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疫情報告(report on epidemic diseases),發現疫情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傳染病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1989 年 9 月 1 日開始實行)第三條指出:“本法規定管理的傳染病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甲類傳染病是指:鼠疫、霍亂。乙類傳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質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猩紅熱、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鉤端螺旋體病、布魯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流行性乙型腦炎、黑熱病、瘧疾、登革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