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奇

藥品

安奇(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片),本品適用於敏感菌引起的各種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竇炎扁桃體炎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肺炎肺膿腫和支氣管合併感染等。3.泌尿系統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腎盂腎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軟性下疳等。4.皮膚和軟組織感染:癤、膿腫蜂窩組織炎傷口感染、腹內膿毒症等。5.其它感染:中耳炎骨髓炎敗血症腹膜炎和手術后感染等。

基本介紹


成份

本品為復方製劑,其組份為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兩者之比為4:.每片含阿莫西林0.25g,克拉維酸0.0625g。

性狀

本品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顯類白色至淡黃色。
安奇
安奇

規格

0.3125g(CHNOS 0.25g與CHNO 0.625g)

用法用量

口服。
成人和12歲以上小兒,一次1片,一日3次。嚴重感染時,劑量可加倍。未經重新檢查,連續治療期不超過14日。

不良反應

1.常見胃腸道反應如腹瀉、噁心和嘔吐等。
2.皮疹,尤其易發生於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症者。
3.可見過敏性休克藥物熱哮喘等。
4.偶見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白細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禁忌

青霉素皮試陽性反應者,對本品及其他青霉素類藥物過敏者及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臨床醫師在用藥前必須詳細詢問患者的過敏史,有青霉素過敏者禁用。
2.對頭孢菌素類藥物過敏者及有哮喘,濕疹枯草熱蕁麻疹過敏性疾病史者和嚴重肝功能障礙者慎用。
3.本品與其他青霉素類和頭孢菌素類藥物之間有交叉過敏性。若有過敏反應產生,則應立即停用本品,並採取相應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藥性,與其他青霉素類和頭孢菌素類有交叉耐藥性。
5.腎功能減退者應根據血漿肌酐清除率調整劑量或用藥間期,血液透析可影響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葯濃度,因此在血液透析過程中及結束時應加服本品1次。
6.對懷疑為伴黴菌損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應進行暗視野檢查,並至少在4個月內,每月接受血清試驗一次。
7.嚴重肝功能減退者慎用。長期或大劑量服用本品者,應定期檢查肝腎,造血系統功能和檢查血清試驗一次。
8.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干擾:硫酸銅法尿糖試驗可成甲陽性,但葡萄糖酶試驗法不受影響;可是血清並氨酸氨基轉移酶或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測定值升高。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本品可通過胎盤臍帶血中濃度為母體血葯濃度1/4~1/3,故孕婦禁用。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嬰兒致敏並引起腹瀉、皮疹、念球菌屬感染等,故哺乳期婦女慎用或用藥期間暫停哺乳。

兒童用藥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應根據腎功能情況調整用藥劑量或用藥間期。

藥物相互作用

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葯可減少本品在腎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葯濃度升高,血消除半衰期(t)延長,毒性也可能增加。
2.本品與別嘌醇合用時,皮疹發生率顯著增高,故應避免合用。
3.本品不宜與雙硫侖等乙醛脫氫酶抑製藥合用。
4.本品與氯黴素合用於細菌性腦膜炎時,遠期後遺症的發生率較兩者單用時高。
5.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謝或減少其腸肝循環,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藥的效果。
6.氯黴素、紅黴素、四環素類等抗生素和磺胺葯等抑菌葯可干擾本品的殺菌活性,因此不宜與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療腦膜炎或急需殺菌葯的嚴重感染時。
7.本品可加強華法林的作用。
8.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在亞抑菌濃度時一般可增強本品對糞腸球菌的體外殺菌作用。
9.由於本品在胃腸道的吸收不受食物影響,故可在空腹或餐后服用,並可與牛奶等食物同服;與食物同服可減少胃腸道反應。

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理毒理

本品為阿莫西林和克拉維酸鉀的復方製劑。阿莫西林為廣譜青霉素類抗生素,克拉維酸鉀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強大的廣譜β內醯胺酶抑制作用,兩者合用,可保護阿莫西林免遭β內醯胺酶水解。
本品的抗菌譜與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擴大。對產酶金黃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陰性葡萄球菌腸球菌均具良好作用,對某些產β內醯胺酶腸肝菌科細菌流感嗜血桿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擬桿菌等也有較好抗菌活性。本品對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腸桿菌屬等產染色體介導I型酶的腸桿菌科細菌和假單胞菌屬無作用。

葯代動力學

本品對胃酸穩定,口服吸收良好,食物對本品的吸收無明顯影響。空腹口服本品375mg(阿莫西林250mg,和克拉維酸125mg),阿莫西林於1.5小時達血葯峰濃度(C),約為5.6mg/L。血消除半衰期(t)約為1小時。8小時尿排出率為50%~78%。克拉維酸的葯動學參數與單用時相同,正常人口服克拉維酸125mg后1小時達血葯峰濃度(C),約為3.4mg/L。蛋白結合率為22%~30%。血消除半衰期(t)為0.76~1.4小時,8小時尿排出率約為46%。兩者口服的生物利用度分別為97%和75%。

貯藏

密封,在涼暗乾燥處(避光不超過20℃)保存。

包裝

雙層複合膜,10片/盒;12片/盒;14片/盒。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號

國葯准字H10950266

生產企業

核准日期

2006年10月18日

修訂日期

2010年10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