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國家稅務局
政府工作部門
湖北省國家稅務局(拼音:hú běi shěng guó jiā shuì wù jú)有15個行政處室、1個直屬機構和5個事業單位。湖北省國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的組織體系,省國家稅務局下轄17個市州局、110個縣(市區)局和366個基層分局。目前,湖北省可用財力中來自國稅的收入已佔三分之二。
2017年11月,獲評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2018年6月1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湖北省國家稅務局、湖北省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一、總體情況
2008年,全省國稅系統共完成稅收收入809.9億元,增長19.2%,增收130.3億元,超年初計劃25.6億元。其中: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完成179.1億元,增長21.7%,增收32億元,超年初計劃8.8億元。分稅種看,增值稅完成431.3億元,增長14.1%,增收53.4億元;消費稅完成132.9億元,增長21.5%,增收23.6億元;企業所得稅完成209.8億元,增長34.5%,增收53.8億元;個人儲蓄利息所得稅完成9.8億元,下降39.1%,減收6.3億元;車輛購置稅完成26.1億元,增長29.2%,增收5.9億元。
2008年,湖北省國稅收入總體完成情況較好,主要表現在:
(一)總量貢獻突出。體現在:一是不斷實現突破。全省國稅收入規模突破800億元,達到809.9億元,邁上歷史新台階;企業所得稅突破200億元,達到209.8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比重為25.9%,比重進一步提高;中央級稅收突破600億元,達到630.8億元,其中車輛購置稅突破25億元,達到26.1億元;全省國稅收入增收額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四年國稅收入增收突破100億,達到130.3億元,增收額創歷史新高,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增收32億元,也創造了新的歷史。二是地方財力增加。全省國稅系統提供的地方一般完成179.1億元,同比增加32億元。“兩稅”中央返還收入在2007年109.07億元的基礎上增加5.27億元,達到114.34億元。全省國稅系統地方實得財力292.34億元,增收36.97億元。全省車輛購置稅完成26.1億元,為中央劃撥到我省的交通建設資金奠定了基礎。前十個月交通部劃撥我省交通建設資金達30億元。三是比重不斷提升。全省國稅系統提供的地方一般預算收入佔全省地方一般預算收入比重25.1%,佔全省國稅收入比重22.1%,分別比上年提高0.3和0.5個百分點;全省國稅收入佔全國國稅收入比重為2.52%,比上年提高0.12個百分點。2008年全省國稅收入宏觀稅負為7.64%,比上年提高0.21個百分點。
(二)增幅高位運行。體現在:一是稅收增幅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全省國稅收入增長19.2%,高於13.7%的全國國稅收入平均增幅5.5個百分點。從稅收增幅排位來看,我省國稅收入增幅在31個省市中排在第15位,而2007年排在第27位。七月份以來我省國稅收入平均增幅超過全國國稅收入平均增幅,7-12月份我省國稅收入增幅為:23%、11%、10.2%、15.8、-3.4%、8.6%,而全國國稅收入平均增幅分別是:15.1%、-0.3%、-8.2%、2%、-14.3%、-13.3%。二是地方收入增幅高於中央收入增幅。全省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增長21.7%,高於18.5%的中央級收入增收到3.2個百分點,我省國稅收入增幅在中部六省中排第二位,低于山西(30.3%)、高於安徽(18.7%),江西(18.1%)、河南(15.6%)和湖南(12.8%)。三是稅收增幅連續第五年高幅增長。2004-2008年我省國稅收入分別增長27.4%、28.5%、22.1%、21.7%和19.2%,稅收增幅連續第五年實現高幅增長,年均增長24.6%。應該說明的是,2008年的數據,還在落實了增值稅擴抵26.2億元、企業所得稅稅率下調8個百分點所得稅減收30億元、個人儲蓄利息所得稅調整減收6.3億元后實現的。如果按可比口徑計算,全省國稅收入增幅在28%以上,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增幅 在36%以上。幾項減稅政策,給企業帶去56.2億元、居民6億多元的實惠。
(三)稅收排位不變。一是在全國仍然排在第十四位。2008年全省國稅收入完成809.9億元,在全國31個省市中排第14位,分別比排在第13位的福建省和12位的雲南省少9.5億元和51.9億元,分別比排在第15位的黑龍江省和16位的四川省多1.8億元和62.9億元,我省國稅收入規模與福建和黑龍江兩省國稅收入規模相當接近。二是中部六省中仍然排在第三位。我省國稅收入低于山西(971.1億元)、河南(929.7億元),高於湖南(701.3億元)、安徽(627.3億元)和江西(385億元)。與河南比,2008年我省國稅收入比河南少119.8億元,而2007少125.1億元,差距縮小了5.3億元。與湖南比,2008年我省國稅收入比湖南多108.6億元,而2007年多57.6億元,差距擴大51億元。
湖北省國家稅務局
二、稅收布局
分區域看,武漢城市圈稅收佔全省近七成的稅收,其餘稅收主要集中在宜昌和襄樊。2008年,武漢城市圈入庫稅收收入557.8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比重為68.9%,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增長19.8%,比全省國稅收入平均增幅高0.6個百分點,增收92.2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增收額的70.8%。2008年宜昌市和襄樊市合計入庫國稅收入144.3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比重為17.8%,其餘市州佔全省國稅收入的比重僅為13.3%。在武漢城市圈中,除武漢市稅收較快增長外,具有后發優勢的黃岡、孝感和咸寧增幅較高,而鄂州及三個直管市稅收增幅偏低,分別是:仙桃16.7%、鄂州12.9%、天門11.7%、潛江2.7%。從增幅上看,全省17個市州國稅收入全部實現增長,其中增幅在20%以上的市州分別是恩施(43.4%)、林區(33%)、咸寧(27.6%)、黃岡(26.8%)、武漢(20.8%)。國稅收入超過20億元的市州分別是:武漢市429.7億元、宜昌88.1億元、襄樊56.2億元、黃石39.5億元、十堰27.5億元、恩施25.8億元、荊州23.7億元、荊門20.8億元、黃岡20.2億元,合計完成國稅收入731.5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總額的90.3%。增收額排在前五位的分別是:武漢74億元、宜昌13.1億元、恩施7.8億元、荊州6.1億元、黃石4.7億元,合計增收105.7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增收額的81.1%,其中武漢市增收額佔全省國稅收入增收額的56.8%,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總體而言,稅源集中在工業基礎較好的武漢市、黃石市、十堰市、襄樊市和宜昌市等工業發達地區,黃岡、咸寧、恩施、孝感等地區稅源狀況得到了較大改善。
分重點企業看,全省1138戶重點監控企業稅收佔大頭,達到77.3%,其餘稅收僅佔22.7%。全省重點監控的1138戶企業共完成稅收598.6億元,其中:湖北中煙集團、武鋼股份、東風本田、三峽開發總公司、長江電力、神龍汽車、長江證券、湖北移動、風神汽車、江漢油田、荊門石化、鄂城鋼鐵、中石化華中分公司、武漢石化、東風康明斯、武鋼焦化公司、武鋼棒材廠、武漢供電、省電力公司、大治有色等20家企業入庫稅收342.6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的42.3%。全省中小型企業稅收完成431.4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比重為53.3%。全省共有8戶企業國稅收入過10億元,分別是:湖北中煙集團125.7億元、武鋼股份49億元、東風本田34.9億元、長江三峽開發總公司22億元、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8.2億元、神龍汽車13.1億元、長江證券12.1億元、湖北移動11.1億元。
分行業看,傳統優勢行業佔全省稅收六成以上,高新產業稅源明顯不足。2008年,全省捲煙、商業、冶金、石油石化、汽車、電力和通信等七個行業合計入庫491.8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比重為60.7%。其中:捲煙行業稅收入庫126.9億元,增長29.8%,增收29.1億元。電力行業入庫稅收69.7億元,下降4.1%,減收3億元。其中:發電行業入庫稅收55.7億元,增長4.1%,增收2.1億元;供電行業入庫稅收13.9億元,下降27%,減收5.1億元;全省冶金行業入庫稅收79.4億元,增長5%,增收3.8億元;全省汽車行業入庫稅收69.1億元,增長22.1%,增收12.5億元;全省石油石化行業入庫稅收17.2億元,下降35.3%,減收9.4億元。此外,酒類行業稅收增長12.9%、服裝皮革增長26.5%、紡織品下降2.9%、煤炭增長42.1%。而我省高新產業稅源明顯不足,武漢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稅收完成20.2億元,規模仍然偏小。
分稅種看,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佔全省稅收近八成,但結構發生明顯變化。全省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合計完成641.1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的79.2%,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0.1個百分點。但是增值稅比重持續下降而企業所得稅比重持續上升,全省增值稅完成431.3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比重為53.3%,比上年同期下降2.3個百分點;全省企業所得稅完成209.8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比重為25.9%,比上年同期上升2.9個百分點。2008年企業所得稅增收額為53.8億元,而增值稅增收額為53.4億元,企業所得稅增收額首次超過增值稅增收額。
分產業看,二產稅收佔全省稅收七成以上,三產稅收增長明顯快於二產。全省第二產業入庫稅收593.4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比重為73.3%,增長17.4%,增收87.7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增收額的67.3%。全省第三產業入庫稅收216.5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比重為26.7%,比重比上年提高1.1個百分點,增長24.5%,增幅高於第二產業稅收增幅7.1個百分點,增收42.6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增收額的32.7%。其中:全省房地產行業入庫稅收16.7億元,增長37%,增收4.5億元;全省金融保險行業入庫稅收22.5億元,增長127.1%,增收12.6億元;全省商業稅收完成118.4億元,增長27.5%,增收25.5億元。
分級次看,中央稅收佔全省稅收的近八成,中央稅源充裕和共享稅源不足是我省稅源基本格局。2008年全省中央稅收完成630.8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比重的77.9%,地方一般預算收入佔全省國稅收入比重22.1%。這主要由我省傳統優勢行業中央稅源充裕而共享稅收不足的現實所決定。2008年我省捲煙、商業、冶金、電力、石油石化、汽車、商業和通信等八大行業共入庫中央級稅收402.6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比重49.7%,其中:消費稅、純中央級企業所得稅167.4億元。八大行業中地方收入為95.3億元,佔全省八大傳統優勢行業稅收的19%,這也是我省國稅收入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增幅低於中部其他省份增幅的重要原因。
三、基本走勢
2008年,隨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逐步加深,我省國稅收入走勢呈現出以下明顯走勢,主要是:
從時間上看,呈現出前高后低的趨勢。8-12月月均入庫僅為57.1億元,比前七個月月均入庫額75.1億元少18億元,其中11-12月份分別入庫44.6億元和49.9億元。從稅收增幅上看,前七個月全省國稅收入平均增長25.5%,而8-12月份稅收增幅分別是:11%、10.2%、15.8%、-3.4%和8.6%。
從性質上看,呈現衰退由虛似經濟向實體經濟蔓延的趨勢。6月份全省金融保險行業稅收首次下降85.5%,傳達出經濟下滑的強烈信號,9-12月份增幅分別是-62.6%、13.3%、-92.6%和-239.3%。證券業自第三季度開始長江證券有限公司實現利潤為零,銀行業前十個月入庫企業所得稅為2.8億元,比同期3.2億元下降12.5%。隨後其它行業也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下滑。
從模式上看,呈現出第三產業向第二產業過渡的趨勢。4月份全省房地產行業稅收首次下降5.9%,7-12月房地產行業稅收增幅分別是:-18.7%、-3.2%、-10.1%、-37.6%和-34.4%。經濟危機信號首先表現為房地產行業,隨後表現為金融保險和證券行業,繼而蔓延至工業企業,10-12月全省工業增值稅增幅為13%和-4.2%和11.7%。從區域上看,呈現出由點到面廣泛下降的趨勢。前七個月全省國稅收入增長25.5%,稅收增幅超過20%的單位達到11個,稅收形勢一片大好。但是八月份以來稅收形勢急轉直下,10月份稅收增幅在10%以下的市州有10個,11月份稅收增幅下降的市州有11個,上下半年形勢完全倒過來,組織收入工作普遍趨緊。
從價格上看,呈現出優勢行業整體滑坡的趨勢。資源性產品價格遭遇“滑鐵盧”。大冶有色銅價由最高8.5萬元每噸跌到2.6萬元每噸,大冶鐵礦石價格由最高1300元每噸跌至300元每噸,武鋼鋼價由最高6500元噸跌至4000元/噸,廣濟葯業核黃素由最高8000元噸價格跌至1700元每噸。車價快速下跌,不少車型價格跌破了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武煙集團降低了沿海高檔煙的銷售價格,調低了高檔煙的生產比重。在價格主導下,我省優勢行業稅收步入快速下降通道,武煙、武鋼、東風本田、神龍等主要企業稅收10-12月份稅收增幅迅速下滑。
從政策上看,呈現出多極減收的趨勢。武漢、黃石、十堰和襄樊四個城市增值稅擴抵退稅26.2億元,儲蓄利息所得稅受減征和停徵影響減收6.3億元,當期企業所得稅受稅率下調影響僅增長13.9%。其他減收政策還有:自2007年9月1日起,鹽類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7%下調為13%,自2008年元月1日起,免征磷酸二銨增值稅,自6月1日起,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等。
1994年國、地稅機構分設后,國稅機關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
湖北省國稅局下轄17個市州、省直管市、林區局和132個縣(市、區)局。省局機關內設13個行政處室、1個直屬機構、4個事業單位。
湖北省國稅局現任局長:胡立升。
班子成員現有九人,局長、四名副局長、紀檢組長、兩名總師、一名黨組成員任武漢市國稅局局長,還有四名副巡視員。全系統現有幹部職工3萬餘人,其中在職正式人員2.4萬人。全系統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佔在職幹部總數的92%,其中本科學歷佔35.8%,研究生學歷佔2%。另有385人獲得註冊稅務師、註冊會計師、律師職稱。
至2007年底,湖北省國稅系統登記的納稅戶總數為58.11萬戶,其中,內資企業12.38萬戶,外資企業0.49萬戶,個體工商業戶45.24萬戶,分別佔總戶數的21.3%、0.83%、77.87%。全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共計47394戶。經過多年來的發展,全省已形成了以鋼鐵、捲煙、汽車、電力、化工等行業為主體的國稅稅源體系。從多年來全省國稅收入完成情況看,體現了三個方面特點:收入規模逐年擴大。全省國稅收入收入規模逐年擴大,2002年至2007年分別完成238.4億元、269.5億元、343.5億元、444.4億元、558.6億元、679.5億元。從2002年的238.4億元到2007年的679.5億元,增長2.85倍。2007年,湖北省國稅收入總量在全國31個省市中排名第14位,在中部六省中排在第三位。收入增幅持續穩健。2002至2007年,全省國稅收入增幅分別為10.2%、13.1%、27.4%、29.4%、22%、21.7%,近幾年的增幅一直保持在21%-30%的區間內,始終處於高位運行。宏觀稅負穩步提升。2002年至2007年,全省國稅宏觀稅負逐年穩步提升,分別為4.8%、5.0%、5.4%、7.1%、7.45%、7.86%,實現了稅收與經濟的協調增長。
到2007年底,湖北省國稅系統已連續五屆被湖北省委、省政府命名為全省創建文明行業先進戰線的稱號,共建成全國精神文明先進單位和全國創建文明行業先進單位9個、全國青年文明號13個、省級最佳文明單位和省級文明單位共114個,縣以上文明單位建成率達97%。湖北省國稅幹部劉豐收榮獲“全國見義勇為英雄”稱號和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省局黨組連續兩年被省委、省政府評為爭創“五好班子”先進集體,省局在省委、省政府組織的行風評議中名列前茅,省局機關被評為全國創建文明行業先進單位,連續四屆被命名為省級最佳文明單位。省局機關被省委表彰為黨建工作先進單位。┆
胡立升: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聯繫稅務學會、國家稅收研究會。
覃先文:黨組成員、武漢市局長、黨組書記,主持武漢市局全面工作。
個人簡歷:男,漢族,1952年出生,湖北松滋人,1971年參加工作,197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湖北省松滋縣劉家場財稅所科員;湖北省稅務局綜合科科員、副科長;湖北省稅務局對外稅政科副科長;湖北省稅務局稅政一處副處長、處長;湖北省國稅局計財處處長;湖北省國稅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湖北省國稅局黨組成員、武漢市國稅局局長。
個人簡歷:男,漢族,1957年出生,湖北鄂州人,1980年參加工作,198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咸寧地區財政局計財科科員、辦公室副主任,咸寧地區財政局人事科副科長、科長,咸寧地區財政局行財科科長,咸寧地區財政局副局長,咸寧地區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咸寧地區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咸寧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江西省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湖北省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個人簡歷:男,漢族,1961年出生,湖北秭歸人,1981年參加工作,198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秭歸縣茅坪區財稅所科員、副所長,秭歸縣茅坪區稅務所所長,秭歸縣稅務局副局長,宜昌地區稅務局征管科長、辦公室主任,宜昌地區、宜昌市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宜昌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宜昌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湖北省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姜 鋒: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貨物和勞務稅收處、進出口稅管理處、採購中心。
個人簡歷:男,漢族,1962年出生,湖北武漢人,1981年參加工作,198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湖北省稅務局工商稅政科科員;湖北省稅務局工商稅政處、稅政一處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湖北省國稅局增值稅管理處主任科員、副處長;湖北省國稅局所得稅管理處處長;湖南省國稅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湖南省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湖北省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個人簡歷:男,漢族,1961年出生,湖北監利人,中共黨員,1981年參加工作,歷任湖北省監利縣財政局科員、新溝公社和紅城鄉財稅所科員,龔場鎮稅務所副所長、所長,湖北省稅務局政研室科員、副主任科員,湖北省國稅局辦公室主任科員、副主任、教育處處長,黃岡市國稅局局長,雲南省國稅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紀檢組長,湖北省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 岩: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教育處、監察室、稅務幹部學校、國際稅務管理處、大企業稅收管理處。
個人簡歷:男,漢族,1961年出生,中共黨員,管理學博士,研究員,2000年起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1977年參加工作,知青、教師,歷任共青團黑龍江省海倫縣委組織部部長,黑龍江省青年幹部學院辦公室副主任、學生科科長,共青團黑龍江省委研究室正科級巡視員、宣傳部副部長、青工部部長,黑龍江省國稅局科研所所長、辦公室主任,哈爾濱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伊春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2009年11月任湖北省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周古平:副巡視員,協助分管征管處、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個人簡歷:男,漢族,1954年出生,湖北武漢人,1972年參加工作,197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61團5連指導員,北京軍區政治部組織處幹事,北京軍區206團組織股長,宜昌地區組織部副科長、科長、副縣級組織員,宜昌地區工業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湖北省旅遊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湖北省經管學院開發部副主任、主任,湖北省國稅局教育處副處長、調研員,甘肅省國稅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湖北省國稅局副巡視員。
李和平:副巡視員,協助分管人事處、協助聯繫稅務學會和國家稅收研究會。
個人簡歷:男,回族,1951年出生,湖北洪湖人,1970年參加工作,197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洪湖縣龍口財稅所科員,湖北省稅務局科員、副科長、科長,湖北省稅務局稅政三處副處長、政治處副主任,湖北省稅務局進出口管理處、計統處副處長,湖北省稅務局計統處處長,湖北省國稅局消費稅處處長,湖北省國稅局人事處處長,湖北省國稅局副巡視員兼人事處處長。
李 鋒:副巡視員
個人簡歷:男,1951年6月出生,陝西西安人,大專文化程度,中共黨員。1968年3月參軍,歷任陸軍第一軍二師炮團戰士、班長、排長、副連長、原武漢軍區炮兵司令部副營職、正營職、副團職參謀;1986年12月轉業到湖北省稅務局工作,歷任湖北省稅務局稅政一處主任科員、副處長;1994年6月到湖北省國稅局工作,歷任湖北省國稅局所得稅管理處處長、辦公室主任、直屬徵收分局局長、重點稅源管理處處長、計劃統計處處長,2007年6月任湖北省國家稅務局副巡視員。
張巧新:副巡視員
個人簡歷:1951年7月出生,男,漢族,湖北漢川人,1970年10月參加工作,1982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黃石市財政局行政辦公室秘書,黃石市稅務局辦公室副主任,黃石市稅務局調研科科長,黃石市稅務局黨委辦公室主任,黃石市稅務局副局長、黨委委員,黃石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石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黃石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現任湖北省國家稅務局副巡視員。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姚家嶺231號
郵政編碼:430071
長途區號:027
湖北省國家稅務局設14個內設機構(正處級)、1個直屬機構(正處級)、5個事業單位(正處級):下轄17個市州、省直管市、林區局和111個縣市區局。
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省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政策法規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
貨物和勞務稅處
(進出口稅收管理處)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製年度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計劃;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收入規劃核算處
牽頭編製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納稅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財務管理處
擬訂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產的購置、佔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承擔著裝管理工作。
採購中心
組織落實政府採購規章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和操作規程;擬訂年度採購計劃,辦理具體採購事項;規範本系統政府採購業務管理,防範和化解採購風險。
督察內審處
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
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製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
巡視工作辦公室
組織落實巡視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群眾工作紀律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情況;落實、協調、督辦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議定、決定事項。
教育處
(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業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
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國際稅務管理處
(大企業稅收管理處)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稽查局: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系統稅務稽查工作。
1.信息中心: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參與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3.稅收科學研究所: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科研工作規劃、方案;承擔稅收基礎理論、應用理論和專題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稅收資料;編輯稅務內部期刊、地方稅志。
4.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組織落實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擔行業執業資格、資質審核認定及考試、培訓工作;監督、檢查行業執業情況。
5.湖北省稅務幹部學校:承擔稅務系統教育培訓的實施工作。
★鄂州市國家稅務局
★仙桃市國家稅務局
★潛江市國家稅務局
★天門市國家稅務局
★神農架林區國家稅務局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
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
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
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製、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
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
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
稅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
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製、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國家稅務總局和湖北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9月1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在洪山禮堂召開了“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設表彰大會”,會上命名表彰湖北省國家稅務系統為2009——2010年度省級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行業(系統)、湖北省國家稅務局為“最佳文明單位”稱號。
2017年11月,湖北省國家稅務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