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位
官位
古代官職的情況,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員的職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大體可分為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類。
《管子·禁藏》:“夏 賞五德,滿爵祿,遷官位,禮孝悌,復賢力,所以勸功也。”《史記·日者列傳》:“才賢不為,是不忠也;才不賢而托官位,利上奉,妨賢者處,是竊位也。”唐韓愈《唐故江南西道觀察使王公神道碑銘》:“﹝公﹞讀書著文,其譽藹郁,當時名公皆折官位輩行,願為交。”宋丁謂《丁晉公談錄》:“州縣官僚、僧道、百姓有進蒸餬者,仰先具州縣官位、姓名、蒸餬數目申來,待憑進呈。”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丹鉛新錄四》:“‘女侍中,魏元義 妻也。女學士,孔貴嬪 也。女校書,唐 薛濤 也。女進士,宋 女郎 林妙玉 也。女狀元,蜀 黃崇嘏 也。’ 麟 案:‘女子有官位者,《巵言》採摭幾盡。’”
秦設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御史大夫管監察和秘書工作。漢朝大體上沿襲秦制稱為三公,下設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務,後世又演變為三省六部制。三省為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宋代中書省職權擴大,同樞密院分掌文武大權,門下、尚書省遂廢。明代內閣為最高政務機構,內閣大臣稱為輔臣,首席稱首輔(即宰相)。清代有軍機處,王、公、尚書等為軍機大臣,掌握政府大權。
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事;禮部,管典禮、科學、學校等事;兵部,管軍事;刑部,管司法刑獄;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長官為尚書,副職為侍郎。下設郎中,副職稱員外郎,下屬官員有主事等。
(3)太常寺:秦署奉常,漢改太常,掌宗廟禮儀,至北齊始有太常寺,清末廢。
(4)宗正寺:明清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8)少府寺:掌山澤之事,后又掌宮中服飾衣物、寶貨珍貴之物,隋改為監,歷代因之,明始廢。
(9)太府寺:即大司農,掌錢穀金帛諸貨幣。
秦漢主要行政區是郡。郡的長官,秦稱郡守,漢稱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區是州,州官稱刺史,屬官有長史、司馬等。唐代在一些軍事重鎮。設節度使,屬官有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等。宋代州官稱知州,縣官稱知縣。明清改州為府,稱知府。
此外,漢代也設州,天下分十幾個州,基本上是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去刺探情況,稱刺史。隋唐全國分十幾個道,也稱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前往巡視,稱黜陟使。宋代全國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設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務。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叫行中書省,明代改稱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為“省”。
【官職的任免升降】“三省六部”制出現以後,官員的升遷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職的任免升遷常用以下詞語:(1)拜。用一定的禮儀授予某種官職或名位。(2)除。拜官授職,提陞官職,如“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指南錄(後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職的意思。而“左除”則是降級受職。(4)遷。調動官職,包括升級、降級、平級轉調三種情況。(5)謫。降職貶官或調往邊遠地區。(6)黜。“黜”與“罷、免、奪”都是免去官職。(7)去。解除職務,其中有辭職、調離和免職三種情況。辭職和調離屬於一般情況和調整官職,而免職則是削職為民。(8)乞骸骨。年老了請求辭職退休。(9)舉:提陞官職,對無官人士的提拔。 (10)陟:升遷。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
【爵】即爵位、爵號,是古代皇帝對貴戚功臣的封賜。
【丞相】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綜理全國政務的人。有時稱相國,常於宰相通稱,簡稱“相”。一般只設一個丞相,俗稱大丞相,,有時分為左右兩個丞相,右丞相專門管理國事,左丞相是皇帝的“私人顧問”。不需要管理國事。
【太師】指官職又名 太宰
【尚書】最初是掌管文書奏章的官員。隋代始設六部,唐代確定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以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
【學士】魏晉時是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秘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明清時奉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亦為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
【大將軍】先秦、西漢時是將軍的最高稱號。魏晉以後漸成虛銜而無實職。明清兩代於戰爭時才設大將軍官職,戰後即廢除。
【士大夫】舊時指官吏或較有聲望、地位的知識分子。
【侍中】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後,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
【參軍】“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晉以後地位漸低,成為諸王、將軍的幕僚,隋唐以後逐漸成為地方官員。
【司馬】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戰國時為掌管軍政、軍賦的副官,如《鴻門宴》:“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隋唐時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屬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白居易當時被貶至九江,位在州郡別駕、長史之下。
【經略使】也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如范仲淹曾任陝西經略副使。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於總督。如《梅花嶺記》“經略洪承疇與之有舊”,洪承疇降清后曾任七省經略,駐紮江寧。
【三省六部】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隋唐時,三省同為最高政務機構,一般中書省管決策,門下省管審議,尚書省管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中書省長官稱中書令,下有中書侍郎、中書舍人等官職;門下省長官稱侍中,下有門下侍郎、給事中等官職;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下有左右僕射等官職。尚書省下轄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與考核等,相當於組織部)、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禮部(管典禮、科舉、學校等)、兵部(管軍事,相當於國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獄,相當於司法部)、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長官稱尚書,副職稱侍郎,下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職。六部制從隋唐開始實行,一直延續到清末。
尹 史 卿 宰 尉 令 丞
卿士 太史 左史 右史 司徒 司馬 司空 司寇 職方
太師 太傅 大保 少師 少傅 少保 太宰 少宰 六卿
封人 工正 相國 庶長 令尹 柱國 駙馬 三公
丞相 宰相 御史 太尉 九卿 太僕 廷尉 宗正 少府
將軍 洗馬 大夫 博士 郎中 侍郎 中郎 議郎 令史
尚書 六曹 合閣 僕射 侍中 內史 刺史 州牧 別駕
主薄 郡守 太守 長史 從事 督郵 縣令 縣尉 三老
亭長 列侯 主事 三省 行台 都督 錄事 護軍 可汗
六部 三館 學士 總管 元帥 留守 判官 巡檢 提刑
提轄 通判 孔目 押司 大人 內閣 廠衛 太監 都司
知府 總督 巡撫 監司 州判 知縣 提督 總兵
參將 散官 流內 流外
大良造 左丞相 右丞相 大司徒 大司空 御史台
大司馬 郎中令 大司農 大將軍 執金吾 中郎將
尚書省 尚書令 結事中 京兆尹 左馮翊 右扶風
關內侯 中書省 中書令 門下省 秘書省 樞密使
員外郎 著作郎 國子監 節度使 招討使 都點檢
觀察使 按察使 衍聖公 大學士 宣政院 集賢院
軍機處 翰林院 欽天監 內務府 布政使 未入流
稅務司 資政院 咨議局 國務院 樞密院
三閭大夫 御史大夫 司隸校尉 將作大匠 諫議大夫
光祿大夫 繡衣直指 監察御史 同平章事 參知政事
翰林學士 中書舍人 都指揮使 欽差大臣 牛錄額真
參贊大臣 總稅務司 海軍衙門
典農中郎將 北洋通商大臣 南洋通商大臣
部分古代官職與現代官職的對比
太守戰國稱郡守,漢改太守,為一郡的行政最高長官。秦分三十六郡,比縣大。相當於省轄市市長。
刺史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軍政大權。相當於省(市)長兼省(市)軍(分)區司令員。
京兆尹西漢京畿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北京市市長。
太尉秦至宋均有設置,為全國軍政首腦。相當於國防部部長。
廷尉執掌法律、主審要案的大臣。相對最高法院院長。
吏部尚書掌管全國文武官吏考核賞罰。相當於人事部部長。
光祿大夫皇帝身邊顧問之臣。相當於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中書令掌管皇帝命令發布。相當於“兩辦”秘書長。
尚書令參議大政,綜觀政務,百官之長。相當於行政院長。
車騎大將軍地位尊崇,相當於元帥軍銜。
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的監察機構。相當於監察部長。
知府地方行政長官,總官州、縣事務。相當於省長。
知州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省轄市市長。
知縣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縣長。
通判府之副職。相當於副省長。
縣丞協助縣令治理一縣之事。相當於副縣長。
主薄掌錢糧、戶籍。相當於糧食局長或戶籍局長。
教授府掌訓導考核學生。相當於省教育廳廳長。
游擊位參將之下,掌率兵防禦。負責防禦工作的師級軍官。
侍郎宿衛侍從皇帝的官員。中央警衛局官(說相當於副部長)。
主書:戰國時魏國為國君保各種文字資料的人員。
御史大夫:秦朝時負責監察百官,代表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國家重要圖冊、典籍,代朝廷起草詔命文書等。西漢時,御史大夫與丞相、太尉合稱三公。丞相缺位時,往往由御史大夫遞補。晉以後御史大夫不再負責文書工作。
宰相:封建時代“宰相為君主之幕僚長。”相當於秘書長。
諫議大夫:西漢時稱秘書工作人員的諫大夫。東漢時改稱諫議大夫。隋、唐時錄屬於門下省,職責是侍從和規諫。宋代設諫院,遼金沿置,明代廢除。
黃門侍郎:西漢時在宮內內服務的郎官。東漢時黃門侍郎為專職,職責是侍從皇帝,傳達詔命。南朝以後黃門侍郎負責掌管機密文件。
左右曹:漢代處理皇帝文書的官職。這種官職不是專職,而是加職。大臣能得到左右曹加官,就能處理皇帝的文書。
譯官令 九譯令:漢代設置的翻譯官,負責翻譯異國來信之語言。相當於當代的外文秘書。
符寶郎:東漢時掌管天子印璽及符節的官。
御史中丞:漢代御史大夫的下屬官員,負責中央館、圖書館,處理直達君主的一切奏章,監督在外行使巡察權的各部刺史等。漢以後御史中丞為御史的長官,與司隸校尉國為最有權威的督察官。
從事:漢代刺史的佐吏,如別駕、治中、主簿等都為從事。當時各郡國也有從事。
尚書:尚書是主管文書的意思。漢代在宮廷中主管文書的官稱為尚書。
二千石曹尚書:漢代郡國守相的官傣為二千石,古習慣上稱地方行政長官為二千石。那時尚書是分曹辦事,分管郡國守相文書的尚書被稱為二千石曹尚書。
尚書令:尚書的主管為尚書令。隋、唐時逐漸形成以尚書為尚書省長官的制度,這樣尚書令就不是主管文書的官,而是中央行政監督各部門的最高首長。
丞相:秦、漢時期定的制度。以丞相為輔佐皇帝的最重政務長官,與太尉、御史大夫地位略等。漢代初期有時置左右丞相各一人。一般只置一人,不分左右。明初亦說左右丞相,不久即廢,此後不再有丞相之名。
中書監:魏時曹丕即位后所設,與中書令同等權位。
中書省:魏晉以後,尚書令之權被中書監、中書令所代,開始以中書省為中央總機構。至梁、陳時,中書省內部事務官中有中書舍人五人,領主事十人,書吏二百人。
中書舍人:唐、宋時中書舍人是相當尊貴的官職。明代設中書科中書舍人,僅掌書寫誥敕等事,官階從七品。開始名為中書省直省舍人,后固中書省廢而改稱中書科中書舍人。中書舍人不為人重視,僅作為外觀裝點而已。其中有以工書得名實際擔任繕寫者,清仍其制,一般稱中書科中書,是無是輕者之官。
清分九品,每品有正、從之分,共十八級
丞相(輔佐皇帝的最高政務長官)
正一品——(文)太師、太傅、太保、大學士。(武)領侍衛內大臣。
從一品——(文)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總督、各部院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武)將軍、都統、提督。
正二品——(文)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總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副都統,總兵。
從二品——(文)各省巡撫、內閣學士、翰林院掌院學士、各省布政使。(武)副將。
從四品——(文)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內閣侍讀學士、各省知府。(武)城門領
從五品——(文)鴻臚寺少卿、各道監察御史、翰林院侍讀、各部員外郎、各省知州。(武)守御所千總。
從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贊善、翰林院修撰、光祿寺署正、直隸州州同、州同。(武)部千總。
從七品——(文)翰林院檢討、中書科中書、內閣中書、國子監博士、直隸州州判、州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從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縣訓導。(武)委署驍騎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筆帖式、縣主薄。(武)外委把總。
從九品——(文)翰林院侍詔、邢部司獄、州吏目、巡檢。(武)額外外委。
任、授、除、拜、封(用於爵位)、贈(用於追封已故者)征、辟、薦、舉(多用於布衣作官)、點(用於口語)。
抉或(用於由低級到譏級)、進(用於較高職務追加)、起複(恢復原職務)、超遷。
移、調、徒、量移(調的比原職稍好)、補(由候補而正式上任)
領(以本官兼較低職)、攝(暫時兼任比本官高的職務)、權(臨時代職)、行(代行某職而尚無此官銜)、(代替無本官的職務)、護(原官短期離職,臨叮守護印信)
3、陟,升遷,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如諸葛亮《出師表》:“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陟”即指提升和進用。 “陟”常和“黜”連用表示人材的進退,降官曰“黜”陞官曰“陟”。如韓愈《送李盤谷序》:“理亂不知,黜陟不聞。”
4、復,恢復舊職。《書博雞者事》中“為復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復”指重新任命,恢復舊職的意思。
3、去,卸職。《張衡傳》:“自去史職,五載復還。”這裡的“去”,就是卸職之意。
要注意,“黜”與“貶謫”相同,但有區別,貶謫是出自皇帝的詔令,黜有時則是上司對下屬官員的處分,《書博雞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台臣”以對“臧使者”的處分。
5、放,放逐。如《史記·屈原列傳》“舉世混濁而我獨清,眾人皆醉而我獨醒,是以見放”中的“放”就是貶謫放逐的意思。
“放”有時也指京官調任外地,如《譚嗣同》“即放寧夏知府,旋升為寧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6、奪,罷官免職。如《書博雞者事》“使者遂逮守,脅服奪其官”。
7、罷,革除官職。《書博雞者事》“又投間蔑污使君,使罷”中的罷是指被革去了官職。
遷,改官。用法較複雜,常見的有三種情況。一是升遷,如《海瑞傳》:“遷淳安知縣。”海瑞由原教諭官提升為知縣。二是改任,相當於轉調原職品級的官職,如《張衡傳》:“拜郎中,再遷為太史令。”新職太史令與舊職郎中官職級別相同。三是降職,即“左遷”。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即指被降為江州司馬。
徙,改任官職,多指一般的調職。《張衡傳》:“所居之官輒積年不徙。”即說張衡所居官職一直未得到改任。
1、拜,授予官職,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職。《廉頗藺相如列傳》:“以相如功大,拜為上卿。”《張衡傳》:“公車特徵拜為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