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

四川高考

四川高考,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四川地區的簡稱,主要是高等教育入學考試,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每年6月7日、6月8日考試。

據統計,2015年全國共有1884所院校在川已錄取本專科新生45.5萬人。錄取新生中,按層次分,本科有19.85萬人,專科有25.65萬人;按類別分,普通類有38.64萬人,藝術體育類有4.63萬人,對口類有2.23萬人。

歷史沿革


四川高考作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重要組成部分。
高考是高等學校選拔新生的制度,中國有1300多年科舉考試的歷史,這一制度曾顯示出選拔人才的優越性,深深地影響了東亞各國。1905年,清廷出於發展新教育、培養實用人才的需要,廢除了科舉制度,轉而引進西方的學校考試製度。中國現代高考制度的建立,就有這樣兩個重要來源:一是科舉考試製度所形成的傳統考試思維和價值,二是西方現代考試製度的模式和手段。
1904年,清政府在張之洞等人的主持下頒行了《奏定學堂章程》。
1905年,科舉考試製度壽終正寢,從此中國現代教育登上了歷史舞台。
1936年,全國已經有100多所大學。當時的高考制度是各所學校自主組織命題,學生可以選擇報考多所大學,也可能同時被多所大學錄取。
1952年,中國建立起來全國統一高等學校招生制度。統一高考招生能更好的顯示出公平,也適應了當時國家快速選拔人才的需要。
1977年,鄧小平出任國家副總理,分管文教,主持恢復高考。恢復高考改變了千百萬人的命運,挽救了中國教育,也挽救了整個中國。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規定在中央部門或國防科工委系統所屬的某些高等院校,要按一定比例面向農村或農場、牧場、礦區、油田等艱苦行業的定向招生。
1981年,理科中增加了生物科。
1983年,英語被正式列入高考科目。
1985年,教育部規定:可以從參加統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數國家計劃外的自費生。一向由國家“統包”的招生制度,變成了不收費的國家計劃招生和收費的國家調節招生同時並存的“雙軌制”。同年,從美國引進標準化考試,並於當年首先在廣東省進行了英語、數學兩科的試點。
1985年以後,高考改革的總體趨勢向減少高考科目方向發展。先是將理科7門、文科6門各減為3+2共5門,上海則實行3+1方案。同年,國家教委決定在北京大學等43所高等學校進行招收保送生的試點。
1989年8月,國家教委決定將標準化考試逐步在全國推行。
1994年,高考生物和地理被取消高考,名義上是為學生減負,結果非但減不了負,還導致學生地理和生物知識的貧乏。同年,政治被排除在統考科目之外,理科考試中不再考政治。
1996年,中國高等教育試行並軌招生,高校學費開始增加。
1997年,普通高校招生並軌改革。
1999年,教育部出台了《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文件提出,跨世紀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宏偉目標與任務,對落實科教興國戰略做出了全面部署,同年廣東率先試行“3+X”改革方案,生物、地理又重新開始出現在高考科目中。
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將達到適齡青年的15%。在短短的五六年中,大學招生擴大了將近3倍,“大眾化教育”逐漸取代“精英教育”。高校畢業生缺乏技能、就業困難等問題,引起了人們對擴招的反思。
2000年,一直由國家“全包”的師範專業也實行收費,招生並軌改革完成。
2003年,經國務院同意,教育部決定從2003年起將高考時間提前一個月,高考時間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7、8、9日。
2006年,四川省在教育部批准下,也將實行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考自主命題。
2008年起,四川省開始推行平行志願
2010年,四川省實施新課程改革,高中分必修與選修。
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批次(不含藝術、體育類專業)設置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專科提前批、專科第一批和專科第二批共6個批次。本科第三批次被取消。本、專科批次全面實現“平行”。在提前批、預科與免費師範生錄取中仍然採用適合這些特殊類招生的“梯度志願”。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被取消,4項地方性加分項目也被取消。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迹、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有5個全國性加分項目也隨即取消。
2016年,四川省開始採用全國丙卷(註:僅語文、文綜兩科使用)。
2017年,四川省所有科目採用全國丙卷,專科第一批和專科第二批合併為專科批次,2018級高一新生將在2021年迎來新高考。

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批次錄取


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批次(不含藝術、體育類專業)設置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專科提前批、專科批共5個批次。
本科提前批錄取院校包括:軍隊(武警)院校、國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本科、教育部直屬師範本科高校、空軍和民航招飛院校,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免費醫學定向(本科)招生高校及專業,實施綜合考核的試點高校及專業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專業。
本科第一批錄取高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211工程”建設高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屬重點高校、經核准參加本批錄取的高校和專業。
本科第二批為除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專科提前批錄取院校為需要單獨面試的定向培養士官試點院校、公安院校專科和航空服務專業專科,以及航海類專科和省屬院校免費師範生專科。
專科批院校為除專科提前批以外的所有高職(專科)院校和專業。
各批次安排的高校、專業詳見四川省《招生考試報》。
招收藏文加試、彝文加試考生的藏文、彝文專業按本科(不區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專科分別設置學校志願,本科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錄取,專科安排在專科批錄取。
各批次預科志願同批填報。
對口招生分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志願兩個批次填報。
藏文、彝文一類模式本科、專科、本科預科、專科預科志願按所報高校安排批次填報和錄取。
2.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在本科提前批結束后、本科一批開始前錄取,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武警)院校國家專項計劃在本科提前批錄取。
省屬院校免費師範生(不含藝術、體育類專業)的錄取,原則上安排在相應批次前進行,具體為:本科層次農村義務教育、特殊教育計劃在本科一批結束后、本科二批開始前錄取;專科層次小學教育“一專多能”計劃安排在專科提前批錄取;招收藏、彝文加試考生的本科、專科層次藏漢、彝漢“雙語”計劃在本批普通類錄取后、其它藏、彝文加試前錄取;招收“一類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層次藏漢、彝漢“雙語”計劃在藏文、彝文“一類模式”本科批次前錄取,專科層次藏漢、彝漢“雙語”計劃在藏文、彝文“一類模式”專科批次前錄取。
3.高職學院面向藏區試辦高中起點“1+2”模式高職教育(以下簡稱“1+2”)志願設置在專科批志願之後,符合條件的考生可選擇填報。具體辦法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於做好我省2017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執行。
4.報考除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以外的港澳高校的考生,直接登錄港澳各高校網站進行網上填報。
5. 擬報考高中中專的考生,參照《招生考試報》公布的中職學校招生目錄,直接與相關學校聯繫,參加學校自主招生錄取。

高考加分


全國性加分項目
1.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加1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地方性加分項目(2017年版)
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下列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加5分:
(1)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協主辦的全國中學生學科(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下同)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名稱為:①中國數學奧林匹克;②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③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④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⑤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
(2)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協、教育部等主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者,以及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
(3)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在規定級別的運動會中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或達到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並參加省組織的統一測試(具體要求和辦法另文規定)達到相應標準的考生。加分的運動項目限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和羽毛球。
(4)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省教育廳表彰的省級優秀學生;
(5)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國家有關部委授予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的考生;
(6)獲得縣(市、區)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公民”稱號、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勇士”稱號、省人民政府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為英雄”的考生;
(7)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經省錄取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同意給予加分的考生。
少數民族加分政策
(1)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峨邊縣馬邊縣米易縣鹽邊縣石棉縣北川縣平武縣漢源縣寶興縣興文縣宣漢縣敘永縣古藺縣筠連縣珙縣屏山縣滎經縣仁和區、金口河區(以下簡稱三州十七縣兩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科第一批錄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執行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本科高校,以下簡稱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漢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東區、西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漢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數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屬高校錄取時加5分,在其它高校錄取時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上述少數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項目,原則上只適用於四川省內高校在川招生。四川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時,若學校認可四川省上述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則按四川省政策加分投檔,由學校根據其錄取規則決定是否錄取;若學校明確認可的加分分值上限為20分,則投檔時按學校要求執行。請招生學校充分考慮四川民族地區的特殊性,從促進民族大團結、促進民族地區人才培養和經濟建設發展的政治高度,給予理解和支持。
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不累加。

分數線


新課改
年份/批次201820172016201520142013
一本
文科553
理科546
文科537
理科511
文科540
理科532
文科543
理科528
文科551
理科540
文科567
理科562
二本
文科492
理科458
文科470
理科436
文科480
理科453
文科473
理科445
文科500
理科475
文科505
理科492
三本
文科476
理科446
文科477
理科460
一專
文科190
理科180
文科190
理科180
文科445分
理科390分
文科448
理科412
文科450
理科390
文科443
理科413
年份/批次201220112010200920082007
一本
文科516
理科518
文科533
理科519
文科543
理科512
文科540
理科498
文科598
理科593
文科558
理科532
二本
文科451
理科445
文科473
理科448
文科483
理科441
文科480
理科436
文科548
理科534
文科509
理科475
三本
文科427
理科416
文科441
理科416
文科451
理科413
文科451
理科412
文科522
理科510
文科485
理科450
一專
文科405
理科392
文科415
理科382
文科417
理科361
文科416
理科376
文科485
理科465
文科445
理科405

考試


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試題中的語文、數學(文、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英語科,以及外語科小語種、漢語均使用全國卷(丙卷)。試卷由四川省統一印製。
考試必須在標準化考點進行。考點應設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並按有關考試規定管理。若因特殊情況需要在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區增設考點,須報經省招考委批准。各級考試招生機構要按照《教育部、中國殘聯關於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要求,為殘疾人報名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
2.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科目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試啟用前屬絕密級事項;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評分參考在本科目考試啟用前屬絕密級事項,啟用時降為秘密級,保密期限連續計算,共5年,知悉範圍是命題、審題、印刷、監印、閱卷等相關工作人員。
國家教育考試省級統一考試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試啟用前屬機密級事項,知悉範圍是命題、審題、印刷、監印等相關工作人員。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單獨命題考試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試啟用前屬機密級事項,知悉範圍是命題、審題、印刷、監印等相關工作人員。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有關高校要嚴格按照國家、省的保密要求保管、使用這些秘密材料。
3.所有考生在考試前都應按在報名階段簽訂《考生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的承諾,主動了解省教育考試院在高考前公布的《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場規則》,並在考試中嚴格遵守。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須簽訂《誠信施考承諾書》。
4.各級招考機構和涉及命題、制卷、評卷工作的相關單位須按國家及省的規定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和檢查,建立健全應急反應機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確保安全保密工作萬無一失。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事發單位須在第一時間直接報告省教育考試院,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失(泄)密範圍的進一步擴大。
5.全省高考(藏、彝文一類模式高考除外)於6月7、8日統一組織進行。各科目考試時間(北京時間)安排如下:
日 期9:00─11:3015:00─17:00
6月7日語 文數 學
6月8日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 語
(1)文史類考生考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含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內容);理工類考生考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含物理、化學、生物三個科目內容)。語文、數學、外語科(含聽力考試)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滿分均為300分;總分750分。
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凡擬報考外語高校、系(科)、專業(含科技外語)的考生,除筆試外,還須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外語口試工作安排在6月9、10日,由縣(市、區)招考辦組織進行。參加外語口試的考生應按縣(市、區)招考辦的規定報名。
(2)普通高校除招收藏文一類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藏文專業,只招收阿壩、甘孜、涼山三州和平武北川石棉漢源寶興五縣的藏族考生,加試藏文;普通高校除招收彝文一類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彝文專業,只招收涼山、甘孜、攀枝花樂山雅安五市州的彝族考生,加試彝文。藏文、彝文的加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藏文、彝文的加試工作由縣(市、區)招考辦組織進行,時間安排在6月9日上午9∶00-10∶00。
6.普通高校招收參加藏、彝文一類模式高考的藏、彝族考生辦法另文規定。
7.報考軍隊(武警)院校和招收國防生院校的考生,須參加由省軍區指定的軍分區組織的面試和軍檢;報考公安院校(含公安院校的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參加由省公安廳統一組織的公安面試和體能測試。報考定向培養士官試點院校的考生,須參加由省軍區統一組織的面試和軍檢。軍檢、面試和體能測試工作均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績以後進行,具體辦法另文規定。
8.報考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的考生,須參加由招生學校組織的面試。面試的具體辦法由招生學校確定並公布。
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偵查學治安學、邊防管理和刑事科學技術專業,以及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各專業招生的面試要求,由學校確定並公布。
報考有面試要求的航空服務專業的考生,須按高校公布的辦法參加面試。面試合格考生名單由高校在7月5日前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除上述所列學校和專業外的在川招生高校若,2017年有面試要求的,擬報考考生應按學校要求自行參加高校的面試。面試合格考生名單由高校在錄取前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9.報考建築院校、系(科)的建築學、城市規劃、園林綠化等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一定的徒手畫基礎。是否組織徒手畫測試及測試辦法,由招生學校確定並公布。

人數


歷屆四川高考人數
年份人數
201862
201758.28
201657.13
201557.57
201457.17
201354.02
201253.83
201151.44
201051.16
200951.14
200851.76
200749.88
200645.33

評卷


1.全國統考和省級統考答卷的評閱由四川省招考委統一組織,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答卷的評閱由各高校組織。
全國統考和省級統考各科全部實行網上評卷。
省教育考試院制定網上評卷實施方案,並組織做好答卷的掃描工作。
高校有責任承擔評卷工作任務,高校、中學和有關單位有義務選派評卷教師。有關學校和單位要從大局出發,給予積極支持。評卷場要根據命題機構提供的答案及評分參考,結合考生答題實際情況,制訂評分細則。要採取切實措施,加強評卷管理,確保評卷過程安全、結果準確。
2.考生成績由招生考試機構逐級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
對成績有疑問需申請成績複核的考生,於6月25日12∶00前到縣(市、區)招考辦登記。成績複核結果由招生考試機構逐級通知考生本人。

頭名


文科理科
年份姓名高考總分就讀高中姓名高考總分就讀高中
2017塗琬童668成都市實驗外國語學校黎雨佳720樹德中學
2016劉代蕾663綿陽中學謝暢709什邡中學
2015萬妙然681成都外國語學校高志華689綿陽中學
2014唐旭奕650綿陽東辰國際學校封凡687成都七中
2013劉峻豪669江油一中郭怡辰707成都七中嘉祥外國語學校
2012周小琪636成都外國語學校高蕊馨682成都外國語學校
2011郭修武649南山中學李沛倫691成都外國語學校
2010向昊天654成都市實驗外國語學校楊山楷676綿陽中學
2009葉思雨634成都市實驗外國語學校董偉655巴中中學
2008王迪曦689石室中學王可倚717石室中學
2007張晨677成都外國語學校楊陽690雙流中學
2006陳璇卿655攀枝花七中周小天701樹德中學
2005邱汛677內江六中蘭雪717內江六中

四川高校


2017年四川省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地方屬高等學校錄取通知書籤發人名單匯總公布如下(共103所)。
2017年四川省地方屬高校錄取通知書籤發人名單
院校名稱簽發人職務
西南石油大學趙金洲校長
成都理工大學倪師軍校長
西南科技大學陳永燦校長
成都信息工程大學余敏明校長
四川理工學院庹先國院長
西華大學劉清友校長
四川農業大學鄭有良校長
西昌學院彭正松院長
西南醫科大學何延政校長
成都中醫藥大學余曙光校長
川北醫學院杜勇院長
四川師範大學汪明義校長
西華師範大學張健校長
綿陽師範學院李樹勇院長
內江師範學院張志遠院長
宜賓學院蔡樂才院長
四川文理學院刁永鋒院長
阿壩師範學院向武院長
樂山師範學院胡丹院長
成都體育學院劉青院長
四川音樂學院林戈爾院長
成都學院王清遠院長
成都工業學院嚴余松院長
攀枝花學院肖立軍黨委書記
四川旅遊學院盧一院長
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夏平校長
四川民族學院郭慶義院長
民辦四川天一學院李能武院長
四川警察學院伊良忠院長
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張蘊啟院長
四川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朱康院長
成都職業技術學院王濤院長
成都東軟學院張應輝院長
四川化工職業技術學院楊宗偉院長
四川水利職業技術學院劉建明院長
南充職業技術學院陳永龍院長
內江職業技術學院任孝勇黨委書記
四川航天職業技術學院劉家騑院長
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楊光院長
四川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許志軍院長
綿陽職業技術學院何禮果院長
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蔣永林院長
四川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李春明院長
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李登萬院長
四川建築職業技術學院李輝院長
達州職業技術學院蔣偉院長
四川托普信息技術職業學院衡代清院長
四川國際標榜職業學院閻紅院長
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劉智慧院長
宜賓職業技術學院羅建平院長
瀘州職業技術學院賀元成院長
眉山職業技術學院徐井萬院長
成都藝術職業學院余開源院長
四川職業技術學院黃遠新院長
樂山職業技術學院劉忠院長
雅安職業技術學院石靜院長
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羅正祥院長
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柯崎院長
四川傳媒學院馬洪奎院長
成都信息工程大學銀杏酒店管理學院韓勇院長
成都文理學院曾曉榮院長
四川工商學院夏明忠院長
四川外國語大學成都學院尹大家院長
成都醫學院樊均明院長
四川商務職業學院舒維霖黨委書記
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劉貴文院長
廣安職業技術學院張曉峰副院長
四川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敬代和院長
四川工業科技學院唐健禾院長
四川大學錦城學院鄒廣嚴院長
四川文化傳媒職業學院黃萬品院長
四川華新現代職業學院楊波院長
四川管理職業學院周立院長
四川藝術職業學院陳智林院長
四川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秦曉明黨委書記
西南財經大學天府學院蒲果泉院長
四川大學錦江學院闕海寶副院長
四川文化藝術學院李望國院長
西南科技大學城市學院李眾立院長
四川科技職業學院陳宇院長
四川文化產業職業學院羅曉東院長
四川財經職業學院黃吉秀院長
四川城市職業學院王世倫院長
四川現代職業學院胡永甫院長
四川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王向東校長
西南交通大學希望學院陳葉梅院長
四川長江職業學院李愛冬院長
四川三河職業學院彭方弟院長
成都師範學院陳寧院長
川北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張廷鑫校長
四川衛生康復職業學院曾曉奇院長
四川電影電視學院羅共和院長
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鄧斌院長
巴中職業技術學院徐信連副院長
四川希望汽車職業學院李人憲院長
四川電子機械職業技術學院冷雪來院長
四川文軒職業學院李亞非院長
川南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田承春校長
四川護理職業學院張先庚院長
成都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柯玲院長
四川西南航空職業學院魏全斌院長
成都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凌紅院長
四川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景亞新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