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美康緩釋片
治療糖尿病的一種藥物
達美康緩釋片,是由施維雅公司生產的,用於治療糖尿病(Ⅱ型)的一種藥物。
藥品名:格列齊特緩釋片
英文名:Gliclazide Modified Release Tablets(DLAMICRONMR)
緩釋片
性狀:白色橢圓形片。兩面有刻印,一面印有“DIA30”,另一面印有施維雅公司標記。
禁忌:
應用咪康唑治療者,
妊娠期間口服降糖葯不適用,哺乳期婦女禁止使用格列齊特。
此藥物治療應僅指定用於有可能定時進餐(包括早餐)的患者。由於如延遲進餐,食物不足或低碳水化合物,低血糖危險增加,故定時攝食碳水化合物很重要。低血糖更可能發生於食用低熱量食物,相當大量或長期勞累后,飲酒後或合併應用其他降糖藥物之患者。
低血糖可發生於應用磺脲類藥物后。有些病例可以很嚴重且持續很長時間,可能需要住院,並且葡萄糖滴注持續數天。
為了減少低血糖發作的危險,必須小心選擇病人及所用的劑量以及對患者解釋清楚低血糖的情況。
達美康緩釋片
下列因素促進低血糖的發生:
1、患者拒絕合作或無能力合作(特別是老年人);
2、營養不良,不按時進餐,忘記進餐,禁食或改變食物;
3、運動和攝取碳水化合物二者間不平衡;
4、腎功能衰竭;
5、嚴重肝功能不全;
6、達美康MR服用劑量過大;
8、與某些其他的藥物合併應用。
肝功能不全或嚴重腎功能衰竭患者,格列齊特之葯代動力學和/或藥效學可能發生改變。這些患者低血糖可能持續很長時間,應開始進行適當的處理。
需向患者說明的資料:關於低血糖的危險性,及其癥狀,治療以及引起低血糖的原因,均應向患者和其家屬解釋清楚。
應告訴患者遵守飲食治療,按時運動及監測血糖濃度的重要性。
患者有下列任何情況可口服治療糖尿病藥物血糖濃度受到影響:發熱、外傷、感染、外科手術。
某些情況可能需要應用胰島素。
所有口服降糖葯,包括格列齊特,長期應用時,藥效對許多病人都會減弱,這可能由於糖尿病的嚴重程度進展,或者是由於對治療的反應減低,這種現象稱為繼發性失效,應與原發性失效區分,後者指該藥物指定為對某一些患者作為非常前期治療而證明是無效者。在將患者定為繼發性失效前必須考慮適當調整劑量以及監督其飲食治療和運動。
禁止聯合應用的藥品
1)以下藥品可能會增加低血糖的危險。
禁止聯合應用:
不推薦聯合應用:
最好使用一種不同的消炎藥劑,否則,需警告患者並強調自我監測的重要性:在與消炎藥劑一同使用時,有必要在消炎藥治療期間和治療后凋整藥物劑量。
聯合應用需謹慎
降血糖效應可能增強,低血糖可能發生在與以下藥物合用時的一些情況下:其它降血糖藥物(胰島素,阿卡渡糖.雙胍類),β-受體阻滯劑,氟康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卡托普利,伊那普利),H2-受體拮抗劑,MAOIs,磺胺類,非甾體抗炎葯。
1)以下藥品可能引起血糖水平提高
建議不要聯合應用
聯合應用需謹慎
氯丙嗪(抗精神病葯):使用大劑量氯丙嗪治療(每日氯丙嗪劑量>100mg)會增加血糖水平(降低胰島素的釋放)。需要告之患者並強調自我監測血糖的重要性。在使用抗精神病葯治療時和停葯后需要調整糖尿病冶療藥物劑量。
糖皮質激素(全身途徑和局部途徑:關節內部、皮膚和直腸製劑)和替可克肽(促皮質類激素):有可能的酮症而使血糖水平升高(由腎上腺皮質激素引起的對碳水化合物耐受性降低)。需要告之患者並強調自我監測血糖的重要性。在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時和停葯后需要調整糖尿病治療藥物劑量。
2)合併用藥應考慮的其它問題
抗凝劑(華法令)一般應用中,磺脲類可能導致潛在的抗凝性。可能必須考慮調搏抗凝劑的劑量。
磺脲類藥物過量可產生低血糖。
中度低血糖癥狀,無意識喪失或神經系統體症者,必須以攝取碳水化合物,調整劑量和/或改變飲食來完全糾正之。醫師應繼續嚴密監護直至患者已脫離危險。
如診斷或懷疑低血糖昏迷,應給患者快速靜脈注射50ml高濃度(20至30%)葡萄糖溶液,隨後持續滴注濃度相對較低的葡萄糖溶液(10%),注入速度以維持血糖濃度在1g/L以上為準。
醫師應密切監護患者,根據患者情況挾定是否需要加強監護。
藥效學性質
格列齊特是一種磺脲類口服治療糖尿病藥物,結構中含有氮雜環,因而具有不同於其它磺脲類藥物的特點。
格列齊特通過刺激胰島β細胞分泌胰島素降低血糖水平,顯著增加餐后胰島素和C-肽分泌水平,其療效可持續至治療二年以上。
除了這些代謝性質外,格列齊特還有一些血液生化特性。
(2)血液生化性質:格列齊特直接抑制以下兩個導致糖尿病血管併發症發生的途徑,明顯減少微血栓的形成;
部分抑制血小板凝聚和粘連,並減少血小板活性標記物(β血栓球蛋白血栓烷B2)。
通過增加t-PA活性,對血管內皮纖溶活性發揮作用
臨床前安全數據
重複劑量的毒理實驗及遺傳毒性實驗,未發現提示可能對人體有害的異常。無長期致癌試驗。動物中未見畸形發生僅有在用藥劑量達到人類最大推薦治療劑量的25倍時,觀察到動物胚胎重量減輕。
葯代動力學性質
口服后,藥物血漿濃度在最初的6個小時內進行性升高,在6小時至l2小時之間達到穩定狀態。
格列齊特吸收完全。攝食並不影響其吸收的速度和程度。
在劑量120mg範圍內,用藥劑量與濃度曲線下面面積之間呈線性關係。
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95%。
血漿內檢測不到有活性的代謝產物。
格列齊特的清除半衰期大約在l2小時至20小時之間。
分佈容積大約為30升。
老年患者的葯代動力學參數沒有明顯的變化。
每天一次格列齊特緩釋片,能夠維持格列齊特有效血漿濃度24小時。
低血糖:
如同其它磺脲類藥物,尤其在進餐間隔時間不規則,或少吃了一餐或數餐的情況下,用格列齊特緩釋片治療可能導致低血糖發生。低血糖可有如下癥狀:頭痛,極度飢餓,噁心,嘔吐,倦怠,瞌睡,睡眠障礙,激動,攻擊性行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反應遲緩,抑鬱,精神錯亂,視覺及語言障礙,失語,震顫,不全性麻痹,感覺障礙,頭暈,乏力感,自我控制喪失,譫妄,驚厥,呼吸表淺,心動徐緩,倦睡和意識喪失甚至昏迷至死亡。
另外,觀察到腎上腺素能反調節癥狀:出汗,皮膚潮濕,焦慮,心動過速,高血壓,心悸,心絞痛及心律失常。這些癥狀通常在攝入碳水化合物(糖)后消失。然而,人造糖類替代品無效。對於長期嚴重低血糖病例,即使因吸收了塘而暫時得到控制,仍然可能需要立即藥物治療,甚至需要住院治療。
胃腸道功能障礙:
罕見的
這些異常通常是可逆的,治療停止時消失。其它磺脲類藥物,少數病例可見紅細胞減少,粒細胞缺乏,貧血及各類血細胞減少等。
如有膽汁鬱積性黃疸出現,中止治療。其它磺脲類藥物,少數病例罕見肝酶水平增高,肝功能不全(膽汁鬱積和黃疽),甚至出現肝炎,中斷治療后,癥狀消退。僅有少數病例出現危及生命的肝功能衰竭。通常這些癥狀於中斷治療后一般都會消失。
視力障礙:暫時性視力障礙,可能是因為開始治療時的血糖水平變化。
口服,僅用於成年人。每日1次,劑量為1至4片,30至120mg。建議於早餐時服用。
如某日忘記服用藥物,第二日服藥劑量不得增加。與所有降血糖葯一樣,應根據患者的代謝反映(血糖,HbAlc)來調整劑量。
首次劑量
首次建議劑量為每日30mg。
如血糖水平令人滿意,可採用此劑量用作維持治療;
如血糖水平不佳,劑量可逐次增加至每日60,90或120mg,每次增量間隔至少1個月,治療2周后血糖仍無下降時除外。遇到這種情況,可提議於治療二周后增加劑量。最大建議劑量必須不得超過每日120mg。
用格列齊特緩釋片代替格列齊特80mg:
格列齊特80mg一片相當于格列齊特緩釋片一片。替代時,必須提供血糖監測。
用格列齊特緩釋片代替其他口服降血糖藥物:
格列齊特緩釋片可代替其他口服治療糖尿病藥物治療。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考慮先前所用降血糖藥物的劑量和半衰期。
一般換用格列齊特緩釋片時無需過渡期,開始以劑量為30mg為較好。然後如前述按照患者的血糖情況進行調整。
如患者從具有長半衰期的磺脲類藥物改用格列齊特緩釋片,為了避免兩種藥物的藥效疊加以及隨後發生的低血糖危險,需有幾天的治療窗口期進行調整。
在換用本藥物時,建議遵照前述首次服用格列齊特緩釋片治療所採用的步驟,即首次治療劑量每日30mg。
妊娠 缺乏懷孕婦女使用格列齊特的臨床資料,其它磺脲類藥物的資料很少。在動物中,格列齊特非致畸。為了減少在未控制糖尿病中先天性畸形的危險,在懷孕前必須控制糖尿病。
妊娠期間口服降糖葯不適用,因此採用胰島素作為糖尿病的繼續治療。建議從計劃要懷孕的時候或發現懷孕的時候,將口服降糖藥物改為用胰島素治療。
哺乳 缺乏格列齊特及其代謝物進入母乳的資料。考慮到新生兒低血糖危險性,哺乳期婦女禁止使用格列齊特。
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
對65歲以上患者,格列齊特緩釋片的服法按65歲以下患者相同治療方案或道醫囑。
30mg
密閉,30℃以下保存。
鋁塑泡罩包裝;l0,30,60片/盒
36個月
YBHl2252004
國葯准字J20030088
30mg