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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 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 鄧大松主編圖書
- 2003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社會保險
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2018年9月18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彆強調,各地一律保持現有社保政策不變。
2020年1月1日起,在內地(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港澳台居民將擁有社保卡,與內地(大陸)居民一樣,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
2020年2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和實施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多措並舉穩企業穩就業。
2020年11月1日,多地稅務部門下發公告,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 保障中抽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範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社會保險
在社會保障的歷史上有兩個里程碑:一是德國在俾斯麥時期首創社會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國建立全面社會保障制度,並將社會保障制度化,這對二戰后社會保障制度的全球化產生了很大影響。
在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過程中,二戰是個分水嶺。總的來說,二戰以前的社會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項目、覆蓋率和保障的水平等方面各國可能不同,但是相同的一點是:社會保障只是保證居民擁有維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資料。二戰以後,社會保障進入到另一個階段,福利國家紛紛出現,其先鋒是英國。
20世紀70年代,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實踐紛紛出現於工業國家。
2018年9月18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彆強調,必須按照國務院明確的‘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的已定部署,確保社保現有徵收政策穩定,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絕不允許擅自調整。對歷史形成的社保費征繳參差不齊等問題,嚴禁自行集中清繳。
特徵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特徵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
特徵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特徵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1.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現實中,越是發達的地區,員工對於社保的重視程度越高。尤其是一線城市,因為和買房買車資格掛鉤,社保已經成為找工作的重要標準。具體來說,這5個險種的作用見下表:
社會保險費的計算標準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並按照給付標準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 擔的一定比率,作為釐定保險費率的標準。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
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準,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準,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繫,不管是僱主僱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概述
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這三個主體的不同組合就產生了許多費用的分擔方式,即使同一國家,在不同的社會保險項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險費用分擔方式,其中以僱主僱員雙方供款、政府負最後責任最為普遍。
方法
在僱主僱員共攤保險費用的方法中,又可細分幾種情況:
1.費率等比分擔制
2.費率差別分擔制
3.費率等比累進位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1、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3、電話諮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諮詢和信息查詢。
4、觸摸屏查詢
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養老保險採用這一制度有利有弊。隨收即付制度最大的優點是費率計算簡單,同時因為沒有巨額基金,不會有保值增值的壓力,不會受到貨幣貶值的不利影響。但這一制度的缺點也是明顯的。必須經常重估財務結構,調整費率,而一般地由於人口結構趨於老化、福利水平的剛性等原因,費率一般是日益提高的。同時,從分配關係看,在退休金保險方面,隨收即付制度實質上是代際間的再分配關係,日益上升的費率,會加深代際矛盾,造成政治問題。
這種制度是在對影響費率的相關因素進行長期測算后,確定一個可以保證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收支平衡的平均費率,並將所收保險費(稅)全部形成社會保險基金的一種財務制度。企業年金制度中及社會保險制度框架下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劃下較多採用這種財務制度。
這一制度最明顯的長處是由於有基金的積累,在人口老齡化的情況下能保持保險費率的相對穩定。但這一優點是以基金收益率高於工資增長率為前提的。這一制度的缺陷也是明顯的,一是在制度運行初始就要求較高的費率;二是基金受通貨膨脹的壓力較大,如果基金運用得當,不但社會保險制度能從中受益,而且整個經濟將由於基金的有效配置而受益,反之,如果基金不能保值增值,這一制度比隨收即付制度的成本更高。
這種制度是隨收即付制度和完全積累制度的混合物。在初始時,它的費率高於隨收即付制度而又低於完全積累制度,在準備金方面,它會多於隨收即付制度而低於完全積累制度。
這一制度是要在迎接人口老齡化和初始的高保費制度中尋找一條中間道路。通常的做法是將原來隨收即付制度所交保費中的一小部分積累於個人賬戶制度,或在原來制度之上提高費率,並將增量部分全部積累於個人賬戶制度。這一制度也同樣面臨基金的管理和保值增值問題。
中國1997年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就採用了這種混合財務制度,稱之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主體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體制往往與一國的社會保險組織機構有關。主要包括社會保險基金公共管理制度和將個人賬戶制度上的基金交由市場主體管理的做法。
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管理
1.關於投資的安全性
2.關於投資的收益性
3.關於投資的流動性
4.關於投資的社會經濟效益性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變化及其原因
從20世紀80年代起,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方面出現了一些新的變化。這些變化是:一些國家的社會保險基金對私人基金管理公司開放;另外在投資模式方面,不少國家進行多樣化投資,在基金的安全性與收益性之間探索一個平衡點。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方面發生變化的主要原因有二:第一,社會保險制度本身的要求。第二,人們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經濟貢獻有了新的認識。
養老保險是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后,從政府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 會保險制度。
新的參統單位(指各類企業)單位繳費費率確定為10%,個人繳費費率確定為8%,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及以個人形式參保的其他各類人員,根據繳費年限實行的是差別費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勞動者,繳費基數在規定範圍內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必須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已經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了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的繳費義務;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幹部55歲,女職工50歲。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準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后,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 險制度。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賬戶構成。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其中:單位按8%比例繳納,個人繳納2%。用人單位所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這部分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門診及搶救、急救。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符合規定的醫療費,其中個人也要按規定負擔一定比例的費用。個人賬戶資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就醫購葯符合規定的費用,個人賬戶資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用現金支付,個人賬戶可以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參保職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額,再進入統籌基金和職工個人共付段。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及個人,必須同時參加大額醫療保險,並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保險費,才能享受醫療保險的相關待遇。
工傷保險也稱職業傷害保險。勞動者由於工作原因並在工作過程中受意外傷害,或因接觸粉塵、放射線、有 毒害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引起職業病後,由國家和社會給負傷、致殘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養親屬提供必要物質幫助。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對於工傷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工傷保險費的徵收費率高於一般標準,一方面是為了保障這些行業的職工發生工傷時,工傷保險基金可以足額支付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另一方面,是通過高費率徵收,使企業有風險意識,加強工傷預防工作使傷亡事故率降低。
職工上了工傷保險后,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另外,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參保職工的工傷醫療費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輔助器具等、工傷康復費、勞動能力鑒定費都應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國家機關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職工都應辦理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基金主要是用於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無固定工資額的單位以統籌地區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招用農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當前中國失業保險參保職工的範圍包括:在崗職工;停薪留職、請長假、外借外聘、內退等在冊不在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職工;其它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包括建立勞動關係的臨時工和農村用工)。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具備以下條件的失業職工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還有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生育保險是針對生育行為的生理特點,根據法律規定,在職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者暫時中斷工作、失去正常收入來源時,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物質幫助。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服務兩項內容。生育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及其利息以及滯納金組成。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及國家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都應該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出。
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各類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統一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0.7%繳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職工,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在6個月以上,並按時足額繳納了生育保險費;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生育或流產的;在本市城鎮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或經批准轉入有產科醫療服務機構生產或流產的(包括自然流產和人工流產)。
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
1984年中國開始對原有的退休金制度進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構建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統賬養老保險制度)框架。
該制度的目標只是為被保險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資替代率將逐步調低,從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該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以體現公平與效率的結合。
該制度由企業和僱員共同負擔費用。
該制度實行隨收即付與積累相結合的財務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金的給付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給付條件是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統賬結合的醫療社會保險的主要內容
國務院於1998年12月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範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
失業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
1988年12月26日,國務院第11次常務會議通過《失業保險條例》,1999年1月22日發布並實施。
失業保險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使其再就業。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都是失業保險的對象。
失業保險基金的來源包括: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的保險費和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財政補貼,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給付的條件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主要區別
實施目的不同。社會保障是為社會成員提供必要時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則是保險公司的商業化運作,以利潤為目的;
實施主體和對象不同。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基金的籌集、管理及發放,其對象是法定範圍內的社會成員;商業保險是保險公司來經營管理的,被保險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條件的任何人;
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於社會貧困線,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50%,保障程度較低;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決於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所繳保費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條件並有一定的繳費能力,被保險人可以獲得高水平的保障。
2013年累計中斷繳社保的人有3800萬,占城鎮職工參保的一成還多,外來務工人員中斷社保的問題卻非常凸顯。個人一旦中斷社保,根據各地的不同政策,買房買車都將受到很大的影響。表面上來看,中斷社保純屬個人行為,但影響的卻是整個社保體系。
2015年,新年伊始,天津、重慶、福建、江西等地紛紛上浮社保繳費基數標準,與2014年相比,用人單位和職工需要繳納的社保費用均有所上漲。
2015年8月底,社保第三方專業機構“51社保”發布2015《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顯示企業參保基數合規率為38.34%。也就是說,仍有接近62%的企業未按照職工實際工資繳納社保,其中24%的企業統一按最低基數繳費。
2016年,北京、上海、重慶、安徽等多地調整了社保繳費基數。由於平均工資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也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上調。2016年度上海市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調整為17817元和3563元,分別比上年增加了1464元和292元;重慶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職工2016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5523元、下限為3105元,分別比上年增加1310元和262元。
2020年5月22日,財政部受國務院委託,作關於201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報告顯示,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收入80844.09億元,增長2.3%,其中,保險費收入57849.05億元,財政補貼收入19392.61億元。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支出74989.23億元,增長11.3%。當年收支結餘5854.86億元,年末滾存結餘94026.97億元。
2021年調整,主要涉及醫療、失業、工傷等多方面。
在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方面,減免支持政策將延長至2022年4月30日。
階段性減免養老、失業和工傷三項社保費,是2020年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人社部會同相關部門出台的一項臨時性支持政策。這項政策在2020年底已經到期,三項社會保險費從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規定恢復正常徵收。但考慮到疫情風險仍然存在,部分企業壓力可能較大,規定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將再延長1年至2022年4月30日。
2021年年底前,我國將實現社保卡申領、社保功能啟用、補換、臨時掛失等服務事項的跨省通辦。
社保卡的社會保障號碼、姓名等關鍵信息已經實現全國通讀。目前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已可在網上申請辦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異地居住退休人員,可通過刷臉完成社保待遇資格認證。
下一步,人社部還將進一步開通社保卡網上申領和補換,逐步為參保工傷職工提供異地待遇資格認證、異地居住申請、異地就醫結算等服務,開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多地聯辦”等。
屆時,大家可通過全國統一的線上服務入口,異地申領、補換社保卡,不必再回發卡地辦理。
2021年,新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確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2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因此,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 43834元×20="876680"元。
新增15個省區作為普通門診費用(不含門診慢特病)跨省直接結算試點。
新增試點省份為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山東、湖北、廣西、海南、陝西、青海、寧夏、新疆。至此全國已有27個省份開展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運行。
財政部3月5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關於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中,對社保的安排,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安排1473億元,支持地方做好睏難群眾兜底保障。
2021年3月29日,按照部署,今年要推動放開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意見》明確,9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
2021年6月30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宣布印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部署了就業、社會保障、工資收入分配等六方面重點任務和重大舉措,提出19項量化指標,其中要求社保待遇水平穩步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5%。
個人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的區別
(1)繳費險種不同
以個人身份繳納的社會保險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種。按照規定,靈活就業的人員,以個人名義自願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不納入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的參加人群範圍。
而且,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是帶有強制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2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繳費比例不同
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是由個人和企業分別繳納的,一般企業佔大頭(全國各地繳費比例有所不同),如北京市2016年的社保繳費比例為:
1. 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19% ,個人繳納8%
2. 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0.8% ,個人繳納0.2%
3. 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10% ,個人繳納2%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是不需要個人繳納的,全部由企業繳納。而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則需要全部由個人負擔了。
企業如何為員工辦理社保
(1)社保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辦理社保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2)增減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社保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賬戶是一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必須要在賬戶中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社保繳費基數,以確保社保的正常繳納。社保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準。
(4)社保繳費
參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精神,《關於做好2015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1號),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從企業、社會團體到機關事業單位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合併計算為工齡”的要求,部分省市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人員的連續工齡計算問題做出了如下規定:
四川
《四川省人事廳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中部分新錄用(聘)用人員工齡認定問題的函》(川人函〔2005〕94號):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原單位為其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時間與被錄(聘)用后的工作時間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重慶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部分新錄(聘)用人員連續工齡認定問題的通知》(渝人社辦〔2011〕68號):一、原在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就業並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后,其繳費年限與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后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寧夏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錄用高校畢業生工齡計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寧人社發〔2013〕40號):一、在區內外已就業和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委託人事代理的高校畢業生,考錄到我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以其畢業后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計算工齡。
2020年2月1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當前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一項迫切任務是穩就業。穩就業就必須穩企業。會議確定,
1. 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以減輕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使企業恢復生產後有一個緩衝期。除湖北外各省份,從2月到6月可對中小微企業免征上述三項費用,從2月到4月可對大型企業減半徵收;湖北省從2月到6月可對各類參保企業實行免征。同時,6月底前,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在此期間對職工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實施上述政策,充分考慮了社會保險基金結餘等情況,可以確保養老金等各項社保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2. 突出抓好穩就業這一“六穩”的首要任務。抓緊出台科學分類、切合實際的復工復產防疫指南,指導各地合理確定復工復產條件,取消不必要的保證金。加快落實已出台的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有針對性做好重點群體就業工作。通過跨區域點對點勞務協作等有序組織農民工返崗,除疫情嚴重和擴散風險高的地區外,對限制勞動者返崗的不合理規定要堅決糾正。結合脫貧攻堅和當地建設等支持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抓緊制定高校畢業生延期錄用報到方案,加大網上招聘力度。支持企業適應群眾線上消費需求增加靈活就業崗位。個體工商戶是重要就業主體,要抓緊研究出台支持政策。
中國社會保險制度的特點
中國社會保險最大的特點是缺位與福利早熟並存。制度的缺位是指對農民的保障制度缺位,福利的早熟是指城市中某些項目福利水平太高。
制度沿革
中國城鎮社會保險制度的沿革
1951年2月,政務院公布了《勞動保護條例》,標誌著新中國的社會保險體系的建立,其保障對象是企業職工,保險項目包括疾病、負傷、生育、醫療、退休、死亡和待業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辦法遵循的是1952年12月公布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從20世紀50年代初到1966年期間,社會保障制度有基金、有管理、有監督,基金的收集、管理和監督是分立的,在人口老齡結構輕且經濟發展較快的情況下,這一制度運行良好。
1966年後,社會保險制度轉變成企業保險制度。從保險理論的角度看,這一改變是一種退步,因為它違背了保險大數法則的前提。
企業保險制度之所以能夠運行,原因有二:一方面此時企業人口結構年輕化,退休人口不多,養老負擔不重,醫療負擔也不重,直到1978年,仍有30個在職人員來養一個退休人員;另一方面,在各行業、各企業內部,贍養率雖然也是不同的,但是當時國有企業幾乎是一統天下,而國有企業的最後“老闆”都是國家,企業的盈虧、企業負擔的輕重無關企業的痛癢,所以人們對企業保險制度並無太敏感的反映。
1984年,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進入到改革階段。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首先是從項目開始的,當以企業為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日益成為企業的負擔時,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了對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嘗試。
經過20年的努力,中國建立起了以城鎮職工為保障對象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主要項目有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養老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統賬制度)、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國家醫保局最新公布了《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
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11月1日起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的地區包括北京、上海、山東、山西、湖南、吉林、廣西、貴州、四川、新疆、西藏、深圳、青島等。天津自2020年11月21日起。
具體徵收主要有兩種模式:之前社保費是由人社部門徵收,在轉給稅務部門徵收之後,具體徵收模式主要是有兩種。一是採取全責徵收模式。比如,湖南明確,企業、靈活就業人員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企業應於每年3月31日前,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職工各參保險種的年度繳費工資。二是採取代收模式,也就是“社保(醫保)核定、稅務徵收”模式,由人社、醫保部門核定繳費金額,稅務部門按照核定金額進行徵收。
第10億張社保卡近日送到參保者手中,社保卡所承載的大數據也引起廣泛關注。
這數據的確夠“大”——看參保人數,已達10億,最終將實現“人手一卡”;看年齡跨度,從出生不久的嬰兒到耄耋老人,都有自己一張卡;看功能,持卡掛號看病、持卡取養老金、持卡領補貼、持卡消費……功能上百項,新數據隨時在生成。“記錄一生、保障一生、服務一生”是社保卡的發展目標。從1999年首張社保卡誕生至今,“記錄一生”已基本實現。然而,談到“保障”“服務”,與老百姓的期望顯然還有距離。辦理社保業務,為何還總要一趟趟跑?單位未按員工實際工資繳納社保,監管部門為何不能及時發現?社保“全國漫遊”呼籲這麼多年,為何仍然未能實現?老百姓的種種不滿,指向社保大數據的不足之處:數據有了,但運用得還不夠“活”。
數據不是為了當擺設,關鍵是要依託數據使制度安排更加科學。知道“是什麼”,方知“怎麼辦”。過去,不少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領域底數不清,使政府決策格外為難,既擔心政策走偏、好心收不到好效果,又發愁缺少數據支撐,政策措施難以解釋清楚、讓人信服。有了大數據,社保總體狀況清楚,為精準施策打下了基礎。政策制訂方首先應回頭檢視:既有政策是否還存在不盡合理、不夠完善的方面?哪些人的養老保險還是空白?流動就業時最容易“斷”的險種是哪個?社保經辦方也要用好數據,看看哪些流程可以簡化調整,最大程度便利百姓。對於老百姓的新訴求,也要用好數據,分析研判,讓新政策更科學、更接地氣,贏得絕大多數人的認同。
想讓數據“活起來”,背後的改革要儘快突破。異地就醫、異地養老,只要一涉及“異地”,參保者就發愁:要奔走、要開證明甚至還要墊資……此前,許多人以為只要建起全國統一的平台、完成數據聯網,“漫遊”難題就會迎刃而解。今天,統一標準的社保卡已覆蓋10億人,為何一些正常的社保訴求仍然做不到“全國通”?說到底,社保漫遊,不是難在技術,而是難在“轉出地”與“轉入地”政府間利益的重新分配。社保目前以省級統籌為主,個別地方甚至還是市縣級統籌,征繳方往往將收上來的社保基金看作本地資源,總想著“少花點、多收點”。如果政策不調整、地區間利益壁壘不打破,即使數據覆蓋13億人,也只是電腦里的一個個數字。
匯總10億參保者的大數據,無疑是了不起的進步。老百姓珍視手中的社保卡,也希望相關部門能用好大數據、讓百姓真正受益。這給社保既有運行方式帶來新挑戰,也考驗著社保改革攻堅克難的勇氣。
我國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增長最快的國家,到2025年,老年人口總數就將達到3億。解決養老難題,除了繼續織密基本養老保險大網外,大力發展企業年金和商業保險勢在必行。目前,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已經啟動,在加大稅收優惠的同時,國家也需要通過各種法規,逐步引導企業將企業年金制度作為基本的職工福利建立起來,成為基本養老保險之外的第二張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