量較長的時間間隔,判斷氣候的變化,預示季節來臨的法則。我國普遍存在的對曆法的四種稱呼說起:公曆、陰曆、陽曆、農曆。
從分類標準來說,陰曆是和陽曆對應的,再加上陰陽曆,只有這三種曆法。世界上任何一種曆法也跳不出這三種曆法的分類。世界上通行的“公曆”實際上是一種陽曆,而中國傳統曆法的“農曆”屬於陰陽曆。
中國農曆、印度歷、猶太歷是陰陽合曆,一年有12或13個月;伊斯蘭曆是太陰曆,一年只有12個月。辛亥革命之後,中國開始採用西方的公曆,俗稱“新曆”,與中國舊有的曆法相對。
曆法,是根據天象變化的自然規律,計量較長的時間間隔,判斷氣候的變化,預示季節來臨的法則。曆法是天文學的分支學科,它是一種推算年、月、日的時間長度和它們之間的關係,制定時間的序列的方法。曆法的起點稱為曆元,紀年、紀月、紀日、紀時法則稱為紀元。依功能分生活曆法、法定曆法、特定社會活曆法、研究曆法。依歷年、歷月分太陽曆、太陰曆、陰陽合曆。總看曆法分三種:陰曆、陽曆、陰陽曆。
陽曆:陽曆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運動周期為基礎而制定的曆法,歷年近似等於回歸年,一年12個月,這個“月”實際上與朔望月無關,月份、日期都與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較好地符合,在一年中可以明顯看出四季寒暖變化的情況。
陰曆:陰曆別稱太陰曆,在天文學中主要指按月亮圍繞地球轉動的規律制定的。陰曆是月亮歷,是按月亮的月相周期來安排的曆法。以月球繞行地球一周為一月,即以朔望月作為確定歷月的基礎,一年為十二個歷月的曆法。陰曆的一個月叫做“朔望月”。每月初一為朔日,十五為望日,“朔望月”是月相盈虧的平均周期。陰曆,論初一十五等不同時間月亮的陰晴圓缺,只管朔望月,不管回歸年。所以和一年四季完全無關。
干支歷:干支曆法是上古文明的產物,又稱節氣歷或中國陽曆,是一部深奧的曆法。它是用60組各不相同的天干地支標記年月日時的曆法。主要由干支紀年、干支紀月、干支紀日、干支紀時四部分組成。它以立春為歲首,交節日為月首。年長即回歸年,一節一中為一個月。干支歷通過天干地支論太陽與地球的關係,二十四節氣和十二月建是基本內容。既管年又管月,兼具二十四節氣。
二十四節氣是根據黃道面劃分出來的,用二十四節氣劃分出十二個月,每個月含有兩個節氣,沒有閏月。二十四節氣與地球環繞太陽的周期運動有關,其年月日全由太陽視運動決定,與太陰月相無關。它又與通常的陽曆(如公曆)不同,公曆的月長由人為規定而與天象無涉;干支歷的年月日均由天象決定,無需通過人為調整,是完全符合天象規律的一部曆法。目前,干支歷依舊流行於萬年曆等書,用於象數、風水和命理學中。
公曆:屬陽曆一種,公曆別稱公元、西曆、西元等,一種源自於西方社會的紀年方法,由義大利醫生兼哲學家對儒略曆加以改革而製成的一種曆法1582年,時任羅馬教皇的格列高利十三世予以批准頒行,以耶穌誕生之年作為紀年的開始。公曆是一種平均太陽曆,只有回歸年,不管朔望月。公曆是現在國際通用的曆法,也是我國現在最普遍使用的曆法。它的標準名稱是格里高利曆,是一種源自於西方的曆法。我國從辛亥革命后一直沿用至今。
地球繞太陽一周的時間為365.2422天,這樣無論是陽曆和陰曆,都會有誤差(二者皆以365天為一年)。對陽曆而言,平均每4年便會少約1天,(0.9688,約等於1)。而公曆解決這一問題的做法是規定每4年裡有1個閏年,將這一天加在天數最少的2月,故閏年的2月有29天。實際操作中為了方便,規定凡是能被4除盡的年份,皆為閏年。如1996,2000,2016等皆為閏年。
農曆:屬陰陽合曆,以夏曆(陰曆)為基礎,吸收了干支歷二十四節氣作為補充曆法。農曆取月相的變化周期即朔望月為月的長度,參考太陽回歸年為年的長度,通過設置閏月以使平均歷年與回歸年相適應。所以我國的傳統曆法從嚴格意義上說不應該叫陰曆,而是陰陽曆。現被叫做“農曆”。
農曆是陰陽合曆,指兼顧太陽、月亮與地球關係的一種曆法。陰曆不考慮地球繞太陽的運行,因而使得四季的變化在陰曆上就沒有固定的時間,不能反映季節。與陽曆年固定在365天或366天不同的是,陰曆年相比陽曆年在天數上有時會相差一個月。
為了協調陽曆年與陰曆年之間的天數,於是產生了陰陽曆,即農曆。方法是在曆法中加入二十四節氣以及“19年7閏”法(即在19個農曆年中加上7個閏年。農曆閏年多一個閏月,因此一年有383天-385天,而農曆平年一般有353天-355天。)使得一年的平均天數與回歸年的天數相符。因此這種曆法既與月相相符,也與地球繞太陽周期運動相符合。“置閏法”,每19年中設置7個閏月,有閏月的年份一年383天或384天,稱為閏年。
所謂曆法,簡單說就是根據天象變化的自然規律,計量較長的時間間隔,判斷氣候的變化,預示季節來臨的法則。中國古代天文學史,在一定意義上來說,就是一部曆法改革史。時間長河是無限的,只有確定每一日在其中的確切位置,我們才能記錄歷史、安排生活。我們日常使用的日曆,對每一天的“日期”都有極為詳細的規定,這實際上就是曆法在生活中最直觀的表達形式。
曆法
曆法,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還會繼續改革。如何在精確、方便二者之間找到更好的結合點,過去是、將來還會是曆法改革的方向與目標。
理想的曆法,應該使用方便,容易記憶,歷年的平均長度等於回歸年,歷月的平均長度等於朔望月。實際上這些要求是根本無法同時達到的,在一定長的時間內,平均歷年或平均歷月都不可能與回歸年或朔望月完全相等,總要有些零數。因此,世界上通行的幾種曆法,實際上沒有哪一種稱得上是最完美的。
任何一種具體的曆法,首先必須明確規定起始點,即開始計算的年代,這叫“紀元”;以及規定一年的開端,這叫“歲首”。此外,還要規定每年所含的日數,如何劃分月份,每月有多少天等等。因為日、月、年之間並沒有最大的公約數,這些看似簡單的問題其實非常複雜,不僅需要長期連續的天文觀測作為知識基礎,而且需要相當的智慧。
人們想盡辦法來安排日月年的關係。在歷史上,在世界各地,存在過千差萬別的曆法,但就其基本原理來講,不外乎三種:即太陰曆(陰曆)、太陽曆(陽曆)和陰陽曆。三種曆法各自有各自的優缺點,世界上通行的“公曆”實際上是一種太陽曆,而中國傳統曆法-農曆屬於陰陽曆。
曆法主要是農業文明的產物,最初是因為農業的生產的需要而創製的。公元前3000年,生活在兩河流域的蘇美爾人根據自然變換的規律,制定了時間上最早的曆法,即太陰曆。蘇美爾人以月亮的陰晴圓缺作為計時標準,把一年分為12個月,共354天。公元前2000左右,古埃及人根據計算尼羅河泛濫的周期,制定出了太陽曆,這是公曆最早的源頭。中國的曆法起源也很早,上古時代在百越形成了獨特的干支歷,明代史學家萬民英根據我國古文獻明文記載確定干支為古越人天皇氏發明,在其著作《三命通會》中有詳細記載。干支歷通過天干地支論太陽與地球關係,是用60組各不相同的天干地支標記年月日時的曆法。在世界歷史上,不同的時期和不同的地區,還採用過各種不同的曆法,比如伊斯蘭教曆,中國的農曆,藏曆等。
曆法是天文學的分支學科,它是一種推算年、月、日的時間長度和它們之間的關係,制定時間的序列的方法。簡單說來,就是為人們為了社會生產時間的需要而創立的長時間的記時系統。曆法能使人類確定每一日再無限的時間中的確切位置並記錄歷史。曆法以使用方便為目的,按一定法則,科學地安排年月日。日以上的時間系統計量與安排屬於曆法範疇。曆法是在人類生產與生活中逐漸形成的,年、月、日都直接與天體運行周期相關。很早以來,人們就把四季更迭的周期(回歸年)定為年,把月亮盈虧變化的周期(朔望月)定為月。一回歸年365.2422日,一朔望月為29.5306日,它們既不是月的整數倍,也不是日的整數倍,使用起來很不方便。因此在人為規定曆法中的年和月都是整數日,這種整數日的年和月,稱為歷年和歷月。
古今中外有多少種曆法,我們沒有統計過。總之一個民族有一個民族的曆法,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曆法。時代愈近,科學愈發達,測試手段愈先進,曆法就愈科學。我們中國從古到今使用過的曆法,就有一百多種。不過不管有多少種曆法,都可以把它們分別歸到以下三大系統中去:陽曆、陰曆、陰陽合曆。這是因為計算時間,要麼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周期為基礎,要麼以月亮繞地球公轉的周期為基礎,要麼把兩種周期加以調和。前者屬於陽曆系統,後者屬於陰曆系統,調和者則屬於陰陽合曆系統。
1.太陽曆
太陽曆簡稱陽曆,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周期為計算的基礎的,要求曆法年同回歸年(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基本符合。它的要點是定一陽曆年為365日,機械地分為12個月,每月30日或31日(近代的公曆還有29或28日為一個月者,例如每年二月),這種“月”同月亮運轉周期毫不相干。但是回歸年的長度並不是365整日,而是365.242199日,即365日5時48分46秒余。陽曆年365日,比回歸年少了0.242199日。為了補足這個差數,所以曆法規定每4年中有一年再另加1日,為366日,叫閏年,實際是閏一日。即使這樣,同實際還有差距,因為0.242199日不等於1/4日,每4年閏1日又比回歸年多出約0.0078日。這麼小的數字,一年兩年看不出什麼問題,如果過了100年,就會比回歸年多出約19個小時,400多年多出近75個小時,相當於3個整日多一點,所以陽曆曆法又補充規定每400年從100個閏日中減去3個閏日。這樣,400陽曆年閏97日,共得146097日,只比400回歸年的總長度146096.8796日多2小時53分22.5秒,這就大體上符合了。這種曆法的優點是地球上的季節固定,冬夏分明,便於人們安排生活,進行生產。缺點是曆法月同月亮的運轉規律毫無關係,月中之夜可以是天暗星明,兩月之交又往往滿月當空,對於沿海人民計算潮汐很不方便。我們今天使用的公曆,就是這種陽曆。
2.月亮歷
月亮歷簡稱陰曆,是以月亮繞地球公轉的周期為計算的基礎的,要求曆法月同朔望月(月亮繞地球公轉一周)基本符合。朔望月的長度是29日12小時44分2.8秒,即29.530587日,兩個朔望月大約相當於地球自轉59周,所以陰曆規定每個月中一個大月30日,一個小月29日,12個月為一年,共354日。由於兩個朔望月比一大一小兩個陰曆月約長0.061日(大約88分鐘),一年要多出8個多小時,三年要多出26個多小時,即一日多一點。為了補足這個差距,所以規定每三年中有一年安排7個大月,5個小月。這樣,陰曆每三年19個大月17個小月,共1063日,同36個朔望月的1063.1008日,只相差約2小時25分9.1秒了。陰曆年同地球繞太陽公轉毫無關係。由於它的一年只有354日或355日,比回歸年短11日或10日多,所以陰曆的新年,有時是冰天雪地的寒冬,有時是烈日炎炎的盛夏。今天一些阿拉伯國家用的回曆,就是這種純陰曆。
3.陰陽合曆
陰陽合曆,即陰陽曆,是調和太陽、地球、月亮的運轉周期的曆法。它既要求曆法月同朔望月基本相符,又要求曆法年同回歸年基本相符,是一種綜合陰、陽曆優點,調合陰、陽曆矛盾的曆法,所以叫陰陽合曆。我國古代的各種曆法和今天使用的農曆,都是這種陰陽合曆。
公曆與農曆
1.公曆
全世界通用的曆法稱為公曆,它實質上是一種陽曆。
原始的陽曆是古埃及人創立的。最初取一年為365日。為了協調曆法年與回歸年的長度,公元前46年羅馬統治者儒略·凱撒對陽曆作了修改,制定儒略曆。公元前8年,凱撒的侄兒奧古斯都又對儒略曆作為調整。儒略曆分一年為十二個月,平年365日;年份能被4整除的為閏年,共366日。這樣,儒略曆歷年平均長度便是365.25日,同回歸年長度365.2422日相差0.07078日,400年約差3日。從實施儒略曆到十六世紀末期,累差約為10日。為了消除了這個差數,教皇格里高利(一譯格雷果里)十三世把儒略曆1582年10月4日的下一天定為10月15日,中間消去10天;同時還修改了儒略曆置閏法則:能被4除盡的年份仍然為閏年,但對世紀年(如1600,1700,……),只有能被400除盡的才為閏年。這樣,400年中只有97個閏年,比原來減少三個,使歷年平均長度為365.2425日,更接近於回歸年的長度。經過這樣修改的儒略曆叫格里高利曆,亦稱格里曆。格里曆先在天主教國家使用,二十世紀初為全世界普遍採用,所以又叫公曆。這個曆法最大的特點,是完全不考慮月亮周期在太陽年中的複合運動周期情況,而是按照人的主觀數學分段的方式,把一年截分成為12個月,然後,為了調整每四年出現的一次太陽運作日和數學分段日上的差異情況,將一年主觀分成為1、3、5、7、8、10、12月為31日,4、6、9、11月為30日,2月為28日,2月為四年一次的調整日差日。
人們使用的西曆,也就是我們使用的公曆,基本沒有天地人合一的任何科學內涵,只有主觀數學分段意義。即使是西曆中使用的七天一星期和星期天休息日,儘管是借用的東方曆法中的七星象為一個朔望區間的天文理論,但是,其內涵已經被改動成為了基督教的禮拜時間序列了,與天文現象已毫無瓜葛。所以,人們使用的西曆,儘管是全世界公用的,但是,其中不合理不科學的問題非常多,也不太符合計算機時代的記數需要,其數學功能比起中國曆法可以180年一循環輪換的甲子記數年法的功能差了許多。
中國於1912年開始採用公曆,但當時仍用中華民國紀年。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採用公曆紀年。
2.農曆
農曆是我國採用的一種傳統曆法,又名夏曆、中歷、舊曆,民間也有稱陰曆的(其實並非純陰曆,而是陰陽合曆)。它用嚴格的朔望周期來定月,又用設置閏月的辦法使年的平均長度與回歸年相近,兼有陰曆月和陽曆年的性質,因此在實質上是一種陰陽合曆。農曆把日月合朔(太陽和月亮的黃經相等)的日期作為月首,即初一。朔望月的平均長度約為29.53059日,所以有的月份是30日。稱月大;有的月份是29日,稱月小。月初所在的日期,按太陽和月亮的位置推算定,不機械地安排。農曆以12個月為一年,共354日或355日,與回歸年相差11日左右。為此,通過增加閏月的辦法加以協調(置閏的周期約為每391年144閏)。有閏月的年份有13個月,全年約384天。閏月的安排由二十四節氣來決定。農曆月份按照12個“中氣而定名。缺點是平年與閏年天數相差太大。
比如今天是2004年7月2日,那位清末學者是光緒三十三年三月初九日出生的,唐朝從公元618年到907年共統治了290年等等,這些就是時間。這些時間的計算單位和數字是怎麼來的?是從與人類關係最密切的三個天體——太陽、地球、月亮的運轉周期的比例計算出來的。計算時間的三個基本單位,年指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月指月亮繞地球公轉一周,日指地球自轉一周。這些本來是小學生都懂的常識,為什麼說是一種專門學問?其實並不那麼簡單。準確地計算時間是一件十分複雜的事,複雜的原因在於太陽、地球、月亮這三個天體運轉周期的比例都不是整數,誰對誰都無法除盡。我們通常說一年12個月,360日,這只是一個概數。假如真的一個月是30整日,一年是12整月或360整日,那麼曆法就不成其為一門學問了。實際情況卻是:地球繞太陽一周是地球自轉一周的365倍多一點,相當於月亮繞地球一周的12次再加11日多一點;月亮繞地球一周是地球自轉一周的29倍多一點。它們相互間的比例都有一個除不盡的尾數,這就需要進行很複雜的計算,使年、月、日的周期能夠相互配合起來,並且都能用整數進位,便於人們計算、使用,這就是曆法。所以又可以說曆法是計算太陽、地球、月亮運轉周期的比例的學問,是以這三個天體的運轉比例為研究對象的。用不同的方法來計算這種比例關係,就是不同的曆法。
明代史學家萬民英根據我國古文獻明文記載確定干支為天皇氏時發明,在其著作《三命通會》中有詳細記載。干支的發明標誌著最原始的曆法出現,配合數字用來計算年歲,在後來的傳承中,把干支之名簡化為一個字。干支歷又稱節氣歷、中國陽曆,通過天干地支論太陽與地球關係,是上古文明的產物,博大精深。上古時代已定出天干地支及年歲。十天干曰:閼逢、旃蒙、柔兆、強圉、著雍、屠維、上章、重光、玄黓、昭陽;十二地支曰:困頓、赤奮若、攝提格、單閼、執徐、大荒落、敦牂、協洽、涒灘、作噩、閹茂、大淵獻。干支的發明標誌著最原始的曆法出現,配合數字用來計算年歲。天皇氏的這一發明影響深遠,至今依舊在使用干支,用於曆法、術數、計算、命名等各方面。在後來的傳承發展中,這套干支術語簡化為一個字。簡化后的“干支”,十天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地支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干支紀法以立春為歲首,交節日為月首。通過天干地支論太陽與地球的關係,二十四節氣和十二月建是基本內容。
縱觀中國古代曆法,所包含的內容十分豐富,大致說來包括推算朔望、二十四節氣、安置閏月以及日月食和行星位置的計算等。當然,這些內容是隨著天文學的發展逐步充實到曆法中去的,而且經歷了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階段。如果再將這個“相當長的歷史階段”細分的話,大致又可以分為四個時期,即古歷時期:漢武帝太初元年以前所採用的曆法;中法時期:從漢太初元年以後,到清代初期改歷為止。這期間制訂曆法者有七十餘家,均有成文載於二十四史的《歷志》或《律曆志》中。諸家曆法雖多有改革,但其原則卻沒有大的改變;中西合法時期:從清代期蘇會傳教士湯若望上呈《新法曆書》到辛亥革命為止;公曆時期:辛亥革命之後,於1912年孫中山先生宣布採用格里高歷(即公曆,又稱陽曆),即進入了公曆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在採用公曆的同時,考慮到人們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還頒發中國傳統的農曆。
成書年代不晚於春秋時代(公元前8世紀至公元前5世紀)的《夏小正》按12個月的順序分別記述了當月星象、氣象、物候,以及應該從事的農業和其他活動。例如,書中記載道:
正月,鞠則見,初昏參中,斗柄懸在下。
三月,參則伏。
四月,昴則見,初昏南門正。
五月,參則見,初昏大火中。
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
七月,漢案戶,初昏織女正東鄉,斗柄懸在下則旦。
八月,辰則伏,參中則旦。
九月,內火,辰繫於日。
十月,初昏南門見,織女正北鄉則旦。
由《夏小正》給出的記述可以推知,夏代曆法的基本輪廓是,將一年分為十二個月,除二月、十一月、十二月之外,每月均以某些顯著星象的昏、旦中天,晨見、夕伏來表示節候,這雖然不能算是科學的曆法,但稱它為物候歷和天文歷的結合體可以的,或更確切地說,在觀象授時方面已經有了一定的經驗。《尚書·堯典》中也記載了古人利用顯著星象於黃昏出現在正南天空來預報季節的方法,這就是著名的“四仲中星”,書中說:“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推求可知,“四仲中星”至晚是商末周初時代的實際天象,可見,至遲在商末周初人們利用星象預報季節已經有相當把握了。
夏代已經有天干紀日法,即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周而復始地記日,夏朝末代的幾個帝王有胤甲、履癸等名稱就是佐證。商代在夏代天干紀日的基礎上,發展為干支紀日,即將甲、乙、丙、丁……十天乾和子、丑、寅、卯……十二地支順序配對,組成甲子、乙丑、丙寅、丁卯等六十干支,六十日一周循環使用,在出土的商代武乙時的一塊牛胛骨上面刻著完整的六十天干地支,兩個月共計60天,這也許就是當時的日曆。還發現,有一組胛骨卜辭記著兩個月共計59天,這證明商代已經有大、小月之分了,即大月30日,小月29日。另外,卜辭中還有分一年為13個月的多次記載,這又證明商代已經用閏月來調整節氣和曆法的關係了。從大量干支紀日的材料分析,學者們對商代曆法較為一致的看法是:商代使用干支紀日、數字記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30日,小月29日;有閏月,亦有連大月;閏月置於年終,稱為十三月;季節和月份有較為固定的關係。
在我國,根據傳說,中原一帶在黃帝時代就已經有了曆法,但不足為憑。帝堯時代有粗疏曆法的傳說,可能還稍有根據,據成書於春秋時代的典籍《尚書·堯典》所載,帝堯曾經組織了一批天文官員到東、南、西、北四方去觀測星象,用來編製曆法、預報季節,但有關曆法的材料至今尚未發現。“我國曆法之發生,以《書經·堯典》中有‘曆象日月星辰’之語為據。又同書《甘誓》之云:‘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即夏正、殷正、周正)《大戴禮記》中亦有《夏小正》一篇。再孔子常謂‘行夏之時’。有論者據此又謂曆法始於夏。實則曆法之發生,應有一個大前提,即必在農業普遍興盛於世之後。此證諸世界古國如埃及、巴比倫之歷史,斑斑可考。夏人普遍尚過著漁獵畜牧生活,焉能有曆法。《書經》、《虞書》、《夏書》都是後人偽作(注21),所言曆法,自不可信……孔子托古改制,言必稱三代,故以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並列,而不知殷周雖有輅冕,夏則無‘時’。三正之說,或許始於戰國時人為改革曆法而做的宣傳……故曆法之發生,不始於畜牧時代之夏,而始於農業興盛之殷。”(摘自黃現璠著《中國殷代社會史》,1950年4月,又載黃現璠著《古書解讀初探——黃現璠學術論文選》第286-359頁収錄《殷周社會考》一文,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7月)
周代在繼承和發展商代觀象授時成果的基礎上,將制訂曆法的工作推進了一步。周代(大允是春秋中葉,即公元前600年左右)已經發明了用土圭測日影來確定冬至(一年中正午日影最長的日子)和夏至(一年中正午日影最短的日子)等重要節氣的方法,這樣再加上推算,就可以將回歸年的長度定得更準確了。周代的天文學家已經掌握了推算日月全朔的方法,並能夠定出朔日,這可以從反映周代乃至周代以前資料的《詩經》中得到證實,該書的《小雅·十月之交》中記載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彼月而食,則維其常,此日而食,於何不臧?”“朔月”二字在我國典籍中這是首次出現,也是我國第一次明確地記載日期(周幽王六年,即公元前776年)的一次日食。周代曆法的第三個進展是,到春秋末至戰國時代,已經定出回歸年長為365日,並發現了19年設置7個閏月的方法。在這些成果的基礎上,誕生了具有歷史意義的科學曆法——四分曆。在歐洲,羅馬人在公元前43年採用的儒略曆中,也用365日這個數據,但比我國晚了大約500年左右。19年7閏法,古代希臘人默冬在公元前432年才發現,比我國也晚大約100年。四分曆的問世,標誌我國曆法已經進入了相當成熟的時期。當時各諸侯國分別使用的黃帝歷、顓頊歷、夏曆、殷歷、周曆、魯歷,即人們所統稱的古六歷,其實都是四分曆。四分曆問世以後,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歷代編歷家屢有改革,遂使中國古代曆法不斷完善,內容亦日趨豐富起來。
對四分曆的第一次改革,當屬西漢武帝時期由鄧平、落下閎等人提出的八十一分律歷。由於漢武帝下令造新曆是在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故把元封七年改為太初元年,並規定以十二月底為太初元年終,以後每年都從孟春正月開始,到季冬十二月年終。這部曆法即叫做《太初曆》。這部曆法朔望長為29又43/81日,故稱八十一分法,或八十一分律歷。
《太初曆》是中國有完整資料的第一部傳世曆法,與四分曆相比其進步之處有三點:以正月為歲首,將我國獨創的二十四節氣分配於十二個月中,並以沒有中氣的月份為閏月,從而使月份與季節配合得更合理;行星的會合周期測得較準確,如水星為115.87日,比如今測量值115.88日僅小0.01日;採用135個月的交食周期,即一食年為346.66日,比今測值只大0.04日。
東漢末年劉洪(公元158-167年)制訂的《乾象曆》,首次將回歸年的尾數降至1/4以下,成為365.2462日;他第一次將月球運行有快、慢變化引入曆法,成為第一部載有定朔演演算法的曆法,這部曆法還給出了黃道和白道的交角數值為六度左右,並且由此推斷,只有月球距黃、白道交點在十五度以內時,才有可能發生日食,這實際上提出了“食限”的概念。
中氣和十二個月的對應關係 | ||||||
月份 | 正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中氣 | 雨水 | 春分 | 穀雨 | 小滿 | 夏至 | 大暑 |
黃經 | 330° | 0° | 30° | 60° | 90° | 120° |
月份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中氣 | 處暑 | 秋分 | 霜降 | 小雪 | 冬至 | 大寒 |
黃經 | 150° | 180° | 210° | 240° | 270° | 300° |
南北朝時代的祖沖之,首次將東晉虞喜(公元281-356年)發現的歲差引用到他編製的《大明曆》中,並且定出了四十五年十一個月差一度的歲差值,這個數值雖然偏大,但首創之業績是偉大的。祖沖之測定的交點月長為27.21223日,與今測值僅差十萬分之一。到了隋代,劉焯(公元544-610年)在制訂《皇極曆》時,他採用的歲差值較為精確,是七十五年差一度。劉焯制訂的《皇極曆》還考慮了太陽和月亮運行的不均勻性,為推得朔的準確時刻,他創立了等間距的二次差內插法的公式,這一創造,不僅在中國制歷史上有重要意義,在中國數學史上亦占重要地位。
隋代出現的大一統,有利於中國天文學繼續發展。人才與資料集中於朝廷,國家財力雄厚,天文學家們能夠利用三國兩晉南北朝時代的天文新發現,推動曆法的進步。他們還利用佔有的大量資料,系統編纂出古代天文資料精粹彙編,寫出許多新的天文學著作。另一方面手工業技術的進步,有助於天文學家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研製出功能空前完善的新的大型天文儀器,推動了天文觀測的發展。繼承和發展了中國古代樸素唯物主義的宇宙論和自然觀。隋代天文學的發展進一步強化了東方天文學體系,展現了中國古代天文學走向成熟的風貌。
晉代以前,我國天文學家還不知道有歲差存在。晉成帝時,虞喜第一次提出,50年冬至點西移一度。南北朝時,祖沖之首先在曆法中考慮到歲差,但他認為45年11個月歲差一度。到了隋代,劉焯在曆法中使用75年差一度的歲差數值。這與準確的歲差數值已經非常接近。當時,西方還是沿用100年差一度的數值,可見劉焯的《皇極曆》是當時最先進的。
唐代值得介紹的曆法有《大衍曆》和《宣明歷》。
唐代一行在大規模天體測量的基礎上,於開元十五年(公元727年)撰成《大衍曆》的初稿,一行去世后,由張說和陳玄景等人整理成書。
《大衍曆》用定氣編製太陽運動表,一行為完成這項計算,發明了不等間二次差內插法。《大衍曆》還用了具有正弦函數性質的表格和含有三次差的近似內插法,來處理行星運動的不均性問題。《大衍曆》以其革新號稱“唐歷之冠”,又以其條理清楚而成為後代曆法的典範。
徐昂制訂的《宣明歷》頒發實行於長慶二年(公元822年),是繼《大衍曆》之後,唐代的又一部優良曆法,它給出的近點月以及交點月日數分別為27.55455日(今測值27.5545503日)和27.2122日(今測值27.2122206日);它尤以提出日食三差,即時差、氣差、刻差而著稱,這就提高了推算日食的準確度。
宋代在三百餘年內頒發過18種曆法,其中以南宋楊忠輔制定的《統天歷》最優。《統天歷》取回歸年長為365.2425日,是當時世界上最精密的數值,歐洲著名的《格里高歷》,即當今世界通行的公曆,其回歸年長亦取365.2425日(公元1582年頒發),但比《統天歷》晚了383年。《統天歷》還指出了回歸年的長度在逐漸變化,其數值是古大今小。
宋代最富有革新的曆法,莫過於北宋時期沈括提出的十二氣歷。我國歷代頒發的曆法,均將十二個月分配於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三個月,如遇閏月,所含閏月之季即四個月;而天文學上又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個節令,做為春、夏、秋、冬四季的開始。所以,這兩者之間的矛盾在曆法上難以統一。針對這一弊端,沈括提出了以“十二氣”為一年的曆法,後世稱它為《十二氣歷》。沈括在他的名著《夢溪筆談》中寫道:“直以立春之日為孟春之一日,驚蟄為仲春之一日,大盡三十一日,小盡三十日;歲歲齊盡,永無閏月。十二氣常一大一小相間,縱有兩小相併,一歲不過一次。”《十二氣歷》實為一種陽曆,它既與實際星象和季節相合,又能更簡便地服務於生產活動,可惜,由於傳統習慣勢力太大而未能頒發實行。
元代郭守敬、王恂等人制訂的《授時歷》達到了高峰。郭守敬、王恂等人在制訂《授時歷》過程中,既總結、借鑒前人的經驗,又研製大批觀天儀器;在此基礎上郭守敬主持並參加了全國規模的天文觀測,他在全國建立了27個觀測點,其分佈範圍是空前的,南起北緯15°,北至北緯65°;東邊起東經138°,西至東經102°。這些地點的觀測成果為制訂優良的《授時歷》奠定了基礎。《授時歷》博採眾家之長,如朔望月、近點月、交點月等數值,採用了金代趙之微《重修大明曆》的數據;回歸年長則取《統天歷》的數值等。《授時歷》創新之處頗多,如廢棄了沿用已久的上元積年;取消了用分數表示天文數據尾數的舊法;創三次差內插法求取太陽每日在黃道上的視運行速度和月球每日繞地球的運轉速度;用類似於球面三角的弧矢割圓術,由太陽的黃經求其赤經、赤緯,推算白赤交角等。
《授時歷》於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製成,次年正式頒發實行,一直延用到明亡(公元1644年),長達363年,足見《授時歷》的精密。
明代末年,一批懂天文學的耶穌會傳教士來華傳教,中國學者向他們學習了歐洲天文學的計算方法。萬曆三十八年(公元1610年)和崇禎二年五月乙酉朔(公元1629年6月21日)日食,欽天監預報有錯,而徐光啟按西法預報均得應驗。於是,崇禎皇帝接受禮部建議,授權徐光啟組織歷局,修訂曆法。徐光啟除選用中國制歷家之外,還聘用了耶穌會士鄧玉函、羅雅谷、湯若望等人來歷局工作。歷經五年的努力,撰成46種137卷的《崇禎曆書》,該曆書引進了歐洲天文學知識、計算方法和度量單位等,例如採用了第谷的宇宙體系和幾何學的計算體系;引入了圓形地球、地理經度和地理緯度的明確概念;引入了球面和平面的三角學的準確公式;採用歐洲通用的度量單位,分圓周為360°,分一日為96刻,24小時,度、時以下60進位制等。徐光啟的編歷,不僅是中國古代制歷的一次大改革,也為中國天文學由古代向現代發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論和思想基礎。
《崇禎曆書》撰完后,明已近滅亡,未能用來編歷。清初,湯若望將《崇禎曆書》刪改為103卷,連同他編撰的新曆本一起上呈清政府,得到頒發實行。新曆本定名為《時憲書》。刪改后的《崇禎曆書》更名為《西洋新法曆書》。
時代 | 歷名 | 編者 | 使用年份 |
上古時代 | 干支歷 | 天皇氏 | |
夏 | 夏曆 | ||
商周 | “古六歷” | ||
秦 | 顓頊歷 | ?-前104年 | |
西漢 | 太初曆 | 鄧平 | 前104年-84年 |
三統曆 | 劉歆 | 前7年-85年 | |
東漢 | 四分曆 | 編訢 | 85年-205年 |
乾象曆 | 劉洪 | 206年-236年 | |
魏 | 景初歷 | 楊偉 | 237年-442年 |
劉宋 | 元嘉歷 | 何承天 | 443年-462年 |
大明曆 | 祖沖之 | 463年-520年 | |
後魏 | 正光歷 | 李業興 | 521年-539年 |
興和歷 | 李業興 | 540年-549年 | |
北齊 | 天保歷 | 宋景業 | 550年-565年 |
後周 | 天和歷 | 甄鸞 | 556年-578年 |
大象歷 | 馮顯 | 579年-583年 | |
隋 | 開皇曆 | 張賓 | 584年-607年 |
大業歷 | 張胄玄 | 608年-618年 | |
皇極曆 | 劉焯 | ||
唐 | 戊寅歷 | 傅仁鈞 | 619年-665年 |
麟德歷 | 李淳風 | 666年-728年 | |
大衍曆 | 一行 | 728年-761年 | |
五紀曆 | 郭獻之 | 762年-784年 | |
貞元歷 | 徐承嗣 | 785年-821年 | |
宣明歷 | 徐昂 | 822年-892年 | |
崇玄歷 | 邊岡 | 893年-955年 | |
五代 | 欽天歷 | 王朴 | 956年-959年 |
北宋 | 應天歷 | 王處訥 | 960年-980年 |
乾元歷 | 吳昭素 | 981年-1000年 | |
儀天歷 | 史序 | 1001年-1023年 | |
崇天歷 | 宋行古 | 1024年-1063年 | |
明天歷 | 周琮 | 1064年-1073年 | |
奉元歷 | 衛朴 | 1074年-1091年 | |
觀天歷 | 皇后卿 | 1092年-1102年 | |
占天歷 | 姚舜輔 | 1103年-1105年 | |
紀元歷 | 姚舜輔 | 1106年-1126年 | |
金 | 大明曆 | 楊級 | 1127年-1179年 |
重修大明曆 | 趙知征 | 1180年-1280年 | |
南宋 | 統元歷 | 陳德一 | 1135年-1160年 |
乾道歷 | 劉孝榮 | 1167年-1175年 | |
淳熙歷 | 劉孝榮 | 1191年-1198年 | |
會元歷 | 劉孝榮 | 1191年-1198年 | |
統天歷 | 楊忠輔 | 1199年-1206年 | |
開禧歷 | 包翰元 | 1207年-1250年 | |
淳佑歷 | 李德卿 | 1251年-1252年 | |
會天歷 | 譚玉 | 1253年-1270年 | |
成天歷 | 陳鼎 | 1271年-1274年 | |
皇極曆 | 劉焯 | 605年-617年 | |
乙未歷 | 耶律履 | 1180年- | |
元朝 | 授時歷 | 郭守敬 | 1280年-1644年 |
清朝 | 時憲歷 | 湯若望 | 1645年至今 |
近代 | 農曆、公曆 |
中國
1911年開辛亥革命后,規定從1912年1月1日起實行世界通用的公元紀年,同時也保留了傳統紀年。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規定實行公元紀年。
1.民用年的起始、長度和劃分是固定的歷算系統,這種系統中按一定的規則安排日和更長的時間劃分單位(如星期、月和年)。
曆法
宋程大昌《考古編·正朔二》:“太初曆法,其在立冬、小雪,則曰於夏為十月,商為十一月,周為十二月,則秦漢十月皆建亥也。”
元姚燧《領太史院事楊公神道碑》:“積月為歲,積歲為世,必於曆法益精益密。”
2.違犯法紀。
《大戴禮記·盛德》:“凡民之為姦邪竊盜曆法妄行者,生於不足。”盧辯註:“亂法者生於不知足。”
a.日、月、年、歲
數百億年的銀河系,宇宙變化,混沌初開,天地成形,萬物著落,終生規律。古人經常的觀察到的天象是太陽的出沒和月亮的盈虧,所以晝夜交替的周期為一“日”,以月相變化的周期為一“月”(現代叫做朔望月)。地球繞太陽一周的時間,稱為太陽年。在遠古,年和歲是有區別的。“歲”表示某一節氣到來年同一節氣之間的這段時間,而“年”指的是正月初一至來年正月初一這段時間。
b.陰陽合曆
以朔望月為單位的曆法是陰曆,以太陽年為單位的曆法是陽曆,中國古代的曆法不是純陰曆,而是陰陽合曆。平年12個月,有6個大月30天和6個小月29天。有大小月之分,是因為月相的變化在29-30天之間(精確數值是29.53天)。每年12個月一共354天,但這個數還不夠1個太陽年。地球繞太陽一周的實際時間是365.2422日,比陰曆12個月的總和還多出11天多。所以陰曆每過3年就和實際太陽年相差1個月的時間,所以每3年就要加1個月,稱為閏月。這樣是為了使歷年的平均時間約等於1個太陽年,並且和自然季節大致符合。
置閏是古代曆法中的大事。《左傳文公六年》:“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世之道於是乎在矣”。三年一閏還不夠,還要五年閏兩次,所以《說文》說“五年再閏”。五年閏兩次要多了些,後來規定19年閏7個月。
關於閏月的安插問題,在殷周時代就有記載,閏月一般放在年終。當時置閏尚無定製,有的年份甚至出現一年兩閏。但到了春秋時代就再也沒有這種狀況了。漢初在九月之後置閏,稱為“后九月”,上古還有年中置閏,如閏三月,閏六月。當閏而不閏叫“失閏”。如何安插,是古代曆法的重要問題。
c.四季
一年分為春夏秋冬四時,後來又按夏曆正月、二月、三月等十二個月分為孟春、仲春、季春、孟夏、仲夏、季夏、孟秋、仲秋、季秋、孟冬、仲冬、季冬。古書常把這些名稱作為月份的代名詞。《楚辭·哀郢》:“民離散而相失兮,方仲春而東遷”。這裡的仲春指的就是夏曆二月。
在商代和西周前期,一年只分為春秋二時,所以後來春秋就意味著一年。《莊子·逍遙遊》:蟪蛄不知春秋,意思是蟪蛄的生命不到一年。此外史官所記的史料在上古也稱為春秋,因為史料都是記年體的。後來曆法日趨周密,春秋二時再分冬夏二時,有些古書所列的四時順序不是“春夏秋冬”,而是“春秋冬夏”。如《墨子·天志中》“”製為四時春秋冬夏,以紀綱之“,《管子·幼官篇》:“修春秋冬夏之常祭”,《禮記·孔子閑居》:“天有四時,春秋冬夏”等。
a.節氣名稱
古人根據季節更替和氣候變化的規律,把周歲太陽年365又1/4日分為立春、雨水、驚蟄等24個節氣。這些節氣先是平分的,平均每個節日是15.22日弱。後代根據太陽移動的速度,有的規定為
14日(如冬至前後),有的規定為16日多(夏至前後)。24個節氣的名稱和順序如下:
正月:立春雨水
二月:驚蟄春分
三月:清明穀雨
四月:立夏小滿
五月:芒種夏至
六月:小暑大暑
七月:立秋處暑
八月:白露秋分
九月:寒露霜降
十月:立冬小雪
十一月:大雪冬至
十二月:小寒大寒
這套節氣名最早出現在《淮南子·天文訓》。驚蟄古名“啟蟄”,漢朝避景帝名諱改。24節氣是和月份的搭配不是絕對固定年年一致的。因為節氣跟著太陽年走,和朔望月沒有關係。上述說的是大致情況
古人最初還把24節氣細分為節氣和中氣兩種,例如立春是正月節,雨水是正月中,驚蟄是二月節,春分是二月中,余此類推。
節氣的細分和置閏產生過一些關係。由於1人節氣加上1個中氣的時間大約是30.5天,要大於一個朔望月,所以每月的節月加中氣要經上月推遲1至2天,推遲到某月就只有節氣沒有中氣,後來就以這個月份置閏。所以古人說“閏月無中氣”。陽曆每月都有節氣和中氣,上半年每月6日和21日左右是交節日期,下半年每月8日和23日是交節日期。
b.節氣的確立
節氣的確立和天文有關。古人把黃道附近一周天等分為星紀、玄枵等十二次,太陽運行到某次就交某節氣,實際上24節氣就是地球圍繞太陽公轉軌道上的24個不同的位置。
《漢書·律曆志》提到過節氣與星次的關係,如太陽運行星紀初點交大雪,運行星紀中央就交冬至,運行到玄枵初點交小寒,運行到玄枵中央就交大寒,《律曆志》所提到的星次和節氣對照如下:
1.星紀:大雪冬至
2.玄枵:小寒大寒
3.諏訾:立春驚蟄
4.降婁:雨水春分
5.大梁:穀雨清明
6.實沈:立夏小滿
7.鶉首:芒種夏至
8.鶉火:小暑大暑
9.鶉尾:立秋處暑
10.壽星:白露秋分
11.大火:寒露霜降
12.析木:立冬小雪
太陽運行到某星次初點,就是前一個節氣,如果運行中央,就是后一個節氣
這個對照表是《漢書》提到的,驚蟄在雨水之前,清明在穀雨之後,與後世二十四節氣有所不同。2000多年前的天象和現代不一樣,《律曆志》中提到了交某節氣時指太陽所在的星宿和度數,如冬至點在牽牛初度,在今天摩羯座β星附近,現代的冬至點在人馬座。
c.節氣的演變
24節氣是逐步完善起來的。古人很早就掌握了春秋分和夏冬至這四個最重要的節氣。《尚書·堯典》把春分叫做日中,秋分叫宵中,國為這兩天晝夜長短相等,《呂氏春秋》都叫日夜分。《堯典》把夏至叫日永,冬至叫日短,因為夏至白天最長,冬至白天最短,《呂氏春秋》分別叫做日長至,日短至。《左傳僖公五年》說:“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這裡的分指春秋分,至指夏至夏冬,啟指立春立夏,閉指立秋立冬。《呂氏春秋》里已經明確提到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4個節氣。到了《淮南子》就出現了和現代名稱完全相同的24個節氣了。
古人用干支紀日,例如《左傳隱公元年》“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干是天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支是地支,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乾和十二支依次組合,形成“六十甲子”。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每個單位代表一天,假調戲某日為甲子日,則甲子以後的日子依次是乙丑、丙寅、丁卯等。六十甲子周而復始。這種紀日法在甲骨文時代就有了。
古人紀日時有時只記天干不記地支,《楚辭·哀郢》:“出國門而軫懷兮,甲之朝吾以行”。這種情況在甲骨文已經有了。有地支紀日比較後起,而且大多限定在特定的日子。
在一個月內的某行日子,在古代還有其它稱謂,如每月的第一日叫“朔”,最後一天叫“晦”,所以《莊子》說“朝菌不知晦朔”。初三叫朏(fei3),大月十六、小月十五叫望,鮑照詩“三五二八日,千里與君同”,指的就是望日的明月說的。近在望后的日子叫既望,蘇軾《前赤壁賦》說“壬戌之秋,七月既望”。對朔晦兩天,古人常常既稱干支又稱朔晦。如《左傳僖公五年》“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丑奔京師”,《左傳襄公十八年》“十月……丙寅晦,齊師夜遁”。其它日子只記干支。人們可以通月朔日的干支推算它是這個月的第幾天。例如前面提到的“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根據後人推定,“辛丑”這一天是魯隱公元年五月二十三日。
有時候根據干支的順序,甚至可以推斷出古書中的錯誤來。《春秋襄公二十八年》說:“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乙未,楚子昭卒”。從甲寅到乙未共42天,不可能在同一月內,因此這個記載肯定有錯誤。
古代主要根據天色把一晝夜分為若干時段,日出時叫旦早朝晨,日入時叫夕暮昏晚,所以古書上常常出現朝夕、旦暮、晨昏、昏旦並舉。太陽正中時叫日中,將近日中的時間叫隅中,太陽西斜叫昃。
古人一日兩餐,朝食在日出之後,隅中之前,這段時間叫做食時或蚤食;夕食在日昃之後,日入之前,這段時間叫晡時。日入以後黃昏,黃昏以後是人定。《孔雀東南飛》有“奄奄黃昏后,寂寂人定初”的詩句,就是對段時間的確切描繪。人定以後就是夜半了。
《詩經》上說“女曰雞鳴,士曰昧旦。”雞鳴和昧旦是夜半以後相繼的兩個時段名稱。昧旦是天將亮的時間,又叫“昧爽”。古書還常提到平旦,平明,這是天亮的時間。
古人對一晝夜有等分的時辰概念之後,用十二地支表示十二時辰,每個時辰恰好等於現代的兩小時。小時的本意就是小時辰。十二地支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和現代對照,夜半12點(24點)就是子時(所以又稱子夜),上午2點是丑時,4點是寅時,6點是卯時,以此類推。近代又把每個時辰細分為初、正式成立。晚上11
點(23點)是為子初,夜半12點為子正;上午1點為丑初,上午2點為丑正,等等。這就等於把一晝夜等分為24小時了。對照表如下: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初 23 1 3 5 7 9 11 13 15 17 19 21
正 24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古人紀月通常以序數為記,如一月二月三月等,便作為歲首的月份叫正(zheng1)月。先秦時代每個月似乎還有特殊的名稱。例如正月為“孟陬”(楚辭)、四月為“除”(詩經)、九月為“玄”(國語)、十月為“陽”(詩經)。
後世還有以天干配合著地支來紀月,這是後來的事。
六、紀年法
古代最早的紀年法是按照王公即位的年次紀年,例如公元前770年是周平王元年、秦襄公八年等。以元、二、三年序數計算,直到在位者出位。漢武帝時開始用年號紀元,例如建元元年、元光二年等,更換年號就重新紀元。這兩種紀年法是古代學者所用的傳統紀年法。戰國時代,占星家還根據天象紀年,有所謂歲星紀年法、太歲紀年法。後世還有干支紀年法。
《夏小正》時代爭議
《夏小正》這本古代文獻由“經”和“傳”兩個部分組成。“經”是正文,“傳”是註解。《夏小正》經文全篇共400餘字,按12個月份排列,記載著每個月份的物候、氣象、天文,以及各個月份應該進行的生產事項,如漁獵、農耕、蠶桑、制衣、養馬等。看來,它是一個統集關於生產活動的安排日程表和經驗總結。弄清它產生的時代,對於我國古代歷史的研究應該是很有用的。那麼,它究竟是哪個時代的文獻呢?
有人認為它是西漢時代所編寫的,因為《夏小正》最初出現在西漢戴德編纂的《大戴禮記》中。《隋書·經籍志》就把《夏小正》定為“戴德撰”。這當然是不足信的。《大戴禮記》一書固然收入了西漢時的一些著作,如《孔察篇》說:“秦王……怨毒盈世,……子孫誅絕。”這樣是大秦朝的話,只有西漢人才能寫得出來。但以西漢,經過秦“焚書”之後,一些埋藏的古籍正在陸續發現,《大戴禮記》也必然搜集了一些較古的文獻。
《夏小正》採用夏代的曆法記事,《今本竹書紀年》中又有夏禹元年“頒夏時於邦國”一語,歷來不少人就認為,它是夏王朝的職官所紀,是夏代的文獻。但是根據考古學的材料,夏代從時間上推算相當於龍山文化和二里頭文化,這些文化遺址所出土的陶器上僅有很簡單的符號字。說夏代已能用文字對天文、氣象、物候和如此系統的記錄,實難令人相信。
《古本竹書紀年》稱夏禹“居陽城”,陽城在今河南西部的登封縣內。來考古學家也認為,夏王朝的活動地區在河南的西部和山西的西南部。有人據此主張,《夏小正》是西周、春秋時代居於原來夏人領域、沿夏代曆法者所作,它很可能是晉國的文獻。《左傳》記晉國史實多用夏曆,便是明證。但《夏小正》中所記的事物都在淮海地區,如說“雀入於海為蛤”,“玄雉入於淮為蜃”。他們如果看不見淮河和海,是不會如此記載的。再如,正月經文中記有梅、杏、桃等開花,這在黃河流域聽晉國也是不可能的。二月的經文里不有“剝鱒”一條。這個“鱒”就是如今的所子鱷,它居住在長江中下游,晉國也不會有這種東西。
夏朝滅亡后,夏王的子孫被封在杞國(今河南省杞縣)。《禮記·禮運篇》載,孔子曾經想考察夏代的政治情況,因而到杞國去,但夏代的文獻已大多散失,他只是“得夏時”罷了。這裡所謂的“夏時”,大概就是《夏小正》一書。司馬遷在寫《史記·夏本紀》進又說:“孔子正夏時,學者多傳《夏小正》。”根據以上資料,有人認為《夏小正》是杞國職官所記,而經過孔子審定的。
杞國的歷史很長,它曾經是殷王朝的諸侯國,後來又成為周王朝的諸侯國。它的國土原在淮海地區,到春秋魯僖公時期,杞國受到淮夷的侵犯而內遷了。如果《夏小正》是杞國的文獻,那麼它一定是在內遷之有早就寫成。而且,《夏小正》文句簡奧,大多數是二字、三字或四字就成一完整句子;還有《夏小正》經文中用的一些借字,春秋以後很少用了。由此推定,它的成書年代必在春秋早期以前。
傣族曆法
不過,《夏小正》的曆法十分簡單,它只是把一年分成12個月,沒有置閏月的方法,更沒有春夏秋冬四季的概念;它所記載的自然界現象,以動植物的變化最多,可見這是一種較原始的觀象授時的曆書;它所記的生產活動,也只有農業、畜牧、漁獵、採集,而沒有提到“百工”之事,手工業生產在當時還很不發達;許多跡象表明,它很可能是夏朝流傳下來的關地生產活動的世代經驗的積累。況且,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夏桀後來“出奔南巢氏”,有人認為就在今安徽巢縣一帶。夏朝末年的統治中心,應該也有淮海地區。
究竟《夏小正》是什麼時代的作品,這需從歷史學、這需從歷史學、文字學、地理學、考古學、天文學等各個方面作綜合考察,方能得出較為可靠的結論。
帝俊首娶了冰肌玉膚的羲和為妻,婚宴后的春秋里他心生邪念,愛上了閉月羞花的小姨妹,一心想把她佔為己有,以滿足心性上的慾望。善良的羲和寬容了丈夫娶嫦羲為妻。帝俊說:“你們姐妹是我最大的幸福和快樂”。“一夫兩妻制”的生活在好們那裡和諧美滿。不知過了多少個漫長的春秋?姐妹倆都懷上了身孕,分別給帝俊生下二十二個兒女,起先是姐姐羲和生下十個兒子,十子依次稱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他們十兄弟綽號叫“日”,被稱為“金烏”和“太陽”。後來妹妹嫦羲生下十二個女兒,十女依次稱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她們十二個姐妹綽號叫“月”,被稱為“銀烏”和“月亮”。
中國古代天文與曆法
《史記·天宮書》載:“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其中的太一星也叫紫微星,就是北極星。北極星周圍有兩個著名而明顯的星座,呈勺狀的大熊座和呈W形的仙女座,一般稍加指點就能認識這兩個星座。其中最重要是北斗七星。古人很重視北斗,因為可以利用它來辨方向,定季節。北斗星在不同的季節和夜晚不同的時間,出現於天空不同的方位,所以古人就根據初昏時斗柄所指的方向來決定季節:斗柄指東是春天,斗柄指南是天夏,斗柄指西是秋天,斗柄指北是冬天(見引文之十二)。
相傳,在很久以前,有個名字叫萬年的青年,有一天,他上山砍柴的時候,因為太陽曬得太熱,坐在樹蔭下休息。突然,地上樹影的移動啟發了他。回家之後,他就用了幾天幾夜設計出一個測日影計天時的晷儀。可是,當天陰有雨或有霧的時候,就會因為沒有太陽,而影響了測量。後來,山崖上的滴泉引起了他的興趣,他又動手做了一個五層漏壺。天長日久,他發現每隔三百六十多天,天時的長短就會重複一遍。
當時的國君叫祖乙,天氣的不測,也使他很苦惱。萬年聽說后,忍不住就帶著日晷和漏壺去見國君,對祖乙講了日月運行的道理。祖乙聽後龍顏大悅,覺得很有道理。於是把萬年留下,在天壇前修建日月閣,築起日晷台和漏壺亭。祖乙對萬年說:「希望你能測准日月規律,推算出準確的晨夕時間,創建曆法,為天下的黎民百姓造福。」
冬去春來,年復一年。萬年經過長期觀察,精心推算,制定出了準確的太陽曆。當他把太陽曆呈奉給繼任的國君時,已是滿面銀須。國君深為感動,為紀念萬年的功績,便將太陽曆命名為「萬年曆」,封萬年為日月壽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