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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朝中後期著名文人
- 湖北省恩施州咸豐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李好文
元朝中後期著名文人
李好文[元朝中後期著名文人]
李好文,字惟中,大名之東明人。登至治元年進士第,授大名路浚州判官。入為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國子助教。泰定四年,除太常博士。會盜竊太廟神主,好文言:“在禮,神主當以木為之,金玉祭器,宜貯之別室。”又言:“祖宗建國以來,七八十年,每遇大禮,皆臨時取具,博士不過循故事應答而已。往年有詔為《集禮》,而乃令各省及各郡縣置局纂修,宜其久不成也。禮樂自朝廷出,郡縣何有哉!”白長院者,選僚屬數人,仍請出架閣文牘,以資採錄。三年,書成,凡五十卷,名曰《太常集禮》。遷國子博士。丁內憂,服闋,起為國子監丞,拜監察御史。時復以至元紀元,好文言:“年號襲舊,於古未聞,襲其名而不蹈其實,未見其益。”因言時弊不如至元者十餘事。錄囚河東,有李拜拜者,殺人,而行兇之仗不明,凡十四年不決,好文曰:“豈有不決之獄如是其久乎!”立出之。王傅撒都剌,以足蹋人而死,眾皆曰:“殺人非刃,當杖之。”好文曰:“怙勢殺人,甚於用刃,況因有所求而殺之,其情為尤重。”乃置之死,河東為之震肅。出僉河南、浙東兩道廉訪司事。
六年,帝親享太室,召僉太常禮儀院事。至正元年,除國子祭酒,改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遷河東道廉訪使。三年,郊祀,召為同知太常禮儀院事。帝之親祀也,至寧宗室,遣阿魯問曰:“兄拜弟可乎?”好文與博士劉聞對曰:“為人後者,為之子也。”帝遂拜。由是每親祀,必命好文攝禮儀使。四年,除江南行台治書侍御史,未行,改禮部尚書,與修遼、金、宋史,除治書侍御史,仍與史事。俄除參議中書省事,視事十日,以史故,仍為治書。已而復除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時台臣皆缺,好文獨署台事。西蜀奉使,以私憾摭拾廉訪使曾文博、僉事兀馬兒、王武事,文博死,兀馬兒誣服,武不屈,以輕侮抵罪。好文曰:“奉使代天子行事,當問民疾苦,黜陟邪正,今行省以下,至於郡縣,未聞舉劾一人,獨風憲之司,無一免者,此豈正大之體乎!”率御史力辨武等之枉,並言奉使不法者十餘事。六年,除翰林侍講學士,兼國子祭酒,又遷改集賢侍講學士,仍兼祭酒。
九年,出參湖廣行省政事,改湖北道廉訪使,尋召為太常禮儀院使。於是帝以皇太子年漸長,開端本堂,命皇太子入學,以右丞相脫脫、大司徒雅不花知端本堂事,而命好文以翰林學士兼諭德。好文力辭,上書宰相曰:“三代聖王,莫不以教世子為先務,蓋帝王之治本於道,聖賢之道存於經,而傳經期於明道,出治在於為學,關係至重,要在得人。自非德堪范模,則不足以輔成德性。自非學臻閫奧,則不足以啟迪聰明。宜求道德之鴻儒,仰成國家之盛事。而好文天資本下,人望素輕,草野之習,而久與性成,章句之學,而浸以事廢,驟膺重託,負荷誠難。必別加選掄,庶幾國家有得人之助,而好文免妨賢之譏。”丞相以其書聞,帝嘉嘆之,而不允其辭,好文言:“欲求二帝三王之道,必由於孔氏,其書則《孝經》、《大學》、《論語》、《孟子》、《中庸》。”乃摘其要略,釋以經義,又取史傳及先儒論說,有關治體而協經旨者,加以所見,模擬德秀《大學衍義》之例,為書十一卷,名曰《端本堂經訓要義》,奉表以進,詔付端本堂,令太子習焉。好文又集歷代帝王故事,總百有六篇:一曰聖慧,如漢孝昭、後漢明帝幼敏之類;二曰孝友,如舜、文王及唐玄宗友愛之類;三曰恭儉,如漢文帝卻千里馬、罷露台之類;四曰聖學,如殷宗緝學,及陳、隋諸君不善學之類。以為太子問安餘暇之助。又取古史,自三皇迄金、宋,歷代授受,國祚久速,治亂興廢為書,曰《大寶錄》。又取前代帝王是非善惡之所當法當戒者為書,名曰《大寶龜鑒》。皆錄以進焉。久之,升翰林學士承旨,階榮祿大夫。十六年,復上書皇太子,其言曰:“臣之所言,即前日所進經典之大意也,殿下宜以所進諸書,參以《貞觀政要》、《大學衍義》等篇,果能一一推而行之,則萬幾之政、太平之治,不難致矣。”皇太子深敬禮而嘉納之。后屢引年乞致仕,辭至再三,遂拜光祿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仍以翰林學士承旨一品祿終其身。
譯文
李好文,字惟中,大名府東明縣人。至治元年(1321)進士及第,授為大名路浚州判官。后入朝為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國子監助教。泰定4年(1327),被任為太常博士。一次,盜賊偷竊了元太祖成吉思汗廟中的神主(牌位),李好文上言:“按照古代的禮制,神主應當用木頭製作,用金銀玉石製成的祭祀用具,應當別用一間屋保管起來,以免被盜。”又說:“自我朝先祖建國以來,已有七八十年,每次遇到大的禮節,都是臨時將祭祀用具取來用,太常博士不過是按照慣例應答用而已。以前,詔令臣下纂修《集禮》一書,而令各省和地方各郡設置專門部門進行纂修工作,這樣做自然長久難以修成。禮樂之事應以朝廷所制訂為標準,地主郡縣哪裡有什麼禮樂!”李好文又告知掌管太常儀禮院的長官,請上級從部下屬吏中選擇了幾個人,又請求調用書庫中的各種有關文字材料,以採錄選擇。三年之後,該書纂修完成,共50卷,起名為《太常集禮》。
後來,李好文被遷升為國子監博士。趕上父母去世,解職歸家。守喪完畢之後,又被啟用為國子監丞,升拜監察御史。當時,朝中又用“至元”年號紀年,和以前重複。李好文上書說:“年號襲用過去已經用過的,自古以來也未曾聽說。襲用過去的名字,卻沒有當時的實際,不見得有什麼好處。”並且談了現在比不上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年間的情況十幾條。到河東去檢錄審驗獄中的囚犯,有一個叫立拜拜的囚犯,犯的是殺人罪,卻未找到兇器和足夠的證據,押了14年還沒有決斷。李好文說:“哪裡有判決不了的案子拖延這麼久的!”下令立即將其釋放。諸侯王的師傅撒都剌用腳把別人踢死,許多人都說:“依仗王爺的勢力而殺人,比使用兇器還惡劣,況且是在向別人勒索時而殺了人家,其情節尤為嚴重。”下令將撒都剌處以死刑。消息傳出,河東為之震動。之後,李好文又受命主持河南和浙東兩道廉訪司之事。
至元6年(1340),皇帝親自在太廟中舉行祭祀,詔令李好文主管太常禮儀院之事。至正呀元年(1341),拜除為國子監祭酒,后改為陝西行台活書侍御史,遷為河東道廉訪使。至正3年(1343),朝廷興行郊祀之禮,又召李好文為同知太常禮儀院事。元順帝親自主持祭祀,到元寧宗的廟中時,派阿魯問李好文說:“哥哥可以向弟弟行拜禮嗎?”李好文和博士劉聞回答說:“即帝位在別人之後,就應該行後代之禮。”元順帝便行了拜禮。從此以後,元順帝每次親自主持祭禮,必定命李好文充任禮儀使之職以輔助祭祀。至正4年,除為江南行台活書付御史,李好文還未出發,又改任為禮部尚書,參與編修《遼史》,《金史》和《宋史》,除為治書侍御史后,仍然參與修史的工作。不久,命李好文參議中書省之事。工作十天後,因編修史書工作繁忙,仍回原職任治書,後來,又任命李好文為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當時,行台之中官吏人員不夠,李好文一人獨自處理行台中的各種政務。朝廷派使者出巡西蜀(今四川成都),使者官報私仇,污衊西蜀廉訪使曾文博,僉事兀馬兒和王武等人犯罪。曾文博被迫害死;兀馬兒忍受不了拷打而被迫承認有罪,王武不屈服,被處以輕君侮上之罪。李好文聞聽后說:“奉使代替天子巡行四方,應當察問民間百姓的疾苦,處罰邪惡,伸張正義。而現在,從行者到各郡縣,不曾聽說舉劾過一個人,惟獨有關的官吏,卻沒一個能夠倖免的,這怎麼符合正大光明的原則呢?”李好文便率領御史極力辯解王武等人的冤枉之情,並談了十幾件奉使不不法的事情。至正6年,任李好文為翰林侍講學士,兼國子監祭酒,又遷改集賢侍講學士,仍然兼任國子監祭酒的職務。
至正9年(1349),李好文出朝任參知湖廣行省政事,改任湖北道廉訪使,不久,又召任為太常禮儀院使。這時,元順帝因為皇太子年齡逐漸長大,為加強教育,開設端本堂,令皇太子入學其中,令右丞相脫脫,大司徒牙不花二人負責端本堂的事務,而命李好文以翰林學士的身份參與教育皇太子之事。李好文極力推辭,上書宰相說:“古代三代的聖明君王,莫不把教育太子放在優先的位置上,蓋帝王君主治理天下之術為根本,古代聖賢的道保存在經書之中,而傳司經書是為明習治天下之道,出京師治理民政事務是為了鍛煉能力,關係重大,關鍵在於要選得合適的人。如果自身的品德行為不足為人模模,便不能勝任養育太子德行的重任。如果自身學問不是臻於高深的境界,便不足以啟發太子的聰明過智。應該選求品學兼優的鴻儒,以輔助養育有關國家興衰的盛事。而我李好文天資本來就低下,在別人心目中的地位素來就很輕,草野鄉村的習氣已積久成習,難以祛除,章句學問的功夫又因忙於俗事而耽誤已久。突然肩負這樣的重託,實在是難以擔當。請一定選擇比我更好的人,這樣國家可以因得人而興盛,而我也免於被別人譏刺妨礙賢人進身之路。”丞相把李好文的書信呈獻給了元順帝,元順帝讚歎了他,卻不答應李好文的請求。李好文說:“要想求得古代聖賢的二帝三王之道,必須由孔子的儒學入門,這些書有《孝經》,《大學》,《論語》,《孟子》,《中庸》等。”李好文又將這些書的要點摘出來,按照經書的意思加以註釋。又博取歷史傳記和前代學者的論說中那些有關治理國家的綱領,並和經書的意旨相契合的,在加上自己的理解和觀點,仿照真德秀《大學衍義》一書的體例,寫成一本十一卷的書,書名為《端本堂經訓要義》,寫上奏章,奉獻給元順帝。元順帝詔令將此書送到端本堂,命皇太子學習。
至正16年,李好文又上書皇太子說:“臣所要說的,就是以前進獻的經典中所講的,殿下應、以臣所進的各書,參考《貞觀政要》,《大學衍義》等書,如果真能夠一一參悟前推廣應用,則日理望萬機,以致天下太平,實在也並不是很難的事情。”皇太子非常肅靜地接納了李好文的話和書。以後,李好文屢次以年老為由請求辭官,一而再,再而三,遂被拜為光祿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仍以翰林學士承旨一品的俸祿以終其身。
李好文述論
出身及仕宦
李好文先祖世居單州(治今山東單縣),金時有名叫李訪的做過義軍提控。李訪生子李聚,金亡后徙居大名之東明。李聚生子庭玉,做過鄆城令。李好文的父親李鳳,排行老三,字翔卿,一字舜儀。“幼嗜學,休沐不廢”。曾跟從鄉先生孫曼慶學詩。李鳳學詩取法盛唐,“為詩興寄高遠,托諸諷議,不為空言,欲有補於世教”。後來孫曼慶發現李鳳才智過人,詩作甚佳,即對李鳳說:“詩,吾無以加子矣,其為義理之學乎?”於是李鳳遂“屏絕金末律賦舊習,而究伊洛之遺書,寒暑不懈。嘗煮粥未熟而臨卷有得,不知釜之焦也”。足見其治學之勤奮。在擔任大名、廣平郡(今屬河北)文學十餘年後,大德末,李鳳至京師大都(今北京),出任國子助教。六七年後,“病還東明,遠近學者從之,常以百數”。以子好文貴,卒后贈從仕郎、郊祀署丞,加贈奉議大夫、太常禮儀院判官、驍騎尉,追封東明縣子。李鳳卒后,其子李好文邀請元代大文豪虞集為其父撰寫墓碑,現存於《道園類稿》中。李鳳的卒年,據虞集為之所撰墓碑記載,乃“延祐丁巳八月己酉,終於家,年六十有四”。即卒年是仁宗延祐四年,由此其生卒年當是1254-1317年。王德毅、李榮村、潘柏澄編《元人傳記資料索引》所注李鳳的生卒年即同此。《元詩選》則以李鳳的卒年為“延祐六年”,不知所據。李鳳所著甚多,惜元時即有亡佚,流傳有詩數百篇,輯為《西林集》,今亦佚。西林是李鳳的居所。李鳳死後,李好文將其父《西林集》刻梓傳世,曾請蘇天爵為《西林集》寫序。蘇天爵於後至元五年(1339年)撰《西林李先生詩集序》,現存《滋溪文稿》中。《元詩選》癸集錄有李鳳的詩僅三首,分別是七律《睢陽懷古》、《呂梁洪》和七絕《沛縣過歌風台》。另據蘇天爵《序》,李鳳所著詩還有《蠶災謠》(“有憂世恤民之志”)、《修鄉校詩》等。
李好文自幼家境貧寒,但十分好學,“夜就鄰之磨坊燈讀書,幾十餘年,靡少懈”。有一次天降大雪,李好文到村舍向一位老婦人借一斗麥菽,老婦人不借給他,並說:“子奚拙耕?”李好文回答:“吾目耕耳。”其後即有諺語流傳說:“目耕夜分”。李鳳教子十分嚴格,要求好文“勉以問學,勿速成名”。父親的嚴格教導和家學傳承,也奠定了李好文成才的基礎,故蘇天爵說:“僉憲(李好文任過浙東僉憲——引者)舉進士,禮部薦名第一,歷官詞林、奉常、成均,擢拜御使,以文學稱於時,蓋其家庭傳授有所本雲”。在父親的教育培養下,由於刻苦攻讀,至治元年(1321年),李好文終於以明經登進士第,在當年會試中舉的64名進士中名列前茅,這一年會試的試官是袁桷。登第后李好文被授予大名路浚州(治今河南浚縣)判官,入為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國子助教。泰定四年(1327年),除太常博士。任職期間,值太廟祭祀用的神主被盜,於是李好文上言說:“在禮,神主當以木為之,金玉祭器,宜貯之別室。”並針對元朝自立國以後沒有制定出專門的祭祀禮儀制度,於是建議朝廷選拔專職人員負責編纂相關書籍,最終編成《太常集禮稿》51卷。后李好文出任國子博士,累拜監察御史,出僉河南、浙東兩道廉訪司事。
后至元六年,順帝親享太室,召僉李好文為太常禮儀院事。至正元年(1341年),除國子祭酒,改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遷河東道廉訪使。三年,召為同知太常禮儀院事。順帝祭祀至寧宗室時,因為自己是寧宗的哥哥(順帝和寧宗同為明宗和世王 束 之子,順帝是長子,寧宗是次子),所以問李好文“兄拜弟可乎”?李好文與博士劉聞回答說:“為人後者,為之子也。”自此順帝每次親祀,必命李好文為攝禮儀使。四年,除江南行台治書侍御史,未行,改禮部尚書,與修金、宋二史,除治書侍御史,仍與史事,俄除參議中書省事,已而復除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這是李好文第二次到陝西行台做官,因此他對陝西的情況比較熟悉,這為他編繪《長安志圖》奠定了基礎。六年,被任命為翰林侍講學士,兼國子祭酒,又遷改集賢侍講學士,仍兼祭酒。九年,出參湖廣行省政,改湖北道廉訪使,尋召為太常禮儀院使。后因教授太子有功,升翰林學士承旨,進階榮祿大夫。李好文自英宗至順帝前後歷官六朝,三十餘年,“官職二十四遷,皆通顯”。后屢引年乞致仕,辭至再三,遂拜光祿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仍以翰林學士承旨一品祿終其身。
李好文為官不畏權貴,能夠秉公執法,甚至敢於向元朝最高統治者提出對立意見。在任監察御史期間,河東有個叫李拜拜的殺人犯,其案件拖了十四年之久還沒有判決,這很有可能是權貴庇護的結果。李好文複查后,立即對案件做出了處理。如果說對李拜拜一案的判處還不足以說明李好文不畏權貴的為官作風,那麼處死王傅撒都剌則無疑是這種作風的最好註腳。王傅撒都剌曾以足蹋人致死,當時負責案件的官員認為撒都剌“殺人非刃,當杖之”。李好文卻認為:“怙勢殺人,甚於用刃,況因有所求而殺之,其情為尤重。”於是判處撒都剌死刑。此案的判處令河東為之震肅。在任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期間,因台臣皆缺,故李好文獨署台事。當時西蜀奉使徇私枉法,以私仇處死廉訪使曾文博,僉事兀馬兒、王武也受到牽連。李好文得知此事後說:“奉使代天子行事,當問民疾苦,黜陟邪正,今行省以下,至於郡縣,未聞舉劾一人,獨風憲之司,無一免者,此豈正大之體乎!”於是率御史力辨王武等人之冤屈,並向朝廷上言西蜀奉使違法亂紀之事十餘條,堅決要求罷免奉使之職。元統末,元順帝妥懽帖睦爾欲改用“至元”紀元。因元世祖忽必烈已經使用過至元紀年,所以李好文直接向順帝提出了反對意見:“年號襲舊,於古未聞,襲其名而不蹈其實,未見其益。”並列舉出十餘條不如世祖至元時期的當朝弊政以勸諫順帝。儘管順帝最後並沒有採納李好文的意見而仍然使用了至元紀年,但李好文敢於向元朝最高統治者提出反對意見的精神卻是值得我們稱讚的。
教授太子
至正十年,順帝詔命太子愛猷識理達臘習學漢人文書,李好文受命以翰林學士兼諭德,同時順帝任命歸暘為贊善,張沖為文學,共同教授太子。但李好文等人深知教授太子責任之重大,所以在順帝頒布任命之後,他即上書宰相,請求辭去翰林學士之職。他在上書中說:
三代聖王,莫不以教世子為先務。蓋帝王之治本於道,聖賢之道存於經,而傳經期於明道,出治在於為學。關係至重,要在得人。自非德堪范模,則不足以輔成德性;自非學臻閫奧,則不足以啟迪聰明。宜求道德之鴻儒,仰成國家之盛事。而好文天資本下,人望素輕,草野之習而久與性成,章句之學而浸以事廢。驟膺重託,負荷誠難。必別加選掄,庶幾國家有得人之助,而好文免妨賢之譏。
順帝覽后,嘉嘆良久,但並未批准李好文的辭呈,於是李好文便擔當起了教授皇太子的重任。在教授皇太子期間,李好文根據前代帝王的事迹編成《歷代帝王寶鑒》,又摘取儒家經典要略,釋以經義,取史傳及先儒論說有關治體而協經旨者,仿照真德秀《大學衍義》之體例,著成《端本堂經訓要義》共11卷,作為皇太子的學習教材。又集歷代帝王故事,總共106篇,分為聖慧、孝友、恭儉、聖學四類,作為太子問安餘暇之助;又將金、宋二史以及前代史書中有關國祚久速、治亂興廢等內容編為《大寶錄》,有關前代帝王是非善惡之所當法當戒者編為《大寶龜鑒》,進呈皇太子習讀。至正十六年,李好文在給皇太子的上書中說:“殿下以臣所進諸書,參之《貞觀政要》、《大學衍義》等篇,果能一一推而行之,則太平之治不難致矣。”
李好文教授太子,可謂用心良苦,孜孜不倦。無奈所琢非玉,這位後來的北元昭宗,在其父的誘導下卻棄儒從佛,對佛法表現出濃厚的興趣。《南村輟耕錄》記載,在太子於端本堂習儒之時,帝師曾告訴太子母后高麗奇氏說:“向者太子學佛法,頓覺開悟,今乃受孔子之教,恐損太子真性。”奇氏回答說:“我雖居於深宮,不知道德,嘗聞自古及今,治天下者須用孔子之道,舍此它求,即為異端。佛法雖好,乃餘事耳,不可以治天下。安可使太子不讀書?”儘管皇后奇氏也明確表示要太子習儒,但效果卻並不明顯。至正二十二年太子對其左右所說的話,更如實地反映出太子“酷好佛法”的本意:“李先生教我讀儒書許多年,我不省書中何意;西番僧教我佛經,我一夕便曉。”
除了教授太子,李好文還參加過元朝的一些科舉考釋,為元王朝選拔人才。至正五年乙酉科廷試,他以治書侍御史出任廷試讀卷官;至正十一年辛卯科廷試,他以太子諭德出任廷試提調官;至正二十年庚子科會試,他以翰林學士承旨出任同知貢舉。
交遊
李好文擅長詩文,頗負盛名。登第之前,他曾寫古文數十篇,流傳至京師,即受到元代文豪張養浩、元明善等人的讚賞,並“力薦之於朝”;虞集“見其深靖有學,未嘗不嘆先生(指李鳳——引者)之有子焉”。李好文詩文俱佳,仕途顯赫,故有元一代與李好文交遊唱和者甚多,但今存與李好文唱和之元人之詩已經很少,流傳下來這些詩作的作者主要有吳師道、許有壬、陳旅、宋褧、余闕、胡助等人。這些零星的詩作,很難反映出李好文與詩作作者之間交遊的具體情況,我們只能據此作簡單的介紹。
吳師道(1283-1344),字正傳,蘭溪(今屬浙江)人。累官高郵縣丞、寧國路(治今安徽宣州)錄事、建德(今浙江建德東南)縣尹,皆有建樹,愛民有聲。后受中書左丞呂思勉推薦,召為國子助教,升博士。他和李好文同為至治元年進士,又同朝為官,故二人關係比較密切。今存吳師道與李好文唱和的詩有兩首,一首是《分題賦白簡送李惟中治書之西台》,大概是李好文出任西台時吳師道作詩相贈,詩云:
執憲崇台府,修容象物宜。挺然元不撓,皦若自無緇。玉雪齊心映,風霜入手隨。立當文石陛,攜趂紫嚢絲。簮筆應同色,持書允有儀。奉條嚴糾慝,對命謹書思。西陝分治日,中朝注倚時。修名青史冊,素志白圭詩。正直神斯聽,清明世所知。當年魏公笏,此事即吾師。
另一首是七言律詩,題為《春陪李惟中司業同年赴京至彭城而別》:
使華移照辟雍流,末席何期忝見收。二十年前依虎榜,幾千裡外逐仙舟。黃樓同上還分手,紫陌重迎尚及秋。又報奉常新命下,早修儀注贊皇猷。
許有壬(1287-1364),字可用,湯陰(今屬河南)人。延祐二年(1315年)進士,初任地方官,后遷南台御史,累官監察御史、治書侍御史、中書左丞、翰林承旨,官至集賢大學士。前後歷官七朝,近五十年。謚曰文忠。李好文自西台侍御史召回京師之後,曾以未央宮瓦硯贈許有壬。許有壬即作《謝李惟中未央瓦硯》一詩答謝,中有“甄宮陶瓦極能事,鈆丹細搗咸陽泥。……西台執法好事者,礱磨為硯尤瑰奇。……堅如鐵石潤如玉,墨聲瑟瑟松風吹。……公才真是謫仙裔,善事利器方相資。嗟予蕪學忝詞館,雖有此器無能為。……禇生毛穎賀得友,坐令几案増光輝”等句。許有壬另有《和李惟中僉事行部十首》與李好文相酬和,亦見於《至正集》。
陳旅(1287-1342),字眾仲,莆田(治今福建莆田)人。博學多聞,其文深受虞集賞識,因故薦為國子助教,官至國子監丞。胡助撰有《李惟中太常攝禮儀使畫像贊》,表達了他對李好文的仰慕之情:
清廟顯相,天光嬋嫣。曄如卿雲,奉日周旋。威儀孔度,雅徳式宣。君子之身,禮樂載焉。尚和厥施,以賁八埏。
李好文與宋本、宋褧(字顯夫)兄弟於皇慶中(1312-1313)相識,至正乙酉(1345年),李好文再度出任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西行時,宋褧作《送李惟中西台侍御史題得長樂坡》一詩相送:
這是宋褧的絕筆。宋褧不但和李好文一樣參與修宋、金二史,而且還出任過陝西行台都事,也在陝西做過官,而且宋褧的哥哥宋本又和李好文是同科進士,所以宋氏兄弟和李好文的關係比較密切,故宋褧死後,李好文即作《挽宋顯夫》一詩表達自己對亡友的思念及哀傷之情,詩云:
四海人傳二宋名,玉京連佔兩科榮。鄢陵初喜知公字,長樂終思送我行。故里經過人不在,遺孤問詢淚如傾。荒墳數尺西山下,一段平蕪綠又生。
宋褧的哥哥宋本,至治元年廷策時中舉,英宗賜進士及第,授翰林修撰。宋本長於文學,“尤以植立斯文自任”,著有《至治集》行世。宋褧登泰定元年進士第,授校書郎,累官至翰林直學士,謚文清,曾擔任過監察御史,於朝廷政事多所建明,而文學則與兄本齊名,時人稱之曰“二宋”,故李好文詩有“四海人傳二宋名,玉京連佔兩科榮”句。
余闕(133-1358),字廷心,一字天心,唐兀人,家居合肥。元統元年右榜進士第二,入為翰林應奉,轉刑部主事,累官至監察御史。卒后追封豳國公,謚忠宣。在李好文出任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時,余闕也曾撰詩相贈,《賦得慈恩寺塔送李惟中赴西台侍御》云:
祗園開塔廟,遐瞰盡三秦。雕玉裁文陛,金銅結綺輪。高摽雙闕外,流影灞陵津。攬轡還登眺,題名繼昔人。
胡助,字履言,一字古愚,自號純白道人,東陽(治今浙江東陽)人。舉茂才為教官,入為翰林編修,官至太常博士。至正四年,李好文再度入秦任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胡助作《賦青門送李侍御惟中》云:
此外,李好文與虞集(1272-1348)的關係也不一般。李鳳卒后,李好文曾請虞集為其父撰寫墓誌銘,虞集在其所撰《國子助教李先生墓碑》中稱其與李鳳父子“厚善”。文宗朝,虞集任奎章閣侍書學士,領修《經世大典》,曾向文宗推薦李好文等人參與編修工作。李好文與鄭深也有一定的交情。鄭深(1314-1361),字仲幾,一字浚常,浦江(治今浙江浦江)人。歷官宣文閣授經郎、鑒書博士,改吏部員外郎,至正十六年除浙西憲僉,二十一年移江東道,未上任而卒。在與李好文同朝為官期間,二人“朝夕從游者久”,鄭深同李好文談起過自己的家世。鄭氏因歷代合家同居而受到朝廷的褒獎,有“義門鄭氏”之美譽。李好文有感於鄭氏之家范,寫過《跋鄭氏家范》一文。
詩文著述
李好文一生著述豐富,除了教授太子時編撰的著作《歷代帝王寶鑒》、《端本堂經訓要義》、《大寶錄》、《大寶龜鑒》之外,李好文還參與編修《金史》和《宋史》。《元史·李好文傳》載李好文與修遼、金、宋三史,據《進<金史>表》、《進<宋史>表》和金、宋二史的修史官員名單,李好文分別擔任二史的總裁官,但《遼史》附錄所載《進<遼史>表》和修《遼史》的官員名單中,卻沒有李好文,所以李好文很可能沒有參與編修《遼史》,至少他沒有擔任修《遼史》的總裁官。
李好文還編纂有《大元太常集禮稿》一書。據作者於天歷二年(1329年)七月所撰《太常集禮稿序》可知,該書共51卷,《元史》題作50卷,誤。其中郊祀9卷,社稷3卷,宗廟21卷,輿服2卷,樂7卷,諸神祀3卷,諸臣請謚及官制因革典籍錄6卷。“事核文直,匯雜出而易見,蓋太常之實錄也”。該書的編纂,是因為元朝在文宗之前,禮儀制度不夠完備,詔令編纂的禮制彙編也一直沒有編成,“百年以來,事皆屬之有司,寄諸簡牘,歲月既久,不無散逸。故由之者或不知其本,論之者或失於其初,闊略戾舛,頗違於舊”。鑒於此,李好文率領僚屬數人,花了兩年多時間,編成《大元太常集禮稿》一書。定書名為《稿》,是“固將有所待焉”,李好文希望“他日鴻儒碩筆承詔討論,成一代之大典,則亦未必無取”。《太常集禮稿》為完備元朝的禮儀制度無疑起到了很大作用。此外,李好文在陝西做官時,編繪有《長安志圖》三卷。
除了上述6部著作及參與編修《宋史》、《金史》之外,李好文還撰有《河濱苦窳集》一書,書名大概因作者自號“河濱漁者”而得,但該書早已亡佚,具體內容我們也就不得而知了。
李好文一生所寫詩文很多,但存留下來的卻很少,《元詩選》只錄有其詩兩首,分別是《挽宋顯夫》和《題王子晉祠》。《挽宋顯夫》前文已引用,《題王子晉祠》詩云:
李好文撰有《感志賦》一篇,現存於《涵芬樓古今文鈔》卷九六、《元文類》卷一中。此外,李好文為程鉅夫的《雪樓集》和乃賢的《金台集》撰有序言。在《雪樓集序》中,李好文談到了自己對元以前中國文學發展的認識,他說:
聲音與政通,文章與時髙下。原其始則理與氣合,道與時合,要其歸則亦泯然而無間。三代而上,醇乎醇者也。漢猶近古,其文則雄偉渾厚,由其氣質未漓,故其發為聲音者似之。魏晉以降,剝剖分裂,作者龐乎不醇,豈風氣乖而習弗善歟?至唐,韓、柳氏出,起弊扶弱,剗垢易新,遂為後世作者之宗匠。宋盛於前而靡於後,金則無以議為也。
《金台集》的作者乃賢,字易之,本葛邏祿人。元興西北,乃賢入仕元朝,遂遷居河南南陽,后隨其兄塔海仲良入江浙,又遷居四明(治今浙江寧波)。乃賢擅長作詩,每一篇出,士大夫們競相傳頌。他所作的詩,與浙人韓與玉的字、王子充寫的古文一起,被譽為“江南三絕”。所以歐陽玄稱讚他的詩“清新俊逸,而有溫潤縝栗之容”;貢師泰稱頌乃賢“善歌詩,其詞清潤讖華,……大抵五言類謝眺、柳惲、江淹,七言類張籍、王建、劉禹錫。而樂府尤流麗可喜,有謝康樂、鮑明遠之遺風”;李好文在他為乃賢《金台集》寫的序中,也對乃賢的詩大加稱讚:“易之之作,粹然獨有中和之氣,上可以追嫓昔賢,下可以鳴太平之治,溫柔敦厚,清新俊邁,使人讀者雋永而不厭”。結合乃賢詩歌的成就以及歐陽玄、貢師泰的評價,筆者認為李好文對乃賢詩歌的品評是中肯的。
李好文在與白麟溪鄭氏家族的交往中,深為鄭氏家族恪守祖訓、嚴謹治家、讀書樂學的家風所打動。他在讀完鄭氏家范之後,瞿然而曰:“雍睦之道,使久而不墜,亦有術乎!”於是撰成《跋鄭氏家范》一文,今存鄭大和所編《麟溪集》中。李好文另撰有《大伾新造石觀音像記並頌》、《中書左司省掾題名記》、《重修西海河瀆廟記》、《鄉飲酒記》等文。
《長安志圖》
《長安志圖》是李好文所編繪的元代西安地區十分重要的方誌,黃虞稷《千頃堂書目》曾將書名誤作《長安圖記》。《元史》所錄李好文的著作中,遺漏了《長安志圖》,這不能不說是《元史》編撰者的一大疏漏,所以清人批評說“《元史》疏漏,此亦一端矣”。
《長安志圖》分為上中下三卷。上卷原有14幅圖,分別是《漢三輔圖》、《奉元州縣圖》、《太華圖》、《漢故長安城圖》、《唐宮城坊市總圖》、《唐禁苑圖》、《唐大明宮圖》、《唐宮城圖》、《唐皇城圖》、《唐京城坊市圖》、《唐城市制度圖》、《奉元城圖》、《城南名勝古迹圖》、《唐驪山宮圖》(經訓堂刊本目錄與正文中的圖名文字上稍有出入)。今存11幅,其中《唐宮城坊市總圖》、《唐皇城圖》、《唐京城坊市圖》三幅已佚,所存11幅中,只有《漢故長安城圖》和《唐城市制度圖》有圖說,其餘各圖均無圖說,而《唐驪山宮圖》則分為上中下三幅。從上卷所收14幅圖來看,唐圖最多,主要是唐都長安宮城之圖,兼有漢、元之圖。中卷有4幅圖,分別是《咸陽古迹圖》、《唐昭陵圖》(分上下兩幅)、《唐建陵圖》、《唐乾陵圖》。昭、建、乾三陵分別是唐太宗、肅宗、高宗之陵,其中昭陵圖和建陵圖,李好文依據的是北宋紹聖元年(1094年)游師雄的《唐昭陵石刻圖》,將之一分為三,分別製成《唐昭陵圖上》、《唐昭陵圖下》和《唐肅宗建陵圖》。配合各陵之圖,李好文作有《唐陵圖說》,簡要介紹了唐諸陵概況、各陵的位置等。另外中卷還附有圖志雜說18篇,分別是“龍首山”、“北斗城”、“賦語”、“小兒原”、“邨名”、“漢瓦”、“古瓦”、“樊川”、“杜陵”、“前代陵冢”、“華州亂石”、“火余碑”、“試官石”、“關中碑刻”、“圖制”、“水磨賦”、“補遺”、“秦瓦”,內容涉及地名沿革、文人詩賦、趣聞軼事、建築材料、前代陵墓、自然災害、古代碑刻、舊有圖制等等。下卷有《涇渠總圖》和《富平縣境石川溉田圖》兩幅圖,並有涇渠圖說、渠堰因革、洪堰制度、用水則例、設立屯田、建言利病和總論等內容,是李好文任職西台時“刻涇水為圖,集古今渠堰興壞廢置始末,與其法禁條例、田賦名數、民庶利病,合為一書”而成,為研究元代陝西行省的農田水利建設提供了非常寶貴的資料,《元史·河渠志》就引用了《長安志圖》中的資料。
《長安志圖》的初稿成於至正二年,至正四年李好文再度出任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時對原稿又做了補充,整部書稿最終成於至正四年。《長安志圖》現在通行的版本是乾隆五十二年經訓堂刊本。李好文編繪《長安志圖》的背景、原因等,在其所撰《長安志圖》原序中有詳細交代:
關中天府之邑,土居上游,古稱天地奧區神皋。周及漢唐都之,子孫皆數百歲,雖其積累深厚,亦曰神器之大,措之善也。觀其創業垂統,規模宏廓,分郊畫幾,製作詳密。城郭宮室之巨麗,市井風俗之阜繁,山川靈跡之雄偉奇譎,史冊所書,稗官所記,文人碩士之揄揚頌嘆,習而誦之,如談蓬壺閬苑,鈞天帝居,使人耳可得聞,目不可得而睹也。(原闕十三字)圖見示當時,弗能盡曉,茫然(原闕五字)之。及來陝右,由潼關而西至長安,所過山川城邑,或遇古迹,必加詢訪。嘗因暇日,出至近甸,望南山,觀曲江,北至故漢城,臨渭水而歸。數十里中,舉目蕭然,瓦礫蔽野,荒基壞堞,莫可得究。稽諸地誌,徒見其名,終亦不敢質其所處,因求昔所見之圖,久乃得之。於是取志所載宮室、池苑、城郭、市井,曲折方向,皆可指識,瞭然千百世全盛之跡,如身履而目接之。
圖舊有碑刻,亦嘗鋟附《長安志》后,今皆亡之。有宋元豐三年,龍圖待制呂公大防為之跋,且謂之《長安故圖》,則此圖前世固有之。其時距唐世未遠,宜其可據而足征也。然其中或有後人附益者,往往不與《志》合,因與同志較其訛駁,更為補訂,厘為七圖。又以漢之三輔及今奉元所治,古今沿革,廢置不同,名勝古迹,不止乎是;涇渠之利,澤被千世,是皆不可遺者,悉附入之,總為圖二十有二,名之曰《長安志圖》,明所以《圖》為《志》設也。
嗚呼!廢興無常,盛衰有數,天理人事之所關焉;城郭封域,代因代革,先王之疆理寓焉;溝洫之利,疏溉之饒,生民之衣食系焉。觀是《圖》也,凡夫有志之士,游意當世,將適古今之宜,流生民之澤,不無有助?豈特山林逃虛、悠然遐想、升高而賦者以資見聞而已哉!
至正二年秋九月朔,中順大夫、陝西諸道行御史台治書侍御史東明李好文序。
吳師道對李好文編繪《長安志圖》的情況也有記載:“東明李公惟中治書西台,暇日,望南山,觀曲江,北至漢故城,臨渭水,慨然興懷取志,所書以考其跡,更以舊圖較訛舛而補訂之,厘為七圖。又以自漢及今治所廢置,名勝之跡,涇渠之利,悉附入之,總為圖二十有二,視昔人益詳且精矣。”可見吳師道的記載,主要根據的就是李好文的《長安志圖》原序。因為李好文的《長安志圖》是為宋敏求的《長安志》而“設”,所以朱彝尊認為,讀宋敏求《長安志》,應結合李好文的《長安志圖》,如此“古人之跡庶幾得其十九也”。
《長安志圖》有較高的學術價值,主要體現在志中保留了不少十分珍貴的原始資料。如關於宋代豐利渠,《宋史》中無“豐利渠”的專門記載,相關記載中涉及豐利渠的開鑿情況也非常簡略,如《宋史·侯可傳》中,只提到華州華陰(今陝西華陰)人侯可“議復鄭白渠,得召對,旋以微罪罷”。宋代其他史料中關於豐利渠的記載也寥寥無幾,但保存在《長安志圖》中的北宋資政殿學士侯蒙所撰寫的開鑿石渠(即宋代豐利渠)引涇灌溉情況的石碑,則詳細記載了宋代豐利渠的開鑿情況。據侯蒙所撰碑文記載,神宗熙寧七年至八年(1074-1075),時任殿中丞的侯可奉命從仲山旁開鑿石渠,引涇水東南流,以灌溉民田。但侯可的開鑿石渠工作很快因為“歲欠”而被迫中斷。到了徽宗時期,主客員外郎穆京、宣德郎范鎬、鄜州觀察推官穆卞,以及一些“獻說者”紛紛向朝廷建言,陳說開渠的好處,於是徽宗詔令永興軍路提舉常平使趙佺和“獻說者”一道,在侯可開鑿石渠的基礎上進一步開渠,終於於大觀末開成渠道,神宗賜名“豐利渠”。《長安志圖》所錄侯蒙的碑文,不但記載了豐利渠開鑿的背景、前後經過,而且還詳細記載了所開豐利渠的大小、開渠支出的勞工、渠成后的灌溉面積、開渠費用的支出等。
《長安志圖》還錄有宋朝散大夫、專管勾永興軍耀州三白渠公事、都大提舉、開修石渠飛騎尉蔡溥於大觀四年(1110年)九月所撰《開修洪口石渠題名記》,因為石刻多有闕字,故李好文只是“節略其文”。蔡溥所記內容比侯蒙所撰碑文的內容更為豐富、詳實,所記包括開鑿石渠的起由、開渠所費物料和支付勞工的詳細數字、渠口引水及防洪設施建設、所溉七縣田地的畝數等等。由於涇水湍急,所以宋開豐利渠時,“乃即渠口而工,入水鑿二渠,各開一丈,南渠百尺,北渠百五十尺,使水勢順流而下。又涇水漲溢不常,乃即火燒嶺之北及嶺下,因石為二洞,曰回瀾,曰澄波,限以七尺。又其南為二閘,曰靜浪,曰平流,限以六尺,以節湍激”。這些措施,都是為了阻攔涇水湍激的水勢,以截流入渠。侯蒙、蔡溥所記,為我們了解豐利渠的開鑿始末及北宋涇渠水利建設保留了彌足珍貴的史料。
此外,《長安志圖》所載關於元代涇渠水利建設的資料更為豐富,如卷下詳細記載了元代陝西屯田總管府的官員設置、所屬屯所、所立屯數、參與屯田的戶數、屯墾的土地面積、農具及收穫糧食數量情況,所記陝西屯田總管府下轄終南、渭南、涇陽、櫟陽、平涼五所司屬,共立屯數48處,並於每所之後錄有具體屯名;所記涇渠各處用來均水的斗門共有135個,並一一註明各斗的具體名稱;《用水則例》實為元代涇渠渠系用水管理的具體規章制度,在我國古代水利建設史上佔有比較重要的地位,對研究元代乃至中國古代水利管理制度均有學術意義;《建言利病》部分則收錄了宋秉亮和雲陽人楊景道向朝廷所上建言,保留了時人關於涇渠水利建設的不同觀點和解決涇渠水利建設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弊端的辦法;等等。
《長安志圖》所保留的上述記載,不但是現存宋元方誌中,而且也是現存宋元史料中關於陝西地區農田水利建設的最為詳細和豐富的資料,這在中國方誌史和宋元史研究中都佔有一定的地位,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
《長安志圖》的學術價值還體現在,其中關於一些術語的解釋,具有訓詁學價值,對於訓詁學研究亦具有學術意義。如關於“徼”的解釋。《元史》卷六五《河渠志·洪口渠》載:“洪口自秦至宋一百二十激,經由三限,………”由於上下文記載簡略,又無相關說明,所以此處“激”字不好理解。“激”古代可以通作“徼”(jiào)。《長安志圖》卷下載:“凡水廣尺深尺為一徼,以百二十徼為準,守者以度量水,日具尺寸申報,所司憑以布水,各有差等”。“徼者叫,古有徼道,謂巡禁道也,水家取以為量水準則之名。今農者耕地,一方謂之一徼,義與此同。其法:量初入渠水頭,深、廣方一尺謂之一徼。假令渠道上廣一丈四尺,下廣一丈,上下相折則為一丈二尺,水深一丈計積一百二十尺,為水一百二十徼,是水之至限也。”可見,《元史·河渠志》中的“激”和《長安志圖》中的“徼”,是指計量單位而言,指一平方尺的過水斷面。如果與時間相聯繫,即為流量。“一百二十激”是指洪口渠的最大水流量。
由此可見,《長安志圖》對漢唐陵寢制度、唐代宮城建築、漢唐名勝古迹、宋元陝西水利建設及屯田等均有十分重要的研究價值。鑒於此,已有學者注意到對該志的研究,如楊寬在《中國古代陵寢制度史研究》一書中,就全部採錄了《長安志圖》所載唐諸帝陵圖——《唐昭陵圖》、《唐肅宗建陵圖》和《唐高宗乾陵圖》,並指出《唐昭陵圖》等是“極重要的史料”。此外,辛德勇撰有《考<長安志><長安志圖>的版本——兼論呂大防<長安圖>》、楊文衡撰有《<長安志圖>的特點與水平》、王培華撰有《水資源再分配與西北農業可持續發展——元<長安志圖>所載涇渠“用水則例”的啟示》,對《長安志圖》做了一些相關研究。筆者亦撰有《關於<長安志圖>的幾個問題》(載《中國地方志》2005年第8期),對該志的作者、學術價值、編纂情況、唐代陵寢制度等相關問題做了初步探討,另撰有《<長安志圖>與元代涇渠水利建設》(載《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06年第1期),對元代涇渠水利建設情況做了初步分析。
注 釋
(元)虞集:《道圓類稿》卷四四《國子助教李先生墓碑》,元人文集珍本叢刊影印明初復刊本。
《道圓類稿》卷四四《國子助教李先生墓碑》。
同上。
同上,第213頁。
《滋溪文稿》卷五《西林李先生詩集序》,第63頁。
《滋溪文稿》卷五《西林李先生詩集序》,第63頁。
(元)劉貞等編:《類編歷舉三場文選》,日本東京靜嘉堂文庫藏本,見陳高華《兩種<三場文選>中所見元代科舉人物名錄》,載《陳高華文集》,上海辭書出版社2005年,第188頁;(清)錢大昕:《元進士考》,載《嘉定錢大昕全集》(五),江蘇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45頁。正德《大名府志》卷七《人物誌》記載,李好文“登至治二年進士”。據前引《類編歷舉三場文選》和《元進士考》,李好文登進士第在至治元年而非二年,故正德《大名府志》誤。
(明)宋濂等:《元史》卷一八三《李好文傳》,中華書局1976年點校本。
同上。
《二十一史文選》卷九〇,明崇禎刊本;《元史·李好文傳》。
(明)薛應旂:《宋元資治通鑒》卷一五〇,明天啟刻本。
(元)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二“后德”條,中華書局1959年,第21頁。
《元進士考》,載《嘉定錢大昕全集》(五),第64、67、71頁;《元史》卷四五《順帝紀》。
《道園類稿》卷四四《國子助教李先生墓碑》。
《元進士考》,載《嘉定錢大昕全集》(五),第46頁。
(元)吳師道:《吳禮部文集》卷六,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影印清抄本。
《吳禮部文集》卷八。
(元)許有壬:《至正集》卷十一《謝李惟中未央瓦硯》,元人文集珍本叢刊影印石印本。
(元)陳旅:《安雅堂集》卷十三《李惟中太常攝禮儀使畫像贊》,四庫全書本。
(元)宋褧:《燕石集》卷5《送李惟中西台侍御史題得長樂坡》,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影印清抄本。
《燕石集》“附錄·輓詩”,載楊訥、李曉明編《文淵閣四庫全書補遺》,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7年;(清)顧嗣立、席世臣編:《元詩選》(癸集上),中華書局2001年,第298-299頁;陳衍輯撰,李夢生校點:《元詩紀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33頁。
《元史》卷一八二《宋本傳·宋褧傳》。
(元)余闕:《青陽先生文集》卷一《賦得慈恩寺塔送李惟中赴西台侍御》,四部叢刊續編本。
(元)胡助:《純白齋類稿》卷三《賦青門送李侍御惟中》,四庫全書本。
(明)鄭大和:《麟溪集》己卷,清刻本。
(元)李好文:《太常集禮稿序》,載《涵芬樓古今文鈔》卷一六,清宣統刊本;《元文類》卷三六,四部叢刊初編本。
同上。
同上。
正德《大名府志》卷七《人物誌》,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天一閣藏明代方誌選刊本。
《元詩選》(癸集上),第299頁。
(元)程鉅夫:《雪樓集》卷首,四庫全書本。
(元)乃賢:《金台集》卷首,明汲古閣《元人十種詩》本。
《麟溪集》己卷。
(清)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卷八《地理類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
(清)永瑢等撰:《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65年影印本,第621頁。
李好文編繪:《長安志圖》卷下,台灣大化書局1980年影印清乾隆五十二年刊經訓堂叢書本。
李好文:《長安志圖》原序,四庫全書本《長安志圖》卷首;乾隆《西安府志》卷七一,清乾隆四十四年刊本。
《吳禮部文集》卷一八《<長安志圖>后題》。
(清)朱彝尊:《曝書亭集》卷三五《序二·<長安志圖>序》,四部叢刊初編本。
(元)脫脫等:《宋史》卷四五六《侯可傳》,中華書局1977年,第13406頁。
李好文:《長安志圖》卷下《渠堰因革》,台灣大化書局1980年影印乾隆五十二年刊經訓堂叢書本。
《長安志圖》卷下《渠堰因革》。
《長安志圖》卷下《渠堰因革》。
《長安志圖》卷下《渠堰因革》。
楊寬:《中國古代陵寢制度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49、51頁。
辛文初載《古代文獻研究集林》第2集(1992年),后收入作者《古代交通與地理文獻研究》一書,中華書局1996年,第304-325頁。
載《中國古代地圖集(戰國—元)》,文物出版社1990年。
載《中國地方志》200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