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輔
首輔
首輔是明代首席大學士(即“內閣首輔”)和清代領班軍機大臣的習稱。
明代典制中並未明文規定“首輔”之名,但習慣上稱內閣主要柄政者首席大學士為首輔,且其擁有相對特殊的職權和地位。這一制度產生於政治實踐中,大致出現於明英宗天順年間,始於李賢。嘉靖、隆慶和萬曆初期,首輔、次輔界限嚴格,首輔主持內閣大政,權力最大,次輔不可相比,圍繞首輔之位展開的爭奪也很激烈。張居正之後,內閣首輔的權力逐漸衰落,但該稱呼仍延續至明亡。
清代領班內閣大學士有時也被稱為“首輔”(亦稱“首揆” ),但其在內閣中的實際職權地位並不突出,且內閣本身的重要性也已經下降。相較而言,領班軍機大臣在軍機處內外權力更重,故習稱領班軍機大臣稱為首輔(亦稱“首樞” ),如允祥、阿桂。
內閣官員的名稱如“某某殿大學士”、“某某閣大學士”等官名開始於唐朝。但唐朝的集賢殿學士的職責主要是編輯圖書、發現推薦文學賢才,不是掌握行政權的中央機構。宋朝設立的“殿閣大學士”名目繁多,如“觀文殿、端明殿、龍圖閣、天章閣、寶文閣、顯謨閣”等學士,但多是作為榮譽銜,無實際職責,與宰相不一定重合。
明朝建立之初設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廢丞相,罷中書省,親自掌管六部。然而,政務繁重,朱元璋獨自處理,也感到力不從心,遂先設置春夏秋冬“四輔官”,后又於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設文淵閣、東閣等殿閣大學士,為皇帝顧問。此外,他也從翰林院中臨時啟用官員協助處理章奏。
明成祖即位后,於建文四年八月特派翰林院官員解縉、胡廣、楊榮等七人入午門值文淵閣,參預機務,此後秘書官員常設,漸有“內閣”之稱。內閣中的官員一般以“某殿或某閣大學士”作為官職名,但該“大學士”僅作為兼銜,其正式職務仍為翰林院官員,品級不過五品,其下不設置新官署,職權受到限制。然而,閣臣們憑藉接近皇帝,對皇帝的決策仍有重要影響力。洪熙、宣德年間,多人內閣逐漸簡為“三楊”輔政,而閣臣官階、內閣權力都開始快速上升。
內閣首輔並非由制度規定在內閣中設置的職位,而是在實際政務運作當中形成的,其產生源於內閣大學士(即所謂“輔臣”)位次的差異和由此帶來的職權、地位的不同。
內閣大學士的首次之分,雖缺乏明確記載,但也並非無可考究。七人內閣組成之初,成祖對內閣有所命令,就會說“解縉等”;解縉被貶滴后,就改說“胡廣等”。宣德、正統時,閣臣論事,經常是以楊士奇領銜,羅汝敬稱其為“四朝舊臣,二聖元輔”。但這個時侯,各位閣臣地位相近,又多在御前議事,首次尚無明顯區分。到正統年間,“三楊”與新入閣的陳循等人差距凸現出來,蓋章奏票擬的機務原由“三楊”主掌,陳循等在三楊中僅剩楊溥一人的情況下,經過禮部奏請,才得以參預其中。這被趙翼認為是閣臣間職權不等的一條例證。
正統、景泰之際,閣臣議政票旨皆在文淵閣,當時楊溥已死,由陳循主議。葉盛攻擊陳循,說他“謬當內相之首”,景泰帝也曾敕諭陳循說“朕任卿掌內閣事”:這些都體現了陳循地位的特殊性。但是,在內閣中,仍有王文、高谷抗衡陳循;在內閣外,則六部分權、直屬皇帝的祖制仍得到堅持,景泰帝信任兵部尚書于謙也遠遠超過閣臣。曾有御史建言“請六部大事同內閣奏行”,被于謙依據祖制駁斥。
天順初,李賢二度入閣,明英宗命其“掌文淵閣事”,加少保吏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在內閣地位獨尊。李賢自己也說,文臣中只有自己“濫叨少保”。英宗凡軍國大事皆與他商議。這樣,李賢就被群臣目為首輔。《明實錄》云:“事皆處分於(李)賢。……賢卒,(陳)文首秉國鈞。”這是《明實錄》中第一次提到閣臣“首秉國鈞”。
隨著位居第一者開始有了”首輔“的尊稱,其次的閣臣就稱為次輔,餘人稱群輔。內閣首輔的人選,依閣臣的入閣先後、資歷、才能、聲望及皇帝旨意來確定。英宗天順之世,李賢為內閣首輔。憲宗時,萬安等為內閣首輔。武宗時,有李東陽、楊廷和等為內閣首輔。
但內閣只是侍皇帝左右備顧問的秘書機構,閣權是皇權的延伸,閣權的大小亦完全取決於皇帝的需要,首輔與閣臣在本質上只是皇帝的近身侍臣,他們沒有法定的政治地位,他們的任職和去職都完全取決於皇帝的需要和喜好。
據時江玲在論文《明朝嘉靖至萬曆前期的內閣首輔制研究》中認為,首輔本質上是由內閣的性質和政治地位決定的。內閣是翰林院的“內署”,並非獨立機構,亦不是制度規定性的權力機構,沒有法定的政治地位,這決定了閣臣、首輔同翰林院其他官員一樣,具有“文學侍從之臣”的色彩。明朝通過廢除宰相實現了皇權對相權的合併,真正實現了皇帝一人的專制集權。為適應皇權統治之需要而建立的內閣制度從一開始便完全依附在皇權之下。
由於內閣是受著祖制的鉗制而產生的,首輔制自設立之時便遺傳了內閣模稜兩可、明暗不定沒有法定地位和權力的特徵。第一,獻替可否。“獻替可否”即內閣就國家事務的各方面向皇帝提供諮詢,發表意見,有智囊團的作用。第二,平允庶政。“平庶政”是閣臣“預機務”的重要內容之一,主要包括隨事獻納、輔助決策、調理各方面的關係等,據此使國家庶政趨於平順,保持穩定。
“平庶政”的主要方式包括召對、密揭、票擬、題本等。明代前期,閣臣輔助皇帝平允庶政是內閣最重要的工作任務。
嘉靖至萬曆前期這六十年裡,一共湧現了十四位首輔,他們不僅在地位上高居於六部尚書之上,或者兼掌吏部、都察院等重要部院的職務,而且還可以挾制諸司了。
夏言、嚴嵩、徐階、高拱、張居正等人都被視為當朝之宰相,他們中的大多數在明朝歷史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首輔制發展到這個時期時,與其制度的最初設計相比發生了很大的變異。首輔位高權重,吸引了閣臣群體為爭奪首輔權位展開了一系列的政治傾軋,幾乎每一位首輔的上台都無一例外地經歷了腥風血雨的政治惡鬥。這時期的一些首輔之所以被稱為“權相”,首先是因為他們的政治地位極高,而其政治地位又正是通過其與皇帝、與閣臣、與六部之間的關係體現出來的。
1 .皇帝怠政,寵信首輔
嘉靖至萬曆前期的皇權並非那麼強悍,皇權總體上是具有示弱的特徵,皇帝特別依賴首輔,內閣職權得到了皇帝的保護,世宗、穆宗、神宗對內閣首輔一意寵用。
但此時皇權示弱、皇帝對首輔寵信有加的現象並不代表首輔的權力壓過了皇帝的權力,而這時期的首輔從根本上還是“乘皇帝靜攝而代行皇權”,或“乘帝幼而竊得皇權”,可以說這種權力的顯赫是特殊機遇的產物。
2.權壓六部 事無不統
從制度上來講,六部是不必聽命於內閣的,內閣首輔的地位亦遠遠低於吏部尚書。然而,從開始參預機務,到掌票擬,再至最後的事無不統,內閣在它發展的鼎盛時期,權力、地位的膨脹也達到了極點。嘉靖以後,內閣首輔“排六卿而成相之尊”,“六卿伺色探旨”,首輔侵壓六部或直接支配六部己成尋常之事,中央機構的運轉大有政歸內閣之勢。嘉靖六年以後,內閣班列始位於六部之上,至張居正任首輔時,部權已盡收於閣權之下。
明代的中國畢竟是人治的社會,掌權者個人的政治能力及其品質本性都決定著其行使權力的政治後果與政治影響。首輔是由一個個鮮活的人來擔任的,首輔“為相”的事功也必然受首輔的個體特性的影響。若心懷天下之首輔持重權,其可履行賢相之職,對國家機器的運轉可起拾遺補缺之功用,反之,由奸臣小人任首輔行相權,則必會惑君亂國。
明代首輔
建文四年(1402年)八月,朱棣派翰林院官員解縉、胡廣、楊榮等七人入午門值文淵閣,參預機務,漸有“內閣”之稱。起初,內閣諸輔臣雖有位次先後,但地位相近,職權也沒有明顯差異。後來,閣臣逐漸分化,“三楊”和陳循相繼在內閣中擁有了相對特殊的地位。大致到天順、成化年間李賢為首席輔臣期間,“首輔”產生並逐漸制度化。到嘉靖年間,在諭旨、詔令中,明世宗首次正式使用首輔、元輔、首臣、首相等對首席內閣大學士加以稱呼。
嘉靖、隆慶至萬曆初年,內閣首輔權力較重。在內閣中,他們趨於專斷票擬,不僅主稿,而且不容其他閣臣置喙;在內閣外,他們對六部的影響力也較為強大。與此同時,張璁、夏言、嚴嵩、徐階、高拱、張居正等人相繼圍繞首輔之位展開激烈爭奪。至張居正,內閣首輔的權力達到頂峰,一方面他是內閣的長官,閣僚則降為首輔的屬員;另一方面,部院員缺,特別是吏、兵二部尚書的推用,實際也均由張居正決定。
張居正死後,內閣首輔的權力在皇帝的不信任、內閣與六部的鬥爭以及宦官權力再次膨脹的情況下走向衰落。包括內閣首輔在內的內閣大臣大都碌碌無為,浮沉守位,沒有再出現此前一類”權臣“。
清代首輔
清代內閣大學士中雖仍有所謂“領班大學士”(有時亦被稱為首輔或“首揆”),但與明代內閣首輔不可同日而語。具體分析清代閣臣狀況可知,清朝大學士的班次權力意義不甚明顯,閣臣彼此在職權上接近。
雍正七年(1729年),清世宗設軍機處。乾隆初年,曾撤軍機處,改設“總理處”,不久復設“軍機處”。嘉慶四年(1799年),軍機處列為正式的國家機構。軍機處中的權力,實際上主要由領班軍機大臣(或稱“首席軍機”、“軍機領袖”、“首樞”等)掌握。軍機處向例,凡京外章奏,有皇帝發交軍機處議處的折件,必須先待軍機領袖閱畢,再由他指定某位軍機大臣閱看,而其餘幾名軍機不得聚觀。軍機領袖對奏章的處置意見,其他軍機即使不同意,在值班時,也不允許表示反對。只有當一起被皇帝召見,命各抒己見時,方可直接向皇帝面述。但這樣的機會較少,而敢于堅持己見,不畏報復的軍機就更少了。所以,軍機處的意見,實際上是軍機領袖“一錘定音”。
早年,滿蒙大學士在入值軍機時間和常年供職人數等方面均處於絕對優勢,且以領班大學士兼任首席軍機大臣,始終位居權力結構的最頂端。至嘉道時期,伴隨漢大學士在國家中樞地位的上升,滿蒙大學士在軍機處行走人數、入值時間等方面的優勢均不再現,且較之以往首揆兼領首樞的現象大幅度減少,進而在朝局中的政治影響力明顯降低。這固然與軍機處的規範化和皇帝用人傾向等因素密切相關,但滿蒙貴族整體素質與治國能力的下降實為其主要原因。
軍機處設立早期,為避親貴之嫌,親王一般不入軍機。如嘉慶四年(1799年)正月,清仁宗顒琰命成親王入軍機辦事,至十月,因與定製不符,又命出直。咸豐年初,清文宗奕詝命恭親王奕訢入直,但也鑒於嘉慶朝事,旋亦出直。但辛酉政變后,慈禧太后垂簾聽政,因擔心不孚人望,便籠絡親王以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廷議恭親王為議政王,總理軍機大臣。后雖奕訢去位,但親貴執政已為定例。清末,親王擔任領班軍機大臣,成為常事。
此外,《清史稿》中也存在將既未擔任過首席大學士、也未擔任過領班軍機但德高望重的大臣尊稱為首輔的情況,例如瓜爾佳·文祥。
在明代,一般而言,內閣首輔指大學士中入閣最早、資歷最深、加官最高者,而此人通常又最受皇帝信任,擁有相對重要的職權、地位。
其一,票擬權。票擬權起初並非由內閣輔臣獨享,更不為首席內閣大學士壟斷。但後來,票擬權逐漸專歸於內閣,在內閣之中又由內閣首輔執筆主稿,首輔委託則其他閣臣可以執筆。嘉靖以後,首輔趨於專斷票擬,不僅主稿,而且不容其他閣臣置喙。一方面,首輔極力維護其“主票擬”的地位;另一方面,其他閣臣一旦受命與首輔共主票擬,則意味著他將取而代之。此後,首輔的票擬權在天啟、崇禎年間,先後受到過魏廣微和倪元珙上書的衝擊,但大體維持了下來。
其二,對六部的影響。嚴嵩、張居正等內閣首輔在事實上控制了六部,張居正還試圖通過”考成法“使這種控制正規化。
其三,位次。隨著地位的提升,閣臣常擁有各部尚書的兼銜,但地位起初與六部的實任尚書不可同日而語,其後則慢慢反超,科舉讀卷時的次第反映出了這種微妙的變化。內閣首輔一般官以“少師太子太師兼吏部尚書”,位列文臣之首。
此外,也有學者討論內閣首輔的“封還執奏”權(封駁權),不過學界一般把封還執奏視作內閣整體的權力,其對於內閣首輔的專屬性似不明顯。
內閣首輔的實際職權因人、因時而異,行使職權的效果也是如此。由於內閣在制度上只承擔秘書、顧問工作而不能指揮六部等行政機構,也無監督百官執行之權,甚至被視作臨時機構,又由於宦官批紅權的牽制,故包括內閣首輔在內的內閣大學士最多只有”准宰相“的性質,並非真正的宰相。
對於內閣首輔的性質和地位,存在“宰相”、“開府之書記”、“輔相”等多種界定,當代學界主流觀點認為其並非宰相。嚴格意義上,在明代內閣制形成初期及清代等不強調內閣大學士職權差別的時代,不存在”內閣首輔“的概念。
張廷玉等《明史》:成祖簡翰林官直文淵閣,參預機務,有歷升至大學士者。其時章疏直達御前,多出宸斷。儒臣入直,備顧問而已。至仁宗而後,諸大學士歷晉尚書、保、傅,品位尊崇,地居近密,而綸言批答,裁決機宜,悉由票擬,閣權之重偃然漢、唐宰輔,特不居丞相名耳。諸輔之中,尤以首揆為重。夫治道得失,人才用舍,理亂興衰,繄宰臣是系。其賢邪忠佞,清正貪鄙,判若白黑,百世不可掩也。
趙爾巽等《清史稿》:軍機處名不師古,而絲綸出納,職居密勿。初祗秉廟謨商戎略而已,厥後軍國大計,罔不總攬。自雍、乾后百八十年,威命所寄,不於內閣而于軍機處,蓋隱然執政之府矣。
張廷玉等《明史》:成祖簡翰林官直文淵閣,參預機務,有歷升至大學士者。其時章疏直達御前,多出宸斷。儒臣入直,備顧問而已。至仁宗而後,諸大學士歷晉尚書、保、傅,品位尊崇,地居近密,而綸言批答,裁決機宜,悉由票擬,閣權之重偃然漢、唐宰輔,特不居丞相名耳。諸輔之中,尤以首揆為重。夫治道得失,人才用舍,理亂興衰,繄宰臣是系。其賢邪忠佞,清正貪鄙,判若白黑,百世不可掩也。
梁啟超《李鴻章傳》:雖然,本朝自雍正以來,政府之實權在軍機大臣(自同治以後,督撫之權雖日盛,然亦存乎其人,不可一例)。故一國政治上之功罪,軍機大臣當負其責任之大半。
趙爾巽等《清史稿》:軍機處名不師古,而絲綸出納,職居密勿。初祗秉廟謨商戎略而已,厥後軍國大計,罔不總攬。自雍、乾后百八十年,威命所寄,不於內閣而于軍機處,蓋隱然執政之府矣。
內閣首輔
人次 | 姓名 | 上任時間 | 離任時間及事由 | 公曆任期 |
1 | 黃淮 | 建文四年八月 | 建文四年十一月降 | 1402年 |
2 | 解縉 | 建文四年十一月 | 永樂五年二月罷 | 1402年-1407年 |
3 | 胡廣 | 永樂五年二月 | 永樂十六年五月卒 | 1407年-1418年 |
4 | 楊榮 | 永樂十六年五月 | 永樂二十二年八月降 | 1418年-1424年 |
5 | 楊士奇 | 永樂二十二年八月 | 正統九年三月卒 | 1424年-1444年 |
6 | 楊溥 | 正統九年三月 | 正統十一年七月卒 | 1444年-1446年 |
7 | 曹鼐 | 正統十一年七月 | 正統十四年八月卒 | 1446年-1449年 |
8 | 陳循 | 正統十四年八月 | 天順元年正月罷 | 1449年-1457年 |
9* | 高榖 | 天順元年正月 | 天順二月致仕 | 1457年 |
10 | 徐有貞 | 天順元年二月 | 天順元年六月罷 | 1457年 |
11 | 許彬 | 天順元年六月 | 天順元年七月罷 | 1457年 |
12 | 李賢 | 天順元年七月 | 成化二年三月丁憂 | 1457年-1466年 |
13 | 陳文 | 成化二年三月 | 成化二年五月降 | 1466年 |
14 | 李賢 | 成化二年五月 | 成化二年十二月卒 | 1466年 |
15 | 陳文 | 成化二年十二月 | 成化四年四月卒 | 1466年-1468年 |
16 | 彭時 | 成化四年四月 | 成化十一年三月卒 | 1468年-1475年 |
17 | 商輅 | 成化十一年三月 | 成化十三年六月致仕 | 1475年-1477年 |
18 | 萬安 | 成化十三年六月 | 成化二十三年十月罷 | 1477年-1487年 |
19 | 劉吉 | 成化二十三年十月 | 弘治五年八月致仕 | 1487年-1492年 |
20 | 徐溥 | 弘治五年八月 | 弘治十一年七月致仕 | 1492年-1498年 |
21 | 劉健 | 弘治十一年七月 | 正德元年十月致仕 | 1498年-1506年 |
22 | 李東陽 | 正德元年十月 | 正德七年十二月致仕 | 1506年-1512年 |
23 | 楊廷和 | 正德七年十二月 | 正德十年三月丁憂 | 1512年-1515年 |
24 | 梁儲 | 正德十年三月 | 正德十二年十一月降 | 1515年-1517年 |
25 | 楊廷和 | 正德十二年十一月 | 嘉靖三年二月致仕 | 1517年-1524年 |
26 | 蔣冕 | 嘉靖三年二月 | 嘉靖三年五月致仕 | 1524年 |
27 | 毛紀 | 嘉靖三年五月 | 嘉靖三年七月致仕 | 1524年 |
28* | 費宏 | 嘉靖三年七月 | 嘉靖六年二月致仕 | 1524年-1527年 |
29 | 楊一清 | 嘉靖六年二月 | 嘉靖八年九月致仕 | 1527年-1529年 |
30 | 張璁 | 嘉靖八年九月 | 嘉靖十年二月易名張孚敬,七月致仕 | 1529年-1531年 |
31 | 翟鑾 | 嘉靖十年七月 | 嘉靖十年九月降 | 1531年 |
32 | 李時 | 嘉靖十年九月 | 嘉靖十年十一月降 | 1531年 |
33 | 張孚敬 | 嘉靖十年三月 | 嘉靖十一年八月致仕 | 1532年 |
34* | 李時 | 嘉靖十一年八月 | 嘉靖十二年四月降 | 1532年-1533年 |
35 | 張孚敬 | 嘉靖十二年四月 | 嘉靖十四年四月致仕 | 1533年-1535年 |
36 | 李時 | 嘉靖十四年四月 | 嘉靖十四年八月降 | 1535年 |
37 | 費宏 | 嘉靖十四年八月 | 嘉靖十四年十月卒 | 1535年 |
38 | 李時 | 嘉靖十四年四月 | 嘉靖十七年十二月卒 | 1535年-1538年 |
39 | 夏言 | 嘉靖十七年十二月 | 嘉靖十八年五月致仕 | 1538年-1539年 |
40 | 顧鼎臣 | 嘉靖十八年五月 | 嘉靖十八年五月降 | 1539年 |
41 | 夏言 | 嘉靖十八年五月 | 嘉靖二十年八月致仕 | 1539年-1541年 |
42 | 翟鑾 | 嘉靖二十年八月 | 嘉靖二十年十月降 | 1541年 |
43 | 夏言 | 嘉靖二十年十月 | 嘉靖二十一年七月罷 | 1541年-1542年 |
44 | 翟鑾 | 嘉靖二十一年七月 | 嘉靖二十三年八月罷 | 1542年-1544年 |
45 | 嚴嵩 | 嘉靖二十三年八月 | 嘉靖二十四年十二月降 | 1544年-1545年 |
46 | 夏言 | 嘉靖二十四年十二月 | 嘉靖二十七年正月致仕 | 1545年-1548年 |
47 | 嚴嵩 | 嘉靖二十七年正月 | 嘉靖四十一年五月罷 | 1548年-1562年 |
48 | 徐階 | 嘉靖四十一年五月 | 隆慶二年七月致仕 | 1562年-1568年 |
49 | 李春芳 | 隆慶二年七月 | 隆慶五年五月致仕 | 1568年-1571年 |
50 | 高拱 | 隆慶五年五月 | 隆慶六年六月罷 | 1571年-1572年 |
51 | 張居正 | 隆慶六年六月 | 萬曆十年六月卒 | 1572年-1582年 |
52 | 張四維 | 萬曆十年六月 | 萬曆十一年四月丁憂 | 1582年-1583年 |
53 | 申時行 | 萬曆十一年四月 | 萬曆十九年九月致仕 | 1583年-1591年 |
54 | 王家屏 | 萬曆十九年九月 | 萬曆二十年三月致仕 | 1591年-1592年 |
55 | 趙志皋 | 萬曆二十年三月 | 萬曆二十一年正月降 | 1592年-1593年 |
56 | 王錫爵 | 萬曆二十一年正月 | 萬曆二十二年五月致仕 | 1593年-1594年 |
57 | 趙志皋 | 萬曆二十二年五月 | 萬曆二十九年九月卒 | 1594年-1601年 |
58 | 沈一貫 | 萬曆二十九年九月 | 萬曆三十四年七月致仕 | 1601年-1606年 |
59 | 朱賡 | 萬曆三十四年七月 | 萬曆三十六年十一月卒 | 1606年-1608年 |
60* | 李廷機 | 萬曆三十六年十一月 | 萬曆四十年九月致仕 | 1608年-1612年 |
61 | 葉向高 | 萬曆四十年九月 | 萬曆四十二年八月致仕 | 1612年-1614年 |
62 | 方從哲 | 萬曆四十二年八月 | 泰昌元年十二月致仕 | 1614年-1620年 |
63 | 劉一燝 | 泰昌元年十二月 | 天啟元年十月降 | 1620年-1621年 |
64 | 葉向高 | 天啟元年十月 | 天啟四年七月致仕 | 1621年-1624年 |
65 | 韓爌 | 天啟四年七月 | 天啟四年十一月致仕 | 1624年 |
66 | 朱國禎 | 天啟四年十一月 | 天啟四年十二月致仕 | 1624年 |
67 | 顧秉謙 | 天啟四年十二月 | 天啟六年九月致仕 | 1624年-1626年 |
68 | 黃立極 | 天啟六年九月 | 天啟七年十一月致仕 | 1626年-1627年 |
69 | 施鳳來 | 天啟七年十一月 | 崇禎元年三月致仕 | 1627年-1628年 |
70 | 李國 | 崇禎元年三月 | 崇禎元年五月致仕 | 1628年 |
71 | 來宗道 | 崇禎元年五月 | 崇禎元年六月致仕 | 1628年 |
72 | 李標 | 崇禎元年六月 | 崇禎元年十二月降 | 1628年 |
73 | 韓爌 | 崇禎元年十二月 | 崇禎三年正月致仕 | 1628年-1630年 |
74 | 李標 | 崇禎三年正月 | 崇禎三年三月致仕 | 1630年 |
75 | 成基命 | 崇禎三年三月 | 崇禎三年九月致仕 | 1630年 |
76 | 周延儒 | 崇禎三年九月 | 崇禎六年六月罷 | 1630年-1633年 |
77 | 溫體仁 | 崇禎六年六月 | 崇禎十年六月致仕 | 1633年-1637年 |
78 | 張至發 | 崇禎十年六月 | 崇禎十一年四月罷 | 1637年-1638年 |
79 | 孔貞運 | 崇禎十一年四月 | 崇禎十一年六月罷 | 1638年 |
80 | 劉宇亮 | 崇禎十一年六月 | 崇禎十二年二月罷 | 1638年-1639年 |
81 | 薛國觀 | 崇禎十二年二月 | 崇禎十三年六月致仕 | 1639年-1640年 |
82 | 范復粹 | 崇禎十三年六月 | 崇禎十四年五月罷 | 1640年-1641年 |
83 | 張四知 | 崇禎十四年五月 | 崇禎十四年九月降 | 1641年 |
84 | 周延儒 | 崇禎十四年九月 | 崇禎十六年五月罷 | 1641年-1643年 |
85 | 陳演 | 崇禎十六年五月 | 崇禎十七年二月罷 | 1643年-1644年 |
86 | 蔣德璟 | 崇禎十七年二月 | 崇禎十七年三月罷 | 1644年 |
87 | 魏藻德 | 崇禎十七年三月 | 崇禎十七年三月卒 | 1644年 |
上表參見詞條“內閣首輔”。(表格參考資料:《明史·宰輔年表》,《明實錄》和《明史》列傳部分相關記載,及相關考訂文章)
關於清代“領班內閣大學士”,參見詞條“清朝大學士列表”。
領班軍機
人次 | 姓名 | 上任時間 | 離任時間及事由 | 公曆任期 |
1 | 允祥 | 雍正七年六月 | 雍正八年五月,病卒 | 1729年-1730年 |
2 | 馬爾賽 | 雍正八年五月 | 雍正九年八月,出 | 1730年-1731年 |
3 | 張廷玉 | 雍正九年八月 | 雍正十年二月,降 | 1731年-1732年 |
4 | 鄂爾泰 | 雍正十年二月 | 雍正十一年四月,降 | 1732年-1733年 |
5 | 福彭 | 雍正十一年四月 | 雍正十一年七月,出 | 1733年 |
6 | 鄂爾泰 | 雍正十一年七月 | 雍正十三年十月,軍機處裁撤,設總理事務處 | 1733年-1735年 |
7 | 鄂爾泰 | 乾隆二年十一月 | 乾隆十年四月,病卒 | 1737年-1745年 |
8 | 訥親 | 乾隆十年五月 | 乾隆十三年九月,金川之戰,革職 | 1745年-17498年 |
9 | 傅恆 | 乾隆十三年十月 | 乾隆三十五年七月,病卒 | 1748年-1770年 |
10 | 尹繼善 | 乾隆三十五年七月 | 乾隆三十六年四月,病卒 | 1770年-1771年 |
11 | 劉統勛 | 乾隆三十六年四月 | 乾隆三十八年十一月,病卒 | 1771年-1773年 |
12 | 于敏中 | 乾隆三十八年十一月 | 乾隆四十四年十二月,病卒 | 1773年-1779年 |
13 | 阿桂 | 乾隆四十四年十二月 | 嘉慶二年八月,病卒 | 1779年-1797年 |
14 | 和珅 | 嘉慶二年八月 | 嘉慶四年正月,革職,逮獄 | 1797年-1799年 |
15 | 永瑆 | 嘉慶四年正月 | 嘉慶四年十月,因非祖制罷直 | 1799年 |
16 | 慶桂 | 嘉慶四年十月 | 嘉慶十七年九月,因年老罷直 | 1799年-1812年 |
17 | 董誥 | 嘉慶十七年九月 | 嘉慶二十三年二月,致仕 | 1812年-1818年 |
18 | 托津 | 嘉慶二十三年二月 | 嘉慶二十五年九月,因撰遺詔錯誤免直 | 1812年-1820年 |
19 | 曹振鏞 | 嘉慶二十五年九月 | 道光三年正月,降 | 1820年-1823年 |
20 | 長齡 | 道光三年正月 | 道光四年十二月,出 | 1823年-1824年 |
21 | 曹振鏞 | 道光四年十二月 | 道光十五年正月,病卒 | 1824年-1835年 |
22 | 文孚 | 道光十五年正月 | 道光十五年七月,因病自請罷直 | 1835年 |
23 | 潘世恩 | 道光十五年七月 | 道光十六年七月,降 | 1835年-1836年 |
24 | 穆彰阿 | 道光十六年七月 | 道光三十年十月,革職 | 1836年-1850年 |
25 | 祁寯藻 | 道光三十年十月 | 咸豐元年正月,降 | 1850年-1851年 |
26 | 賽尚阿 | 咸豐元年正月 | 咸豐二年九月,革職 | 1851年-1852年 |
27 | 祁寯藻 | 咸豐二年九月 | 咸豐三年十月,降 | 1852年-1853年 |
28 | 奕訢 | 咸豐三年十月 | 咸豐五年七月,因過免直 | 1853年-1855年 |
29 | 文慶 | 咸豐五年七月 | 咸豐六年十一月,病卒 | 1855年-1856年 |
30 | 彭蘊章 | 咸豐六年十一月 | 咸豐十年六月,因衰老罷直 | 1856年-1860年 |
31 | 穆蔭 | 咸豐十年六月 | 咸豐十一年七月,辛酉政變,免直 | 1860年-1861年 |
32 | 奕訢 | 咸豐十一年七月 | 光緒十年三月,甲申易樞,命“歸第養病” | 1861年-1884年 |
33 | 世鐸 | 光緒十年三月 | 光緒二十年十一月,甲午戰爭,降 | 1884年-1894年 |
34 | 奕訢 | 光緒二十年十一月 | 光緒二十四年四月,病卒 | 1894年-1898年 |
35 | 世鐸 | 光緒二十四年四月 | 光緒二十七年七月,《辛丑條約》,罷直 | 1898年-1901年 |
36 | 榮祿 | 光緒二十七年七月 | 光緒二十九年三月,卒 | 1901年-1903年 |
37 | 奕劻 | 光緒二十九年三月 | 宣統三年四月,廢軍機處,改內閣總理大臣 | 1903年-1911年 |
(表格參考資料)
朱元璋即位后,廢除了延續兩千年的丞相制度,自此之後,國家再也不設置丞相一職。廢除丞相后,首輔成為明朝最位高權重的官員。坊間有好事者給明朝首輔排名,按權勢地位和歷史貢獻列出十大排行榜。以下是其中一種版本。
1.張居正
明代政治家,改革家。中國歷史上優秀的內閣首輔之一,明代偉大的政治家、改革家。明王朝經過兩百多年的風風雨雨,到了嘉靖年間已是百病叢生,危機四伏。張居正輔佐萬曆皇帝朱翊鈞開創了“萬曆新政”。張居正當國十年,所攬是神宗的大權,他清仗田地,推行“一條鞭法”,使明朝國庫充裕;軍事上任用戚繼光、殷正茂等名將平定邊疆;嚴肅考核吏治,政體為之肅然。張居正出任首輔勵精圖治進行改革,就連他多年未見的老父去世,張居正也沒有辭官回家守制。張居正一生都在為國事夜以繼日地操勞,病逝后,神宗都為之不上早朝。
2.嚴嵩
明朝重要權臣,擅專國政達20年之久,累進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少傅兼太子太師,少師、華蓋殿大學士。為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權臣之一。嚴嵩為官專擅媚上,竊權罔利,並大力排除異已,還吞沒軍餉,廢弛邊防,招權納賄,激化了當時的社會矛盾。晚年,為明世宗所疏遠,抄家去職,兩年而歿。
3.楊士奇
他先後歷經五朝,任內閣輔臣四十餘年,任首輔二十一年,與楊榮、楊溥等同心輔政,並稱“三楊”,時人稱之“西楊”。並以“學行”見長,先後擔任《明太祖實錄》、《明仁宗實錄》、《明宣宗實錄》總裁。
4.徐溥
弘治五年八月至十一年七月(1492年-1498年)任當朝首輔一職。性凝重有度,居內閣十二年,四朝宰相,從容輔佐,愛護人才,屢遇大獄及逮系言官,委曲調劑,安靜守成。卒年七十二,謚文靖。徐溥撰有《謙齋文錄》四卷(見《四庫總目》)傳於世。
5.楊廷和
明朝內閣大學士,官至首輔,性沉毅持重。治國經邦,政聲蜚著,是明代著名的政治改革家。執掌朝政期間,革除弊政,減輕漕糧和賦稅,取消團練,重整邊兵,遣返宮女樂人,釋放無辜囚徒,裁減冗兵冗員,誅殺為亂朝政的邊帥,使朝野為之一新。
6.徐階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徐階繼任首輔之後,大力革除嚴嵩弊政,十分注重選拔,他先後舉薦高拱、張居正等人進入內閣。他十分愛惜人才,大力營救因上疏指責皇帝過失而被定死罪的戶部主事海瑞。他還十分勤政,凡是皇上交給的任務,即使一夜不睡,也要準時完成,因此他更得嘉靖的賞識。同時,他還經常勸說皇帝停止動輒捕殺邊鎮大臣的做法,緹騎因此省減,詔獄漸少,當時的人稱之為“名相”。因為指揮明軍抵擋蒙古騎兵南下有功,升為建極殿大學士。後來在嘉靖去世后擬定嘉靖遺詔,為冤枉的大臣翻案,朝野號慟感激。他勤勉、重視和保護人才等舉措,對明王朝的中興產生一定的影響。
7.高拱
隆慶後期的實際執政者,俺答封貢和隆慶開關的實際主持人。據史料記載,高拱於明正德年間生於新鄭,出身官宦世家,十七歲魁於鄉,嘉靖進士,曾任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隆慶時為首輔,萬曆時為顧命大臣,是明朝中後期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改革家,是隆慶後期大改革的開創者和萬曆初元大改革的奠基者;也是思想家,是理學、心學的批判者和實學、氣學的倡導者。他對當時的社會發展和學術進步做出了重要的歷史貢獻。
8.李賢
一生歷經五朝四位皇帝,官至少保、吏部尚書、大學士,廉潔奉公,政績卓著。天順到成化的十年首輔。經曹石之變后,以李賢為首的內閣聯合六部,對政局進行了全面的整頓,使得天順朝中後期政治清明、經濟發展、民生安定,明王朝得以擺脫危機,走向新生。天順年間政局的轉變使明王朝完成了從初期建制到中期鞏固的平穩過渡,此次成功轉型無疑對大明王朝的發展有著極其重大的意義。
9.劉健
明朝中期名臣、內閣首輔。師從於薛瑄,明英宗天順四年(1460年)進士,先後為官於英宗、憲宗、孝宗、武宗,為四朝元老。劉健入閣十九年,任首輔八年,對明朝中葉弘治、正德兩朝政治產生了較大的影響。他崇儒興學,注重實務。居官敢言,極陳怠政之失,指出財政困難之原因在於齋醮、織價、冗官、營造之浪費。
10.楊榮
與楊士奇、楊溥並稱"三楊"。因居地所處,時人稱為“東楊”。楊榮一生中最大的貢獻在於謀划邊防,尤其是在明成祖時最為突出。其性警敏通達,善於察言觀色。在文淵閣治事三十八年,謀而能斷,老成持重,尤其擅長謀划邊防事務。然而由於其恃才自傲,難容他人之過,與同事常有過節,並且還經常接受邊將的饋贈,因此往往遭人議論。
作為輔政大臣,它與皇帝的關係是矛盾的。一方面,作為名義上的最高統治者,康熙皇帝沒有實際的決斷能力和才能,沒有一些老大臣的幫助是做不到的。實際權力基本上掌握在輔政大臣手中。
一般來說,輔政大臣是老皇帝所用的人。資格和才能沒有大問題,但關鍵是品德。這些臣子在老皇帝的威名之下,謹小慎微,不敢有任何想法。然而,在老皇帝去世,小皇帝登基之後,從前的臣子慢慢掌握了實權,嘗到了權力的甜蜜滋味。他們傾向於膨脹自己,或者只是有其他的想法。即使沒有“想法”,在國家的行政管理中長期執政,有些地方不夠檢點,這是不可避免的。對上不夠尊敬,對下不夠謙和,得罪之處不可避免。當皇帝大了,累積的怨恨找到機會蔓延開來,這可不是小事。
因此,在這個位置,基本上以第二把手和第三把手的名義,行使一把手的權力。即使他們沒有謀權篡位的想法和初衷,也多半會落下個權臣的名聲。在這個位置,管多了不行,管少了也不是;小皇帝頑皮或是扶不起的阿斗也不好辦。這是一個絕對尷尬的二把手位置,真正無限的風景正處於危險的頂峰,顯赫卻難得善終。
1.索尼
姓赫舍里氏,滿洲正黃旗人。清朝開國功臣之一,康熙帝的四大輔政大臣之首(首輔大臣)。
順治八年(1651年),順治親政之後特召索尼回朝,回復世職爵位,順治十八年(1661年),擔任輔政大臣。康熙六年(1667年)六月,索尼病逝,其三子索額圖繼承大學士、輔政大臣之位。
2.蘇克薩哈
原為多爾袞近侍,順治七年(1650年),告攝政王多爾袞圖謀不軌,多爾袞被追黜;與鰲拜不和,常不得志(彈劾昔日長官,時人多為不齒)。
康熙帝親政前,被鰲拜及班布爾善污衊,列二十四罪,康熙六年(1667年)被殺。
3.遏必隆
鈕祜祿氏,滿洲鑲黃旗人,額亦都第十六子,其母為和碩公主,其女鈕祜祿氏為康熙帝的第二任皇后。為人圓滑、世故。皇太極後期,屢從伐明,攻克夏津。順治初年,久不得志。多爾袞死後,歷官議政大臣,領侍衛內大臣,累加太師兼太子太傅。封至一等公爵。康熙初年,受遺詔為輔政四大臣之一。鰲拜專權時,不加阻止,亦不劾奏。
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帝懲治鰲拜,遏必隆亦被康親王傑書以十二項罪名彈劾,削去太師,革奪爵位。數年後病死。謚恪僖。
4.鰲拜
瓜爾佳氏,滿洲鑲黃旗人。清朝三代元勛。鰲拜前半生軍功赫赫,號稱“滿洲第一勇士”,後半生則操握權柄、結黨營私,是這四大首輔中最具野心的權臣,康熙八年,因專擅弄權而被拘禁。
出身將門,精通騎射。跟隨皇太極征戰四方,攻克皮島,參加松錦之戰,平定農民起義,立下赫赫戰功,成為皇太極最信任的武將,號稱“滿洲第一勇士”。皇太極病逝后,擁戴皇九子福臨即位,成為議政大臣,位極人臣。順治帝去世后,接受遺詔成為顧命輔政大臣,操握權柄、結黨營私。康熙八年(1669),康熙帝在索額圖、黃錫袞、王弘祚等人支持下,逮捕鰲拜下獄論罪,囚死於牢中。
康熙五十二年(1713),念其舊勞,追賜一等阿思哈尼哈番。雍正時期,賜予祭葬,復一等公,加封號“超武”,世襲罔替。乾隆四十五年(1780),追覆鰲拜功罪,命停襲公爵,仍襲一等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